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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噪音(下)

2019-09-10小乌小唐

少男少女·校园 2019年1期
关键词:文海司徒凶手

小乌 小唐

上期内容提要:

孙小华是唐唐同年级不同班的同学,他家生活在到处充满噪音的小区里。

对孙小华母亲来说,一旦噪音四起,血压立即就会上升,头痛、耳鸣、肠胃不适等各种症状都会一起出现。就连孙小华自己也感到了噪音的威胁。为了高考,直到深夜还在复习时,各种噪音妨碍了他的学习。

孙小华因为噪音找小区的住户反复交涉。他要求人家把一个连接着热带鱼缸的气泵从阳台上移开。还偷偷从二楼爬上三楼的阳台,企图拆掉三楼住户、钢琴教师李春燕挂在阳台的风铃。结果从三楼掉了下来……

幸好,孙小华坠落在一块柔软的草地上,所以没有造成外伤。但是,因坠落时的冲击,他患了记忆障碍症,从坠落时起回溯几个月的记忆已经失去,尤其是坠落前的记忆受到了强烈的损害。

几天后,李春燕在自己家中离奇被杀。作案时间是在晚上10点到凌晨2点之间。死因是被腰带勒住脖子窒息所致。司徒队长从单身女性深夜将凶手迎进房间这一点推测,认为是熟人作案。

因为现场发现有向日葵的种子,而孙小华喂养着一只松鼠;向日葵种子是松鼠的饲料。于是,孙小华便成为李春燕案的嫌疑人。

就在刑警准备传唤孙小华时,李春燕的邻居来报告:孙小华坠楼的那个晚上,同住一个小区的某国有企业项目经理徐文海曾从一直单身的李春燕家出来。

接着,又查出了徐文海曾挪用公款参与网上赌博输钱,并向李春燕借钱一事。刑警队怀疑,徐文海向李春燕借钱后无力归还,走投无路,最后铤而走险。刑警队毫不犹豫地要求传讯徐文海。

徐文海否认自己作案,但坦白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还供述了一个意外的事实……

孙小华之死

据徐文海供述,案发那天晚上12点左右,他去李春燕家,按门铃后不见她来开门,便推了推房门,发现房门没有上锁。他觉得蹊跷,因为李春燕平时非常谨慎。他走进屋内,发现李春燕已经被杀。

他大吃一惊,想到报警,但走到电话机前时又犹豫了。如果自己是李春燕被杀的发现者,与她的关系就会败露。不!不仅仅是关系败露,也许还会被当作凶手,因为他有着强烈的杀人动机。他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退路。如果走运,也是摆脱李春燕纠缠获得自由的绝好机会。幸好他在房间里用手触摸的地方极少。

于是,徐文海带走了证明与李春燕关系的账本,将门把手擦干净后逃走了。

对于徐文海的供述。刑警们没有相信他;但是,徐文海矢口否认自己作案。

“你们要为我想想,”徐文海诉说道,“我有家庭,说起来也算是有社会地位的人,即使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庭和地位,但杀人后能逃得了吗?如果生活提心吊胆,家庭和地位都会变得毫无意义。我自认为是一个精明的人,我也有自己的打算。杀人这种事情,绝不是我这种人干的。”

徐文海的争辩也有一定的道理。虽然刑警不会被他的话所打动,但假设是徐文海作案,还有一个不解之谜,那就是向日葵的种子。徐文海家没有向日葵,也没有喂养用向日葵种子当作饲料的宠物。从前后状况判断,毫无疑问,那颗种子是在作案的时间里带进现场的。警方对记录在李春燕的账本里的人都进行了调查,但没有发现与向日葵种子有关的人。

