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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视角中的麒麟贡

2019-09-10王磊

中学历史教学 2019年3期
关键词:朝贡郑和麒麟

王磊

围绕明朝初期对外交往的考察,在高考试题中屡见不鲜,2018年全国文综Ⅰ卷第27题再次命中这一考点。此题以域外进献的奇珍异兽为切口,把传统文化、对外政策和朝贡贸易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立意新颖,构思巧妙,尤其是图文并茂的呈现形式,让人感觉浓浓的历史味。笔者在仔细揣摩,认真推敲后,认为这道题目背后还有许多值得挖掘的课程资源,例如:为什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麒麟备受推崇?我们固有印象中的麒麟与画作中的形象差别很大,这里面有什么原因?用中国文化对朝贡贸易加以解读,应该做出怎样的价值判断?基于这样三个问题的思考,笔者查阅相关资料,从儒家文化的视角入手将其中的疑问梳理成文,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现将试题呈现:

一、盛世瑞兽:儒家仁义精神的集中体现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把麒麟视作趋吉避凶的神兽,倍加推崇。《礼记·礼运》将“麟、凤、龟、龙”称作“四灵”,其中更对麒麟有着特别的崇拜,将它视为“四灵之首,百兽之先”。[1]《春秋公羊传》曰:“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2]《孟子·公孙丑》称:“麒麟之于走兽”如同“圣人之于民”,“出于其类,拔乎其萃”。[3]东汉王充《论衡·讲瑞篇》亦称:“麒麟,兽之圣者也。”[4]此外,麒麟作为吉祥神宠的灵兽已经渗透进中国民众的生活中,从政治领域广泛延伸到宗教、经济、文化、艺术等各个方面。如宫廷命名、朝廷赐名、建筑装饰、服饰配饰,舞蹈活动,赞誉祝词等等。

麒麟之所以能够不断神化,一方面与孔子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其身上优秀的品质。传说,孔子是麒麟的化身,所以麒麟又称“圣兽”,孔子的母亲因梦见麒麟而生孔子;孔子所著编年体史书《春秋》,被后人称为《麟经》、《麟史》;后世称幼儿时期的孔子为 “麒麟儿”。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鲁哀公十四年春,鲁国捕获麒麟,孔子前去查看的时候麒麟已经死亡。孔子认为,麒麟是灵兽,它的出现又死去,不是好征兆,恐怕国家将亡,自己的生命也到头了。为此,孔子抚琴悲歌,哀痛不已,从此绝笔《春秋》,不久便与世长辞。对于麒麟身上的优秀品质,汉代刘向在《说苑·辨物》曾这样解释:“含仁怀义,音中律吕,行步中规,折旋中矩,择土而后践,位平然后处。不群居,不旅行,纷兮其质文也,幽闲循循如也。”[5]在刘向看来,麒麟文质彬彬、谦谦君子的形象与孔子倡导的仁义精神不谋而合,既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吻合,更体现了儒家文化的核心。值得注意的是,在孔子以后的时代,麒麟所代表的文化融入统治者所倡导的儒家思想,逐渐被赋予深刻的人文内涵。历代统治者常以麒麟现身自诩为至圣至仁的明君,而饱受战乱之苦的人民则视麒麟与被尊为圣人的孔子为一体,期盼会给人们带来和平、安宁、幸福、和睦和吉庆,从而摆脱邪恶,化解灾难。

二、图像记忆:因缘际会的《瑞应麒麟图》

长期以来,麒麟不仅记载于史书,而且还广泛存在于陵墓石刻、绘画作品和民俗礼仪之中,其形象与先秦时期文献记载的模样差距并不大,直到明朝初年才发生了重大变化。明成祖永乐十二年(1414),榜葛剌(今孟加拉国)的使臣将一只长颈鹿送到京城。当时的中国人从未亲眼目睹过这一形态和习性的动物,百官们在稽首称贺的同时,对长颈鹿的称谓却莫衷一是,或称“锦麟”“奇兽”,或称“金兽之瑞”。面对这样尴尬的场景,有人依据长颈鹿在索马里语中“Giri”的音意,将其翻译为“麒麟”,這种把长颈鹿与祥瑞之兆联系在一起的译法,不得不说是一种完美的诠释。众所周知,朱棣并非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对于能衬托其“真龙天子”身份的机会,当然是龙颜大悦。于是馆阁大臣们以此为契机,争相吹捧,作画颂诗,向世人表明:正是因为大明仁君临朝,才有瑞兽的到来。明成祖还让翰林院修撰沈度写下了一篇《瑞应麒麟颂》,并且令宫廷画师将麒麟画像画下,将《瑞应麒麟颂》抄写在图上,于是就有了《明人画麒麟沈度颂》(又称《瑞应麒麟图》),这幅画作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后世还出现了许多临摹版本,其中以清人陈璋临摹的《榜葛剌进麒麟图》最为著名,这部作品现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明人画麒麟沈度颂》画风细腻,线条工整,设色富丽。画面上半部是沈度赞美明成祖盛德的颂文,约占据整幅画作的二分之一。画面下半部绘有一弁夫牵一只长颈鹿,长颈鹿的身高约是人的两三倍,身上绘六边形网纹,人物面部黝黑,头裹白巾,身上穿红色衣袍,脚穿皮靴,尽显异域风情。这种将贡品置于画面中心位置,番邦侍者作为陪衬的绘画方式,既体现了周边国家对中国的归附与认可,又反映了麒麟的珍贵罕见,宣扬了明朝政府的优越地位。由此可见,《明人画麒麟沈度颂》的产生“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和政治意图,作为职贡的一种形式见证了明代国际间的交流互动”。[6]

