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墓志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及其当代弘扬研究
2019-09-10彭文峰
[内容提要]古代墓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人文精神等内容,展现了古人践行价值观的路径,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了参考与滋养,有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化于行;为进一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思想资源,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内涵与精神实质。
[关键词]古代墓志;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简介]彭文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墓志是刻有逝者姓名、籍贯、生平事迹等信息的石刻,也指墓志上的文字。自汉代产生至于清末,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墓志。遗存至今的数以万计的墓志也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①古代墓志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人文精神等内容,展现了古人践行价值观的路径。开展对古代墓志及其所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的研究,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价值观自信,具有积极意义。
一、 古代墓志概况
墓志是对逝者一生的盖棺定论。虽然每篇墓志展示的是逝者个体独特的、与众不同的人生历程②,但“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个人作为社会的成员,必然受到社会的影响和约束,对于个体的盖棺定论性的墓志必然会以当时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来记载和评价志主的生平,反映当时社会所崇尚的价值观。
从逝者本人的角度来说,在立德、立功、立言传统人生价值追求的影响下,垂馨千祀、名传后世已内化为其终生追求。逝者虽然不得不接受身死形灭的事实,但无论是否有留美名于后世的资本,都绝不会希望墓志对自己的评价与当时社会崇尚的价值标准相背离,在身后留下骂名。这种留善名于
后世的心态在逝者生前为自己撰写的、以死者视角来回顾和审视自己一生的自撰墓志中有突出的体现。唐崔慎由自撰墓志云:“处心行己,始卒善否,则有僉议与史氏之直笔在。吾何敢逃?吾何敢云?”[2]1075崔慎由自撰墓志没有对其一生进行自我评价,而将盖棺定论的任务交由众人和史家,这就体现了当时以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来评定人生的特点。南宋周密在自撰墓志中写道:“自惟平生大节,不悖先训,不叛官常,俯仰初终,似无慊怍,庶乎可以见吾亲于地下矣。”[3]周密以当时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作为品评自己的依据,在一生的自我总结中,他认为自己在世时无违先训、未叛官常、行无慊怍,符合当时社会所崇尚的孝老爱亲、敬业乐群的价值标准,故可以上无愧于天、下无愧于地,有颜见先人于地下,能含笑长眠于九泉。
从送葬者的角度来说,虽然亡者已长眠于地下,逝者亲朋却在现实世界受到社会所崇尚的价值观的影响、评判和约束,他们要求墓志对逝者的评价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不愿墓志将逝者描述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无耻之徒,连累自身遭到世人的讥讽、鄙夷乃至唾弃。宋欧阳修受挚友尹洙(字师鲁)临终撰志之托,在尹洙辞世后為其撰成《尹师鲁墓志铭》。尹氏家属认为欧阳修所撰墓志对尹洙道德文章的评价与当时社会主流价值观不完全吻合,有损尹氏生人的声望,所以弃欧阳修所撰墓志不用,而改请他人重撰。这突出反映了送葬者对墓志有关亡者评价的重视。
从撰志者(有时由为逝者送葬的亲朋兼任)的角度来说,撰志者受人之托,甚至收人之酬为逝者撰写墓志,受死者为大的道德伦理以及送葬者褒扬亡者诉求的影响,对一生行状契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逝者,撰志者自然会通过墓志予以大力颂扬。即使逝者在世时离经叛道,做过为社会公序良俗所不容的事情,撰志者在行文时也会对逝者的不经行为予以讳饰,或略而不书,或书而不详,尽量使墓志对逝者的评价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甚而至于违心谀墓:“生时中庸之人耳,及其死也,碑文墓志,莫不穷天地之大德,尽生民之能事,为君共尧舜连衡,为臣与伊皋等迹。牧民之官,浮虎慕其清尘;执法之吏,埋轮谢其梗直。所谓生为盗跖,死为夷齐,佞言伤正,华辞损实。”[4]
总之,不论墓志对逝者生平事迹是据实记载还是遮掩讳饰,在思想意识上都必然会按照逝者、送葬者、撰志者所处时代的价值标准来评价亡者独特的生平,在客观上反映逝者及与之相关人物所处时代崇尚的价值观。单篇墓志能够反映逝者及与之相关人物所处时代的主流价值观,整个中国古代墓志就体现、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也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的组成部分。
二、 古代墓志所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
古代墓志所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思想观念;二是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的道德规范;三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文以载道、以文化人、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人文精神。
第一,古代墓志体现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思想观念。自西汉以来,当政者主要运用、民众主流信奉的是儒家安身立命、为人处世、治国安邦的思想。儒家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影响了古代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墓志作为与民众切身相关的重要内容,贯彻和体现了儒家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思想观念。唐代安史之乱时期,安禄山和史思明分别在洛阳和范阳(今北京)建立了国号为“燕”的僭伪政权,行用圣武、天成、应天、顺天等年号,卒葬于僭伪政权存续期间,葬地处于叛军核心控制区的墓志弃僭伪政权的国号和年号不用,行用唐政权国号和至德、乾元、上元等年号,或者迫于压力在使用僭伪政权国号或年号时仍行用唐政权的国号和年号,体现了安史之乱时期民众求大同的思想观念。崔众甫“凡所为政,以利人除害为先,不干名,不肆直,所居自化”[5]1798,窦寓“凡所莅职,以仁恕见称,清廉正身,非礼勿动”[5]1817,都鲜明地体现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尚和合的思想观念。
