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棉花山下的关怀 外一篇
2019-09-10杜阳林
作者介绍
杜阳林,四川省南部县人,毕业于西北大学中文系。资深媒体人,撰写的新闻报道多次荣获中国新闻奖、四川新闻奖。四川省作协会员,著有长篇小说《步步为营》《碧海剑心》《龙鸣剑》《落凤坡》;诗集《历史的记忆》;散文集《晨风暮雨》《长风破浪渡沧海》等。
野棉花山并没有棉花,一年四季却有不知名的野花盛开。山下四周,住着几百户人家,世世代代在这里繁衍生息。
山下有个姓郑的细妹子,在家排行老幺,长得细胳膊细腿细眉毛细眼,瘦怯怯苗条条的。一些猴抓马跳的男孩子,到了细妹子跟前,也神奇般放低了声量,放软了言语,手脚规矩许多,仿佛细妹子是一朵开在春天枝头娇嫩嫩的花,如果说话声音粗鲁一点,呵一口大气,都会伤了她似的。这当然是因为细妹子本身文静羞怯,还有个原因,她爸爸是小学老师,这些调皮猴子得服老师的管,他们也怕自己太张狂,惹恼了细妹子,细妹子回家和她爸说一声,吃不完得兜着走。
乡间孩子,长到九到十岁左右,整日混在一堆打打闹闹,并没有太严格的男女防线。因为细妹子的特殊性,她长得小巧玲珑,又是老师的幺女,弄得男生不敢在她面前淘气,她反而像是被一众男生孤立,落了单,瘦小身子更显出几分孤零零来。不过,细妹子黑眼珠子眨一眨,长长的睫毛闪一闪,她知道怎么和男生“打成一片”。
这样说也不完全对,因为细妹子并不是和每个人都打成一片,她只喜欢和我打堆儿。我小学念到四年级下学期,家里实在需要劳力,便不再去学校听课读书。细妹子因为这事儿急坏了,穿着一双灯草绒的红棉鞋,蹬蹬蹬跑来找我,跟在屁股后面,问我是一周不回学校呢,还是一个月不回?到底好久回去上学嘛?
我割猪草,细妹子跟着;我收包谷,细妹子跟着;我去捡柴禾,她照样跟着。我有点不耐烦,皱着眉头“哎呀”道:“我也不晓得好久回学校,可能以后都不回去了,你看到我有这么多活路要干,跟到干啥子嘛?小心镰刀把你碰到。”细妹子一张小脸,先是白白的,又变得红红的,几粒晶莹透亮的汗珠,凝聚在她鼻尖上。这个小姑娘一发急,鼻尖就出汗。她也看出自己一直跟着我打转,反而影响了我正常劳动,便点点头,扁着嘴巴说:“好嘛,我这就回去。你就算不在学校念书了,也莫丢开课本嘛,你先自学,有不懂的,放学后我来讲给你听。”
现在她说这些,我暂时还听不进去,我手脚一刻不停地干活,就是不想让头脑有哪怕一分一秒的空闲,耽误了我干活的进度。其实细妹子追问我的问题,我在辍学之前,不止问了自己五百次: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重回学校上课?
一天的农活不停歇干到黑,到了洗完脸脚,可以上床睡觉的时候,这时我才忽然感到心中一阵尖锐的疼痛,还有茫茫的空虚。一个10岁孩子懂什么叫空虚呢?可100岁有100岁的虚无,10岁也有10岁的苦恼。我就是觉得空虚了,左想右想,将自己一天下来干过的活翻来覆去捋了一遍,觉得没有错过哪一桩,母亲交代的事,我全都办好了,到底还有啥空虚的?我脱了外衣,将自己裹进被子里,胸口闷着一口气,手往冰凉凉的枕头底下一伸,触碰到了一本小学四年级的语文课本。
我一翻身坐起来,明白这种空虚源于我今天还没看课文,该学的生字没学,该划分段落大意归纳中心思想的,统统没完成。
不知是细妹子拨动了我自学的心思,还是我本身从未放下过对知识的渴念,在我辍学第一天,就正儿八经开始了自己啃书本的漫漫旅途。
细妹子很快發现了我这个秘密,因为我请教了她一个关于二元一次方程式的问题。她激动极了,仿佛我半天解不出这道方程式,是给她馈赠了一个大礼包,正好横刀立马,出手相救。别看细妹子说话细声细气,人也长得温柔娴静,她眉飞色舞教我怎么解方程式时,还真有她教师爸爸的风范——字正腔圆,有理有据。她“辅导”我老半天,得了一声谢,好比走在路上捡到一块金子,开心得耳根都发红了,连声说“不谢不谢”。
接下来,细妹子很快发现,她“辅导”不了我了。因为是自学,我不用跟着学校老师的进度来走,可能她坐在课堂上三天学来的东西,我一晚上就都学到手了。她有点惊讶,也有点佩服,并不因为自己当不成“小老师”而有多失落,她还是喜欢放学后来找我说一会儿话。
我们那儿最高的一座山,叫野棉花山,细妹子爬到野棉花山上,她从来不肯一屁股坐下,总要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张花手绢来,整整齐齐铺在地上,然后才肯坐下。有次她发现我盯着花手绢看,脸红起来,不好意思地跟我解释:“我是怕裤子坐脏了……”我很理解地点点头,细妹子爸爸是学校老师,上面的哥哥姐姐又疼她,她家里条件比我好得多,穿的裤子也很少见到补丁。这样好的裤子,是不能直接坐在地上,用我母亲的话说,不爱惜东西,那叫败家子。
到了次日,细妹子再来山上,她稍微犹豫了一下,直接在我旁边坐下来——没有垫花手绢。她像办了一件大事,吁出一口气,我有点莫名其妙,那天的题也解得疙疙瘩瘩,心想不得了,现在连细妹子都这么不讲究,穿着齐崭崭的新裤子就往地上坐,要当败家子了!
