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保供稳价全面展开
2019-09-10
日前,农业农村部召开南方九省区市生猪生产调度会,明确各地落实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会上,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九省区市和部分重点地市农业农村部门做了生猪生产情况汇报,共同分析生产形势,研究措施。
南方九省区市是我国传统生猪产区,也是猪肉消费比较集中的区域,常年生猪出栏量接近全国总出栏量的“半壁江山”,生猪产能能否尽快止跌回升,对全国猪肉市场稳价保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从调度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要针对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中还存在的问题,针对西南地区小散养殖户数量多、规模化率低以及中南地区水网密集、环境容量小等客观实际,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生猪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会议强调,要明确生猪生产实行省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落实好财政、金融、用地等支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养猪大县要定期调度政策落实情况,对禁养区超划等做法要及时整改。持续强化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搞好技术服务,推介“龙头企业带农户”“产业体系带农户”等有效模式。加强对养殖、流通、屠宰等各环节管理,统筹抓好禽肉和牛羊肉等替代品生产,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群众“菜篮子”供应。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跟踪调度各地政策落实情况,每月调度各地生猪生产情况。
全力以赴,中央加快养殖政策落地
今年以来,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地方环保禁限养等因素叠加影响,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
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事关“三农”发展、群众生活和物价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和猪肉稳价保供问题,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取消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加大养殖用地保障等17条扶持政策,全国也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扶持措施。
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意见,要求地方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政策资金,支持生猪养殖场户尽快恢复生产。
6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强化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给予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支持。
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明确五大舉措,包括: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地方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猪肉供应、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8月30日,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坚决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要千方百计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9月1日起,整车仔猪、冷鲜猪肉运输恢复“绿色通道”政策。
9月2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对猪肉、生猪运输给出了两项优惠政策。一是,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二是,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适时启动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同日,财政部宣布,中央财政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并且这项政策的实施期限从今年5月1日开始计算。
在资金补助方面,要求在继续执行因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生猪(含人工饲养野猪)补助工作的基础上,加快经费发放,结算周期从一年调整为半年,且各个县市需要在补助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给付到位。同时,对生猪良种实施补贴措施。补贴对象为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40元。
在猪场贷款方面,要求将针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并在延长期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这两类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
在奖励措施方面,要求今年中央财政适当增加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资金规模,以此调动地方尽快将增产潜力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
9月5日,自然资源部紧急出台文件,明确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
这一套政策组合拳,有力提振了市场信心。我国生猪养殖场户补栏增养积极性明显提升,全国生猪产能下降基本见底,能繁母猪存栏止降回升,规模猪场存栏加快恢复,形势持续向好。综合10月份生猪存栏环比降幅持续明显收窄、能繁母猪存栏环比止降回升以及11月上旬猪价趋稳回落等情况判断,生猪产能下滑基本见底,年底前存栏有望止降回升。预计元旦春节期间供需矛盾可能有所缓解,猪价再次快速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合力应对,地方联合行动
10月30日,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和海南省(区) 共同签署《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合作协议》,明确自2019年11月30日起,中南六省(区)开始试点禁止非中南区的活猪(调种猪、仔猪以及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生猪除外)调入中南区;自2020年11月30日起,中南区内省(区)与省(区)之间禁止活猪跨省(区)调运,种猪、仔猪除外,变调猪为运肉。此举是构建中南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和区域管控格局的关键一招,既顺应猪肉消费升级和生猪疫病防控的客观要求,又加大区域内生猪产销难接,对于科学规划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布局,实现主产区就近屠宰,推行猪肉产品冷链调运,加快建立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推行育、繁、养、宰、销一体化的融合发展新格局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此外,其他省份也相继出了促进生猪生产的措施。
湖北省对8家国家生猪核心种猪场,按每家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省级地方品种资源保种场,按每家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河南省对生猪养殖的防疫、繁殖、补栏等环节实施补贴。对2021年年底前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建设的洗消中心,省财政将按照每个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年补贴数量不超过100个。对2020年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给予一次性补助。此外,安徽、河北、福建、湖北、海南等地都采取了上述两省相类似的金融政策。
吉林省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监管,强化边境疫情防堵,严格生猪产地检疫、调运监管和屠宰检疫,强化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
陕西省成立了省、市、县级生猪生产稳定健康发展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非洲猪瘟疫情排查、餐厨废弃物处置、稳定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猪肉供应保障“四大行动”,制定印发《陕西省生猪生产稳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制定遏制非洲猪瘟疫情传播、切实做好“两场”风险防控、加强生猪及产品调运对接、推进生猪产加销区域平衡、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五大措施,切实保护“两场”生产能力。
河南省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简化查验程序,免费放行。鼓励相关车辆安装使用ETC(不停车收费系统)车载装置,实现不停车通行,进一步提高生猪及其产品运输效率,允许运输车辆在一定时间段、按照一定线路进入市区。
四川省绵阳市加快实施铁骑力士、正邦等龙头企业实施的种猪场、大型规模养殖场在建项目,总投资15亿元,建成新增产能200万头。四川省广安市与新希望六和公司签订了年出栏300万头的生猪产业化项目。同时,广安市全力保障养殖场建设和生产经营需求,安排每年1000万元生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种猪场、标准化养殖场建设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
物价上涨,不能让困难群众生活受影响
食品价格上涨,关键不能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今年4月以来,全国多數地方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人均每天2两肉测算,精瘦肉价格上涨10%,每人每月可能增加支出10元左右,按价补联动机制发放的补贴,能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如果今后物价涨幅继续扩大,补贴标准还将相应提高。截至目前,已有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金额约2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 9000余万人次。如武汉市启动对包括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在内的八类困难群体近20万名群众提供物价补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表示,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已经建立了一定规模的猪肉储备,有能力、有条件保障重要节假日和消费高峰期的居民猪肉消费。另外一方面还进行专门部署,加强市场监管,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