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党对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工作指导的历史回顾
2019-09-10钱朝琼
钱朝琼
摘要:从改革开放初期、“85方案”、“98方案”、“05方案”和新时代五个阶段对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关于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相关政策作简要梳理,为新时代高校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供更加坚实政策支持。
关键词: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历史回顾
改革开放40多年来,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工作在探索改革创新中不断加强改进,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出台,系统回顾梳理这一系列政策保障,为新时代确实发挥思政课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关键课程”地位,办好高校思政课,提升学生获得感,培养一代代合格建设者接班人提供坚实政策支撑。
一、改革开放初期,在拨乱反正中厘清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的目的意义及初步要求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高校思政课始终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始终强调思政课的实践性要求,要在学中实践,也要在实践中学,培养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就强调,新形势下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必须认真研究“如何更好地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在结合内容、方法上要有新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参加什么样的劳动,怎样下厂,花多少时间,怎样同教学密切结合,都要有恰当安排。”[1](p107)同年,教育部辦公厅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两个培养”的教学目的,一是培养学生“实际的而不是空洞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各个方面的基本原理掌握起来”的能力;二是培养学生初步学会“应用马列主义的精神与方法去分析问题与指导实践”。如何落实“两个培养”的教学目的,具体到教学方法上,文件首当其冲就提出要解决“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其次在具体教学中,提出“自学、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也是必要的教学环节”,不是可有可无的“替代品”或“装饰品”,明确了自学等当前思政课课内实践教学中惯常采用的实践育人方法的地位。1980年,教育部印发《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再次重申了这一要求,还提出“必要时,可组织学生进行参观和社会调查”,明确提出了在教学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肯定了思政课实践教学具有的重要育人功能,并逐步拓宽着其育人路径。
二、落实“85方案”,明确界定实践育人意义并对此作出相对明确的要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正规化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在全国高等院校得以恢复。1984年中宣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调,“自习、课堂讨论、辅导、阅读马列和毛泽东著作,都是帮助学生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提高分析问题能力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取消了的,应当恢复。”教师要“认真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生阅读教学大纲规定的经典著作和党的重要文献,帮助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开展活动”。同时还规定,“应该围绕教学内容,适当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和进行社会调查,鼓励他们在接触实际中接受教育。”既拓展了思政课校内课堂内外实践育人方法,还首次提出“应该围绕教学内容”进行思政课社会实践,不能泛化。最重要的是亮明了党中央对思政课进行校内课内外实践育人的态度,是刚性要求,“必须坚持”“取消了的,应当恢复”,没有选择性,必须实施执行。1985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高校思政课“85方案”正式出台。“85方案”实施期间,1991年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思政课实践育人的具体形式及组织开展方法等,并指出可结合课程教学,组织必要参观、调查,还可以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都应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 1995年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一要配合教学组织必要的参观、考察和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等,使学生在接触社会实际中接受教育;二要鼓励和组织教师开展课外教学、支持和指导学生骨干和积极分子开展课外理论学习。还要利用影视资料,开展电化教学。为思政课组织校内外、课内外实践育人活动给予从“可以”到“要组织”的更明确、更坚决态度。更重要的是在此文件中初步形成思政课校内外、课内外实践协同育人的基本思路。
三、“98方案”丰富课程,一如既往强调并探索拓展思政课实践育人新方法
1998年中宣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高校思政课建设进入“98方案”实施阶段。文件没有专门明确提及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问题,只在第五部分强调“大力推动‘两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时提到要“积极采用读书、讲课、研讨和运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但在实际教学中,各高校在教学实践环节上一如既往地继续坚持探索并不断加强着实践育人环节的工作。2003年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在规定7门课程教学目的任务内容时,都有“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课内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等字样,映射出教学中实践育人的要求。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第四部分专门就高校思政课提出要“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结合起来”。第五部分论述明确提出“深入开展社会实践”。高校要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学分,提供必要经费;利用好寒暑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重视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高校思政课作为高校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这些具体规定要求对高校思政课同样具有指导意义。200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申“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要求。上述两个文件的出台,对在思政课中落实实践教学,实现其育人功能提出了教学规划方案、大纲、学分、学时、经费支持等更加明确要求,逐步引导其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迈出重要步伐。
四、“05方案”实施,开启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新起点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2005年2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 3月印发实施方案,高校思政课进入所謂的“05方案”时代。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经费。加强组织和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这是党和国家对思政课实践育人工作作出的一次较为系统性明确的规定,细化并明确了思政课实践育人的目标、方式、具体要求等。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在高校思政课中开展实践教学,发挥思政课实践育人功能作出的第一次较为明确的、也是较有力度的规范,使在高校思政课中开展实践教学,发挥实践的育人功能成为名正言顺的事,成为思政课教学中必须种好的“责任田”,而非不务正业。2008年,中宣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文件第六部分提出“完善实践教学制度。要从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从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提供制度、条件和环境保障,确保不流于形式。”首次明确规定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学分,并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出了要求。2011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作为一级指标教学管理下与课堂教学等并列的七个二级指标指标之一被列了出来,并提出“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覆盖大多数学生”“教务处和思政部”作为责任部门来进行落实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其涉及对象是大多数学生,不是极少数;责任到教务处和思政部;工作要纳入教学计划,有学分、内容、教师、经费。
五、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工作迈入新时代
十八大以来,党对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工作的指导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尤其自2015年以来,重大政策举措频出,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工作由此迈向更加规范的新时期。2015年7月中宣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在基本原则中就提出“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发挥实践环节的育人功能”的原则,在“重点建设内容”中,提出“努力强化实践教学,建设与课堂教学相互促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体系”。把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建设提升到体系化高度,从学生到校园文化建设到资源整合全方位系统部署。同年9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再次确认2011年《建设标准(暂行)》中学分、教学内容等要求,还对涉及对象作出“覆盖全体学生”,责任部门除教务处、思政部,还应包括财务处、学生处、团委等具体要求,统筹各门课程。工作开展的标准要求提高,实施系统性、协同性增强。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工作出台的一份较为明确规范系统的指导性文件。2017年9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和的十九大后,教育部于2018年4月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中均重申上述要求。《基本要求》还规定:学生既可通过参加教师统一组织的实践教学获得相应学分,也可通过提交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相关的实践成果申请获得相应学分。……要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整合资源,拓展形式,注重效果。上述规定,对思政课实践育人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化,也更具可操作性实现方式。也进一步警示各高校,高校思政课实践育人有其独特性,绝不能泛化,也绝不能把其与专业课实践教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大学生实践活动混为一谈,更要杜绝以后者取代前者的情况。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献,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基金项目:本文系云南省教育厅教科研项目“民办院校思政课实践育人机制研究——以文理学院‘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平台为例”(项目编号:2018JS78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