人家女孩子裤子底下有没有垫块手绢,哪里值得我来操心呢?但我就是为此操心了,一分心,连着两次答错题。我老是想着她别磨脏了裤子,这才解不好题的。我觉得应该给她指出这个重大问题,免得明天她来一本正经辅导时,我还是会分心,既费精力又费时间。
我老实不客气地开口说道:“你今天忘记带手绢了吗?”细妹子一听,顿时整张脸都成了西红柿,她在那儿脸红了半天,从兜里掏出碎花花的手绢子,声音低得像蚊子:“我以为……你不喜欢……我垫手绢的……臭美做派。”
她这种样子,搞得我也心慌起来,模模糊糊认为,我刚刚问了一句蠢话,于是赶紧找补:“没有没有,这算啥臭美嘛?”为了宽她的心,我还告诉她,我攒零花钱买了一把牙刷,自己每天刷两次牙,我母亲看不惯,骂我好多次“臭假”,我偏不理她,该刷还是刷。细妹子哦了一声,过一会儿,她又没头没脑说一句:“以后我也天天刷牙。”
细妹子回家告诉她爸爸,说我虽然人没在学校,但一直在认真自学。郑老师听了很感动,他有两个儿两个女,最爱的大概就是老二和老四,老二是个难得一见的学习尖子生,从小学习成绩就好得不得了,他不但考第一名,还总是甩出第二名几条街,这个老二也的确争气,不但当状元考名校,后来还以清华博士的身份毕业。至于老四,就是细妹子,在郑老师眼里,幺女就是心尖尖,细妹子说啥,她爸听了都觉得有道理。更何况,以前郑老师教过我,因为家里没人干活,无奈辍学,郑老师也十分惋惜,现在既然我愿意自学,他和细妹子都十分支持。于是,细妹子请示她爸:能否将二哥之前的全套课本借给杜阳林看?郑老师想都没想,立马同意。
细妹子将她二哥所有课本都搬到我家来,我高兴得不得了,像是一个乞丐发现了金山,或者阿里巴巴走进了藏宝的山洞。细妹子二哥不愧是学霸,他用细小工整的字体,在课本上写写画画,标注重点,常常令我看书时瞥见他的“眉批”,都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
这套宝贵的课本,令我欣喜莫名,自从拥有它,我干活总是不由自主加快速度。手脚越是慌忙,越容易出乱子,那天我背了一捆麦子,一心想着早点回去看书,一脚踩滑,背架子底部垫着坡坎,重心失衡,一个倒栽葱跌了下去,背架子连着我,在坡下打了几个滚,被树枝绊住才停下,麦子也散了一坡。我坐起来一睁眼,看到的咋是“山河一片红”呢?再努力睁大眼,鲜血滚入眼眶,带来火辣辣的刺激感觉。
我这一跤跌破了眉心,还有左眉骨下方的皮肉。只差一颗米,坡上的石头或者枯枝,就会刺中眼球。我抱着万幸的心,抓一把泥土捂在伤口上,汩汩的血,滚烫滚烫地滑下来。我就这么血流血淌地走回去,母亲赶紧找布条给我包扎。
因为受伤,这天我没有去野棉花山。吃过夜饭后,细妹子主动到家里来找我,一看我的伤兵打扮,她惊讶万分。我学着母亲的话开导她:“没得事,我又不是女娃娃,不怕破相。”哪里晓得,这句话竟然得罪了细妹子,她转身就往外走,喊都喊不住。
又过了几天,细妹子才肯来看我,她左右看看没人,竟然从书包里掏出两只煮鸡蛋送给我!对于我来说,一年到头都没吃过一只煮鸡蛋,我家养着一只漫不经心的老母鸡,她一般两天才下一个蛋,如果一天能下一只,她老人家还常常会下错地方,没下到鸡窝里。这些蛋,我和家人吞着口水也舍不得吃,小心翼翼攒着。母亲常常说:“鸡屁股管着我们吃盐用油。”虽然这话听起来有点怪,但道理就是这道理。细妹子好大方哦,她一气儿就拿出两只煮鸡蛋来,还逼着我一定要吃下。
我拿过一只鸡蛋来,透着青白的蛋壳,仿佛都能闻见里面的蛋黄香,我悄悄咽了口口水,不愿意在小姑娘面前露出自己穷痨饿虾的一面。于是故意闲闲地问她:“你过生啊?家里煮鸡蛋吃。”她啊了一声,又是过了一会,才细声细气地回答:“今天不是我过生,我妈说了,吃鸡蛋最有营养了,你流了那么多血,是要补一补的。”
十一岁时,我和细妹子一起参加小升初的考试,我们结伴走了十几里山路去当考生。我兜里只放着一块母亲煮好的红苕,细妹子又多给我一个煮鸡蛋吃,吃了红苕和鸡蛋,我果真超常发挥,顺利升上初中。细妹子比我还高兴,她以为我从此可以摆脱自学的命运,和大伙一道在学校念书了,哪晓得才刚刚过去两个月,我又因为患了腿病,无奈退学。
