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矩,更守规矩
2019-09-10
立规矩固然重要,执行规矩更为重要。以“六条规定”为例,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不仅制定此规矩,更是一贯带头执行这一规矩。
不做寿。1947年“十二月会议”期间,恰逢毛泽东54周岁生日,与会的同志说:“我们正赶上吃你的寿面了。”毛泽东不得不像往年一样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拒绝。他说,延安都丢了,还祝什么寿?又说,战争期间许多同志为革命流血牺牲,应该纪念的是他们,为我一个人祝寿,太不近人情;再则部队和群众都缺粮食吃,搞祝寿活动,这不是让我脱离群众吗?我才50多岁,往后的日子长着哩;即使全国胜利了,也不要祝寿。1948年,“五大书记”齐聚西柏坡,毛泽东55周岁生日临近时,中央机关的一些同志又开始以“改善伙食”的名义张罗着给毛泽东做寿,毛泽东以“影响不好”为由加以拒绝,他说,“希望今后再也不要给党的领导人过生日祝寿,这样影响不好”。可能觉得这样说力度还不够,于是又强调,“这要定为制度,谁也不能违反”。
不送礼。毛泽东将“不送礼”作为一条规矩,主要是针对党内“慷公家之慨”的送礼行为,担心公款性质的“礼尚往来”会助长攀比之风、享乐之风、奢靡之风,会让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甚至腐化堕落。彭德怀就极端讨厌“慷公家之慨”的请客送礼,对那种连吃带拿的腐朽作风更是深恶痛绝。他曾批评那些爱请客送礼的人说:“什么你请客?人民请客,国家请客!这种风气要不得!”
少敬酒。毛泽东个人是反对喝酒的,他经常对身边的人说,“喝酒会误事,不能喝的人最好不要喝,能喝的最好少喝”。但是,“无酒不成席”是中国的传统习俗,大多数人都曾难逃被迫喝酒的情况,连毛泽东也不例外。1930年毛泽东在江西偶遇三弟毛泽覃,毛泽覃提出共饮一杯酒,毛泽东却道:“喝酒误事,请你自便。”1949年米高扬来到西柏坡,曾经提出要与毛泽东比酒量,毛泽东以辣椒反击,提议每喝一杯酒吃一个红辣椒,米高扬招架不住,最终毛泽东只喝了两杯白酒了事。“欲饮自便、不饮莫劝”,这是毛泽东喜欢的饮酒方式。毛泽东反对饮酒,除了自身确实不能喝酒也不喜欢喝酒之外,更主要的是反对胡吃海喝、铺张浪费,甚至借摆酒席大肆敛财的腐败行为。饮酒伤身事小,对社会风气的败坏事大。
少拍掌。少拍掌,说的不仅仅是拍掌的问题,而是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的大问题,反对的是报喜不报忧、说好不说坏、说成绩不说不足、说假话空话不说真话实话等问题,反对的是虚张声势、好大喜功、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夸张仪式。1949年3月23日,党中央和毛泽东离开西柏坡“进京赶考”,听说保定要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毛泽东坚决不同意。随后周恩来也电告华北局:“闻此地将举行庆祝大会,主席认为不妥,连北平也不要开庆祝大会。因以我党中央迁移名义,号召人民庆贺并不适当,望速停止北平及各地庆贺活动。”周恩来还在电报中特别强调:不要鸣炮,以军乐团代之。24日下午,车队到达河北涿县,当天晚上研究进北京城的仪式问题时,不少同志认为,既然是胜利之师,入城就该有些气派,至少应是锣鼓喧天,各路人马夹道相迎,以壮中国革命之声势。但毛泽东坚持“还是简单的形式为好,场面不要过大,不要动员那么多的群众”。“少拍掌”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尊重,是對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守。
不以人名作地名。当时,世界各国出现了很多以国家领导人命名的地名,如“华盛顿市”“列宁格勒”“斯大林格勒”等,党内也有不少人提议以毛泽东等领袖的名字命名城市,均遭到毛泽东的反对。而且,毛泽东对“以人名作地名”非常敏感,态度也一直非常坚决。1946年6月18日,《新华日报》在“批评与建议”栏目发表了徐竟的《革命领袖与烈士的名字不能乱用》一文,文中指出:“最近有些地方的行政机关,不慎重考虑纪念先烈及尊重革命领袖的伟大精神,而只局限于表面的纪念,随便应用革命领袖的名字,作一些小地方或街市的名称……这样将先烈和革命领袖的名字混用起来,使很多群众分不清。”其实,“分不清”倒是个小问题,毛泽东更担心的是“以人名作地名”会诱发个人崇拜。
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人名作地名”从此正式上升到国家法规的高度。
