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权交易市场30年大事记(一)
2019-09-10李利君
李利君
小 引
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已经过完30岁生日。
30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成熟,产权交易越来越活跃,在构建“三公”平台以及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学术活动、商业模式、合作方式、产品设计、产品推广以及涉及产权领域各个层面的交易规则等,都在30年波澜壮阔中不断充实、完善和丰富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内涵,独具中国特色的产权交易市场已经初具规模。
30年的点点滴滴,30的年风风雨雨—— 任何辉煌的大厦都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与具体的事物息息相关。在梳理与产权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时,我发现,早期与产权相邻的概念和事件对日后的产权交易产生了重大影响。没有早期这些相邻概念和事件的支撑,产权交易就显得过于孤单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产权被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特别是十九大更是赋予了产权以新的时代使命,为产权市场的规范发展、纵深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把30年来的大事认真梳理一下,有助于我们记住走过的足迹,更好地展望未来、走向未来、创造未来!
本《大事记》是根据有限的资料匆促整理编写的,再加上本人才疏学浅,难免挂一漏万,殊有遗珠之憾。诚望能够为产权交易市场尽绵薄之力,更祈望有识之士不吝指正并不断完善充实,使之能够成为后人了解中国产权市场发展的一份案头资料。
2019年4月11日补记于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
1980年,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83年,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鲁冠球经营、宁围镇政府主管的万向节厂实施了产权改革。改革方案规定:万向节厂所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50%归企业所有,50%归镇政府所有;由股东大会选举厂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实行厂长负责制,由厂长“组阁”,生产经营由厂长承包,对股东大会负责;镇政府不参加企业利润分配,企业以销售额的20%作为管理费上缴乡政府,并作为销售费用计入成本。
1984年,武汉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兼并机制理论并大胆进行实践探索。同年,武汉牛奶公司以12万元购买了汉口体育餐馆的产权。
1984年7月,保定纺织机械厂和保定锅炉厂分别兼并保定市针织器材厂和保定市风机厂,首次实现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提出: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自此,企业产权转让开始普遍引起重视。
1986年12月,国务院下发的文件《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动的若干规定》指出,各地可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国营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1987年,乐山股份制改革拉开序幕。乐山电力、川盐化、铁合金等股份公司先后成立。
1987年10月,赵紫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改革中所采取的一些措施,例如发展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和劳务市场,发行债券、股票,都是伴随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出现的,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并明确提出:“一些中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和个人。”
1988年,武汉市政府相继发布了《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1988〕33号)和《关于印发推行企业兼并实现产权合理转让的试行意见的通知》(武政〔1988〕34号),支持不同资产主体之间进行兼并和产权转让。
1988年,叶金生、张汉生撰写的《企业兼并的理论与实践》刊登在《银行与企业》杂志第7期上。
1988年3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把“实行企业产权有条件的有偿转让”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1988年5月11日,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成立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的批复》(武体改〔1988〕第12号),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正式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企业产权交易机构。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先后完成了武汉市第一纺织厂兼并美华服装厂、武汉市毛纺织厂兼并武汉市中原服装厂、武汉市中联制药厂兼并武汉市皮革五金配件厂等多个典型案例。
1989年,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事业编制,隶属于郑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企业兼并的部门规章。
1990年4月,经郑州市政府批准,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移交给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
1991年,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承办了第二届全国产权交易行业工作会。
1992年,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更名为武汉产权交易中心。
1992年,郑州闲置资产调剂中心成立。
1992年春节前后,乐山彭山路股权证“黑市”日益红火。乐山市政府在《乐山日报》上刊登公告,提醒股民投资要谨慎。
1992年11月,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了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正式落户。这是人民银行总行建国后批准的第一家公司型、封闭式基金。
1993年,陜西先后设立了陕西省产权交易中心、陕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和陕西省股权托管中心等,业务包括产权交易、股权托管,涉及财政、科技、体改、经贸等4个部门,共有13家产权交易和股权托管服务机构。
1993年初,淄博市就农村改革试验区下一步发展方向问题专门向国家体改委汇报。2月,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高尚全提出“城市联网、规范交易”,时任国家体改委主任陈锦华批示:“股票流通是个大问题,否则作用不大。”
1993年3月,深圳产权交易所成立。该交易所由深圳市体改办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共同出资,注册资金500万,总经理郭维平。早期的主要业务是国有产权交易,并逐渐向其他公司产权包括集体企业产权、社区股份公司股份等业务拓展。
1993年3月,川盐化在深圳上市,成为西南地区首家在深圳上市的公司。
1993年5月27日,香港《信报》刊发题为《中国最大的黑市股权证交易中心》的报道。报道称:“每日交易额达数亿人民币。……自发股市在四川乐山出现,然后才轮到成都,再遍及德阳、绵阳、自贡等市,而乐山更可以说是左右成都的行情。”6月3日,《参考消息》转载了此篇报道。
1993年8月16日,上海市农委、市体改委、市工商局和市经委郊县工业局针对上海企业产权变革中产权流动的实践,经过半年调研,从开始创建“东方拍卖行”以确保企业产权交易中心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到最终定夺创建产权交易市场后,向上海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创办上海东方产权交易所的情况汇报》。时任副市长孟建柱将市场名称中的“东方”改为“城乡”。
1993年9月27日,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正式创立。共有9家会员单位,挂牌2只股票。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1993年年底,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始酝酿成立北京市的产权交易机构。