在医院治病、在家“等死”期间,后来到了一个江湖郎中那里,接受“以毒攻毒”的治疗的时间里,一直陪伴我的,都是细妹子二哥的这套教材,从初中课本,我一直自学到高中课本。对我而言,历史、政治等文科难度不大,因为我少年时代记性特别好,靠死记硬背的功夫,三下五除二就能记住书里的知识点。但面对物理、化学、数学这些学科就吃力得多,不过再吃力,我也哼哧哼哧、老老实实地一页一页去看,一题一题去做,遇到一道难题,如同遇到一个“拦路鬼”,和它搏斗的过程漫长、艰难同时又不乏乐趣。
细妹子专门来探我病,看到我肿得发亮的大腿,她眼里就闪泪花花。我怕她真的哭出来,便拿出课本,和她研究怎么解題。她认真看了看,又看了看,抬起细细的眼睛,带着点哭腔对我说:“你做的题太难了,我恐怕还要学两年才搞得懂。”我只好哦一声,我们之间不再有“辅导”和“被辅导”的关系,时间就缓慢下来,凝滞下来,如同一块冻猪油,凝成了块状。坐了一会,细妹子自己觉得没趣,站起身来说她要走了,我又哦一声,她走到门口回过头来,眼神带着一点哀怨问我:“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来看你?”我惊讶地回答:“没有啊。”我想细妹子真的误会我了,我原本就是一个笨嘴拙舌话不多的人。女孩子的脸,简直是六月的天,她刚刚还愁云密布的,听了我这话,忽然就“多云转晴”,细妹子两腮竟飞起两朵红云来,她嗯一声,踮起脚尖走出门去。
细妹子踮脚尖走路,也让我觉得奇怪,这一年,她和我都是十岁多一点,我们又不是五六岁的细娃娃,踮什么脚尖呢?
不知细妹子回家和她爸爸说了什么,过了段时间,郑老师亲自跑到我家来,找到我说:“你想试一试今年去参加高考吗?”我不敢相信地指了指自己鼻尖:“我?”郑老师走得快,此刻还没将气喘匀净,他一屁股坐在小板凳上,随手拿起我放在枕头跟前的书扇风,扇了几下,才看到书皮上写着他家老二的名字。老二是郑老师的骄傲,他眼睛立马就放出光来,冲我点点头道:“我听我家细妹子说,你一直在自学,说你连高中课本都看完了,怎么样,就当这次去试下你的学习效果嘛。”
那一年,全国参加高考的考生有176万,录取人数为62万,高考录取率大约是35.2%。人们称八十年代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话一点都不错,而且和我竞争的绝大多数都是应届考生,他们在学校里安安稳稳学完了中学六年的课程,从从容容地走进了高考考场。而我,只靠自学,连个正经的辅导老师都没有,可能吗?
郑老师的话,如同抛出了一个小小的火种,让我全身上下都暖融融的。前不久,细妹子带过一本文学杂志给我看,她特别喜欢上面一篇名叫《人生》的小说,推荐我读,我看了之后也深受感动。小说里有几句话,像是钉子一般深深地锲进了脑海中,比如那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现在,郑老师的话,仿佛为我推开一扇滞重的窗,一扫黯淡晦黑,令我心潮澎湃,我仿佛看到了一条小路,在脚下蜿蜒展开,通往不知名的未来。
我想把握这个机会,我一定要把握这个机会!
郑老师多年执教,桃李满天下,他教育的不少学生后来也走上了教师行列,再加之他培养出了一个念清华的儿子,在定水中学的名望便很高,由他出面协调,校方竟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和高三应届生一起参加毕业会考,毕业会考是“全科考试”,文理科都一起考,如果我能通过毕业会考,校方才给我一个走进高考考场的资格。
我顺利通过了毕业会考,校方很吃惊,当真给了我一个考生资格。但说实话,当时定水高中的老师也好,我的启蒙恩师郑老师也好,他们都并不认为我能真的考得上大学,只是看我这个穷娃儿着实可怜,又勤苦好学,想着给我这个“试水”的机会,也算是一种“送温暖”的爱心行为。
于是,学校和我,两者的态度都很放松,我丁点都不紧张地走上了考场。
高考成绩放榜,是细妹子跑着来告诉我的。她激动起来,细喉咙拔尖,如同树上的黄鹂唱歌:“杜阳林,杜阳林,你考上了!”我咹了一声,这是我没想到的,细妹子也没想到,定水高中和我家所在的村落都沸腾了,没想到我一个十三岁多的娃娃,竟然能金榜题名!
