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美学视阈下人工智能发展断想
2019-09-10李伟
摘 要:人工智能作为“黑科技”已强势“闯入”我们人类的生活,人工智能的大数据存储调用和超强信息运算能力,使现代人已不自觉地成为“缸中之脑”假想试验中的那个缸中大脑一样的存在。身体美学作为美学学科的一个分支,这里的身体也指谓人类的“集体身体”,人的社会属性使其认知和情感能力必定具有社会性,并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身体对社会现象中行为的模仿,更深层次的挖掘则可上升到各种价值观的设定甚至权力意志。自然的人与“缸中之脑”模型、人工智能技术等最大差异,即是身体美学倡导的社会性感知层面。同时,身体美学理论是确证我们自我存在的一种认知方式,也即马克思“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故此,身体美学理念是人工智能技术演进和理念发展的一面自发光镜子,既要照亮自己谋定发展的方向,更要具有知己短板才知止的态度,身體美学为人工智能拓展了视野,注入了生机,扩容了维度,规矩了方向,明确了态度,坚定了责任和义务。
关键词:人工智能;身体;身体美学;缸中之脑;本质力量
一、作为审美对象之身体的美学品格
(一)身体美学作为一个学科的诞生
“身体美学诞生的标志,是理查德·舒斯特曼1999年美国杂志《美学与艺术批评》发表论文《身体美学,一个学科提议》。”[1]在2000年重版的《实用主义美学》一书的第十章收录该文。舒斯特曼之所以选择使用“身体美学”这一称谓来诠释他的研究,也是在前人实用主义美学注重实践的基础上,将身体(美的承载体和最真展现)作为最基础和实用的目标。“与意识化美学纯概念的抽象玄思和逻辑演绎不同,实用主义美学注重人的生活实践,改善人的生活质量和提高人类的幸福。而身体是我们日常生活实践的真正载体,所以一种实用主义美学必然要回归身体自身,而美学研究只有从身体出发才能实至名归地回归到真正意义上的‘感性学,因此我主张通过发展一个名为‘身体美学的学科使身体成为美学研究的中心。”[2]舒斯特曼匠心独具地用“Somaesthetics”一词来指称他所创立的这门身体美学学科。“soma”(身体)是希腊语,“esthetics”是英语。舒斯特曼之所以使用身体而放弃肉体,至少出于两方面的用意。一方面是身体美学所谓的身体是活生生的身体,这意味身体首先是一个有感觉、有意识的身体,“它表现了我们既是客体又是主体的双重属性:我们既是存在于世界中的某物,又是一个有感觉的主体,体验、感觉着世界,并行动于其间。其次,活生生的身体还意味着身体是一个具有动态性、扩张性的身体。身体渴望运动,渴望向外界扩展世界是它获取滋养、再生和行动的场所,身体有其自然的生长规律,生理系统也时时自我更新。直立的时候,身体基本上是头重脚轻——这样使得身体更容易在运动而非静止中获得动态的平衡。但是,即使在休息的时候,身体也并非一个静止不动的物体,而是一个复杂的场域:永恒的运动、奔涌的生命力、能量的四射,伯格森称之为生命冲动”[3]。
古希腊人曾泛泛地谈论各种身体,相信它们可以在宇宙中不断分解和重组:“在一个时候,身体的各个部分在生命洋溢的季节里通过爱而结合成一个整体。而在另一个时候,残酷的争执把他们拆散,各自在生命的边缘踯躅。”[4]在此过程中,“动物身体的许多部分都是由于偶然性而产生的,人类身体自然也不具有真正的独特品格”[5]。“如果这种思维方式占统治地位,个体就无法建构出属于人类的身体意象。”[6]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也曾如此赞美身体:“由于缺乏神的模特儿,于是用一个像是器皿般地装载了理性和智慧的人体来代表神。”[7]以上论述都可清晰显见一个理论架构,那就是身体(外衣、形式)和灵魂(思想、质料)一直是从古希腊开始就不断重复和争论的话题,但基本的观点不外乎身体包裹思想。然而人的身体不仅是思想的单纯承载体,普罗泰戈拉宣称“人是万物的尺度”以及维特根斯坦“人的身体是人的灵魂的最好图画”[8],已公然将身体视为审美对象。意大利数学家帕奇欧里(1445-1514)根据数的运用发现了黄金分割,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对技巧的辛勤探讨也主要在比例方面,达·芬奇就强调“美感应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神圣比例关系上”[9]。达·芬奇源于自己是一位医生,所以在绘画中对人体解剖以探求最完美的身体表现。他认为:“美感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神圣的比例关系上,各特征必须同时作用,才能产生使观者往往如醉如痴的和谐比例。”[10]
(二)身体参与审美活动和认知过程
