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全面推进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党组织副书记工作
2019-09-10
派出所工作 2019年1期
为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社区(村)平安建設工作中的作用,北京市公安局落实市委“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党组织副书记工作。
任职之后,社区民警不仅是本社区的社区民警,而且是社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从“局外人”变成了“家里人”,能够参与所在社区(村)事务管理决策。为更好地发挥副书记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发挥社区民警在社区(村)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市局要求任职民警要立足社区,把自己定位在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这一角色上,在社区防控、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群众工作等工作中,充分依托社区党组织,争取各部门和辖区群众的支持,推动对社区治安工作的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