我靠着自学考上了西北大学,细妹子比自己考上了还高兴。她一张脸庞,因为奔跑变得红彤彤的,挂了亮晶晶的汗珠,几缕头发跑散了,在耳朵前后飘飘扬扬。她的感动也感染了我,我喊她一声:“细妹子。”她脆生生地“哎”了一声,但我不知道叫住她以后该说什么,我们眼对眼望着,傻傻一笑。细妹子忽然也喊了一声:“杜阳林。”我“哎”了一声。她薄薄的嘴唇张了张,但摇摇头,垂目笑一笑,也没有说什么。
在家乡人的眼中,我像个神童。他们摆谈起我的事迹来,感觉自己脸上都跟着生光,但我们家里,却并不因此事而欢喜雀跃,反而愁云密布。家里翻了個底朝天,也凑不够第一学期的学费、生活费。录取通知书上写的六十元,放在今天就是一杯茶钱,但在那年头,对我家是一笔了不得的巨款。要知道,我母亲身上有一两元钱都感觉“很富裕”了,到哪里去找这大得无边的六十元呢?
母亲愁苦得要命,出来进去都叹着气。左邻右舍纷纷出主意,这个说卖掉装粮食的斗,那个说卖掉睡觉的床,更有甚者,说卖掉房子凑钱让娃儿去念大学吧!母亲六神无主,听听这个的,听听那个的,一会点头一会摇头,不时撩起围裙下摆擦拭泪眼。我越听越冒火:这是拆屋毁家啊!把整个家都卖掉才能送我上大学,那母亲和姐弟怎么办呢?他们要是连间破房子都没有了,今后如何居住如何生活?我气鼓鼓地走出来,打断了这些好心的邻居们瞎出主意:“我不去西安念书了!”
9月1日是大学报到的时间,我还在地里干了一天活。到了黄昏,我踩着泥巴脚往家走,遇到也从初中报到归来的细妹子,她惊讶地喂一声,说你不是该去上大学了吗?我低着头没好气地说:“不去了!”擦着细妹子肩膀走过去。其实,我是不敢抬头看她,她此刻眼神中会有多失望?
人生紧要处,也许真的只有那么几步。我不知道细妹子跑回家,是怎么和她爸爸说的。很快,郑老师就主动来找我,带着一百元钱,他说借给我,让我赶紧去西安报名。郑老师养大四个儿女,教育了这么多学生,着实不容易,他两鬓已经霜白,仿佛染着洗不掉的粉笔灰,回想那日他脸上那疼惜和鼓舞的表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人的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也许总会遇到一些坡坡坎坎,也会遇到一些真心帮你助你的贵人,他们会在你最为绝望无助时,无私地施以援手,他们是漆黑夜空最闪亮的星,照亮了我的少年征程。
我终于有钱去上大学了。走的前一天,细妹子又约我去高高的野棉花山上,她送了一个塑料封皮的笔记本给我,里面夹着好多花儿叶儿草儿,有种干爽的植物芬芳。她送我,我就傻乎乎收下了。我们还是没有多说什么,即使一句俗气的“祝你一路顺风”,都会令少年的嘴唇打结,难以轻轻松松脱口而出吧。也许,这才是少年时光的美好与纯粹——越是笨拙的越真诚,越是缄默的越沸腾。九月的风吹拂着两个十三岁多的少年,那时我还懵懵懂懂的,不甚明白:从这一天开始,我们的命运就正式有了分野。
记得有年寒假,我从西安回家,就在野棉花山下的进村路上,我被细妹子大哥拦住了,他鼓着眼睛,问我为啥要和他妹子通那么多信?我觉得他的问题更像一种无理取闹,不想回应,他索性两臂一伸,拦在我前面,凶巴巴地说道:“你家里那种情况,还想打我妹子的主意,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我的脸,骤然变成了猪肝色。上了大学又怎样呢?我依旧是那个穷家贫户的孩子,细妹子大哥给予我的“指控”,让我与细妹子从前的种种纯粹交往变了味道,仿佛我真成了那只不知天高地厚、妄想吃到天鹅肉的癞蛤蟆。这种尖锐而粗蛮的命令,逼我去面对自己从未思想过的事实:我这种家境,哪里配得上和细妹子这样的女孩来往?也许,和她做朋友也是一种高攀了。
少年的自尊心,是如此强烈而固执的东西,从那天起,我不再回复细妹子的来信。再后来,我们都长大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与打拼,有了不同的生活,走入了迥异的人生。
当我在成都闯出自己一片小小天地时,我专门开车将郑老师接来玩,和他谈天说地,聊起儿时种种,不免心酸,不免欣慰。郑老师提起自己疼爱的女儿:细妹子和父亲坦诚过心迹,她说最终没有和我的人生重叠一处,是自己没有福气。
这话让我眼眶潮湿。过往时光已不能回头,唯有期望异乡的细妹子,能过得平安喜乐。
多年后,午夜梦回,或者结束了疲累的加班,吸一支烟,慢慢踱回家时,偶尔我会想到故乡的野棉花山,想到那个细声细气爱脸红的细妹子。如今的她,早已走入人海散落天涯。但她曾给过我最纯真的友谊,像那个被遗失在岁月深处的笔记本一样,满满都是花儿叶儿草儿的香气。
那时的我们还太年少,不懂内心的悸动,不懂对未来的期许。但正因为这份纯粹和天真,较之成年人有所算计和估量的情感,它显得更为弥足珍贵,令我无论何时想起,心中都回荡着一缕春阳般的暖意。令我久久难忘,令我永存感激。
徘徊生死之门
一个十一岁的孩子,他在心智尚未成熟时,倘若陡然让他面对死亡或残疾的威胁,会是怎样的茫然和惶恐?