1993年年底,青岛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了青岛市产权交易中心,加挂青岛市产权交易市场的牌子。中心有3名员工、30万元财政借款。
1993—1994年,四川省先后设立了四川产权交易所(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主管)、成都产权交易中心(成都市体改委主管)、乐山产权交易所(乐山市体改委主管)。1993年下半年开始,三大交易机构先后推出了产权拆细转让业务,向社会公众出售,帮助企业获取资金。
1994年,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先后成立。
1994年,郑州资产评估事务所、河南拍卖行郑州行成立。
1994年,江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成立。
1994年,武汉产权交易中心更名为武汉产权交易所。
1994年,上海市政府第十三次党委扩大会议明确,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上海各项改革的深化。
1994年1月1日,时任上海市长黄菊签发一号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的批复》。
1994年2月,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成立。此后,乐山产权交易中心开展乐山境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证集中过户业务。乐山黑市自此退出。
199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宣布暂停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和交易机构的活动。
1994年4月,经南宁市政府批准,南宁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1994年4月11日,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注册成立。
1994年4月13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成立。
1994年4月20日,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成立。这个交易所由上海市政府农委主管,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首批220家企业上市转让,揭开了上海产权市场交易第一幕。随后,创办了内部刊物《产权交易》。
1995年,四川的产权拆细转让停止,成都市产权交易中心、四川省产权交易所相继关闭。
1995年,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内部刊物《产权交易》第一期刊发表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撰写的《产权交易的经济学问题》,论述了企业产权交易的内涵、范围、性质、价格、交易以及企业产权交易与股票的关系和与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关系等通俗易懂的产权经济学理论。
1995年,广州产权交易所创建“所有权托管—重组整合—公开市场交易”、“股权质押—社会融资—股权交易”等多种融资机制,先后托管、出售了260多户各类所有制企业,交易资产130多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3万余人,探索出省会中心城市在传统国有企业较多、转型困难的条件下建设产权交易市场的路子。
1995年5月12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1995〕54号)。
1995年12月5日,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按照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奇帆的要求,对进一步组建上海产权市场的设想和建议提出三个具体方案:一是建议上海产权交易机构定名为上海产权交易中心,二是在上海产权交易中心下周设产权交易一所(主营国有企业产权)和产权交易二所(主营集体企业产权),三是建立一个机构、一个市场,即上海产权交易中心(或上海产权交易所)。
1996年,青岛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专司机构。
1996年1月3日,上海市国资委专题讨论通过了组建上海产权交易所(有形)市场的设想。
1996年1月30日,上海市委、市政府明确将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改组建成全市统一的产权有形市场。
1996年3月25日,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在上海首批国有产权交易签约仪式上宣布:改组后,上海产权交易所总裁为张海龙。同日,宣布成立上海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1996年9月,江西产权交易中心创办了《产权导刊》。
1996年11月,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迁至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后,更名為上海产权交易所。
1996年11月3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第一个产权交易地方法规:《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
1996年,武汉产权交易所的发展面临场外交易泛滥,企业破产拍卖、整体资产出售等形式的企业间私下交易活跃等问题,给当时的产权交易所带来了较大冲击和挑战。
1997年,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成立。该市场是产权交易机构区域联盟自律组织,旨在推动区域业务合作和交易技术创新,拥有22个省、市、自治区共53家产权交易机构。
1997年,青岛市政府颁布了《青岛市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政府规章来规范青岛市产权交易。
1997年,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起草并通过珠海市政府先后颁发了《珠海市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珠府〔1997〕79号)、《关于规范企业产权转让行为与完善产权交易公开市场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1997年初,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下发文件,将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作为该办公室的联系点。
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1997年4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
1997年6月28日,湖北证券公司向省政府报送《关于组建湖北产权交易所的请示》。
1997年9月,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97年10月,上海产权交易所与江苏、江西、四川、安徽、青海、重庆、湖南和福建等九省市的产权交易机构联合组建了“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1997年11月4日,湖北省政府同意省国资局批准成立湖北产权交易所。
1997年11月17日—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江泽民、李鹏、朱镕基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深化和加快金融改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切实加强金融法治和金融监管,大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引导金融业健康發展。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撤销。
1998年,湖北省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规范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登记工作的意见》,从工商过户的终端防止国有产权场外交易。
1998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出台,明确提出:“严禁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变相进行股票上市交易”。
1998年3月,河北省政府通过《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实施细则》,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对规范和指导产权交易的开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998年3月31日,珠海市举行九洲酒店整体产权转让鉴证仪式。这是珠海市首宗产权交易鉴证仪式。
