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军军事能源供给军民一体化发展的思考
2019-09-10潘倩
能源是军事领域最基础的部分,是军用设备和各种武器装备的“粮食”。没有能源,飞机、舰船、坦克、汽车、火车无法启动,自动化指挥系统无法运行,后勤保障将难以为继。军事能源作为军队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军事后勤建设产生了深刻影响。军事能源走军民一体化发展道路,是外军军队建设的共同做法。我国军事能源建设借鉴外军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加强中国特色军事能源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一、外军军事能源供给军民一体化的经验做法
面对日益紧张的资源约束和日益加剧的综合国力竞争,运用国家整体资源推进军民一体化保障,注重军事能源、国防能源与国家能源的一体性,成为世界发达国家抢占富国强军这一战略制高点的普遍选择。其很多理念和做法,对推进我军军事能源军民一体化发展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一是建立军民一体化能源保障组织体制。美俄均建立了战略层级的军事能源管理机构,如美国防部下属的国防后勤局能源局、俄国防部下属的资源保障署等,对保证决策权威、运行顺畅、集中高效地推进能源战略落实和组织实施各军种能源保障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军能源管理机构较为综合集中,设国防后勤能源局,其下设4个署、6个管理办公室、4个区域办事处以及5个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全军通用油料、航天推进剂、导弹燃料、化学品、电能、煤和天然气等统一采购,并根据部队申请与美国本土和海外民间供货商签订合同,与各军种协调安排能源补充和前送;能源局还承担开发利用替代燃料和可再生能源,管理油料库存等其他职责。俄国防部资源保障署是最高能源勤务机关,作为总订货人负责全军油料供应,也统领武装力量与其他强力部门在军事能源保障方面协调行动。
二是注重完善能源法规和政策。目前,美国国防部把降低燃油消耗、提高能源效率、寻找替代能源作为主要手段,以实现《2020年联合展望》提出的美军战略转型的目标。一方面,美国国家性法规有《联邦采购法》《军工生产法》《政府合同法》等;军队性法规有国防部的《国防采购条例》《国防合同管理手册》及各军种制定的采购条例等。两类法规共同规范了美军和地方机构、企业的采购行为,为美军能源领域军民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法律准则。另一方面,美国武装力量的能源政策是国家能源政策的一部分,武装力量既要执行有关军队的能源政策,同时还要执行美国能源政策法律。贯彻国防部13423号行政令所有涉及能源节约的规定,并将每年10月设立为“能源关注月”。《国防部能源经理手册》中采用可持续建筑设计理念,鼓励国防部机构获得美国绿色建筑理事会的《能源和环境设计领袖证书》,在國防部设施中采用能源计量电子仪表。美国海军还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建设基金,如夏威夷的“EnergyExcelerator基金会。
三是借助地方力量加大科研应用与研究。外军主要采用以下三个措施:一是直接购买地方研究机构或公司成熟的能源技术或产品。美军后勤保障基本思路是:在确定总需求大框架,将军队保障中的非军事部分剥离,如军事能源、通用物资等尽量利用社会资源进行保障,并坚持以军队需求为主导。美军实行高度社会化能源保障,以公开招标和合同采购为主要形式,从地方大量采购所需燃料、煤和电等能源产品,以及能源储存、运输等相关服务。俄国军事能源管理机构在获悉某个机构有能源新技术可满足军事需要时,会主动联系并洽谈商定相关事宜,直接购买其所有权或进行技术转让成为军用技术。二是利用地方研究力量进行军事能源研发。地方研究机构和企业是军事新能源研究、应用的最好助推,美国西南研究院属独立且非营利性质的技术研发机构,为政府机构、军队等提供优质科研开发、工程和试验技术咨询服务,并在发动机、核动力、燃料和润滑油等涉及能源领域为美军做研究工作。美国和欧洲还有很多类似研究力量从事军事能源论证、研发和试验工作。三是实行军事能源科研项目招标制度。对于一些高端的军事能源项目,世界主要国家军队通常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地方院所和企业进行联合攻关。澳大利亚陆军测试的易弯曲“薄条”太阳能电池技术就是由澳军方与联邦研究机构和地方公司联合攻关研发的。
四是推动能源新技术在军事领域应用。新能源将逐步替代传统能源推动能源变革。世界能源发展史表明,军事领域往往是能源革命的“试验田”和“助推剂”。外军瞄准世界能源技术发展前沿,以作战需求为牵引,以多项前瞻性项目为目标,推动生物合成燃料技术、高效燃料电池技术、太阳能转化储存技术、机电混合技术等多种民用新技术在军事能源领域的应用。2012年8月环太平洋军演,美海军供应系统司令部舰队后勤中心向军事海运司令部提供了近100万加仑生物燃料。此次军演中,共有22个国家的42艘战舰、6艘潜艇、200架军机和2.5万多名官兵参加,军演耗费的油料数量惊人,而生物燃料“功不可没”。美军提出要建设“大绿舰队”,计划打造一支改用生物替代燃料的舰队,以降低能源消耗,增加可替代能源使用,提高能源安全水平。2016年1月,美国海军首艘混合燃料舰船已经开始部署。美国要把海军打造成绿色环保而又强大的力量,在摧毁敌人的同时减少军舰的碳排放。到2025年,美国国防部准备运用再生资源为五角大楼提供25%的电力。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美军的武器装备能够转用更加环保的能源。美军正在将废气、污染物、沾染物这些一度被视为负担的东西转化为能源。与此同时,美军事基地通过出让土地,让地方公司参与新能源项目建设,加紧协助美军事基地实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
二、对我军军事能源供给军民一体化的借鉴与启示
一是着眼于全局顶层设计。军事能源是国家能源的组成部分,军事能源的计划、采购、分配、使用等从属于国家能源管理范畴。军事能源发展战略是军地间能源建设同向发展、能源技术和能源产品共享共用的顶层设计。科学预测国家财政支撑力度的前提下,着眼于军队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建设,集中优势力量发展重点,充分考虑军事能源需求,从总体上优化军事能源资源配置,确保作战能源战略目标实现。美国国防部早在2011年就先后颁布美军能源战略—《作战能源战略》和《作战能源战略实施计划》。美国对亚太各国包括中国的军事防范也是以能源控制为重要战略目的。就我国而言,从中东到南海,从非洲到马六甲,从蒙古到缅甸,美国无论采取战争、军事经济援助、结盟或者颜色革命等等,一个重要的战略目的就在于控制能源通道。当前我军军事能源还没有真正打破自我封闭,大而全、小而全的保障模式,只有贯彻军民兼容、平战结合原则,建立与现代战争相适应的军事能源战略,才能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