第二,古代墓志体现了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的道德规范。以儒家伦理文饰政治,用法家刑律确保政治,德治和法治并举,德主刑辅,是古代当政者主要的治国实践。以德立身、以德治国实践为古代民众形成与儒家伦理相统一的道德规范提供了外源动力。墓志作为儒家德治理论和实践的产物,贯彻和体现了儒家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的道德规范。逝者亲朋竭力为亡者营办丧事、修撰墓志本身就是儒家“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的伦理道德的体现。墓志记载了官府授予高年老人刺史、长史、县君等荣誉性官职或封号的大量事例,如龙伽“以宿德年高,板授辽州刺史”[2]119,韩神“春秋八十……板授德州长史”[5]1106,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孝老爱亲的道德规范。古代墓志还有大量关于逝者生前周济丧病、扶危济困,犯颜直谏、为民请命,见义勇为、舍生取义,不惮孤寒、自强不息,修德正家、敦睦亲友等的记载,如郑氏“周给恤隐,矜孤悯穷”[5]1196,窦氏“粪土货财,宝重仁义。分彻家产,散给宗族。奉上虔恭,接下慈惠”[2]19,等等,这些都体现了逝者所处时代敬业乐群、扶危济困等道德规范。
第三,古代墓志体现了求同存异、和而不同、文以载道、以文化人、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人文精神。墓志记载了逝者生前的修身事迹,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求同存异、和而不同、文以载道、以文化人、俭约自守、中和泰和人文精神的追求。韩愈为柳宗元撰写《柳子厚墓志铭》,在墓志中摒弃与柳宗元在政见上的分歧,对柳氏的修为、功绩给予了高度评价,极为鲜明地体现了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世原则。崔沔“家节以约,弊其衣服,粝其鼎方,虽道际于尊,而俭逼于下”[5]1800,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等人文精神的赞许。
求同存异、和而不同、文以载道、以文化人、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人文精神是对古人为人处世等人生智慧的凝练,是修身层面的价值准则,是培育高尚的道德规范、合乎社会进步的思想观念的前提。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的道德规范是调节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关系,实现齐家价值取向与治国平天下价值目标的基础。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思想观念是对治国平天下价值手段、价值目标的凝练和总结。简而言之,古代墓志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实际上是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价值追求在个人、社会、国家层面的体现。
三、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6]16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思想观念是中华文明的精髓,是中华文明绵延发展、传承不绝的内在基因,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弘扬古代墓志所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既是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也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一,整理挖掘、讲清楚、讲透彻古代墓志所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滋养。“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充分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6]171古代墓志所体现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人文精神是古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价值旨归在个人、社会和国家层面的反映,在内容上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富源泉;在结构上,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什么样的公民、构建什么样的社会、建设什么样的国家高度契合。首先,深入挖掘阐释古代墓志所体现的思想观念,为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观提供滋养,有助于推进国家价值观建设。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思想观念是儒家政治主张、政治理想的体现,是古人在敬业乐群、扶危济困等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实现治国平天下最高人生价值目标的反映,为使个体融入国家发展、社会建设进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借鉴。通过对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等的阐释,弘扬中国精神,通过求大同的价值目标凝聚中国力量,在中华优秀传统思想观念的当代转化和弘扬中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助力。其次,深入挖掘阐释古代墓志所体现的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道德规范,为培育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观提供滋养,推进社会价值观建设。古人在修身基础上齐家,在齐家基础上参与社会建设,锤炼社会美德。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等中华传统美德为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提供思想基础,为公民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社会建设提供了价值指引与道德支撑。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将其融入社会建设之中,有助于消解见利忘义、损人利己、损公肥私、造假欺诈、不讲信用等道德失范行为,有助于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最后,古代墓志所体现的求同存异、和而不同、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等人文精神包含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素,既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的形成提供了价值源泉,也为社会层面价值取向、国家层面价值目标建设提供了动力。充分发挥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等人文精神的源泉和动力作用,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的培育之中,有助于推进公民厚植愛国情怀、培养敬业精神、培育诚信品质、形成友善理念,在推进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培育的过程中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精神的当代转化和弘扬。