我们的艺术创作活动实则是一种审美活动,表面看来审美的对象是我们的作品,但审美的目标依然是我们的身体,因为我们身体本就是最美的。世间很多苦恼也是因为我们不能很好地认识自己而与世界断裂,“身体是这种奇特的物体,它把自己的各部分当作世界的一般象征来使用,我们就是以这种方式得以‘经常接触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发现这个世界的一种意义。”[11]梅洛-庞蒂以画家与画中树木的关系来阐释身体与世界之间的交融互动。“人们不明白一个心灵何以能够绘画,正是通过把他的身体借给世界,画家才把世界转变成了画。为了理解这些质变,必须找回活动的、实际的身体,它不是一隅空间,一束功能,它乃是视觉与运动的交织。”[12]画家面对他所画的森林,身体的知觉使其身临其境,他注视着树木的同时,树木也同样在注视着他。身体与世界就是借助身体的知觉经验而成为一个主客互为、内外相融、心物一体的整体性结构。这也说明身体在审美和认知过程中的参与性。
二、人工智能发展无法割裂身体思维和学习功能
众所周知,人工智能之所以具有智慧功能,皆因其用数字技术和力量实现了人脑的功能,并且在大数据和超强运算能力的加持下,俨然大有将人脑推到边缘的趋势。当年,第一个战胜围棋世界冠军的人工智能机器人阿尔法狗让很多人大呼:人工智能来了,而且将要打败人类,或者说与人类平分天下等说法不一而足。
(一)智能机器与人类大脑运算模式的异同
时至今日,对于人工智能我们已不再陌生,英文缩写是AI,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工作原理是“深度学习”,具体是指“多层的人工神经网络和训练它的方法。一层神经网络会把大量矩阵数字作为输入,通过非线性激活方法取权重,再产生另一个数据集合作为输出。这就像生物神经大脑的工作机理一样,通过合适的矩阵数量,多层组织链接一起,形成神经网络‘大脑进行精准复杂的处理”。事件发酵背后引发的是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大讨论,争论的焦点无外乎人工智能发展到一定程度是否能彻底战胜人类。虽目前我们无法定论,毕竟科技的发展有时是以数量级的程度递进,以至于我们无法事前估量,但至少我们不能盲目鼓吹技术的无限可能。世界排名第一的围棋世界冠军柯洁说:“在我看来它(指阿尔法围棋)就是围棋上帝,能够打败一切。对于AlphaGo的自我进步来讲,人类太多余了。”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危辉说:“人机大战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意义很有限。解决了围棋问题,并不代表类似技术可以解决其他问题,自然语言理解、图像理解、推理、决策等问题依然存在,人工智能的进步被夸大了。”
我们都知道,以阿尔法狗代表的人工智能产品,其运算模式虽与人类大脑类似,但二者的最大区别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智能机器,利用自身的运算能力和查找调取功能,实现快速准确的判断,也即相对于人脑来说,其最大优势在于可以准确定点的找寻对应情境和模式,并自动寻找自适应办法。举例来说,人脑的储存功能像一个空房间,所有东西都往里堆,虽有指示标签但随着时间推移一定发生混乱,而且人脑的进化功能和细胞的遗传功能以及自身的学习功能等都使得某些事件的记忆会加深,同时某些情境的事情会被埋没,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无法及时找到所需之求。而人工智能在这方面极大地弥补了缺陷,但人类除了大脑具有学习功能之外,我们不自觉地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身体的学习功能,按照舒斯特曼的理解就是身体的主动意识和能动性。
(二)身体参与大脑的思维学习和认知功能
从人类进化史的角度来看,在众多高智商动物中唯独人类可以完成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人的身体参与,更确切地说是双手的解放。通过研习达尔文的进化论及一些生命学著作可以还原出这样一个场景:我们的祖先类人猿在生存过程中不免要与其他动物争斗,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猿的牙齿和利爪等都不足以战胜某些动物,在一个机缘巧合情况下猿无意之中拿起旁边一根兽骨当作武器,从而为争斗赢得有利局面。这一动作虽然很普通但却有着划时代的意义,猿虽然没有人类这么强的抽象思维能力,但身体的反应告诉它利用工具可以战胜对方,下次争斗时便会主动地拿起兽骨或石头等工具(其他动物因为无法解放双手,也就无法完成这一行为)。