到底是什么人带来的?虽说充其量只是一颗向日葵的种子,一般不会引起注意,但就是这么一颗种子,正是留在作案现场的凶手的遗留物。

刑警对徐文海的供词深感怀疑,但无法对向日葵种子做出解释。正在这时,发生了一起令警方大出意外的事件,彻底推翻了警方以前的侦破思路。

那幢商品楼是9层楼房,楼顶上没有水塔,其他面积是用于孩子们玩和晾晒衣服的公共场地。最近由于台风,楼顶上有一段栏杆坏了,还没有修复,所以孩子们被禁止上楼顶。

9月初的一天夜里10点左右,从楼顶上毁坏的栏杆处,一个物体惊叫着落下。因为时间还比较早,所以有几个目击者。他们朝着物体落下的地方跑去。

眼前是孙小华那惨不忍睹的坠死尸体。这次落在商品楼门前的石地上,所以当场死亡。即使落在松软的绿化地带,从那样的高度落下,也是无药可救的。

急救车来了,但白跑了一趟,急救车的任务不是运送尸体。司徒队长也带着人赶到了。

小区里有孙小华的同学,所以,孙小华坠楼的事,也有人报告了学校。唐唐很早就收到“风”,也很快跟着学校的老师来到了小区。

司徒队长和刑警正在勘查现场。因为孙小华是坠死,所以,司徒队长认为这与钢琴老师之死有关联。

事件看起来像是事故造成的。孙小华因有事到楼顶上去,失足从坏栏杆处坠落。

他为什么那么晚还要上楼顶去?

谁也回答不上来。可能是有人邀请他上楼顶,趁他不备将他推下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凶手是谁?又为什么要推下他?

黑色长发

孙小华身上留有表示凶手存在的重要线索,即他的后背上粘着几根黑色长头发,一看就知道不是孙小华的头发。估计是凶手在他背后推他时粘上去的。

有的人认为:“人的头发无论何时何地都会粘上去,比如与女人拥抱,或去理发店等。”但经过调查,孙小华没有会与他拥抱的那种恋人,最近也沒有去过理发店,更不是他母亲的头发。

头发被送到警局的法医科化验。化验结果,从它的粗细、色泽、色素量、发根的状况等来判断,是从女人的头上脱落的,此人的血型是AB型。

于是,此事与李春燕的事件联系了起来。

孙小华曾被警方当作第一嫌疑者,因为出现了徐文海,所以才暂时放在了一边,但仍无法与事件脱离干系。

假如孙小华被害与李春燕被杀有关的话,无疑,那个凶手不是徐文海。在孙小华坠死时,徐文海被关在拘留所里。没有比这更可靠的证明了,而且,孙小华身上的头发也不是徐文海的。

“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杀害孙小华?”刑警们围绕着这个问题进行着讨论。

“孙小华正在恢复记忆。应该首先考虑,有人害怕他记忆复苏。”小刘刑警开口说道,“孙小华在攀上李春燕家的阳台摘风铃时,肯定察看了屋内的情况,看见了屋内正与李春燕在一起的人,但在坠落时失去了记忆,将那些事忘了。”

“不過,那时与李春燕在一起的是徐文海。当时徐文海没有谋害李春燕,孙小华被推下楼顶时,是在徐文海被捕以后。对徐文海来说,不管孙小华回忆起什么,他都不必害怕。”司徒队长答道。

“那么,屋里除了李春燕与徐文海之外,如果有第三个人呢?”

“还没有肯定是被害呢!……假设李春燕的房间里有第三个人在,那第三个人设为‘X吧。他不想让人看见,结果却被孙小华发现了。”

“所以说,X是认识孙小华的。”

“不!重要的是孙小华认识X。X是孙小华认识的人,否则X就不必杀害孙小华。因为在阳台上透过窗玻璃窥视屋内,如果是陌生人,就很难记住对方的长相。”

大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总之,因孙小华死得蹊跷,所以徐文海的嫌疑减弱了。

最后大家认为,假如孙小华与李春燕有关,徐文海就很可能不是杀害李春燕的凶手。除了徐文海之外另有凶手存在,那凶手杀害了李春燕,被孙小华有所察觉或发现了证据,才又杀害了孙小华。

