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来膦酸与阿仑膦酸钠治疗骨质疏松(OP)患者的疗效及对25-(OH)D的影响
2019-09-10黄妙玲
黄妙玲
[摘要]目的:研究唑来膦酸与阿仑膦酸钠治疗骨质疏松患者的疗效及对25-(OH)D的影响。方法:将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本院接收的骨质疏松患者90例按照1:1的比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45例/组,两组均实施常规治疗,前一组加用阿仑膦酸钠治疗,后一组加用唑来膦酸治疗。将两组的各项临床相关指标进行比对。结果:观察组骨质疏松患者治疗后的疼痛评分、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临床总有效率、腰椎骨密度、髋部骨密度以及25-(OH)D均高于对照组,治疗后的BALP、P1NP水平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唑来膦酸应用于骨质疏松患者的临床疗效优于阿仑膦酸钠,有助于骨密度和25-(OH)D的提高,可促进疼痛程度和功能的改善,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关键词]骨质疏松;唑来膦酸;阿仑膦酸钠;25-(OH)D
[中图分类号]R58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249(2019)07-059-03
骨质疏松是一种常见于老年群体的代谢性骨病变疾病,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促使骨质疏松的患病人数不断增加。临床医学对该病发病机制认识的加深以及对新型抗骨质疏松药物的研发,促使骨质疏松的治疗效果得到大幅提升。为了提高骨质疏松患者治疗的有效性和预后效果,本文对两种药物(唑来膦酸与阿仑膦酸钠)的疗效进行分析探讨,正文阐述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于我院接收的骨质疏松患者中选取90例开展本次研究,病例选取时间: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按照1:1的比例将其随机分为使用阿仑膦酸钠单药治疗的对照组和使用唑来膦酸单药治疗的观察组。对照组(n=45):男20例,女25~J;年龄61-84(70.18±5.94)岁。病程3年至20年,病程均值为(7.01±2.16)年。观察组(n=45):男19例,女26例;年龄62-85(70.26±6.02)岁。病程3年至21年,病程均值为(7.09±2.22)年。组间基线资料进行比较无较大的区别(P>0.05)。
1.2诊断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颁布的骨质疏松症诊断标准。
1.3纳入标准:①知情本次研究目的及内容并自愿纳人本次研究的患者;②无精神疾病史、无认知障碍、无语言沟通障碍以及心理障碍的患者。
1.4排除标准:①存在严重器官功能不全、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的患者;②存在代谢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的患者;③因甲旁亢等继发骨质疏松患者以及糖皮质激素、抗癫痫药物等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患者;④为过敏体质或者是对本次研究中所用药物存在过敏反应的患者。
1.5脱落(剔除)标准:①在本次研究中同时参与其他研究的患者;②本次研究期间服用过影响骨代谢的药物;③因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个人原因退出本次研究的患者;④依从性较差的患者。
1.6治疗方法:(1)常规治疗:在中餐、晚餐前口服钙尔奇D(生产单位:惠氏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50029)1片/次,一日两次;口服骨化三醇胶丸(分装企业: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00056)一次一粒,一日一次。(2)对照组:阿仑膦酸钠。口服阿仑膦酸钠(生产单位: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61303)70mg/次,一周一次。连续服用1年。(3)观察组:唑来膦酸。在5%葡萄糖溶液1000mL中加入唑来膦酸(生产单位: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13138)5mg,静脉滴注,一年一次。治疗时间为1年。