我老家的小学教育是五年制。小学四年级时我辍学了,家里实在有太多农活要做,没人帮助母亲分担,作为留在她跟前的儿子,我责无旁贷。但就算没有在学校念书,我依旧如饥似渴地坚持学习,只要有空就会看看书本,拿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十一岁,我依旧回校参加了小学升学考试,顺利升上了初中。
我以为能在镇上念中学,能坐在明亮课堂上听讲,就是人生命运好转的开始,却不知狰狞的怪兽,就躲在这欣喜背后,伺机跳将出来,以见血封喉的方式,来一次寒彻骨髓的恐怖突袭。
刚在初中上了两个月的学,我身上发了怪病:以左腿膝盖为界,向上,大腿肿胀,渐渐肿大发亮,如同水桶;向下,由于血液循环不畅,小腿肌肉萎缩,渐渐无法正常承力行走。我每日必须承受钻心的疼痛,实在忍不住时,试图用腿撞击课桌以减轻疼痛,发出咚咚声响,让我同桌和邻座的同学无法正常上课。学校的老师给我买了药吃,但一点都没见好,实在无奈,只能通知母亲来学校接我去求医问药。
母亲带我去我们队上的赤脚医生那儿看病。赤脚医生捏了捏我已经萎缩的小腿,看了看比右大腿粗壮很多的左大腿,仔细看了看掌心——两只手掌往外渗冒的,是黄色的浊汗。赤脚医生长叹一声,对我母亲直言以告,说我的骨油都从手板心渗出来,人莫得救了。母亲一听,如同遭了晴天霹雳,好好的儿子,才十一岁,咋就没有救了呢?
母亲不甘心,又带我去定水镇医院看病,医生一番检查后摇摇头,说趁着这条腿还没彻底坏死,赶紧到大医院吧。于是,我被送到了南部县城的医院。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南部县医院是村里人得病的最高治疗场所,即使七八十岁的老人家,恐怕一辈子都没这种就医机会,我这个十一岁的娃娃,不但跨进了南部县医院,一住院就是四五个月。为了给我凑够医药费,家里又是卖粮又是卖猪,在亲戚朋友那儿到处借钱,让我有机会接受医院治疗 。
我躺在医院里打针吃药,我一边治病一边安心地看书。除了自己手中的中学课本,还搞到一套当时初高中全科课本,我看得津津有味,如果不是如影相随的疼痛,这真算得上少年时代一段惬意、安然而闲适的岁月了。
这么多医生护士照料着,我的左腿还是没有变好的迹象。医生了解到,从几年前开始,我走村串户收破烂时,为了退热,总是看到水塘就扑腾下去,湿淋淋一身衣裤贴着皮肉,在大太阳下穿着晾干。当时不知道这样做的危险后果,用中医的话说,是体内积了太多的“湿”,用西医的话说,是伤到了骨膜。一个幼嫩的还没发育成人的少年,身体各个零件都应该是娇嫩脆弱的,我这么不管不顾地在烈日暴晒下“扑水”,从两年多前,就埋下了病根祸端。
那是一种怎样的身体之痛呢?没有哪一刻暂告消停过,只能分为“十分猛烈”和“一般猛烈”两个程度。“十分猛烈”时,如同千万根银针同时扎向我的腿脚,骨头缝缝都被针扎,扎上了最敏感的神经末梢,全身上下,如同网状,这里的神经被刺痛了,瞬间就勾连起那里的痛楚来。而“一般猛烈”也没多享受,那是服下止痛药,药效最强的一段时间,会感到左腿受无数只蚂蚁咬噬,它們密密麻麻地趴伏在我的病腿上,一口接一口,冷漠地蚕食着我的身体,有种钻心而麻痒的痛感。
幸好我还能看书,转移一下注意力。医生和护士都喜欢我,夸我坚强,痛得青筋直跳也不瞎闹乱嚷。他们也想治好我,但眼看治了四五个月,病势非但没有好转迹象,还在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有些束手无策的医生叫来母亲,直截了当告诉她,说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办法了——截肢。
母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医生让她和家里人商量一下,但她能和谁商量呢?我的哥哥姐姐,将衣服兜裤子兜角角分分的硬币都凑起来,也不过七八元钱,别说上手术台了,继续留在医院打针吃药的住院费都不够。母亲伤伤心心洒了一场泪,地里还有很多农活等着她,她只有吩咐哥哥,让他借个板板车拉我回去,她要先赶回家干农活了。
哥哥第二天帮我办了出院手续,板板车也借好了。我坐在板板车上面,从县城医院到家里,有十公里路,哥哥在前面拉车,我惶惶然坐着,我们没有交流一句话。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医生护士讲话并不避讳我,大概他们当我是不懂事的娃娃。从他们嘴里,我知道自己不截肢就会死的事实,母亲号召哥哥姐姐们掏出所有的钱,凑不起天文数字一般的手术费。我明白了:此行回老家,是回去等死的。
可是,死是什么呢?即使曾经亲自经历过父亲的葬礼,但我对死亡,还是缺乏鲜明的概念。死亡是一个人睡着就再醒不来了吗?是一个人摔倒再也起不来了吗?换到我身上,难道是一直一直腿痛,痛到某一天,忽然就痛死了吗?我不知道,也不懂得死亡意味着什么!