就在这时,唐唐出现在刑警队的会议室,他去找孙小华的母亲了解情况时,听说孙小华从来不给宠物松鼠吃向日葵的种子。

“那么,到底喂它的是什么?”小刘叔叔诧然地问。

唐唐说:“主要是面包屑、花生仁、苹果等。还让它吃一种叫盐土的固型食物,这种食物在宠物商店里有出售,含有盐和矿物质,是松鼠和小鸟爱吃的东西。”

在李春燕被害现场发现了用于松鼠饲料的向日葵种子,同时孙小华还喂养着松鼠,因此错误地断定种子是由孙小华带来的,而忽略了最基本的调查,即孙小华是否给松鼠喂向日葵种子。

向日葵的种子不是孙小华带来的,徐文海的周围也没有那样的人。经调查,徐文海没有去过会沾上向日葵种子的地方,因此,向日葵种子是X带来的。以前没有做过这方面的设想,是因为徐文海的存在。

遮挡着警方视线的帷幕一下子落下了。

“向日葵种子是松鼠或小鸟的饲料。”这是上次去宠物商店调查时,店主告诉小刘刑警的。再次去宠物店询问,得知以向日葵种子为饲料的小动物,除了松鼠之外,还有鼷鼠、田鼠、鹦鹉、八哥等。

“调查与李春燕有关的人和商品楼内以及附近的居民,有没有喂养着以上那些宠物的。”

司徒队长发出新的指令后,调查结果得知,A栋6楼有人喂养着田鼠;B栋四楼有人喂养着鹦鹉。除此之外,附近没有人喂养着以上那些动物。

“但是,A栋的田鼠不是用向日葵的种子喂养的。”

“鹦鹉呢?”司徒队长问。

“那……”去调查的小刘刑警忽然含糊其词了。

“鹦鹉怎么了?”

“那户人家搬了。”

“搬家了?”司徒队长不由地抬高了嗓音。

又是唐唐来报的“料”:“孙小华的同学告诉我说,孙小华嫌那只鹦鹉太吵,曾经严厉地要求养主将它处理掉。”

“鹦鹉太吵吗?”

“听说叫起来像是婴儿被杀似的。养主非常爱那只鹦鹉,舍不得处理掉,孙小华便在附近奔走,要求大家联名写信。”

“是反对鹦鹉的署名运动吗?好像孙小华也有些异常呀!”

“母亲生病,对噪音很敏感,他对母亲又很孝顺,为了母亲才呼吁要消除噪音的。”

“那么,养鹦鹉的是什么时候搬家的?”司徒队长立刻追问前去调查的小刘刑警。孙小华想到赶走鹦鹉,甚至联名写信,鹦鹉的养主搬家,这就不能不重视了。

“就在几天前,孙小华坠死的两天后。”

“两天后?搬到哪里去了?”

“我们正在寻找搬家公司,马上就能查出来了。”小刘刑警也很怀疑,正努力追查着。

近来这幢商品楼里的居民搬迁得很频繁,因此警方没有对嫌疑者之外的搬迁者引起注意。

“队长,还发现一个新的线索。”唐唐补充道,“程昆,那户养鹦鹉的人家,她的女儿是我校刚升上来的初一学生,她也是李春燕的学生。”

司徒队长猛然瞪大了眼睛。

“在这小区里,李春燕的学生很多。听说程昆的女儿已经跟着她学了快一年了。她脑子很笨,一点长进也没有,所以李春燕在被害之前曾拒绝再教她学钢琴。这些事,与案件会有联系吗?”提供线索的唐唐露出得意的神情。

现在得知,程昆家与两名被害者都有关系,但目前还没有查明程昆家搬往何处。

程昆家居住的B栋411室的房主是某家航空公司的职员,购置商品楼后不久便受遣去国外分公司工作,因此委托附近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将自己外出后的空房出租给别人。程昆向中介公司申请租房,中介公司见条件合适,便办了一个形式上的手续将房间租给了他。

警方在租借合同上发现写有工作单位,经查那家单位已经破产,职员都已解散,因此没有找到程昆新的工作单位,住址就是这幢商品楼。警方没有找到再多的线索。去街道办查找,但程昆没有将新搬达的地址通知街道办,因此居民登记本上没有登录,即在大城市里常见的那种生活在城市里却没有住址登录的“流动市民”。

