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体育“篮球—持球交叉步突破”教学案例
2019-09-10潘宣豪
潘宣豪
摘要:篮球是我国青少年十分热爱的一项体育运动,同时篮球选项教学模块也是高中体育选项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篮球运动中,参与者需要快速奔跑、突然或连续起跳、敏捷反应与力量对抗,这样的运动特点符合高中生身体发育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各项基本身体素质。篮球是一项集体性运动,运动员不仅需要一定的技战术能力,以及在比赛中表现出的智慧、意志、胆略和创造力,同时也必须具备顽强拼搏的斗志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关键词:篮球;高中体育;交叉步伐
一、案例背景
高中生通过参与篮球运动,既可以强身健体,也可以使个性、自信心、意志力、自我约束等能力有很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培养团结协作、尊重对手、公平竞争的道德品质。然而,在当今高中体育课中,篮球的教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学生篮球技术掌握不牢固,运用起来困难;学生无法将习得的篮球技术运用到实战中,教师有关篮球的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
二、案例描述
持球交叉步突破是持球突破的一种形式也是篮球运动中重要的进攻技术,是个人摆脱防守的重要手段。在本节课中,首先教师带领学生进行运球热身慢跑,将运球慢跑与运球跳步急停练习融入到准备活动中,学生通过准备活动既进行了充分的热身,也巩固了跳步急停技术,為学习持球交叉步突破打下良好的铺垫;接着教师进行讲解示范,让学生仔细观看,然后带领学生一起学习持球交叉步突破技术,在学习持球交叉步突破阶段,教师先采用分解练习法,将动作分解教给学生,再进行完整动作的练习,体验技术要领,学生通过教师的讲解示范和练习,明白持球交叉步突破的重点在于蹬跨、转体探肩、蹬地运球加速摆脱,进行针对性练习。
接着进行分组教学,将持球交叉步突破技术和传接球技术融入到分组练习中,在分组教学阶段,第一采用的是四人一组的小组合作学习方式,旨在培养学生在篮球运动中的团结协作意识;第二采用的是防守队员进行消极防守,并逐步增加防守强度,模拟实战中的防守情况,这样的练习方式更有利于学生在实战中发挥出所学内容,充分做到学以致用;第三采用的是将持球交叉步突破与双手胸前传接球结合在一起,此练习方法的亮点在于既培养了学生的持球突破能力,也提高了学生突破后分球(突分)的意识,在练习的过程中提醒学生不要走步,持球交叉步突破的难点在于探肩与放推球时机的掌握;接着进行持球交叉步突破的拓展练习,三人一小组,同学A在右侧45度三分线附近做消极防守,同学B在90度三分线弧顶传球,同学C接同学B的传球运用持球交叉步突破技术完成上篮,不管球进不进,主动争抢篮板,然后将球传给B,三人依次轮转完成练习,此练习要求学生完成交叉步突破后采用行进间低手投篮、高手上篮或者急停跳投的方式得分,并且最后请2-3名学生进行展示,及时作出评价,做的好的及时鼓励表扬,有不足之处也要及时纠正,因为实战中的防守情况是不可定的,不限制学生的得分方式有助于他们在实战中更有效地阅读防守,从而运用持球突破技术完成得分。
最后进行身体素质练习——加速运球跑,结合跳投的技术动作完成三次纵跳,最后运球折回用双手传接球的方式将篮球传给后排同学,跑至队尾。(该练习融入运球、跳投、传接球三项篮球基本技术,主要发展学生的篮球基本功和篮球素养,同时也发展了学生的下肢力量和全身的协调性)。
三、案例反思
学生的篮球基本功、篮球意识,在课堂中的配合以及掌握情况都让我十分满意,他们对于持球交叉步突破技术的掌握非常快,完成的动作质量也比较高,但是本节课仍然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突破后的运球与蹬地加速摆脱节奏不连贯,造成动作脱节,形成先蹬地加速再运球这样的走步违例或者是运球后蹬地加速不充分,无法迅速摆脱对手的防守的情况。在日后的教学中,教师应该要重视这一点,在学练过程中,要反复多次的提醒学生推放球要和蹬地加速摆脱同时。
2.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走步违例了,因为他们没有运用跳步急停接球。在日后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开始就要反复提醒学生,跳步急停接球后,左右脚都可以作为中枢脚,如此在突破时可以从防守队员的左侧突破也可以从右侧突破,这样突破的威胁性就更大,反之不跳步接球就比较容易出现走步违例。虽然是一个细节,但是细节决定成败,教师要用细节严格要求学生。
3.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不要过于死板,限制学生的自我发挥,在学习持球突破时,不要限制死学生的突破方式或者是突破路径,防守队员是活的不是死的,突破的前提是阅读防守,青少年时期的学生是极具创造力的,尤其是篮球基础较好的学生,他可以选择顺步突破,交叉步突破,左手突破。右手突破,突破后的高手上篮、低手上篮、急停跳投等。教师在优生展示环节可以给予他们更多表现的机会,让学生通过运动、通过篮球更好的树立自信。
参考文献:
[1]杜汉华.初中体育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J].青少年体育,2008(2).
[2]吕晓鹏.篮球攻防对抗技术的研究论述[J].体育时空,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