199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决定全面清理整顿非法股票交易市场,采取严厉的手段强化金融监管,对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缩编。
1998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为中共中央下设的金融工作指导机构。中央金融工委下设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央金融工委双重负责领导纪律检查工委进行纪律检查工作。
1998年11月8日,“98首届湖北产权交易大会”开幕式在洪山广场湖北省体育展览中心开幕。时任湖北省委书记贾志杰、副书记杨永良出席开幕式,时任湖北省省长蒋祝平致词,时任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道坤主持开幕式和湖北产权交易所成立揭牌仪式。
1998年12月21日,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30户企业全部停止连续性竞价交易,转为原始的柜台交易。
1998年12月18日,湖北省产权交易所在湖北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1999年,广州产权交易所成立。
1999年,青岛市制定了《开展股权登记及转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将非上市公司制企业股权登记作为价值形态产权交易工作的切入点。
2000年,经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同志批示同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成立。
2000年,南宁产权交易中心从事业制改为企业制进行运作。
2000年1月20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开通“中化产权交易网”。
2000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淄博市政府与中信证券签订转让协议,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整建制改为中信证券淄博共青团西路营业部。
2000年4月,时任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视察深圳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建立和完善产权市场,从制度上防治腐败。
2000年7月,经青岛市政府批准,以青岛市产权交易中心为基础,按照会员制的运营模式,重组并设立了青岛产权交易所。组织形式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2000年8月,深圳市产权交易所改制为事业单位的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由深圳市国资办管理。该中心倡导“阳光交易”理念,首创国有产权交易鉴证制度,积极推行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2000年10月,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成立。这是国内首家股份制技术产权交易机构。
2000年11月,浙江省上市办向省政府提交由颜春友主持起草的《浙江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提出了“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设想。
2000年11月21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文(鄂政办函〔2000〕100号)明确湖北省产权交易所挂靠湖北省财政厅。
2001年1月,河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河北省公有资产产权操作规程》(冀财企〔2001〕185号)等文件,对产权交易的具体实施提出指导意见。
2001年6月8日,任胜利以江西省产权交易中心理事的名义,向时任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呈送了《关于建议重组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立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的报告。十天后,孟建柱批示:同意筹建。
2001年7月,《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第一次提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2001年7月,张维迎的《产权、政府与信誉》由上海三联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1年8月30日至9月2日,长江流域产权共同市场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议在井冈山召开。会议通过了《长江流域产权共同市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12月,高峦带领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人员,启动了“组建中国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重要工作。
2002年,深圳國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承接了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
2002年2月5日—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出席了会议。会议指出,在新的发展时期,做好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企业改革,改进金融服务,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十五”期间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调控体系,努力实现金融监管和调控高效有力,金融企业经营机制健全、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显著改善,金融市场秩序根本好转,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增强我国金融业竞争力。
2002年2月22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做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保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2002年3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的尉健行同志视察深圳产权交易中心,对交易中心通过“阳光管理系统”开展国有产权交易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产权交易的程序,在保障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002年3月29日,长江证券公司向湖北省政府发出脱钩申请。时任湖北省副省长高瑞科主持简单的协调后,原则同意脱钩。
2002年4月10日,湖北产权交易所更名为湖北省产权交易所。
2002年4月25日,由全国7家产权交易机构共同发起、9家产权交易机构参加的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在天津宣告成立。高峦被推选为理事长。
2002年5月25日,江西省政府以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重组全省产权交易机构、组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赣府〔2002〕72号),决定成立省产权交易所,交易所性质和职能定位为非营利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2002年9月,《产权导刊》易主。该刊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指导,全国产权交易机构联办,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办,是全国唯一一家公开出版发行的产权交易月刊。
2002年10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编著了《产权交易实务》,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2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产权市场,创造各类产权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
2002年12月4日,江西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产权交易机构管理办法》。
2002年底,《中国产权市场年鉴》编辑部向全国产权交易机构发出资料征询函,启动《中国产权市场年鉴》工作。(待续)
(作者为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