经了解得知,程昆的女儿自从搬家以后没有去上过课,家长也没有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退学申请上必须记载退学的理由和新的居住地址。退学申请提出以后,学校要开出就学证明。孩子的监护人要将这些证明交给新居住地的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指定孩子该去的新学校。新学校接受转校的学生以后,要通知旧学校。

因此,在向旧学校提出的退学申请上不能写假的新住址。但监护人如果不办理孩子的转校手续,警方就无法知道他的新住址。虽说办手续是为了孩子,但警方不能等着他们办手续。

程昆家融入了这个大城市的上千万人口之中。在这期间,徐文海的拘留时限眼看着就要到期了。按现在的情况,徐文海无疑会提出否认事件的起诉。

现在案件卡住的,就只是一颗向日葵的种子。显然,徐文海不可能是杀害孙小华的凶手,但在李春燕被杀案中,他依然是最大的嫌疑者。无论他的动機还是他的状况,都是无可争辩的理由。

在追查向日葵种子的同时,对徐文海的调查仍然在进行着。

宠物医院

通过在小区调查,得知程昆家的家庭成员有:程昆,约三十五岁;丈夫罗振,约四十岁;女儿罗娟十三岁,读初中一年级;还有就是一只鹦鹉。听说鹦鹉是程昆长住在外地的朋友于五六年前送给她的,如同她的家庭成员一样备受宠爱。鹦鹉的叫声有些悲凉,因此邻居们都颇有微词,但已经养了多年,程昆家不忍心将它处理掉。

据附近的宠物商店反映,程昆女儿每月有两三次去那里购买向日葵种子。警方还调查了李春燕的学生中有没有其他喂养着松鼠或鹦鹉之类的人,最后确认只有程昆家喂养。

可见,种子很可能来自程昆家;但是,他们全家已经“逃亡”,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刑警追查至此,见线索中断,无不恨得咬牙切齿。

这时,唐唐同学又打听到一个有趣的线索:“程昆的鹦鹉好像生病了。”

“鹦鹉生病?是什么病?”司徒队长的眼睛发出光来。

“听说感冒了。说是没有开空调,所以患上了支气管炎。”

“嘿!鹦鹉还患支气管炎?真是个时髦鸟呀!你是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的?”

“这幢楼里有一户人家养着一只猫,最近那只猫生病,主人送它到附近的兽医院看病时,听那里的医生说起的,说原来他们楼里的那只鹦鹉生病了。”

“难道还要像人那样去看医生?”

“宠物这个东西,如果喂养,就要像孩子一样照顾它,比孩子还娇嫩呢。爱宠物的人常常是脱离常轨的。如果长期喂养与鹦鹉产生了感情,鹦鹉患了支气管炎,能不去看病吗?再说兽医不像给人看病的医生那么好找。何况如果是宠物,一般不会再换医生。即使搬家了,一般也会找原来的医生看病。”

“对了!赶快去附近的宠物医院调查一下!”小刘刑警立即站起身来,带着唐唐走出了警局。

小刘刑警和唐唐调查后得悉,在本地区的隔壁街道里有一家“宠物医院”。这是一个动物的综合医院,除了呼吸器官、消化器官、循环器官的内科之外,还有外科、整形外科、耳鼻科、皮肤科、眼科、泌尿科、产科、牙科、鸟类鱼类科等。另外,还有美容和洗澡设备。各种宠物在这里接受着与人同样的……不!有些甚至是超过人类的精心的治疗和护理。

小刘刑警为医院里竟然还为动物们设置美容科和整形外科而大吃一惊。

“程昆的鹦鹉一直是在家里看病的。那个鹦鹉的种类很珍贵,叫声很高昂,但不会学人讲话。最近它患了感冒,前天晚上还要求我们出诊呢!”医生说道,“我们设有出诊科,只要打一个电话,在花城市内和近郊,我们都出诊的。”

尽管觉得这已超过了人的待遇,心中有些不平,但小刘刑警还是压抑着激动的情绪。

“那么,你们知道他的住处?”