但我明明白白地懂得了害怕,恐惧如同蛛网包裹住我。正因为不懂死,我才这么害怕,怕这趟长长的归乡路走完,紧接着我要赶赴一个又黑暗又潮湿又恐怖的幽冥地府,那儿有牛头马面,有怒目阎王,动不动就让人上刀山、下火海、丢油锅、入针毡。
越想越恐怖,我抬头望一望天。那天天气很不错,碧空白云,还有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地自头顶飞过。风吹过来,路两旁的树叶和地里的玉米杆哗啦啦地拍起小巴掌。这是我平日见惯的乡景,不知为什么,这天竟用了诀别的心来看它们,仿佛这是我在人世的最后一眼,像病房那位好心的阿婆说的吧,我是一个造孽娃儿,还没成人呢,就要等死了。
等——死,一个“等”字,是比“死”还要重千钧的。
我回到家,才知道连家都住不得。不是家里容不下我,而是我在县医院住院这段时间,家里危房年久失修,眼看就要坍塌,母亲很辛苦地搬采了一些石头,准备维修危房——再不修,实在是无法住人了。我回家之后,母亲去借了同队杜天安家的一间屋安置我,我便一个人住在别人家中。
家人现在都以看待“准死人”的目光来看我了,他们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走”。但按照县医院大夫说的那样,我已经是个被判了死刑、必死无疑的人,我在人世的分分秒秒,更像是偷捡来的光阴,我们都在耐心地等着“黑白无常”何时到来,可能会悄无声息,也可能大张旗鼓,像是村里胡子最长的老爷爷讲的那样,手持锁链,一把套上我脖子,便将我的三魂七魄,拖入深深的地府。
我对自己未知的死亡,带着十二万分的恐惧。家人呢?一开始他们是哀怜,毕竟我是骨血至亲,才在世间走过了短短十一个春秋,这么短暂,这么急迫,难道我真是传说中的短命鬼投胎,到人世行一遭,不过是徒惹家人伤心一番?但过了没几天,家人开始觉得我是个累赘,本来家里请人维修危房,家人也要搭手帮忙,有田间地里的活要忙,猪要吃食鸡要喂,还得每天顾到自己的肚子不饥,哪里分得出多余的心神来看顾我呢?但我依旧会呼吸,会哭会喊痛,还是一条命,家人不看顾也不行,想扔弃我完全置之不理也不行。于是,每天早上送一碗饭过来,都变成了堪堪令人发火的苦役。
我睡在杜天安家中,毕竟是寄人篱下,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一种巨大的陌生感始终挥之不去。晚上睡觉,我总要战战兢兢地插上门闩,我本能地怕着这一切:窗外的黑,漆黑深处的未知东西,比如说,鬼。谁知道黑白无常会不会趁我睡着了,推门而入,直接将锁链往我脖子上一套,然后锁我出去啊?如果我今晚还好端端地睡在床上,明天早上就丢了三魂七魄怎么办?如果鬼从窗口翻进来,一口一口吃掉我的心脏怎么办?我越想越觉得手脚发凉,加之身体的疼痛绵延不绝,有时拖沓到半夜,才勉强能闭上眼睡着。
这一睡就睡过了头。早上母亲送饭过来,她端着碗在门外砰砰地敲,敲了好几下,我才从梦中惊醒,浑身上下疲惫极了,不像在床上躺了一夜,倒像是半夜出去和夜叉打过一架。我拖着一条使不上劲的病腿,颤颤巍巍一瘸一拐地过去给母亲开门。门开了,母亲是一张怒意难消的脸,她恼恨我插上门,老半天才过来开,白白耽误了她干活的功夫。恼怒之下,她慌不择口地咒骂道:“你怎么不去死?你死了家里也轻松些,现在这么不死不活的,个个都要被你拖累死!”
