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最后一公里科技成果转化量质齐升
2019-09-10
科技成果转化是知识创造财富的过程,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诞生和发展的源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保障科学技术发挥第一生产力作用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随着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8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78万亿元。
2018年,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加快落实,出台了科技成果轉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措施,完善国有资产登记备案制度,深入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投贷联动试点,面向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融资支持试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设立21只子基金,子基金总规模达313亿元,放大倍数超过4倍。8个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435个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成为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78万亿元。
央地联动探索成果转化新机制
自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优化相关制度环境,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政策也涵盖了税收优惠、股权激励等诸多方面,从组织创新到制度创新再到模式创新。近年来,我国央地联合密集施策,科技成果转化实践积累诸多极具特色的经验,形成一些新机制、新办法。
2019年1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 “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等多项措施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内推广。
在成都,近年来一场源自于高校的职务发明产权混改,首次将触角伸向了产权“禁区”,并被誉为科技界的“小岗村”改革:科技工作者可拥有职务发明的部分产权,这让以西南交通大学为代表的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呈“井喷”之势。近两年来,四川全省20家试点单位已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400余项,作价入股创办企业近60余家,带动企业投资近30亿元。其中,西南交大完成分割确权184项,创办高技术企业24家,成果转化数量是此前5年总和的15倍;四川大学已完成分割确权70余项,创办科技企业30余家。
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活跃着一批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己任,应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提升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业化、产业化水平,并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职业的职业从业者被称为技术经理人。
西安科技大市场在全国率先提出“西安技术经理人”服务模式,并发起成立了全国首个技术经理人协会——西安技术经理人协会,通过建立行业规则体系,维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秩序。2017年12月,技术经理人行业正式进入国家职称序列。
近年来,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陕西、河北、辽宁、江苏、上海、福建、山东等地纷纷举办技术转移经理人培训班。2018年9月,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布了《技术经理人管理办法》《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管理办法》《技术经理人从业佣金收费标准》,意味着江苏在技术转移服务业内率先构建起技术经理人执业制度,并全国首推“技术经理人管理办法及佣金标准”。
与此同时,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正在形成。该机制是指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与孵化企业进行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
“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具体是指以校地产业研究院为平台,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设计和实施研发项目,研发团队全程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供给的有效性。
为探索地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与模式,2018年,科技部在已有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基础上,进一步批复建设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广州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3个示范区。自此,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开始实现从点的推动向系统部署、全方位推进的历史性转变。
截至目前,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已经建设了8个,距离《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提出的“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原则上为3-5年‘十三五’期间部署建设10个左右”的目标要求又迈进了一步。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获批建设,带动相关区域打造出一批政策先行、机制创新、市场活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高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除了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外,各地还在积极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
近年来,随着科技体制机制的“松绑”,一批最早萌芽于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地区的新型研发机构逐渐向全国扩散。
2018年6月,在一场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人才专场招聘会上,一则南京新型研发机构“60万元底薪+人才房”招聘总工程师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据了解,2017年11月以来,南京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已超过200家,新型研发机构给南京带来新增投资29.8亿元,孵化引进企业811家。
伴随着载体建设和相关政策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迅速扩围,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目前,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已经设立21只子基金,子基金总规模达313亿元,放大倍数超过4倍。
除资金链外,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10余个省市密集出台细则方案,重点从产业链、服务链和人才链上全面打通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与此同时,技术转移服务业也呈现出机构类型多元化、服务内容丰富化、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需求个性化的良好发展态势,技术转移服务周期逐步延展至技术商品生命的全过程。
在北京,教育部科技司与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在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提出在12家高校率先建设技术转移办公室,并通过强化政策先行先试,支持高校探索成果转化的有效路径和机制。
为解决承接京津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的配套能力偏弱的问题,河北省启动实施“52111”工程,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协同创新战略定位,探索具有河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武汉则支持企业开展面向高校院所的技术难题竞标、科技悬赏等“研发众包”;安徽省财政将在5年内累计安排20亿元投向国内外在安徽进行转化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
技术交易成交量再创新高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加速落实过程中,通过制度创新、政策突破、体系完善,科研活力得到持续释放,技术转移效率显著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速度加快,技术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呈现出中高速增长态势,市场规模和交易质量大幅提升。
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登记技术合同411985项,比上年增长12.08%,成交金额比上年增长31.83%。成交金额居前10位的省市依次为北京、广东、上海、湖北、江苏、陕西、四川、山东、天津、浙江。
