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再认识
2019-09-10张凤文
张凤文
摘 要:“放管服”改革,实质上是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在我国实践领域的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是现代社会中两种基本的制度安排,政府与市场不是谁取代谁的问题,而是二者有机配合、协调和均衡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与经济的辨证统一现为指导性原则,坚持立足于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的客观现实的实践性原则,以实现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为价值性原则,来指导社会主义政府与市场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政府与市场均衡发展道路。
关键词:新形势;放管服改革;再认识
一、“放管服”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
2017年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关键词就是“放管服”。这已成本届政府施政最重要的“标识”。会上,李克强总理说了三句话:一是要改革以审批发证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管理体制;二是要革除与审批发证相关联的寻租权力和不当利益;三是要改变与审批发证相伴的“看家本领”。三句话刀刀直指“审批发证”。而审批发证的主体,就是各级政府部门。诚如总理所言,这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
1、“放管服”改革从行政审批切入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在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来自国内外改革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7年12月15日发表的《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数据显示,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部门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彻底清除非行政许可审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取消269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務清单取消320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70%以上,3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
2、“放管服”改革从“三管齐下”推进
2015年5月12日,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是公众的期待,也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不容懈怠和观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当下,尽快实现权力精简和放管结合的目标,必须在“放管服”上下功夫,把该放的放到位,把精简的精简够,做到机构流程精简,监管服务增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让我国经济发展持续释放出无穷的活力。
二、“放管服”的基本内涵
1.放:简政放权
首先是简政。即大量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将非行政许可审批减至零其次,力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商事制度改革第三,力推三张“清单”管理模式:公开“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即“法无授权不可为”;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能干什么,即“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
其次是放权。其主要内容就是以行政审批权力为中心,同时兼顾其他的管理权。怎么放?三个方面:一个是向市场放权,就是取消,主要途径就是进一步减少“含金量”高的、涉及面广的审批事项和评估评审事项;第二是向社会放权,转移到社会一些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第三是向下级政府放权,主要方式就是下放。
2.管:加强管理
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表示“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2017年6月13号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会议提出:“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具体落实在行动上,强调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就是查谁随机抽,谁去查也随机抽。“一公开”,整个过程都公开。按照国务院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的核心是“一单”,随机抽查的事项,得列个单子。“两库”,查谁去,谁去查,建两个库;“一细则”,就是要按照规定查。这个规定就是定好细则,什么时间,按照什么程序走。
3.服:优化服务
2015年,李克强总理就表示,“人民群众对审批之弊感受最深,对改什么、如何改最有发言权。要开门搞改革,从政府部门‘端菜’变为人民群众‘点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反映突出问题入手”。变“端菜”为“点菜”,正是要求各级政府回归到服务的“本位”上来。2017年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会议,更加突出了优化服务。具体来说,就是做到“五个要为”:一要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二要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三要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四要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五要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三、“放管服”改革的引领和保障
1、以新的“两个凡是”引领“放管服”改革
2012年10月1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旗帜鲜明地提出来,“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宏观经济学者胡释之在凤凰财知道中,将此总结为,新“两个凡是”。越是政府退一步,市场进一步;越是政府权力少一点,公民权利多一点,经济就会越发展,人们的生活也会越幸福。所以这新“两个凡是”也是对中国过去30多年改革经验的精炼总结。
2、以法治保障“放管服”改革
一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做学法的模范;做守法的模范;做用法的模范”。这“四法”落实到政府层面,就是克强总理讲的,“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又一次提到,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综观世界历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厉行法治,首先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律作为知识体系的基础性内容,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法治兴则风气正,法治强则纲纪明,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就有了坚实基础。
二是依法行政。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张居正有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里讲过四个要求: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这四个要求已经被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大全部承认。第一,严格执法。就是该管的要管。第二,规范执法。管的时候得有依据,得有程序,得有标准。然后才是公正执法,最后才是文明执法。这四者的关系需要恰当处理。不能一味讲公正、文明执法,更应有规范、严肃严格的执法。“放管服”改革也是,按标准,符合的,就支持;不符合的,就淘汰,该查抄的就要查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