“当然知道。原本那只鸟很结实,正在患肺炎时搬家了,还搬到一个环境很差的地方,所以就糟了。我们劝养主让它住院,但养主吞吞吐吐的。我们理解他的心情,他是舍不得让宠物离开自己;但放在家里,就只会使鸟的病情更加恶化。”

于是,警方从宠物医院那里终于打听到了程昆的新住址。

“是我干的!”

从宠物医院那里得知,程昆现住在城乡交界处城中村的握手楼里。这与以前居住在城北区商品楼相比,简直是贫民窟与豪宅的区别。

一看见小刘刑警的身影,程昆便大惊失色,当场就瘫软地坐了下来,可见反应之强烈。也许是为罪恶意识所折磨吧,她面容憔悴,茶褐色的头发蓬乱。

“为什么突然搬家了?我们想听听搬家的理由。”小刘刑警直逼着问。

她神情呆滞,用虚无的目光久久地注视着空间。

“怎么不见你的鹦鹉呢?”小刘刑警又问道。

她终于将目光移到小刘刑警的身上,孤零零地喃语道:“宝宝死了。”“宝宝”是鹦鹉的名字。

“死了?”

“昨天下午死的。现在丈夫和女儿正去动物墓地埋葬。”程昆像失去了亲骨肉似的黯然神伤。

“程昆,你要给我们讲实话呀。”小刘刑警严厉地说道。案件已经出现了两名被害人,刑警绝不可能顾忌对方失去宠物的悲哀。

“我全都告诉你们。现在宝宝也没有了,我什么也不想隐瞒了。其实我和丈夫已经说好,将宝宝埋葬以后去自首的。”

程昆开始招供了。

“是我杀害了李春燕。为女儿罗娟的事,她出言不逊,所以我一时火起。那天夜里10点左右,我去了李春燕家。她不愿教罗娟学钢琴,我想再去求她一次。李春燕教钢琴,人们对她的评价很好,想当她学生的人也很多,所以不具备弹钢琴素质的人都一个接一个地淘汰下来。附近没有像李春燕那么好的老师了。罗娟好不容易学了一年,进步虽然很慢,但也总算有了兴趣,这时李春燕武断地要她停止学钢琴,会令她非常失望的。

“我想再去求求她,不料她根本不理睬我,说话非常难听,说什么你的女儿完全没有学音乐的素质,再教也是徒劳,教一个笨学生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如教十个聪明的学生,如果再要教罗娟,还不如去侍候那只鹦鹉。我一心希望她能再教我的女儿,所以忍着侮辱求她,但李春燕越来越不像话,说罗娟是一块天生的笨料!”

“笨料?”

“这时,我自己也不知道干了什么。等到清醒过来时,我发现自己已经用边上的腰带勒住了她的脖子。看着李春燕咽气,我才知道自己干了一件蠢事。我慌忙对她进行人工呼吸,但她已经活不过来了。

“我赶紧回到家里,丈夫正在喂鹦鹉,我将事情告诉了丈夫。

丈夫想了一会儿,说现在你已经成了杀人凶手,罗娟一辈子都会被人指着脊梁骨骂的,以后也无法嫁个好人家。幸好今天晚上你去李春燕家没有人看见,所以能逃则逃,而且不能留下任何痕迹。

“于是我和丈夫又回到李春燕家,将会留下指纹的地方都擦干净,仔细确认有没有东西遗留在她的家里。我想向日葵的种子就是那时沾在丈夫的身上带去的。为了消除证据,反而留下了证据。这真是天惩罚我呀!”

“将孙小华推下楼的,也是你?”

程昆一家正好处在孙小华被杀和李春燕被杀的侦查的交叉点上。

“是我推的。”

“为什么要将他推下楼?”