与此同时,各省成果转化机构服务能力也逐步提升。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发挥中介撮合作用。2018年,四川省65家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共登记技术合同11589项,金额达到909亿元,同比增长192.25%;占该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的90.55%,同比增长14.58%,专业机构促进技术合同成交能力不断提升。
陕西省深入推进“陕九条”落地落实,提高科技成果所有人的收益比例,产学研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人才池”“专利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陕西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125亿元,同比增长21.97%。
2018年,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数达42703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152.64亿元,同比增长32%,位居全国前列。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生物医药成为最热门的三大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接近总成交金额的近六成。
2018年以来,安徽共吸纳、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为354.5亿元和32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和28.7%。其中,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连续两年实现30%以上的增长。大量省外先进成果在安徽进行转化,安徽省吸纳省外技术合同4399项、成交额达194.2亿元,分别占全部吸纳技术合同及成交额的21.9%和54.8%。
在各地技术交易额再创新高的同时,技术市场服务机构正在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并涌现出一些高水平的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为行业发展注入活力与信心。
2019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7年起,科技部开始培育建设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先后支持建设了435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覆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主体,综合性与专业性并存,公益性和市场化兼具,技术转移服务经验丰富、各具特色,已成为国家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最优质资源,支撑我国技术转移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带动了区域技术转移的进一步活跃。各省积极制定促进技术转移的相关政策,设立技术转移专项资金,认定了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018年12月,为进一步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动长三角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建设,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技术交易平台,11家长三角地区技术市场运营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长三角区域技术市场联盟。
《2018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指出,要筹建天府技术交易市场,探索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职务发明公示免责模式,打造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的技术交易流程及服务机制。
近年来,河南省积极推进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有力推动了技术合同登记、技术转移转化以及技术市场的繁荣发展。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河南省50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共登记技术合同3011项,成交金额达19.13亿元。
对于我国技术市场未来的发展,2018年5月科技部印发《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做出部署。《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培育2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600家市场化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3-5个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培养1万名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2万亿元,技术交易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到2025年,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的技术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更趋完善,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显现,技术市场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为国家创新能力提升和迈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科技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突破体制机制“藩篱”,才能充分激发创新的活力。
近年来,我国紧紧围绕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主线,勇闯“深水区”,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切实为科技人员“松绑减负”,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不断增强,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进行转化。
2018年,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進,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再到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科技部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一系列新政的发布实施,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人才放权、松绑、激励、服务等,取得了实质性突破,进一步释放科技人才的活力和创造力。
《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提出,要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校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一系列改革举措令广大科研工作者备受鼓舞。
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要把政策赋予落到实处,还需从机制上予以保障。鉴于此,围绕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方面,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提出,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为科研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便利;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提出,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2019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整合精简各类报表、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精简过程检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等多项务实举措,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在此过程中,不少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一大批科技成果更快推广应用、转移转化。
2018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发布的《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显示,参评的21个部门373家单位共计3.4万台(套)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340小时,平均对外服务机时为226小时。
2018年,我国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改革创新步伐,44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扩大自主权试点。2019年2月,教育部科技司公布了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结果。与此同时,教育部拟认定依托清华大学等22个中央所属高校的基地、首都师范大学等25个地方高校的基地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一系列新政的出臺,充分调动了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推动我国科技事业迎来新的春天。
(来源:http://www.chinahightech.com/html/paper/2019/0304/515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