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2019-09-10徐琳
徐琳
摘要:我国的大部分高校均初步建立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但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充分发挥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需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本文分析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
关键词:高校内部责任审计;问题;具体措施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法律的支持
目前我国关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使得审计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现行的审计法规只是强调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是权力机构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从而导致出现了审计机构不健全、专业结构不合理以及缺少足够的技术人员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很难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使得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不断增大,高校筹措办学经费的渠道也在不断增多,高校的经费支出项目也在不断增加,除此之外,随着审计职能的拓展,使得高校的审计工作既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还要进行内部制度评审、经济效益评审、办学效益评审以及无形资产评审等,并且要审计高校的各项资金管理情况以及高校的各项收费和校办产业。这些都增加了高校审计的工作量,使得高校审计任务逐渐加重,而且在许多的高校改革中将高校的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合并,进而导致了高校的专职审计人员越来越少。一方面,高校的审计任务越来越重,另一方面,高校的专职审计人员越来越少,这种状况使得高校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经济审计评价没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首先需要合理界定经济责任,但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只是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以及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以及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依据则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使得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持。目前,在高校中层干部个人审计中,没有具体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前任責任与现任责任以及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等方面的标准,由于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标准,导致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无法判定高校干部是否违反决策程序,是否因个人的决策失误给国家和高校自身造成损失Pl使得审计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定量和定性评价,对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无法进行准确的界定,进而导致审计风险提升。
(三)经济责任人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屡有发生
按照我国的相关要求,领导干部在离任之前,需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我国的人事制度要求领导干部的离任或者是晋升,在未进行宣布之前存在一定的保密性,因此,不能对其进行及时的经济审计,只能在领导干部离任或者是其晋升之后才能对其进行经济审计。这种状况也普遍存在于高校之中,高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往往也是在下达了调(离)任通知之后,才能对经济责任人进行审计。这种先调离,后审计的审计方式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由于责任人已经调离原岗位,无法对审计工作给予有效的配合,使得对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的追究都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审计工作,只能起到为新任领导“摸清家底”的作用,无法影响到离任者和新任领导的任职去留,也无法界定离任者和新任领导的经济责任。
二、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法律建设
目前,关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所适用的层次过低,影响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设置、审计成果的利用以及人员编制等规定的效力f27因此,为了提升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应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法律建设,不断提升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法律的立法层次,进而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且可以充分发挥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为了提升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使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明确的依据,应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要确保该评价体系的实用性、科学性以及规范性,通过评价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使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明确的依据,进而降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风险,也可以使高校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更加明确,使其能够正当使用自身的权力。除此之外,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还要注重界定每个指标的内涵和外延,并且要量化评价标准,统一考核标准和评价口径,进而增加审计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实行先审后任提升审计效果
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实行先审后任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一方面,由于审计任务不断增加,而审计人员又严重不足,导致审计工作的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在领导干部选举换届时,会增加大量的审计任务,并且为了保证领导干部换届不会受到影响,对审计时间要求也比较严格。这些因素导致了无法严格实行先审后任政策,因此,高校在具体的工作中,应根据高校自身的审计人员状况和被审计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采取不同的审计措施。例如,对拟晋升或拟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先审后任政策,在其任职之前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进而体现出先审后任的原则;而对于退休以及转岗的领导干部可以采用先离岗,后审计的方法。除此之外,高校也可以采用代理制,即针对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其新岗位上实行代理制,待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后,如果无经济责任再正式任命。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高校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有利于高校的发展。因此,高校应针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进而切实提升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余海跃.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8.
[2]刘利.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西部财会,2018,No.42205 :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