1.7观察指标:(1)观察两组骨质疏松患者治疗前后的疼痛评分、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以及临床效果。(2)两组骨质疏松患者治疗前、治疗后的骨密度采用Ho10gic公司生产的Discover A型双能X线骨密度仪进行测量。(3)采集治疗、治疗后两组骨质疏松患者空腹状态下的静脉血 3mL,离心处理后取上层血清,采用罗氏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测定血清25羟维生素D(25-(OH)D)以及l型原胶原N-端前肽(P1NP),应用ALISEI全自动酶免分析仪检测骨特异性碱性磷酸酶(BALP)。(4)对两组骨质疏松患者治疗期间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8判定标准:(1)疼痛评估采用视觉模拟评分法(VAS),让患者根据自身疼痛感觉在标尺上对应刻度上进行标记,其中0分、10分分别表示无疼痛感、疼痛剧烈。(2)采用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评估功能改善情况,共10个条目,采用0-5分的6级评分法,以分值低表示功能障碍轻。(3)临床效果判定标准:患者治療后的疼痛评分降低超过80%则为优;患者治疗后的疼痛评分较治疗前降低60%-79%则为良;治疗后的疼痛评分与治疗前下降40%-59%则为可;患者治疗后的疼痛评分降低不足40%则为差。临床总有效率为(优的例数+良的例数)/45例x 100.00%。
1.9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数据以(x±*s)表示,对正态分布、方差齐性的计量资料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非正态分布资料,先进行自然对数转化再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取率表示,采用x检验。检验水准a=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疼痛评分、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两组骨质疏松患者治疗前的疼痛评分、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相比对差异不大(P>0.05),但治疗后两组数据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两项数据降低幅度更大(P<0.05)。见表1所示:
2.2临床效果:观察组骨质疏松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为95.56%,相较于对照组明显更高(P<0.05)。如表2数据所示:
2.3骨密度:观察组和对照组骨质疏松患者对比治疗前的骨密度无显著差异(P>0.05),两组治疗后的骨密度均有增加(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骨密度水平显著比对照组高(P<0.05)。见表3:
2.415清相关骨代谢标志物:两组骨质疏松患者治疗前的血清相关骨代谢标志物相对比无明显区别(P>0.05),两组数据治疗前后相对比存在显著差异(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25-(OH)D比对照组高,BALP、P1NP水平降低幅度大于对照组,P<0.05。如表4:
2.5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同对照组数据进行比较,观察组骨质疏松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更低,P<0.05。见表5所示:
3 讨论
临床将改善患者骨痛症状、提高骨量及骨密度、预防骨折作为治疗骨质疏松的主要原则,以促进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的提高。老年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器官功能减退以及户外活动的减少,促使微量元素的摄入及吸收量不足,增加骨脆性,在外力作用下较容易出现骨折情况,故此应重点关注骨质疏松患者的治疗效果。
阿仑膦酸钠属于双磷酸盐药物,是防治骨质疏松的有效药物,其通过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合成来达到控制炎症介质和致疼痛因子释放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患者骨痛症状的改善及骨量的提升。唑来膦酸亦为双磷酸盐药物,虽然其药理基础与阿仑膦酸钠相似,但是药理活性更强,故此取得的疗效更加理想。
本文研究数据显示,观察组骨质疏松患者治疗后的疼痛评分、功能障礙改善情况均更优,且临床总有效率更高,分析原因在于唑来膦酸能够选择性聚集在破骨细胞周围,促使破骨细胞凋亡,逆转骨溶解病变,减少破骨细胞数量,进而促使骨痛症状明显改善,有助于患者功能的恢复,且其活性高于阿仑膦酸钠,因此疗效更优;其次,观察组骨质疏松患者的骨密度明显提高,这是因为唑来膦酸可对成骨细胞起作用,促使破骨细胞对成骨细胞的刺激减少,修复溶骨性病灶,有助于骨吸收、骨丢失情况的改善,进而促进骨量增加、骨密度提高。再者,观察组患者的血清相关骨代谢指标明显改善,25-(OH)D水平升高,BALP、P1NP水平降低,分析原因在于:血清25-OH-VD的高低可以反映人体维生素D的储存水平,并且骨质疏松的发生与维生素D缺乏存在相关性,BALP、P1NP可对骨形成进行反映,唑来膦酸的使用可对骨代谢进行调节,提高成骨细胞活性,使骨吸收、骨形成处于平衡状态,进而有效改善骨质疏松症状,且不良反应较少。
总而言之,相较于阿仑膦酸钠,唑来膦酸更适合应用于骨质疏松患者的治疗中,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