三、麒麟贡:朝贡贸易体系的重要拼图

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倭寇不时骚扰东南沿海地区,为防止中外敌对势力联合起来对抗新生政权,多次颁布禁海令,这对于维护新生的明朝政权,加强海防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明太祖在实行海禁的同时,也实行了朝贡贸易,以保持与海外国家的商业联系。“朝贡贸易是儒家思想的理想状态,目的是朝贡而不是贸易。朝贡是为了维系儒家思想的等级社会,其核心是文化的感召力。主张以‘仁’为本,‘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四夷来朝”。[7]随着明朝国力的不断加强,明成祖在位时期,大力发展朝贡贸易,采取了遣使四出招徕朝贡、对贡使厚重赏赐及多方优待等措施,达到了“怀柔远人”、巩固统治的目的,尤其是六次派遣郑和率舟师出使南海西洋以至西域诸国,远至今西亚与东非,终将朝贡贸易推向顶峰。

作为朝贡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麒麟贡与郑和下西洋密不可分。郑和自明成祖永乐三年(1405)出师西洋,促成了榜葛剌的年年入贡。第一只来到中国的麒麟,应该就是郑和下西洋的重要成果之一。第二只来华的麒麟是由麻林国(今肯尼亚的马林迪)进贡的,同样引起了明朝的举国轰动。不仅满朝文臣上文表贺,就连明成祖也亲自在南京奉天门迎接这位远道而来的贵宾。第三次麒麟来到中国出现在郑和第五次下西洋之后,是由远在今天也门一带的阿丹国进贡的。除此之外,在郑和第六次和第七次下西洋中,还有过购买长颈鹿作为贡品的记载。但令人惋惜的是,由于路途遥远,海路颠簸,有的长颈鹿可能没有来到中国便病死在船上了。随着郑和在印度古里去世,明朝内部反对大规模航海的力量越来越大,大明王朝的庞大船队也逐渐退出了海上贸易,沿途诸国来华进贡也日益减少,明英宗正统三年(1438),榜葛剌再次进贡麒麟,这是明代最后一只莅临中国的长颈鹿,此后,麒麟在中国古代正史中就难觅踪影了。

朝贡贸易是遵从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处理对外关系的一种行为方式,它具有较强的伦理性,强调以伦理的方式建立一种和谐的秩序。首先,以麒麟贡为代表的朝贡贸易,深刻地植根于中国传统儒家重礼轻利的思想观念。朱元璋建立的明王朝,与拥有半壁江山的南宋不同,不需要通过海外贸易维持国家财政收入,也与蒙古贵族为主的元朝有异,不屑于从商业贸易中攫取暴利。诚如明成祖所言:“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8]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麒麟贡“强调的不是其中的经济作用,而是礼仪功能,即寓意了统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周边外族政权通过这种动物外交来显示自身的合法性,中央政府则是通过来自殊方异兽的新奇贡品,显示自己统治的有效性。”[9]其次,儒家思想倡导的有序的政治等级关系,在麒麟贡中也有充分的体现。通过麒麟贡,明朝政府可以把天下意识和华夷观念渗透到周边国家,继续吸引他们加入天朝的朝贡贸易体系之中。因为对于明朝政府而言,稳定与秩序,服从与等级是树立权威和维系统治的重要基础。包括榜葛剌在内的域外小国,从自身安全和发展的角度考虑,更希望把以长颈鹿为代表的奇珍异兽作为与明朝交往的政治和文化资源,以便可以享受到地区合作带来的互利共赢。最后,麒麟贡集中体现了儒家“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念。随着国人海洋意识的增强,明朝统治者意识到在中国之外,有著无数稳定的独立国家,因此决定不再将外国视为中国的领土可以随意征伐,并多次表示不干预外国的内部事务,愿意在朝贡的名义下,与域外各国构建一个安全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麒麟贡政治意图中所蕴含的精神实质,恰恰是“和而不同”思想下多样性的相互协调与统一。

【注释】

[1][3]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89、2686页。

[2]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53页。

[4]《“诸子集成”本(七)》,上海:上海书店,1986年,第169页。

[5]刘向:《说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55页。

[6]赵秀玲:《明沈度序本<瑞应麒麟图>研究》,《西北美术》2017年第2期。

[7]伍庆玲:《朝贡贸易制度论》,《南洋问题研究》2002年第4期。

[8]《明太宗实录》卷二四,台北: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校勘影本,1962年,永乐元年十月甲戍条。

[9]邹振环:《郑和下西洋与明朝的“麒麟外交”》,《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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