慢慢了解到锋利的石头比兽骨更实用、长长的锋利石头更有作战效用等,这样一步步演进直至猿能主动制造工具。(这些场景可以参看斯坦利·库布里克执导的电影《2001太空漫游》)由此可得,我们思维的形成和进化是从身体的学习进化开始的,也就是说身体的“思维”能力应该早于大脑的思维形成。经过百万年进化到今天,我们的大脑虽然已经发达到完整的抽象思维能力,但身体的学习本能依然存在,以致于我们今天看到某些动作便会在大脑中形成动作的图式和模型而学习之,这便是认知的过程。机体本身应该没有记忆能力,因此这些习得的能力会储存在神经细胞中延续下来,在后续的进化中不断被激活。同时身体对所处空间的识别和感知也是以身体为基础的,这在我们欣赏自然万物之美的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毕竟我们审美的第一步就应是感知到对方,而感知的关键就是身体的感知,心理的感知归根结底也是由身体产生的。“所有空间关系结构最初都是以身体为参照的或与身体有关的。然后,我们又把这种关系 (如身体的前、后方位 )投射于对象之上,使对象有了类似于身体的参照性(如指出一物在另一物的前、后方位 ),是身体规定了一套基本的空间定向。这就是说,空间概念(如前、后)是基于身体的,且这种基于身体的空间定向还可推广而及于身体以外的一物和另一物之间的空间关系。空间关系的建构并非一蹴而就,因为它不同于知觉场中的实体,它的获得更要求一种基于具身本性的想象投射。”[13]因此,审美认知能力、神经细胞、身体意识和身体化感知这几个方面是共生共长的关系,割裂或否认某一个方面都是对认知的片面认识,神经的学习和认知功能并非一成不变和与生俱来,而是有选择性的进化。
三、“缸中之脑”模型引发人工智能发展断想
其实,对于人工智能我们不应该陌生,起码对此构想已出现很久,只不过技术的力量促使这一构想成为现实。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的属性已将其定位于科技产品。
(一)庄周梦蝶与“缸中之脑”的“人工智能”雏形之思
早在2000多年前我们已经对身体和大脑认知之间的关系进行思考,这一点可从庄周梦蝶的故事窥见一斑。有一天庄子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翩翩起舞快乐无比的蝴蝶,梦醒之后他发现自己仍然是僵卧在床的庄子。于是庄子提出一个发人深思的疑问:我到底是蝴蝶还是庄周呢?也许我本为蝴蝶,在梦中变成了庄周,但也可能我本为庄周,在梦中变成了蝴蝶。这两种情形哪一个是真实的,蝴蝶还是庄周?梦境还是现实?继而还可以扩展到思考生与死、物和我的微妙界限,我们真的能够区分它们吗?庄周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哪一个是真实存在的,亦即不知道自己活在哪一个世界中。但我们的经验使我们相信白天的世界是真实的,只因有身体参与其中。正如当下社会,“衣着不只是为了遮羞和保暖,也是为了美丽;饮食不只是为了充饥和美味,而且也是为了美观;居住在实用的同时,更强调其装饰;旅行除了为了公共和私人的目的之外,更多的也是为了观光.所有这一切都直接和间接地相关于身体的审美活动”[14]。所以身体作为意识能动主体或作为审美对象是我们对世界感知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距离庄周2000多年之后的1981年,美國哲学家希拉里·普特南的一本书《理性,真理和历史》阐述了一个异曲同工之妙的实验:设想白天一个人进行各种活动:上班、走路、吃饭、逛街、做饭、买菜……科学家将这十几小时大脑神经末梢接收到(包括传出去)的信号全部记录下来并储存到计算机里。夜晚科学家将此人的大脑从头颅中取出放入实验室的缸中。缸里装有营养液以维持大脑的生理活性物质。同时,科学家将原来储存的白天活动全部信息通过人造神经末梢传递到缸中大脑。大脑反馈发出指令,计算机按照储存的程序给予回应。如此反复循环以致实现完成白天十几小时内大脑所经历的整个活动过程。这颗“缸中之脑”虽然已和原来的身体完全不搭架,但却自以为有一个“形体”,它在进行各种运动,感觉与白天一样。我们进一步想象,这个过程可以每天夜以继日地重复下去,也即让这颗“大脑”白天活在人的头颅中,晚上“活”在实验室的缸中。现在科学家提出类似的问题:因为“颅中之脑”和“缸中之脑”的体验是一模一样的,所以该大脑无法分清楚它是在缸中还是在颅中。以上两个实验还有许多思想原型,如印度教的“摩耶”、柏拉图的“洞穴寓言”和笛卡尔的“恶魔”都提出真实还是虚幻的世界这样的问题。我们也应看到两个实验都有一个共同的缺项——身体的参与。夜晚梦见蝴蝶与“缸中之脑”都是在没有身体参与的情况下存在的,身体的缺席导致很多我们原本认为很简单的问题变得非常复杂,可证身体是我们感知世界、理解世界、确证自己的一种非常重要因素。
(二)“缸中之脑”模型与身体的思维学习和认知功能