母亲骂完我,将饭碗往我手里一塞,转头就走。她单薄的身影,在清晨的薄雾中走得那么决绝,我甚至不敢开口喊一声妈。那时,我委屈得吃一碗饭,流半碗泪,生怕母亲说的都是真的,我真是拖累死全家人的累赘,活着就让他们都跟着我吃辛咽苦。
直到现在,我自己也有了孩子,才真正明白:世上没有哪一个父母,会对自己的儿女狠心至此,厌憎他们,诅咒他们,弃绝他们,让他们去死。母亲对我的爱和心疼有多深,她眼睁睁看我等死的绝望和痛楚就有多深,这疼痛如同大山巨石般压垮了她,她唯有通过骂我几句,来释放心中累积得快要爆炸的压力和情绪。
不光是母亲,兄弟姐妹,都在等我死,可我偏偏死不了,一口气吊在那儿,不上不下,疼痛依旧时时刻刻来报到,死神却始终不见踪影。
一个多月过去了,家里危房稍微整修得能住人了,我被接回去住,但刚回去,家里的茅坑又垮了。都市人大概不能理解农家茅坑对农人的重要性,它不光是人们“方便”的地方,还负责收集农家肥,垮了茅坑,直接影响的是地里庄稼的收成。母亲赶紧从邻近大队请来一位叫郑洪科的石匠砌茅坑。
这位郑石匠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他在帮我家干活时,耳畔老传来“哎哟哎哟”的惨痛呼叫。他心里发憷头皮发麻,心想大白天的,哪个在这儿鬼哭狼嚎?于是,活路也不忙做了,郑石匠拍拍两只手,循着声音一直走进屋里,看到躺倒在床上、半人半鬼的一个孩子,左腿呈现出骇人的样貌——膝盖上方肿胀如桶,膝盖下方细瘦得像芦柴棒。
“哎唷!”郑石匠惊呼。
我应和着他呼痛。那种排山倒海的“十分猛烈”的疼痛感又袭来了,医院开了一些止痛药给我,但现在吃药已经感觉越来越没有效果,“十分猛烈”的疼痛时间,远远超过了“一般疼痛”。
郑石匠不但是个好奇的人,还是个热心的人。他倘若没有看到我的“尊容”也就罢了,一旦看到,便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我母亲刚从地里回来,他就一把拉住她,要同她说件事。
郑石匠向母亲推荐一个名叫郑洪烈的医生。那时我家是碧龙观村十一大队,郑石匠和郑洪烈住在十二大队,请来看诊也方便。郑石匠不遗余力地推荐,说郑洪烈医生神得很,已经治好了不少疑难杂症,死马当作活马医嘛。
“死马当成活马医……”母亲嘴唇翕动,念念有词,反复叨念这句话。
我们大队有个孩子,从小从十二大队抱养过来的。他听说母亲要找郑洪烈来看我的腿,特意跑来好心地告诫母亲,说郑洪烈是个卖狗皮膏药的,一个卖狗皮膏药的人说的话你都能信吗?母亲沉思了一会,还是决定请郑洪烈来看看,母亲的意思是,既然家里都穷成这个样子了,还怕他骗吗?
于是郑洪烈被请到了家里。那时在南部县偏僻农村,他的穿着打扮,简直太摩登,穿着一尘不染的的确凉白衬衫,衣服下摆掖进裤腰和皮带里,梳着一个油光光的分分头。我看了一眼,赶紧低下头去,心想苍蝇到了他头上,恐怕都需要拄拐棍。郑洪烈派头摆得足,一抽出钢针来,又吓人一跳:人家大夫用的银针都是头发丝那么粗,他这钢针倒有麻绳粗!
郑洪烈医生手持钢针来扎我大腿,他边扎边对母亲说,如果扎出来是血水,那这个娃儿就没救了,如果扎出来是黄水,就还有得救。母亲紧张地看着他手中粗大的钢针,谢天谢地,扎出来的是黄水!
