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和休闲船舶的海事监管信息化解决方案分析
2019-09-10杨芝龙李引罗朱晓卉
杨芝龙 李引罗 朱晓卉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和《广东自贸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获批, 深圳作为区域四大中心城市发展的核心引擎,提出了要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的目标,促进滨海旅游业高品质发展,加快“海洋-海岛-海岸”旅游立体开发模式。目前东部海滨海上休闲活动成为广大市民新的热门活动,大量客流的需求使得经营海上休闲活动的游艇和休闲船舶数量井喷式增长,给水上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
二、大鹏半岛游艇和休闲船舶管理现状
目前深圳海上休闲旅游主要集中在东部大鹏半岛大约150公里的海岸线上。根据统计,在每年的5—11月深圳海上旅游旺季,平常每天约有5万人次,节假日高峰时段每天高达30万人次前往海滨游玩,造成东海海上旅游资源极其紧张。截至2019年4月,据统计在深圳本地海事机关注册的活动游艇有540余艘,活动休闲船舶有830余艘,还有部分渔船、渔业休闲娱乐船舶、未正式登记的村民自有船舶也参与海上经营活动。这种现状导致东部海滨海上安全管理压力日趋增大,海事监管压力陡增。
(一)船舶经营海上休闲活动基础配置薄弱
由于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我市海上休闲船舶经营活动在安全和管理方面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一是存在船舶证照不齐的现象。仅在大鹏半岛就存在大量证照不齐的当地居民自有船舶,其中大部分船只是渔业用途的玻璃钢快艇,游客安全得不到保障。二是经营拉客活动的驾驶员存在着无证驾驶的现象,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均不能保证。三是休闲船舶活动的地点配套设备缺乏,很多非正规登记船舶散布于大鹏半岛沿岸50多个临时上下客点和简易码头,设施简陋,安全隐患突出,游客上下船和在海上航行时的安全难以保障。四是目前存在的几家旅游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办证业务,实际上管理休闲船舶的能力有限,未能实现真正的公司化、正规化运营。
(二)船舶未全面配备定位设备
目前,《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要求,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航行沿海航行船舶,所有客船(如有免除的除外)应配备A级AIS。2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所有港作拖船和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航行于内河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舶以及100总吨以下的液货船和集装箱船应配备A级或B级AIS设备。但是由于大鹏半岛休闲活动区域的游艇、休闲船舶规模较小,其多为100总吨以下、载客8人以下的标准,加上大鹏半岛沿岸3 000米的海上休闲活动范围多为遮蔽航区,其船舶要满足的船检规范标准不高。例如在《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版)中,没有强制要求这类船舶配备昂贵的船用AIS定位设备;《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版)第四节航行设备之6.4.2.1条款中规定“小于150总吨的游艇,如果实际可行,应设有一台雷达反射器”,并没有对这类船舶定位设备提出硬性的配备要求。由于这类船舶没有安装AIS设备,深圳海事局基于AIS信号的海事管理信息系统无法实时显示这些游艇和休闲船舶的海上位置信息,对其日常海上载客经营活动完全无法实现信息化监控。
(三)CCTV系统/VTS系统监控效果不理想
目前,深圳海事局初步在大鹏半岛的主要正规码头建立了CCTV系统,并在半岛沿岸建立了背仔角雷达站、大鹏雷达站、玻沙山雷达站网络,具备了对辖区船舶的VTS交通服务管控能力。但是面对这种雷达反射面小的游艇和休闲船舶,雷达探测能力受海况、云层杂波的影响较大;辖区150余公里的海岸线峡湾、沙涌作业点,有限的CCTV摄像头无法完全覆盖,甚至被人为破坏导致无法使用。这些实际情况导致常规的海事监管手段无法有效管控。
(四)落实海事安全管控手段单一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08年交通运输部7号令)于2008年7月20日发布。《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颁布实施。这两部法规的出台,给我们提供了日常海事监管的法规依据。法规从船舶、船员、停靠码头设施等方面都作了规定,对进一步加强海上游艇和休闲船舶的活动管理、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海事部门仍旧存在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一是各管理部门多采用在沙滩和作业点人工巡逻、驻守蹲点的方式,监管效率低下。二是落实管理要求的抽查难度大,未能有效威慑违法船舶。比如对于违反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限制休闲船舶夜间出海时间(晚8点到次日6点)、船舶航行速度限制、航行区域限制等行为,均由于点多人少的原因,导致整治困难。面对游艇和休闲船舶的人工管控困难的情况,主管机关必须加大信息化方面的研究,用信息化代替人工,提高安全管控效能。