“缸中之脑”模型的建构严格来说应处于早期人工智能和人脑之间的中间地带。作为计算机学科的一个分支,人工智能完成了大数据和信息读取功能且能量巨大。随着人类征服世界、认识自我等思维和意识的加深,我们已不仅满足一个人工智能设备,而是要使其成为与我们具有同样思维能力的有自我自觉意识的类人属性的机器。目前,已有智能媒体机器人,智能新闻写作机器人,智能点菜服务员,智能快递员等,这些科技产品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终究无法取代人类。毕竟,人工智能产品仅仅是科技产品,人才是最具美感价值的存在。这其中最大的审美与哲学成分就属身体美学。
身体美学倡导的身体主动性参与审美过程,着重关注身体的思维学习和认知功能,且这些已有医学、神经科学等自然科学的实验支撑。一个常见的事实:“双目失明者往往手指的触觉功能及听觉功能异于常人”[15]。这一医学现象已经被证实,那么就可以确证身体与大脑神经之间的互动关系。身体感知的结果传入大脑神经系统,大脑神经系统按照需求分派指令。这也充分说明身体对大脑的反馈功能以及大脑对身体反馈的学习功能,而确认某一感觉器官失灵也需环境的参与,如嗅到的气味、触到的实体、听到的声音等,也即身体认知与环境的共生。“有生命的身体有两个层面:隐藏在此刻自发的身体之下的层面和长期积淀的‘习惯—身体层面。”[16]功能受损的器官类似于自发的身体之下层面,而功能增强的器官更多地接近于“习惯—身体”层面。脑神经活动在做梦时与白天清醒时状态差不多,都处于活动刺激感知状态。身体的参与使我们容易忘记梦里的内容,而白天的行为却印象深刻。有实验证明,我们在做梦和清醒时,脑部很多神经系统工作机能是一样的,“根据睡眠时脑电图(EEG)、肌电图(EMG)和眼动电图(EOG)可将睡眠分为慢波睡眠和异相睡眠,即‘非快速眼动睡眠(NREM)和‘快速眼动睡眠(REM),80%以上的人在REM睡眠时做梦,但是NREM睡眠也可伴随做梦。在NREM睡眠时肌肉紧张性降低,肌体新陈代谢速度缓慢,脑温度略为降低,然而脑部特别是皮层血流量比觉醒时为多,EEG是高幅慢波;在REM睡眠时肌肉完全松弛,肌体代谢率上升接近于清醒水平,EEG为低幅快波,与清醒时相似,并且常伴有脑桥-膝状体-枕叶周期性的高频放电(PGO波),脑部血流量也比SWS增加20%-50%,因而REM常被称为‘微觉醒态。”[17]这表明,白天身体的参与性极大促进细胞的记忆功能,身体的感知功能与脑神经细胞的学习记忆功能是相生的。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也许会产生出能够模仿现实人类行为模式和思维能力的高科技智能产品,但我们身体对社会现象中行为的模仿,简单地说是心理上的认知和情感上的认同机制,若更深层次的挖掘则可以上升到各种价值观的设定甚至权力意志。“一旦权力意志被理解为使自己被认可的意志,它必然促使人们把既定社会中盛行的价值(权力、金钱、名声)归于自己,也就是说奴隶虽然战胜主人,但仍然被主人的价值所支配,而没有创造出新的价值,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每次成功的农民起义都成为改朝换代的工具的原因所在。所以权力意志不是意志想要权力或渴望支配的表述,而是真正能够带来新的价值创造和喜悦的力量意志。”[18]于此可知,人工智能之发展,不仅在于其凭借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我们创造的便捷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其能否真正带来新的价值创造和喜悦的力量意志。按《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的“身体乃主体、实践、美三个概念”内在有机统一的观点,人只有在现实的感性的客体中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本文可单指人工智能发展与创造、应用等)创造对象世界,通过作用于无机自然,人才可能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物种存在。
四、身体的社会属性和文化功能
是人工智能不可及的项背
