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规矩意识的现状及构建
2019-09-10王汨宝袁美玲綦峰解玉红
王汨宝 袁美玲 綦峰 解玉红
摘 要:“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引导教育小学生树立规矩意识,有助于培养小学生的良好习惯,提升小学生的综合素养,进而实现学校的育人价值。问卷调查显示,学校存在缺乏行为规范教育制度、行为规范的成效不显著、行为规范的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为增强小学生的规矩意识,学校要正确处理教书与育人的关系问题,将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重视对《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理解,加强对《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积极营造遵守规矩的校园氛围,促使小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关键词:小学生;规矩意识;校园氛围;行为习惯;育人价值
中图分类号:G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9)21/24-0012-03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自古以来,规矩作为一种准则就与人的社会化相联系,引导教育孩子树立规矩意识是国家、学校和家庭最重要的追求和职责。宋代教育家朱熹认为:“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近代英国教育家洛克强调:“儿童不是用规则教育就可以教育好的,规则总是被他们忘掉。你觉得他们有什么必须做的事,你便应该利用一切时机,给他们一种不可缺少的练习,使它们在他们身上固定起来。这就使他们养成一种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以后,便不用借助记忆,很容易地、很自然地发生作用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从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因此,最大限度地将规矩意识、法律意识的内容内化为中小学生的一种生命自觉和生活习惯,使青少年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就明辨是非,是中小学教育在育人方面最根本、最重要的任务,也是党和国家对于基础教育最为殷切的要求和期待。了解青少年群体的规矩意识现状,关注青少年规矩意识的树立,探索青少年规矩意识培养的路径,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乃至法治国家的建设,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
2018年12月,笔者针对青岛市区三所学校四年级的240名小学生就《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执行、遵守等方面的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其调查结果如下:
其一,学校在行为规范教育方面的状况:70%的学生认为“所在学校或班级进行过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92.5%的学生认为“所在学校或班级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100%的学生认为“所在的学校或班级在显要的地方张贴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此同时,30%的学生认为“所在学校或班级没有进行过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7.5%的学生认为“所在学校或班级没有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0所“学校或班级要求背诵《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可见,《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所有学校虽然做到了光鲜“上墙”,但一些学校在其教育方面还不够经常化、制度化,形式不够突出,声势不够持久,仍有一部分学生没能从直观上真切感受到《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客观存在。
其二,在行为规范的成效方面:75%的学生表示“听说过《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2.5%的学生表示能“基本上背诵出《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全部内容”;77.5%的学生表示“理解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40%的学生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不随地吐痰 ”“不嫉妒别人”这4个行为“是否属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问题上,选择了正确的答案“是”。0个学生在“说话文明”“知错就改”“节约水电”“爱护公物”这4个行为“是否都属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内容”问题上,选择了正确的答案“是”。與此同时,25%的学生表示“没听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77.5%的学生表示“基本上不能背诵出《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全部内容”;60%的学生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不随地吐痰 ”“不嫉妒别人”这4个行为“是否属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回答问题上,选择了错误答案“否”;100%的学生在“说话文明”“知错就改”“节约水电”“爱护公物”这4个行为“是否都属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内容”问题上,选择了错误的答案“否”。 可见,由于学校或班级没有背诵《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很少学生能够背诵出《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很多学生对于《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应该性规范”存在不同程度的认知模糊。
其三,在行为规范的执行方面:27.5%的学生表示“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应该接受批评或惩罚”;100%的学生表示“在学校学习生活中,愿意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67.5%的学生表示“因为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而受到过教师的批评或惩罚”;80%的学生表示“发生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后,特别在意教师的批评”;100%的学生认为“对于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现象,一般任课教师不会不管不问”。与此同时,32.5%的学生表示“违反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而没有受到过教师的批评或惩罚”;20%的学生表示“发生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后,不在意教师的批评”;72.5%的学生表示“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应该接受批评或惩罚”。可见,虽然所有学生都“愿意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般任课教师不会不管不问”学生的违规行为,但有三成左右的学生在违规后不愿意接受应有的批评或惩罚,也不在意教师的批评或惩罚,而事实上也可能没有受到应有的批评或惩罚。
由此,笔者建议:其一,在教书和育人的关系问题上,教育工作者應当深刻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是实施教育的主导思想”及“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内涵,并切实把握教书与育人的关系以及育人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地小学要站在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国家社会培养合格公民、培养青少年依法治国思维意识的高度上,提高对于小学生规矩意识重要性的认识。
其二,重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背诵熟记环节。中外教育理论和实践早已证明:背诵是中小学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学效果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最有效、最便捷的途径之一。面对《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各级学校和教师一方面要谨记育人重于教书、教书服务于育人的教育理念,重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矩内容在学生社会化过程以及成长成才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把握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小学生无意识记忆优于意识记忆、机械识记优于意义识记、形象记忆优于抽象记忆的特点,发挥好小学生无意识记忆、机械识记、形象记忆的优势,并从小学生入校伊始就明确要求学生背诵并强记《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强化学生背诵的监督检查。学校要通过班会、队会、校会等各种平台,并借助黑板报、宣传栏、手抄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结合身边学生的案例,重复、不间断地宣传有关《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以确保准则内容直观形象、贴近实际。
其三,加强对《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于中小学生来讲,《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学生日常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与法律相同或相似的地位和作用。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应当理解并熟记这些准则的内容,在校园生活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刻、每一个环节,习惯性地运用表扬和批评的手段,对照《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对学生的言行进行及时、经常、恰当评判,尤其对明显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和恰当惩戒,让学生时时处处感受到《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容的存在和威力,从而使学生于潜移默化中养成遵守守则与规范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最大限度地做到戒在心中,律在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