郑洪烈收了针,点点头,他给我开了第一服药,其中用上了木别子、马钱子等毒性药物。偌大一包草药,药价一块八角三分,我家拿不出这笔巨款,卖了一些粮食,卖了几个鸡蛋,又去菜地砍了几颗白菜,这才勉强凑够了第一服药的药钱。
郑洪烈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医生,一大包药熬成一大碗水,分四次喝。他先尝过才给我喝——他亲自来控制毒性,怕用力过猛,一下子把我医死了,反而落个杀人罪名。
郑洪烈这招“以毒攻毒”,立竿见影。第一服喝药下去,药渣子拿碓窝舂得细细的,用醋调和搅拌外敷在腿上。一天后,感觉大腿的肿胀稍微得到纾解,疼痛也轻了几分。但要完全治好我的骨膜病,只靠一服药是不够的。郑洪烈在我家几间破房子里走走看看,他抹了抹油光水滑的分分头,又找我母亲商量,说你儿子这个病,需要一段时间来医治和调养,但现在你家这情况,既没有钱买药,也吃不上啥营养,继续拖下去,他可能真的小命不保。我看你家猪圈里还养着一头小猪儿,你好生养着,我把你儿带到我家去慢慢治病,如果到时治好了,你过年前卖了猪儿的钱,给我传个好名声。
原来郑洪烈晓得连我们大队的人都在背地嘲笑他是个“卖狗皮膏药的”,人要脸树要皮,他也希望能通过我树个“标杆”,摆脱自己在人们心中的不良印象。也许是因缘际会,他刚好遇上了我,我病得连大医院的大夫都束手无策,一心等死,如果他医不好我,也有说法,如果他救好了我,那该是多大一桩功业,多了不起一个成绩。郑洪烈说完这话,赶紧又补充道,如果我不幸被他治死了,母亲也不能找他闹。
母亲同意了,只要我还有一线生机,哪会不同意去试试呢?于是,我这匹“死马”,被带到了邻村郑洪烈医生的家。
郑洪烈家里生活比我家好得太多,他家里有药箱小屉,有前辈流传下来的汤头歌药书,更有白米净面、鸡蛋猪油。我从来没吃那么饱那么好,在郑家住着,好吃好喝,吞吞药、扎扎针,无需我做多少活。闲了,我便继续看书,看中学教材,也背汤头歌。
郑洪烈看我自学中学课本,啧啧称奇,把他一对儿女喊到跟前来,让他们向我多学习,那两个孩子年纪还小,不好意思地你推我搡嬉笑一番,又各自玩耍去了。鄭洪烈再看我背汤头歌,夸我踏实肯学,有意招我为徒弟,在我腿脚近乎痊愈,行路不成问题时,他还专程带我赶了两次场,和他一起卖狗皮膏药。
可能我真不是干营销的料,和郑洪烈的巧舌如簧比起来,我算是长着“笨嘴拙舌,聪明肚肠”,腹内自有千万语,也是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他收徒的想法就此泡汤。经过半年时间,我能走能跑能跳,踩着一双好腿脚回到家。母亲见了我,没有迎过来,反而一转身进了厨房。我追到厨房才看到她在给我烧溏心蛋,一边烧一边撩起围裙下摆擦拭眼角。
在乡下,父母对子女的爱,都是深沉、内敛、朴实如同泥土的,也许不如都市白领父母那么情感细腻、精致周到。但母亲为我做的每件事,我都深深记得,也永远感怀她的爱意,哪怕这爱是带着粗粝的外壳,裹着坚硬的外衣,我也从未怀疑过母亲这份爱的真挚与笃厚。在我病得最痛苦,徘徊生死之门时,母亲曾说过让我早死的气话,那时我没怪过她,现在更加不会了,我知道她诅咒的不是心爱的儿子,而是多舛的命运,她甚至诅咒自己——是自己这么无力,这般没用,才会护不好她的儿子,让他小小年纪就受这样大的苦楚。她的内疚,深得像一潭湖水,丢一颗小石子下去,半天都落不到湖心。母亲爱我,用行动而不是语言来表达她的爱,用她此刻欣喜激动的眼泪而不是一个久别的拥抱来表达她的爱。
我看着母亲忙碌煮饭的背影,静静的,没有过去打扰她。那时的我还太小,今天已年过不惑的我,明白了当初母亲激动得不敢立刻来抱抱我拉拉我手的羞怯。都是因为太在乎了,我仿佛是她失而复得的宝贝,她差点就在人世间与我离散,天可怜见,我们母子情分未断。我能遇上郑洪烈医生这样一段机缘,又将我治好,送到她跟前来。她被这盛大的喜悦弄晕了头,煮好了溏心蛋,往我手上一塞,还是不说话,直接拿农具下地去。我要跟著母亲去干活,她拒绝了,让我在家慢慢吃点东西再说。母亲的手按压着我的小手,我贪婪地感受着这久违的母亲的温度,眼窝一热,几乎要哭出来,幸好母亲已转身出去。
母亲是个信守承诺的人,到了年底卖掉已经喂大的猪。我们真的给郑洪烈“传了名声”,敲锣打鼓送了锦旗,演了一场坝坝电影。虽然还是有很多人都说他是“卖狗皮膏药的”,但我在心里却一直感激他,因为他真真切切看好了我的病,给了我一个健全的身体。
回想十一岁时,我就这样无限逼近死亡。生死之间,仿佛只隔着一扇窄门,谁也不知道,人会在何时、何地,被命运的大手轻轻一推,就从生之门,跌入死之谷。我也曾懵懵懂懂地畏惧死亡,在我还不懂得为自己难过悲伤时,恐慌如漫漫黑烟,充斥了我的心。这一年光阴,仿佛我只是从十一岁的孩童,变成了内心无惧的少年。但只有我知道,徘徊过生死之门的我,犹如脱胎换骨,犹如再世为人,这漫长的一年呐,我被烈火焚烧筋骨,被碱液浸泡身心,被血水煮沸惶恐。最终,我和命运的初初博弈,取得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