按照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理念推理,人工智能是以人这一物质实体为意识载体而生产的类人机器,故此其结构和功能虽无限地接近人类却无法与人并肩,更遑论取代人类而主宰世界。近些年关于人工智能机器人的电影等科幻作品层出不穷,这固然都是人类最美好的愿景和对自我无限延展性的挖掘。但我们不能盲目夸大人工智能产品,毕竟人类审美和爱的能力是最伟大的。“人类的美感能力也有两大层次,即情绪性的美感能力和情感性的美感能力,前者是生物性的,后者是社会性的,由于具有社会内容的美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与简单的形式美相融合在一起,在实际审美中也是联合其作用的。”[19]238而身体的在世性同样决定了对美的感知一定和社会形态起关联,“美不以人的主观为转移和不依赖人的主观而存在,但并不等于美不以作为社会系统的主体为转移和不依赖于主体系统而存在。”[19]67普列汉诺夫指出,“在欣赏者个人无功利意识和欣赏对象对个人无直接功利的背后,却隐藏着对种族对社会(用我们今天的语言说就是对欣赏者所属的社会群体系统)的巨大功利。”[19]121社会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对美的欣赏和感知也具有客观性。“事物的美丑的性质是该事物本身固有的物理的、生物的或社会的性质与它同作为系统的人类或一定社会人群的关系的性质的统一,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事物本身固有的性质和它与人的关系的特质是客观的,因此美丑也必然是客观的。性质和关系既然是事物的属性那么也可以说美是事物的某种客观属性。”[19]69身体感知美,同时客观存在的美的关系也在影响着身体的行为,这样以身体作为主要显现对象的人的行为本身也被看做是美的。美的行为集合化就构成社会群体的美的行为,也即文明社会的形态。弯腰拾垃圾、搀扶行人过马路、有序排队、不高声喊叫等身體性的社会化行为构筑美的形象表现。“人的文明行为是美的,因为它是一种优秀品质的形象表现,这种品质之所以优秀是因为它适应了人类社会作为一个动态系统自调节的需要。”[19]66这些文明行为起初并不会进入大脑思考其优秀与否,尤其是小孩子在没有抽象思维能力的时候,并不会深刻理解这些行为背后的社会化意义。但因为身体在学习,这是美的感知能力的物理层面。神经元群选择理论告诉我们,这些行为会深入到神经细胞中并择优分化生成,也即神经元细胞会感知身体的行为,进而学习这些行为储存在大脑中。举例来说,当我们看到一个行为时(这个行为可以是现实中的行为,也可以是在艺术作品中的行为),我们能够模仿并在大脑中识别这些行为,并不是直接由大脑产生这些图谱以便记忆它。而是先由身体模仿和感知这些行为(这里的模仿和感知并不一定是实际动作的模仿,也包括在大脑意识中的模仿),其中大脑意识中的模仿主要依靠镜像神经元,所以我们直接拷贝的是行为本身。因为镜像神经元在提醒身体去模仿这些行为,按照神经元群选择理论和神经达尔文主义理论,这些细胞经常的被激活从而被保留下来处于旺盛的状态。神经元是神经的最小组成部分,所以这些旺盛的神经元细胞影响着神经的组成和动态演化。人类社会整体表现出来的文明、文化等,微观来看依然是个体的认知和情感能力的集合。“德勒兹认为,身体不只是指谓单个人的身体,更指谓人类的‘集体身体,这个集体身体在人类史上表现为部落民族国家形态或国家机器,而且正是国家机器构成我们习惯上当作模式的内在形式,或我们借以构成思维习惯的模式。”[18]310这也说明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主人公形象,很多时候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体。人是社会性的人,因而人的认知和情感能力必定具有社会性,并且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我们欲证实社会文化环境对人的认知和情感能力的影响,那就要追本溯源,也即所谓的“还原研究法”。“还原研究法就是在对高级物质的运动形式中所包含的低级物质运动形式(如生物体内的化学反应)进行还原,探讨它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和在什么样的关节点上飞跃为高级的物质运动形式而具有新质。我国著名科学家谈家桢推出“对高级运动形态的研究必须在了解低级运动形态基础上才能得到发展,有生命的运动规律也遵守低级物质运动规律,此外还有独特的规律。”[19]41就举伦理这一现象来说,不同的社会形态对伦理的对待程度和观念完全不同。现代医学的研究使我们知道某些行为是违背生理学基础常识的,但更多还是社会态度对伦理行为和关系的影响,尤其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对社会关系的看重迫使我们遵循一些道德规范。但人类早期的伦理行为能更加让我们看清伦理的社会化。“伦理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场,伦理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而不是生物行为。原始社会部落成员之间团结友爱被认为是善的,具有正价值的伦理关系。生存发展的需求使他们必须建立与当时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伦理关系,这就是反馈调节作用。