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2019-09-10陶然
小时候看书喜欢折页。看得告一段落,顺手在页角上一折,下次就从带了“皱纹”的这一页开始。读得快还罢了,要是一本书读上十天半个月,不免折痕累累。
外公爱书如命,为了纠正我的坏习惯,裁了长长的纸条给我夹在书页间。纸条薄而软,夹在书里完全看不出来,查找起来相当不便;而且远远够不着“经久耐用”的标准。直到10岁那一年,我得到第一张书签。
那是一张卡通书签,当时应属稀有吧?画的是一个拟人化的动物,眼神仿佛对一切都充满了惊奇;耳朵竖起来像小熊,垂下来像小狗,物种十分模糊。新书签用起来很顺手,比起纸条不可同日而语。最早时它在《故事大王》《隐身大盗》《毒蜘蛛之死》和郑渊洁的《童话大王》里,为我充当阅读的路标。大一些了,它又指引我读《故事会》《故事林》“五角丛书”。再后来,在它的陪伴中我神游《三国演义》《西游记》《封神榜》和《古希腊神话故事集》,甚至从猎奇的角度,似懂非懂地读了奇长无比的《格萨尔王传》。有人说出名要趁早,我觉得啃大部头的经典也要趁早。
成年后眼界宽了,社会亦日进千里,我渐渐发现书签原来不仅是我家里那个如狗似熊的小东西,竟另有纷呈丰富的品种:有树木花草,有鸟兽虫鱼,有古装仕女,有异国名胜;有工笔,有写意,有偏西方的油画风;有简素,有绚烂,有清丽雅致。方寸之地,精彩迭出。只是书签的运气始终比邮票差了一筹。世间集邮者众,集书签者寥寥。
邮票和书签都是在原始功能外附加审美功能,何以待遇天差地远?书签如果化为人,不,是化为文人,想必要洋洋洒洒,自比屈原,自伤身世了。在我看來,邮票体积更小,便于搜集,是更受欢迎最首要和直观的原因;二来邮票历史悠久,对于青睐“厚重感”“有出处”的人,容易找到典故,容易培养出敬畏心;三来邮票能保值、能增值,有经验的买家甚至有以此一夜暴富的,既然“钱”景辉煌,书签自然不能与之争锋。
我一度也集过邮,约有三大本,兢兢业业,四方搜罗,只是未达“发烧友”的境界,兴趣一过,统统送了亲戚。但对书签的爱好,却是历久弥新。所谓“暴风不终朝,骤雨不终夕”,书签给人的是细水长流的熨帖,假以时日,便发展成不离不弃的关系,没那么炽烈颠倒,但愈显醇厚。
上大学前,吾友姚航送我一张镀了金的铜质书签,镂空雕花,极尽精致,上刻“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收了这样的礼物,不好好读书简直对不起人。我又买过硬塑料外皮套着内页的一张,竹林、松树、草舍、书生,是明代文徵明的《真赏斋图卷》,恬淡悠然,赏心悦目;“八仙过海”那张虽然俚俗,但色彩浓艳,造型夸张,洋溢着民间画匠特有的勃勃生气;还有张书签是某经典图书专营店制作,给它们的新书打广告。
我最近在网络购物平台上见到关于红楼梦角色的书签一套十张,选自清代改琦所画的《红楼梦人物》,画风幽微淡雅,收了宝玉、黛玉、迎春、元春、贾蔷、智能儿等十人。有网友愤而跟评:“不是说金陵十二钗吗?怎么贾蔷也收进来?智能儿是个小配角也收进来?”其实人家本来就说的是“人物精选”,并没限死在十二钗内,何况配角也是人,就算画的是刘姥姥和焦大又何妨?
在老同学家见到一套竹制的书签,夏日午后,触手生凉,西湖十景,活色生香,且每一张都格外修长,像从前折扇的扇骨。同学说是女朋友送的,西湖是他求婚的地方,但不少人都知道,他的女朋友在临结婚前同他分手了,连请柬都发出去了竟突然变卦,原因至今是个谜。我说:“你还打算留着?”他不擅表达,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说:“留着。”
邮票也好,书签也好,事隔多年,若还能在欣赏把玩之余,触动往事,牵动情思,体味到一丝心醉或一丝心悸,收藏就是值得的。那薄薄的一片片、一张张,也就有了蕴含,有了生命,有了甘苦杂陈、不绝如缕的悲欣。
陶然: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编辑 缪成雅 5029789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