“孙小华一直说宝宝很烦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我们处理掉。我们不忍心下手,于是孙小华便说服商品楼里的其他居民集体署名要求将宝宝处理掉。我们不得已只好决定将宝宝毒死。事到如今,交给别人处死,还不如我们自己亲手来做。正在这时,孙小华从李春燕家的阳台上坠落,成了痴呆,因此我们就将宝宝的事放下了。

“我们还在心里庆幸着宝宝也许可以得救了。但是,孙小华渐渐康复以后,又提起了宝宝的事。那天夜里,孙小华约我上楼顶,逼着我要将宝宝尽早杀掉。如果我们不处理,他就要自己动手。

“孙小华正好站在扶栏坏的地方看着夜景。我想如果没有他,宝宝就不会死了,便一时冲动推了他的后背。我没有想杀死他。我的手只是随便地推了他一下,不料孙小华一下子就掉下去了。

“回到家丈夫看见我的样子很奇怪便起疑窦。我说了实话,他埋怨我竟然杀了两个人,在这商品楼里待不下去了,趁现在还没有被刑警盯上赶快逃走。因为很突然,所以一下子还找不到合适的住房。这时宝宝正好患感冒,搬到这个乱七八糟的城中村后,变成了肺炎。一下子找不到兽医,所以我们就找了以前住的那个小区附近的宠物医院看了病。

“我觉得很对不起孙小华,为了保护宝宝甚至不惜将他推下楼,现在宝宝死了。如果办理女儿的转校手续,这里的住所早晚会被人知道的。我正想接着去自首,你们就来了。全都是我干的。”

程昆说着垂下了头。这时,门外传来人声。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女孩子走进屋来。是去埋葬鹦鹉的罗振和女儿罗娟回来了。

罗振约四十岁,却衰老得像五十岁一样,头发已经半白,人好像非常疲乏,身上背负着对生活,不!对人生的极度的疲惫。

罗振看见刑警的身影,便马上悟出了一切。

真正的凶手

案件解决了。程昆因杀人罪将要受到起诉,徐文海的嫌疑消除了。

刑警队开了一个小小的庆功酒会,对这个案件的侦破做过贡献的唐唐也被特邀参加。司徒队长例行公事地慰劳大家;但是,侦查员们并没有因此而陶醉。不能忍心杀掉一只鹦鹉,却心安理得地杀害两个人。从程昆的心理,可以看出生活在现代城市里的人们那矛盾和焦灼的心态。

“这案件算是破了,怎么判,那是法官的事。另外还有些善后的事,我还得请示一下上级,真烦死人了……”司徒队长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便离开了。

庆功会后,唐唐悄悄地拉小刘刑警到警局附近的咖啡厅,坐下便问:“司徒队长说的善后和请示,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案件还有什么地方没查清吗?”

“具體我也不太清楚,但我认为程昆并没有杀害两个人。”小刘刑警轻轻地喃语着。

“这是什么意思?”唐唐惊讶地问。

“孙小华背后的头发是没有波折的直发,但程昆是烫发的。”

“会不会是作案后烫的?”

“发色也完全不同。直发乌黑而光泽,程昆的头发是天然的茶褐色,不是染发的。”

“那么,推下孙小华的,不是她?”唐唐将端到嘴边的奶茶又放回到桌上。

“推下孙小华的,我想是程昆的女儿罗娟。也许她是为了央求孙小华保住鹦鹉的命才在屋顶上交谈,孙小华不同意,她才趁孙小华不备将他推下。为了救鹦鹉的命,气急败坏地将人推下去,这正是小孩子的举动呀。”

“那么程昆……”

“她是为了保护女儿。”

“你为什么在会议上不讲?”

“我想司徒队长已经发现了,何况还要对照头发和血型。程昆已经杀害了李春燕,在量刑上不会有多大的不同,母亲保护女儿,因为女儿还有前途,她不想让女儿成为杀人犯。”

“但是……”

“所以,司徒队长很为难,要请示上级……”小刘刑警一口喝干了杯里的咖啡。他生活在侦破第一线,痛感到人性的脆弱。因为他已经知道,这起案件的真正凶手,实在是现代社会城市住宅里发生的、应该称之为“凶音”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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