所谓反馈,就是自控制系统根据从自己行为结果所获得的信息调整,校正自己的行为以趋向于目标。”[19]38故而,认知和情感具有社会化这一提法就不会令我们感到惊讶。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条件,认知和情感能力具有社会性,但也具有遗传性,通过基因代代相传下去,只是显性和隐性之区别。能力是天生的,但能力的限度是后天习得所致,也就是说相同的物种即使基因完全一样,不同的后天环境其认知和情感能力也存在很大差别。“大平洋岛屿上的土著民分辨不同潮汐的视觉能力惊人,但他们无法分辨蓝色和绿色,因为社会文化没有给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感官产生的感觉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界限,感觉阈限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社会活动过程中建构出来的。”[20]于此我们可以发现,人类的认知和审美能力取决于大脑和身体的共同作用。更为重要的是,纵向来看,即使我们采用“还原研究法”也无法将万年以来人类发展的思维模式全部输入人工智能机器中,毕竟我们今天面对的是已经过进化后的有结果度量和高度凝练化的现代人。横向来看,作为具有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的人,有太多知识是无法用数字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学习的,仅就前述伦理现象之伦理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而不是生物行为而言,目前就无法用人工智能取代之。
五、结语
人工智能是科技未来发展的趋势,毕竟“科技以人为本”,科技力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舒适和便捷。智能驾驶、智能售票员、智能技术主导现代智慧生活等让我们感念于科技带给我们的春风。然而,身体意识和身体美学让我们更理性地看待这一事实,如“缸中之脑”实验一样,我们现代人的拟态就是处于一个庞大的实验环境中,我们周遭都被人工智能产品所包围,人的身体化行为和意识被挤压在狭小的一隅。可以断想,当科技和智能手段发展到一定高度,我们可以完全坐在家里动动手机就可以完成所有想办的事情,那这和“缸中之脑”有何区别。正如电影《楚门的世界》一样,我们都不希望把自己演绎成试验品。值得庆幸的是,身体美学作为美学学科的一个分支,在具有其他美学学派对审美问题研究的同时,也时刻使我们思考一些终极问题——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所以,身体美学的一大功绩就是确证我们自我的存在,也即马克思所谓“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说道:“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21]。自由的活动的本质是人的自我确证,是对“肉体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三重生命存在物的人之有益探索。科技的突飞猛进带我们进入到“后身体”甚至“后人类”时代,本质依然是我们在确证自己的存在,人工智能的关键和出发点毕竟还是以人类为蓝本模仿和建构类人属性的机器。故此,只要我们深入研究和把握人之存在本体属性和生命-身体美学之根本,必然能促进人工智能等科技的进步,二者并行不悖且协调统一。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力量都归摄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理论的“生产力”的范畴,而人与自然之间“抗争的真正解决”、人与社会之间“形态与意识的真正适应”、人与人之间“道德与伦理的真正和谐”,才是生产力所要支撑和维护的“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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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伟,东北电力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文艺学博士。研究方向:认知神经美学、身体美学、影视文化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