合肥方言持续体标记句尾“在”的研究
2019-09-10楼枫
楼枫
【摘 要】 合肥方言中,“在”除了与普通话相同的用法外,还有一种特殊用法,即作为体標记用在句尾,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句尾“在”在合肥方言中句法分布广泛,可与持续性动词和动态形容词搭配,且与之搭配的动词和形容词不能是光杆单音节词。句尾“在”意义虚化和语音弱化,可以视为体标记,但因结构关系的非黏着和功能的非专用而呈现出非典型性。
【关键词】 合肥方言;持续体标记;“在”
【中图分类号】 H17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02(2019)06-0078-03
合肥市地处江淮之间,巢湖之滨。在《中国语言地图集》的分区方案中,合肥方言属于江淮官话洪巢片。在合肥方言中,“在”[ts ]读去声时可作动词和介词,用法和语义同普通话无异。此外,“在”还有一种特殊用法,即:用在句尾,读作轻声,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本文主要就合肥方言中的句尾“在”展开讨论,文中例句前加“*”表示无此说法,例句后“()”内为对应的普通话,“[]”内为相关说明。
一、句尾“在”的句法分布
(一)动词/形容词+在
此句式中动词或形容词都不能是单音节词。例如:
(1)小毛伢困觉在。(小婴儿正在睡觉。)
(2)你打电话我么听到,当时相呆在。(你打电话我没听到,当时正在发呆。)
(3)败求他,他闪精在。(不要求他,他正在故作姿态。)
(4)爹爹稀里糊涂在。(爷爷现在稀里糊涂的。)
(二)动词/形容词+宾语+在
此句式中的动词或形容词可以是单音节词,也可以是多音节词;宾语可以是光杆名词,也可以是数(指)量名短语或领属短语。例如:
(5)我打浪鸡在。(我正在清理鸡。)
(6)我张个洗伢的嚷在。(我现在正洗孩子的衣服。)
(7)裤子上破一个洞在。(裤子上一直有一个破洞。)
(8)空第间房在,留着麻个给你住。(空着这间房,留着明天给你住。)
(三)动词/形容词+着+在
此句式中的动词或形容词可以是单音节词,也可以是多音节词。例如:
(9)真得味,眼镜不在你脸上卡着在?(真有意思,眼镜不是在你脸上戴着吗?)
(10)肉在锅里咕嘟着在。(肉在锅里炖着。)
(11)我老颈把子疼着在。(我现在颈脖子疼。)
(12)他笑眯得痴着在。(他现在笑嘻嘻的。)
(四)动词/形容词+着+宾语+在
此句式中的动词或形容词可以是单音节词,也可以是多音节词;宾语可以是光杆名词,也可以是数(指)量名短语或领属短语。例如:
(13)她心脏不好,路上带着药在。(她心脏不好,路上一直带着药。)
(14)大人们一块商量着第件事在。(大人们一起商量着这件事。)
(15)我肿着一个脚么趾头在。(我一个脚趾头正肿着。)
(16)他黑着他的脸在。(他正黑着脸。)
二、句尾“在”对谓词的选择
(一)音节特征
合肥方言中,句尾“在”排斥单音节谓词。如果谓词是单音节的,可以通过以下手段实现与句尾“在”的搭配:一是在谓词后加“着”;二是在谓词后加宾语;三是在谓词后同时加“着”和宾语。例如:
(17)*侠们玩在。
侠们玩着在。(小孩在玩。)
侠们玩游戏在。(小孩在玩游戏。)
侠们玩着游戏在。(小孩在玩游戏。)
(18)*二么指头子的包鼓在。
二么指头子的包鼓着在。(食指的包鼓着。)
二么指头子鼓包在。(食指鼓着包。)
二么指头子鼓着包在。(食指鼓着包。)