第二,借鉴古人践行价值观的经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内化于心,更需要外化于行。“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6]165弘扬古代墓志所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不仅要实现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还需要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促进其弘扬。墓志记载了古代各阶层人物践行价值观的路径,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首先,借鉴古人培育人文精神的实践经验,促进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的践行。墓志记载了古人勇担责任、敬业奉献、团结合作等事迹,展现了古人培育温和、善良、恭敬、俭朴、谦让等品格的修身历程。将古人修身的经验通过宣传教育、行为示范等方式运用到今天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的践行之中,使人们在实践中潜移默化地认知、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价值准则外化于行的过程中,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人文精神的弘扬。其次,借鉴古人培育传统美德的实践经验,推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建设。墓志记载了古人在修身基础上致力于齐家、参与社会建设的具体事例,展现了古人践行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道德规范的路径。坚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的科学态度,对古人践行道德规范的路径进行甄别,借鉴其适用于当代的经验,将其运用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社会价值观的建设实践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价值理念的践行中,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道德规范的弘扬。最后,借鉴古人将思想观念运用于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推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国家价值目标的建设。墓志记载了古人将思想观念运用于治国理政,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付诸实践的路径。借鉴古人在治国理政过程中践行思想观念的经验,将其运用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实践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价值理念的践行中,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观念的弘扬。
第三,在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进程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尚和合、求大同、自强不息、扶危济困、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展现着时代魅力,为构建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思想价值基础。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兼顾,本国发展与他国发展协同共进,以确立平等均衡、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国际关系为目标,是对古人天人合一宇宙观、协和万邦国际观、和而不同社会观、人心和善道德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观念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典范。进一步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让世界加深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知认同、情感认同、行为认同,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人文精神走向世界,在促进不同文明的交流与融合、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过程中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的弘扬。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墓志所体现并传承至今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人文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滋养,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共同的思想价值。挖掘、阐释、弘扬墓志所体现的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探索其当代转化和弘扬的路径,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5.
[2]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3]朱存理.珊瑚木难[M]//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1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0:143.
[4]杨衒之,撰,周祖谟,校释.洛阳伽蓝记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63:81-82.
[5]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编辑:杨峻岭)
本文系2018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暨2018年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项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學生价值观变迁研究”(项目批准号:BJSZ2018ZD0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思政专项“习近平总书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融入‘纲要’课研究”(项目批准号:53200759437)的阶段性成果。
①关于墓志起源的时间,学界存在战国说、秦代说、西汉说、东汉说、魏晋说等观点,笔者采信墓志产生于西汉的观点。
②石刻学上一般将墓志称为“方”或者“合”,本文仅讨论文本意义上的墓志,为行文方便,通称为“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