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六个结合”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2019-09-10
近年来,广州市民政局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全市“四标四实”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把地名审核关,加强地名执法,提升地名立法水平,持续開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结合地名普查开展清理整治
广州市民政局制定了《广州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认真调查、发掘、整理本市地名文化资源,对优秀地名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做到统筹兼顾、有序推进,进一步规范地名的命名、更名、发布和使用,提升地名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据统计,全市共对1541个道路(街巷)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设立和更换路(巷)牌、村镇牌1208块。
二、结合地名审核开展清理整治
以“广州市地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不断提升地名审核工作技术含量,严格把好地名命名审核关,从技术上杜绝了新增地名重名的可能性,全市地名命名申请均在此信息系统中受理、审核、呈批、出文、办结,极大提升了地名审核工作的效率。目前,此信息系统已与“数字广州基础应用平台”对接,将经批准的标准地名信息数据实时推送到平台,实现了规范、准确的标准地名信息数据与各区各部门共享。
三、结合地名执法开展清理整治
每年省、市、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全市各区的住宅区、大型建筑物的标准地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地名管理法规规定使用已经批准的建筑物、住宅区标准地名,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建筑物、住宅区名称,或者使用非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类的词语替代建筑物、住宅区标准地名进行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四、结合地名立法开展清理整治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2011年12月,市民政局会同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申报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申报和规范使用标准地名进行了明确要求。2016年12月,市民政局会同原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本市部分地名审批权限下放等新情况,对2011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建筑物、楼群(小区)名称使用的标准化要求,确保了地名管理工作的延续性。
二是修订地方性法规。2017年底以来,广州市民政局启动了修订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工作。修订草拟稿单独设立“标准地名的使用”一章,强调使用标准地名的重要性,要求广告和招牌中的建筑物、住宅区名称,应当严格按照批准文件使用标准地名,不得减少、增加或者更改其字词。
五、结合“四标四实”开展清理整治
自2017年4月以来,广州市民政局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开展“深化平安有序规范城市管理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机遇,围绕专项行动“四标四实”核心内容,通过部门协同作战、借助信息技术、购买专业服务、合理配备人员,牵头负责的清理整治道路(街巷)不规范地名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道路(街巷)命名约113200多条,设置道路(街巷)地名标志(路牌、巷牌)约20万块,对全市地名信息数据库中的17000多个无图形地名进行了数据摸查和审核上图,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权限不统一、信息技术水平限制等原因造成的道路(街巷)“有路无名”“一地多名”、重名等历史遗留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详细准确的基础性信息,全市道路(街巷)命名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六、结合新部署新要求全面铺开清理整治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广州市民政局会同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全面铺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广州市民政局牵头成立了广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对接。同时要求各区结合实际,相应成立区级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区清理整治工作。
二是及时部署安排。广州市深化平安有序规范城市管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转发民政部等六部(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文件,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对照清理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四标四实”工作,对各部门业务系统中地名地址开展核查清洗,进一步推进标准地址的规范使用。各部门分工负责,迅速启动不规范地名摸查工作。同时积极主动与市深规办对接,对各部门在“四标四实”工作以来摸查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核查、梳理、清洗、汇总,形成第一批不规范地名清单,包括1312条道路(街巷)名称和26个建筑物名称。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广州市民政局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不规范地名的认定原则和标准,结合广州实际,对全市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以及道路(街巷)中存在的“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及时清理使用环节的不规范地名,引导全社会使用标准地名,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巩固和深化“四标四实”工作成果。四是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区包干、部门负责”的原则,市民政、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工作合力。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