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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2019-09-10赵建中

群众 2019年22期
关键词:放管服营商事项

赵建中

“放管服”改革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江苏应紧紧扭住“放管服”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狠抓落实,扎实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江苏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明显。2013年以来,我省累计取消行政权力事项789项,下放273项、委托市县行使126项,赋予国家级开发区220项设区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经济发达镇409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经过多年发展,江苏的“不见面审批”已成为品牌。为进一步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江苏开展了以“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为主要内容的“不见面审批”改革,建成覆盖65个省级部门、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的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不见面审批”覆盖面不断扩大,“不见面审批”便利度不断提高。

然而“放管服”改革仍有许多堵点需要打通。一是简政放权有待进一步深化。多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不够协调,不同部门之间有审批权交叉。二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审管机制不够到位。有的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理念还未彻底转变,“不愿管”“不会管”“相互推诿”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信息共享体系还不够健全。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业务系统还存在条块分割现象,数据不能互联互通、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四是政务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与便民利企的高要求还有距离。在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业务流程不够优化,部分事项还需要“多次跑动”,少数部门及其附属单位不办事、乱办事的现象未能完全断绝。

“放管服”改革是一个系统性的革命,既要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还要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持续深化江苏“放管服”改革,应以更彻底的“放”、更有效的“管”、更精准的“服”,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动力,让群众和企业更满意。

统筹推进,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家部署和规划安排,及时取消、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的原则,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进一步进行深度分析、集中清理。进一步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下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权下放实施,赋予市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使省级部门从大量微观事务管理中抽身出来,集中精力开展政策制定、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等重大工作。对部分办理量较少的事项按照成本效益原则,探索跨区域异地办事、网上扁平化审批机制。严格落实机构改革要求,把深化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权力运行和理顺职责关系结合起来,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方案有序衔接。强化省直部门对市县承接下放权力部门的实施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确保相关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突出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简政不等于减责,放权不等于放任,简政放权是为了让政府有更多的精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宽了市场准入,更加要夯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适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市场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和承诺制,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构建包括法律措施在内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跨部门应用,提高企业失信成本。重视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监管,实施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生态保护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坚决清出市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工作会商、联合检查、业务协同、信息互通的审、监、管部门衔接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推动各部门全方位、多形式及时归集涉企信息,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信用信息、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

创新机制,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关键环节,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主动地复制落实国务院发布的自贸试验区各批改革试点经验,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也要积极创造经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做到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分析研究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比如更为强调对知识产权、市场信用、契约精神的保护,以利于创新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围绕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公共服务等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6大类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变革,打造形成“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现“一窗通办”的全科政务服务机制。

精准施策,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全省投资审批事项标准化。及时发布省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缩小限制企业投资的项目范围,全面清理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办理事项,对政府不再审批的办理事项,强化企业的首负责任。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布。推进中介服务网上交易、中介行为网上监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有序竞争、健康发展。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标准化梳理工作,规范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的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认真抓好《“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的落实,加快推进省级层面统一编制完善本条线系统的“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具备“不见面审批”办理能力事项,并推动市县落实。推动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全程在線“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等,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许可权的改革试点,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开发区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用好数据,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以政务互联网思维推进江苏的“数字政府”建设,打破各部门内部的业务壁垒,以全局、整体的思路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部门协同能力,打造一体化高效运行的整体政府。搭建基于政务互联网的统一协同办公平台,通过与部门办公系统的联动,围绕办文办会办事进行优化,提升政府运作效能。强化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更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为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建设健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江苏政务服务网”的功能和公共数据的开放,健全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完善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全省统一认证平台,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实现政务数据“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整合信息建设资金资源和管理职能,提升审批服务的大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作者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聘研究员)

责任编辑:孙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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