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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相关探讨

2019-09-10王斌茹

新生代·上半月 2019年7期
关键词:协调机制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保险

王斌茹

【摘要】:针对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以及国有企业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为了对人才就业问题进行解决,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在现有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作用,构建和完善国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社会保险 和谐劳动关系 协调机制

1引言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高速的发展,其中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在目前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国有企业也在持续开展深化改革,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改革和变化问题。这主要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由于与劳动者之间出现越来越多的矛盾,对自身以及和谐社会都造成不利影响。这就需要针对目前社会关系中最为关键的劳动关系,通过二者之间的全面协调来对劳动者的利益进行合理维护。

2建立国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影响

无论是对于我国整个国家还是对于企业来说,人才都是其发展的主要支撑,只有保证了人才,再配之于合理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的操作设备,才能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上,企业应提高对员工维护工作的重视,进行二者之间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保证人才可以留在企业中继续工作并发挥其才能。而其中社会保险的主要作用就是对员工的后顾之忧进行解除。在此基础上,员工可以发挥其聪明才智,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努力来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一定的价值与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共赢。这样才会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

3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是針对劳动关系来说,其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建立的合法的、互相带来效益的关系。其中针对国有企业来说,其就是用人单位,此外的用人单位还有其他的民办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还有其他的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等形式。而劳动者就指的是满足合法年龄要求且具有企业规定的劳动能力、通过付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以及劳动来获取报酬的人群。二是针对社会保障制度来说,就是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通过非强制性的手段来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社会保险缴纳的制度。此社会保险需要由国家、单位以及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形式主要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

4国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之间的联系

4.1社会保险可以对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保障作用

在我国的部分行业中,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和人才市场的农民工、临时工作人员等群体,在具有较为灵活的工作方式的同时,通常没有生活上的固定保障。而目前正规的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的国家机关、事业以及个体经营单位中,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给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人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这主要是由于在劳动合同中不仅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而且也规定了劳动者需要为用人单位所付出的劳动和努力。而且在上述权利以及义务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通过此种方式来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收入,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4.2社会保险起到对和谐劳动关系的调节作用

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在劳动者的作业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意外,而且这些意外通常表现出不确定性以及不可估计的特性。这主要表现出在用人单位中劳动者工作过程中会出现受伤等意外,甚至是由于企业经营的原因而出现失业的问题。这就需要企业为员工进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的缴纳,尤其是针对煤矿企业来说,其本身就属于高危险的行业,难免会在生产中出现安全事故而威胁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而通过工伤保险则可以在意外发生时减轻劳动者的医疗负担,而且可以通过失业保险来保证其失业之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减轻其再就业的难度。因此通过社会保险可以起到对和谐劳动关系的调节作用。

4.3社会保险起到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作用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情的持续上涨,出现了房价与劳动者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的现象,房价远远高于劳动者的收入。尤其是对于刚毕业从业工作的学生来说,仅靠其收入无法保障其居住条件。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其居住问题。此外,针对踏入工作岗位时间不长而选择结婚生子的女性员工来说,也会面临没有收入的问题。因此可以通过社会保险中的生育保险来保障其结婚生子后的基本生活保障,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困难。此外,为了解决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以及养老负担增加的问题。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给予劳动者足够的保障来确保其退休赋闲在家的安全感和基本生活保障。

5结语

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担负着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任,而其中的劳动者更是推动国有企业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针对目前国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之间的协调机制问题,针对国有企业中存在的较为复杂的劳动关系,需要通过以人为本的原则来确保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之间的协调,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以及解决其后顾之忧,确保劳动者可以发挥其聪明才智和能力来创造更大的价值并促进国有企业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世生. 对国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相关分析[J]. 现代经济信息, 2017(07):142.

【2】 苑文华. 国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探析[J]. 现代经济信息, 2015(22).

【3】 雷水秀. 国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探析[J]. 时代经贸, 2014(4):16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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