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1+1+N”新模式推动工作新成效
2019-09-10梁霜通讯员唐凤飞
梁霜 通讯员 唐凤飞
去年8月,内江市威远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的一条线索:严陵镇白荷村一村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按照“1+1+N”審查调查工作新模式,严陵镇纪委干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调查组,县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则当“参谋”、做“顾问”,指导摸排线索。经多方合作,案情很快得以明晰:2012年至2013年期间,白荷村几名村干部将两万余元的某工程实施工作经费进行了私分。
对白荷村问题线索的高效处置,是新模式下威远县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一个缩影。为充分发挥派驻县级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察能力,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威远县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创新实行“1+1+N”审查调查模式,即1名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协管领导带领1个审查调查组,1个审查调查组包含N个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手把手、面对面,新模式让新兵实战教学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有时候方法上会有些欠缺,在分析案情确定案件突破点以及关键环节的把握上不够精准,谈话技巧和方案制定有时候也存在短板,导致一些可能立案的线索,就跑掉了。”威远县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曹艺骞如是说。在他的笔记本里,密密麻麻记录着关于严陵镇白荷村案件的工作笔记。他告诉记者,按照新模式,由纪检监察室出面,不仅规避以上的问题,也让被反映人感受到组织的严格要求。
一个客观现实是,乡镇纪委一般也就一两个人专职,力量十分薄弱,有时发现线索也难办出案子来。严陵镇纪委书记童亮淇介绍道,除了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缺乏实战经验,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只能关起门来自己摸索。
在白荷村案件中,为了迅速查清案情,负责该案的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抽调了严陵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干部一起协同调查。纪检监察战线“新兵”在“老兵”手把手、面对面地引领下,学习谈话技巧和办案经验,迅速进入了角色。“譬如怎么划定关系人?怎么摸排外围?我们的方案可能就比较单一,思路比较固定,但县纪委监委的联系指导经常能让我们灵光一现,打开新的思路。”童亮淇说。新模式强调了县纪委监委的联系、指导作用,以案代训,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的独立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强强联合,新兵老兵合力攻坚
“如果案子复杂,我们会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形成专案组;如果基层力量在业务上有困难,审查调查组相应的纪检监察室会及时对应指导,这么一来,我们的案子解决了,也有助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熟悉业务”。县纪委常委邹佳伦说,站在统筹角度,“1+1+N”新模式的主要优势是整合办案力量,方便统一调度,破解县纪委及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另一方面,新模式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便利。“在之前,我们通知一个事情,需要打20个镇纪委电话、20个派驻纪检组电话、9个纪检监察室电话,现在工作分解到每一个审查调查组,工作量减少了很多。”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曾巧丽表示,新模式让联系室从琐碎的协调工作中解放出来,工作压力减少了,信息传达更及时、准确。
“通过帮带,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官俊介绍,“不仅如此,各组在工作中还形成了拼效率、赛质量的良好氛围,并获得了丰富的经验,为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随着派驻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威远县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收指成拳、合力攻坚,全力实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多、快、好、升”。2019年1—5月,威远县3个审查调查组稳步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完成立案138件138人。“1+1+N”审查调查模式正逐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审查调查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