罗自群认为,在表持续的体标记中,句尾“在”有完句的作用,“着”有补足音节的作用,方言中的很多单音节动词后加上“着”成为双音节组合单位,可以看做是汉语双音化趋势在动词中的反映。由于受到“单音节动词+着+在”的格式影响,单音节动词与句尾“在”之间形成固定的句法槽,必须有音节补全才能成句。而动词后可以添加宾语来补全句法槽,所以“单音节动词+宾语+在”也能成句。能与句尾“在”搭配的形容词具有动态性,动词的句法槽也影响到形容词,使得单音节形容词与句尾“在”之间也必须有音节补全句法槽方可成句。
(二)语义特征
1.动词
有研究者认为能与句尾“在”搭配的是动态动词和能带宾语的静态动词。实际上句尾“在”作为持续体标记,与之搭配的动词不论是动态还是静态,都应当具有持续性。马庆株通过分析带时量宾语的动词的语义特征、分布特征和变换方言,将动词分为非持续性动词和持续性动词,其中持续性动词又有强弱之分。非持续性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经过起始点后即到终结点,没有中间过程,也就是动作本身不具有持续性,如:死、伤、断、到等,此类词无法与句尾“在”搭配。而强持续性动词所表示动作的起始点与终结点之间有中间过程,且中间过程理论上可以无限延续,如:想、看、躺、走等,这类动词均可与句尾“在”搭配。
这里着重分析弱持续性动词与句尾“在”的搭配情况。弱持续性动词表示的动作起始点与终结点间也有中间过程,但这一中间过程持续时间不长,不可以无限延续。马庆株将弱持续性动词分为两类,一类称为“看”类,只表示动作行为的持续,如:看、听、说、商量、打扫等;还有一类称为“挂”类,既能表示动作行为本身的持续,又能表示动作行为造成状态的持续,如:挂、摆、搁、启动、报废等。“看”类和“挂”类动词均可与句尾“在”搭配,在语法意义上有异同,其类别内部也因不同语境而呈现语法意义上的差异。
当句尾“在”与“看”类动词搭配,在不同语境中分别表示两种意义:a.一次性动作行为的持续;b.重复性动作行為的持续。例如:
(19)洗碗在
a:我洗碗在,你拿搓簸把垃圾倒得着。(我正在洗碗,你拿簸箕把垃圾倒了。)[一次性动作的持续]
b:刚到城里的时候为了赚票子,我洗碗在。(刚到城里的时候为了赚钱,我一直在洗碗。)[重复性动作的持续]
(20)打扫卫生
a:昨个你打电话的时候,我打扫卫生在。(昨天你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打扫卫生。)[一次性动作的持续]
b:那三年,我在后勤打扫卫生在。(那三年,我都在后勤打扫卫生。)[重复性动作的持续]
当句尾“在”与“挂”类动词搭配,在不同语境中也分别表示两种意义:a.一次性动作行为的持续;b.由动作行为产生状态的持续。例如:
(21)开门在
a:我开门在,钥匙突然肘断得着。(我正开着门,钥匙突然拧断了。)[一次性动作的持续]
b:开门在,家里面却么得人。(门开着,家里面却没有人。)[状态的持续]
(22)启动车子在
a:我启动车子在,一只猫从轱辘底下窜出来。(我正在启动车,一只猫从车轮下窜出来。)[一次性动作的持续]
b:启动车子在,司机一不晓到哪去了。(车子启动着,司机却不知道到哪去了。)[状态的持续]
2.形容词
张国宪将形容词分为呈现变化功能的动态形容词和呈现性状功能的静态形容词,并且提出能够进入“已经__了”和“没__”两种句法槽的形容词为动态形容词。由于句尾“在”是表持续的体标记,与形容词搭配表示当前所处的状态,形容词需要能够呈现动态延续性,所以能与句尾“在”搭配的是动态形容词,如:空、满、紧张、落后等。但是有一些动态形容词,如:熟、老、窄、旧等,却不能与句尾“在”搭配。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形容词呈现的状态无法持续,它们是状态变化的终结点,达到此状态后,整个变化过程即结束,无法再持续下去。比如“熟”,由“生”到“熟”是一个动态过程,但是达到“熟”的状态后,整个变化过程就彻底完结,不会一直“熟”下去。为了甄别哪些动态形容词能与句尾“在”搭配,可在上述两种句法槽的基础上再加上“一直__下去”,只有同时满足这三种句法槽才能与句尾“在”搭配。例如:
(23)空[动态形容词]
已经空了 没空 一直空下去
第房空着在。(这间房现在空着。)
(24)旧[动态形容词]
已经旧了 没旧 *一直旧下去
*第房旧着在。
(25)新[静态形容词]
*已经新了 *没新 *一直新下去
*第房新着在。
上述三例中,只有“空”同时满足三种句法槽,可以与句尾“在”搭配。
三、句尾“在”作为体标记的非典型性
李如龙总结了四条界定体标记的标准,分别是:1.意义的虚化;2.结构关系的黏着;3.功能上的专用;4.语音上的弱化(轻声或合音)。同时指出普通话中表进行、持续意的“着”满足全部四条标准,是最典型的体标记。同“着”相比,句尾“在”只满足第一和第四,而从第二和第三两条标准考察,句尾“在”体现出作为体标记的非典型性。
(一)结构关系非黏着
结构关系的黏着是指体标记与谓词间的位置关系固定,且紧密结合,中间不能插入其他成分。句尾“在”与谓词结构关系的非黏着表现在:首先,句尾“在”对单音节谓词具有排斥性,当句中谓词为单音节时,谓词与句尾“在”之间要加上“着”来补足音节。其次,普通话中体标记“着”总是紧跟在谓词之后,中间不能被其他成分隔开,而合肥方言中谓词与句尾“在”之间可以插入宾语。例如:
(26)他吃饭在。(他正在吃饭。)
他吃着饭。
*他吃饭着。
此外,句尾“在”可以提到谓词前,成为时间副词,表示动作正在进行,而“着”不能提到谓词前。例如:
(27)他复习在。→他在复习。
他复习着。→*他着复习。
因此,句尾“在”跟典型体标记“着”比起来,与谓词的结构关系并不黏着。
(二)功能非专用
体标记“着”在普通话中功能单一,只能紧跟于谓词之后表进行、持续意。句尾“在”在合肥方言中功能并不专用,除了表示持续的语法意义外,还可以作音节助词。例如在合肥方言中有一类特殊用例:
(28)他在操事在。(他在找茬。)
(29)他在涮锅在。(他正在刷锅。)
上述例句,除了句尾“在”之外,在谓词前又出现一个“在”。谓词前的“在”是时间副词,表示动作或状态正在进行。此处句尾“在”的语法意义已由其前的时间副词“在”表达,句尾“在”只相当于音节助词。根据语言的经济性原则,例句中句尾“在”已显冗余,删除也不影响句意。
谓词前用副词“在”表示动作或状态的进行或持续是普通话中常见的用法。在合肥方言中,同一句先后出现两个表示进行、持续意的“在”,反映了合肥方言与普通话的相互影响。伊原大策认为普通话的“在V”是受到南方方言“在里”影响而产生的。李如龙提出方言是一种历史现象,在语法上表现为各种同义语法手段的存在,并举例普通话的“外面在下雨/外面下着雨”是一对同义手段,这是旧有和后起的差异。例(28)中,“在操事”是普通话的语法手段,“操事在”是合肥方言的语法手段,它们属于同义语法手段。方言与普通话的接触影响使得两种语法手段糅合在了同一句型中。而在同一句型中,虽然表示同一语法意,因副词“在”比句尾“在”出现位置靠前,人们在接收信息时首先接收了副词“在”的语法意,句尾“在”的语法意弱化,从而由体标记变为音节助词,体现出在功能上的非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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