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其中还有着一段故事。早在1944年春,周扬为《马克思主义与文艺》一书写了一篇编者序言,请毛泽东审阅。毛泽东说,此篇看了,写得很好,对我也上了一课。“只是把我那篇讲话配在马、恩、列、斯之林,觉得不称,我的话是不能这样配的。”1948年秋,时任华北大学校长的吴玉章建议把毛泽东思想提升为“毛泽东主义”,毛泽东坚决不同意。1949年春,毛泽东又强调,“如果并列起来一提,就似乎我们自己有了一切,似乎主人就是我,而请马、恩、列、斯来做陪客。我们请他们来不是做陪客的,而是做先生的,我们做学生。对科学的东西不能调皮……同样,中国革命的思想、路线、政策等,如再搞一个主义,那么世界上就有了几个主义,这对革命不利,我们还是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分店好”。
西柏坡时期,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不仅及时“立规矩”,而且率先垂范,带头守规矩,从而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在此,我们从以下几则故事中可见一斑。
毛岸英是毛泽东的长子,到西柏坡后,他与革命烈士刘谦初的女儿刘思齐恋爱了。毛泽东对这件事是赞成的。但当27岁的毛岸英找父亲提出要结婚时,毛泽东得知刘思齐还差几个月才满18周岁,并没有同意儿子马上结婚,而是说要等到刘思齐满18周岁才行。毛岸英对此有些不高兴,毛泽东批评了他。毛岸英说:“我自己的事还是让我自己做主吧!”毛泽东说:“你找谁结婚你做主,结婚年龄不到,你做得了主吗?制度和纪律要做你的主!”毛岸英嘟囔道:“岁数不到就结婚的人多着呢……”毛泽东生气了,毫不留情地说:“谁叫你是毛泽东的儿子!我再说一遍,思齐不满18周岁,你们就不能结婚!这是我们党制定的婚姻大法,你必须遵守!”
直到一年后的1949年10月,毛岸英和刘思齐才结了婚。婚礼上,只准备了一桌饭。新婚夫妇没做新衣服,穿的都是平常的衣服。毛泽东仅送了儿子一件礼物——一件他穿过的呢子大衣,还风趣地说:“我没有别的东西送给你们,这件大衣,晚上可以当被子盖,白天岸英穿上可以防寒。”
父母之爱子,当为其计深远。领袖们把对子女的爱,重点放在了他们的健康成长上,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铺就坦途。
1948年秋天,朱琦和妻子赵力平到西柏坡看望父亲朱德和康克清妈妈。当时,一部分部队的同志要转到地方工作。朱琦告诉父亲,他回去后将要转到地方铁路部门工作。朱德听后说:“你们都是党员,转到地方后,一定要听从组织安排。你们对地方工作不熟悉,要从头学起。”朱琦牢记父亲的话,开始在石家庄铁路局机务段当练习生,学司炉、学司机,后来当了火车副司机。全国解放后,他仍然留在石家庄铁路局工作,担任火车司机。1953年,朱琦执行一次任务后,领导通知“首长要接见”,他连工作服也没换就直奔接待室,但怎么也没想到,接见他的首长就是父亲朱德。朱德望着身着工作服、兩手油污、满脸汗水的儿子,十分高兴,一个劲儿地夸奖。送儿子出门时,还不忘叮嘱儿子技术上要精益求精,把工作做得更好。
领袖们不仅要求自己的子女要守规矩,对身边人也是如此。
董必武到武安冶陶镇参加华北财经会议时,由于当地产的棉花很好,老百姓织布的手艺也高,地方政府和老百姓想拿出一些布送给中央首长作纪念,董必武的警卫员和秘书把布收下了。董必武知道后,严厉地批评了他们,责令把布匹送了回去,并告诫他们,今后外出工作,不论是地方政府送的东西还是老百姓送的东西,一律不能收。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结束后,中共中央开始着手由西柏坡迁往北平的准备工作。面对即将摆在眼前的一片新天地,中央机关有的人认为“革命胜利了,该享享清福了”。为了使干部和战士们对形势和政策有正确的认识,中央机关进行了入城教育,对进城提出了八条注意事项:(一)把党的艰苦朴素优良作风带进城市;(二)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不准进入民家和不准随便进入戏院等公共场所;(四)绝对保守党中央机关的秘密;(五)出门不准携带武器和机密文件;(六)进城后3个月不准通讯、会客、访友和外出游览名胜古迹;(七)不许贪污浪费,不被金钱美女收买利用,不被阿谀奉承迷了心;(八)手不许乱动,嘴不许乱说,脚不许乱走。
进城前,毛泽东还专门把大院里的工作人员和警卫战士召集起来,讲了一段语重心长的话:“同志们,我们就要进北平了,我们进北平可不是李自成进北平,他进北平就腐化了,我们共产党人进北平是要建设社会主义,一直到共产主义,要教育干部战士,不要中了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攻击。”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西柏坡时期正处于中国命运大决战之时,党和军队工作千头万绪,毛泽东和党中央紧紧抓住纪律建设这个中心环节,加强党中央的领导和权威,制定了一系列党内外的制度规定,及时纠正了各种违反纪律的错误思想和行为,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增强了全党全军的执行力和战斗力,保证了中国革命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