三、深海监管平台的信息化管控解决方案
面对以上提到的问题,深圳海事局信息化管理人员多次调研一线海事部门、船检局、海上休闲经营公司、技术开发公司,探讨如何利用现有海事监管服务平台,弥补东部辖区游艇和休闲船舶海上活动管控的不足。项目组经过研究,从船舶实时位置、船舶静态数据库、船舶动态管控、违法告警和广播、现场二维码证书核查环节提供了一整套信息化管控解决方案框架图(见图1)。
(一)GPS定位仪定位船舶
图1 深海监管平台的信息化管控框架图
通过相关地方政府的立法和经济手段引导,逐步在大鹏半岛活动的游艇和休闲船舶安装GPS定位仪,该设备仅需具备基本的GPS定位功能(价格便宜,便于推广安装);同时要求设备不可拆卸,采用太阳能电池板供电,能适应海上恶劣的高温、高湿、高盐环境。
(二)船舶基本信息数据建库
1.基本数据建库
通过建立游艇、休闲船舶定位仪设备ID号与船名的数据库,打通与海事各基本数据库的数据接口,实现查询船舶的登记信息、船检信息、驾驶员证书等安全管理基本信息。
2.平台电子海图界面显示
监管服务平台开发数据接口,通过接入定位仪的GPS信号,获取定位仪的船舶卫星定位信息,自动在系统电子海图界面进行船位显示,实时准确地掌握大鹏半岛游艇、休闲船舶的船位(见图2)。
图2 定位仪信号接入监管服务平台
(三)平台对船舶动态智能管控
1.夜航、禁航期间监控
通过在系统中设置监控区域和规则,并实时接收定位仪发送的地理位置信息,实现对船舶位置的实时监控。游艇或休闲船舶一旦在禁航期间出港(比如每日夜间、重点监控敏感时间段),则平台自动生成报警信息,并推送给系统值班人员。
2.船舶超速监控
通过在系统中设定好速度限制,如果游艇、休闲船舶超速航行,系统平台根据位置信息计算出对地速度,超过阈值后自动生成报警信息。
3.船舶超出管控区域航行监控
通过在系统中设定好管控区域,定位仪确定的船位只能在预先设定的管控区域内航行,如船舶(游艇、休闲船舶)航行超出管控区域,则平台自动生成报警信息。
4.数据统计和跟踪功能
平台通过数据监控和统计,可以多维度统计相关管理信息。例如实现对休闲船舶和游艇的各类报警信息的分类统计,实现对当前在水上和停放在岸上的安装有船舶定位仪的船舶的数量统计。实现调用、查看游艇和休闲船舶相关的安检、现场监督、行政处罚、登记信息、进出港报告信息,实现对特定休闲船舶的“我的船队”重点跟踪功能。
(四)违法告警和广播
1.电信短信播报
通过在系统平台上建立游艇、休闲船舶应急联系电话数据库,在台风、大雾等航行受限期间,或者系统触发了报警阀值时,监管服务平台值班人员可以通过区域划定,并调用短信息发送功能接口,向某一指定区域的休闲船舶和游艇发送安全管理提醒或违法提醒短信息,实现对休闲船舶、游艇驾驶员和公司管理者的实时短信播发功能。
2.应急指挥
通过在平台上建立休闲船舶及游艇基本信息库(含定位仪的唯一识别码)、应急联系电话库,数据保持同步更新,实现对休闲船舶、游艇的应急指挥功能。
(五)现场二维码证书库的核查
通过在海事监管服务平台中,建立对辖区船舶的登记证书信息、船检证书信息、驾驶员证书信息等数据库,并制作发放到船一个二维码电子证书卡(类似电子车牌),解决了该类休闲船舶空间有限、携带各类证书不安全的问题。同时,海事执法人员在现场核查时,仅需要用监管服务平台APP的“扫一扫”功能,就可以自动调取该船的各类证书信息,实现对其证书信息的核查和管控。
四、平台管控模块开发的思考
1.加快推进CCTV系统的联网覆盖,与定位仪GPS信号互相辅助
目前,涵盖大鹏半岛沿岸50多个沙滩的海事CCTV网络还未建成,现有摄像头成像质量也无法满足要求。为了短期内快速组网,项目组建议海事部门与边防、公安、码头等部门合作,推动辖区安防CCTV系统数据库的互通组网,并将信号接入到深海监管服务平台。这个方案能快速形成全辖区的图像监控覆盖能力,打破船舶定位仪GPS信号中断、仪器人为破坏的被动局面。
2.完善游艇和休闲船舶管控模块的动态管控智能化水平
目前,我局开发的深圳海事监管服务平台对船舶的区域管控、单船监控、智能报警处理功能初步成熟,但是游艇和休闲船舶的个性化管控需求,对后台服务的管控算法和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下一步监管服务平台单独设计一个“游艇和休闲船舶管理模块”,丰富更多的船舶动态管控规则和报警算法。
3.打通对游艇和休闲船舶证书、通信录信息的动态采集数据接口,提高现场核查能力
信息化系统中,数据资产质量是一切功能的基础。本系统提出的一系列信息化管控解决方案,都对该项数据内容提出了要求,并要求数据具有实时更新、查询方便的特点。且平台APP也要有在互联网环境下查询海事内网数据的能力。目前,对游艇和休闲船舶各类基本信息的手工建库并更新无法满足未来的信息化管控要求。建议项目组积极沟通,尽早打通对游艇和休闲船舶证书、通信录信息的动态采集数据接口,提高现场核查能力。
五、结束语
信息化是提高海事管理质量的必由之路,相信在平台项目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辖区游艇和休闲船舶的监管手段单一难题将逐步破解,水上各项监管手段将实现互联互动,海上休闲活动现场监管将早日实现“看得见、叫得通、控得住”的目标,深圳海事管理信息化水平将早日实现跨越式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