二是运用法治方式。军事能源军民一体化政策制度是组织实施军事能源保障的基本依据。军事能源军民一体化保障体系形成的过程,也是其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目前,我国军事能源建设松散发展问题突出,根子在于还没有统一明确的军事能源战略。军事能源军民一体化涉及到军地方方面面,情况比较复杂,经济性与政策性强,必须以法律法规作保证。不仅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种军地共循的军事能源法律法规,还需要建立完善法规执行监督机制,使军事能源军民一体化走上法制化轨道,确保军事能源建设发展更加科学和更富活力,军事能源军民一体化保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要多元化保障。对于我军来说,如何摆脱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扩大能源来源,同样是未来需重点考虑的方向。一方面,加强新能源军事应用研究,扩大能源资源来源。在研发新能源降低成本的同时不妨在推广军转民、发挥经济效益上下功夫,以便增强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的吸引力,调动军地积极性突破瓶颈。另一方面,加强能源供应渠道建設,提升能源保障安全水平。通过建立军地能源储备共享机制,捉进能源储备共享融合,可以很好地发挥军事能源储备和国家能源储备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才能形成能源整体保障合力。
三、未来我国军事能源供给军民一体化发展着力点
军事能源军地通用性互补性强,融合资源丰富、潜力巨大,要着力推进后勤军民一体化,依托国家主渠道、借力地方政府、融合社会力量,打造一批军民一体化创新示范工程,把国家实力转化为强大的保障力。要关注发展动态和前瞻作战需求,加快构建现代军事能源体系,探索走开具有能源行业特色的军民一体化发展路子。
(一)建立融合机制方面。研究建立能源军民一体化发展论证机构,抽调专门力量协助开展军队新能源应用优惠政策、工作机制、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政策制度研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出台《建立工作对口协调机制的意见》,明确公文抄告、信息通报、会议协商等程序办法,军地间在各层级都要建立情况互通、定期会晤、合署办公、项目联审等工作机制。二是出台《能源军民一体化发展措施办法》,明确能源领域推进军民一体化发展的基本依据和有效抓手。尤其要在在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能源人才培养、军事能源军民一体化项目工程、军队物资筹措供应、军队服务保障社会化等方面进行军地协调,从项目立项、投融资、价格、税收、经费补偿、土地使用等多方面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助推军队能源转型发展和新能源建设应用,为实现强军目标打牢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新型能源建设方面。一是新能源领域要统筹建设。将军事能源需求纳入国家能源战略,推动传统能源应用升级,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国家新能源基础设施、工业产业、安全保障体系统一规划,提升国家新能源战略保障能力。发展新能源工业,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建立安全可控的军民融合新能源科研生产体系。实施新能源发展保障工程,构建协同创新、多元发展、军地联保的国家新能源保障体系。二是加快新能源关键技术研发,以军事需求为牵引,整合军地能源科技资源,统筹力量开展重大项目科技攻关,重点在高效储能技术、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三是加强军队新能源综合利用。加强新能源军事开发应用,推进高品质多功能燃料、氢能与燃料电池、小型核堆等技术攻关和应用,提高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和部队遂行任务安全高效可持续能源保障能力。遴选部分符合条件的军事基地、大型军港、骨干机场、战略阵地等单位,纳入国家能源示范工程建设;在用电需求大、要求高、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好的部队,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储能综合应用示范基地建设计划。扎实做好示范项目推进工作,年底前建成投用,并在偏远艰苦地区推广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为官兵及周边村镇居民提供电、热、冷及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综合能源服务。
(三)军事能源科研合作方面。一是要拓展创新内容。适应军事斗争准备基点转变要求,重点开展新质作战力量和骨干装备能源高效利用、民用能源设备改装、军用能源输送、补给装备等项目研究,提高联合作战能源保障能力。适应能源技术革命发展趋势,开展氢能、高效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研究。二是要营造创新环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送优秀科研人员到地方学习培训,聘请权威专家指导参加军队能源重大科研项目,形成人才双向交流、科研联合攻关机制。在军队建立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实验室)中心,军地共同加强试验室条件建设,为军事能源科技创新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完善军地能源科技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定期发布军队能源科技需求信息,实时掌握地方能源科技前沿动态。三是要加快成果转化。对地方性能先进、安全可靠的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加大在部队推广应用力度。对军地通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军队优势项目,通过技术共享、专利转让等方式,充分发挥能源科技成果综合效益。制定国家、军队和民用协调互补的能源技术标准体系,梳理和采选国家、军队、民用等应用标准,实施军标体系瘦身和民标等同认可,实现国家标准、军队标准和行业标准相互协调、互为补充。
(作者单位:潘倩,军委后勤保障部军需能源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