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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三螺旋式协同共育技术技能型人才研究

2019-09-10赵忠见刘志英

河南农业·教育版 2019年2期

赵忠见 刘志英

摘要:产业增长效率和发展质量的提高,必须依赖于技术技能型人才质与量的全面提升。依据三螺旋理论,构建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三螺旋”协同模型,并从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三个层面、四个维度探讨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共育策略,探究了三螺旋式育人“政校行企”三主体协同的沟通与协调建设策略。

关键词:三螺旋理论;协同共育;技术技能型人才

基于三螺旋理论,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三方只有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且相互深层次合作,联动耦合,才能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为河南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三螺旋式协同共育技术技能型人才模型的建构

(一)三螺旋式协同人才培养的概念

“三螺旋式”协同人才培养,具体是指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都以区域经济发展所需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搭建三方协同育人平台,建立协同育人机制、制度,三方动态交互,相互促进,联动耦合,真正形成有效合力,实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三螺旋式协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型(见图1)

第一,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三方因兼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职责而联接在一起,三方都是主体。

第二,影响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效果的因素有: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三方各自的综合实力,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三方协同的程度,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三方协同的时间。

第三,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自身在人才培养方面投入资源的多少、时间的长短,都会影响自身“圆面积”的大小。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三方自身“圆面积”越大,会大大影响到“联接面”的大小。同时,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越重视协同,越能够高效地协同,也会大大影响到“联接面”的大小。三方越重视区域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在人财物方面投入得越多,自身的发展越容易壮大,自身职能实施越圆满,三方协同的区域越广,深度融合的程度越深,人才培养的效果越好。

第四,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在彼此的联接中,也是呈螺旋上升趋势的,由最初的单打独斗,到两两密切合作,再到三方高效沟通、协调、协同。政府职能的转变、大学功能的增加、产业革命等,都会影响到三方对人才培养的价值观,不同的阶段,螺旋式发生了不同的合作方式、内容,最终,在量与质的互变互升中,推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螺旋式”上升。

“三螺旋式”协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型具有的特征:

第一,目标的一致性。政校企三方都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都是主体。

第二,主体的互动性。政校企两两互动、三方合作,协同共育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时空的持续性。政校企三方协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时间呈连贯性,协同的范围呈扩大化。

第四,效果的扩大化。政校企联动耦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质量不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单方所能达到的,也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产生功能放大的效果。

(三)三螺旋式协同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的育人功能就是为区域经济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任务的高效完成不仅需要高职院校自身实力的提升,还需要依托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优势资源与通力协作。

第一,三螺旋式协同有利于充分整合三者的资源。三者是协同关系,不是配合关系,三者基于高质量人才的共同目标,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不断加大自身优势资源的投入,这种协同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高职院校在实践教学基地、师资队伍、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资源劣势。三方的联动耦合,长期的协同给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稳定的支持和支撑。

第二,三螺旋式协同有利于充分保证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时效性和连贯性。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协同,尤其是行业企业作为主体,可以拓展人才培养的场所,增强了设备、师资队伍等方面的投入,政校企各自不同资源的融合,在空间上和时间上保证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时效性和连贯性。

第三,三螺旋式协同不仅是单个主体各自资源的简单叠加,而且在资源整合的过程中有相互融合作用,由一方或者两方的提升导致第三方的成长,而后又形成螺旋式的推动力,助推三方的成长达到更高的地步。在政校企协同的三螺旋体系中,三方融合的面越广,推力越大,产生了“1+1+1>3”的效果。

二、“政校企”各司其职,三螺旋式协同共育技术技能型人才

(一)地方政府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管理,推进“政校企”协同育人

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顶层设计作用,做好宣传、统筹和管理,宏观推动三方协同,合作共赢,推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1、地方政府要顶层设计。地方政府作为协同的主体之一,担负着宏观调控、舆论引导的职能。地方政府要顶层设计,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实际和发展态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指出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颁布与其相一致的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从国家一省一市三个层面来优化政校行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建立健全协同育人的机制、制度。地方政府要宏观管理,深化产教融合,打造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2、地方政府要提高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投入。地方政府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一是要加大对政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的投入,保证其高效可持续的运行,保障政校企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有效联动。二是要加大产业园区的建设,从政策、人才、资金、税控等方面扶持产业及其企业的发展。三是要扶持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建设,以项目、奖励、资助等方式,推进高职院校的专业部门和专业内涵发展,提升产业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量与质。

3、地方政府要强化舆论引导。地方政府要利用其丰富的宣传教育资源,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对产业及其相应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正确认知;地方政府要引導高职院校、行业企业放弃“仅仅用人”的浅层次合作,转化为协同育人、科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等深层次合作。

4、地方政府要挖掘重组产业和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地方政府要充分挖掘区域内的行业产业、教育优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整合的有效方式之一。地方政府可根据产业的种类,建立智能制造、新能源等职业教育集团。

5、地方政府要构建专门部门,专业管理校政行企协同育人。借鉴国内政校企合作的先进经验,地方政府要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以专项管理来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政校行企合作的协同机制,建立专业资金,聘用专业人员,搭建专业的合作平台,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将协同育人作为重要工作之一。

6、地方政府要大力推动职业指导工作,政校企协同正确引导学生和从业人员的职业价值观。地方政府要规范高校和社会上的职业咨询和职业指导工作,并引入第三方评估,评估它们职业指导的资质、水平和效果。

(二)高职院校要创新发展,深度产教融合,推进“政校企”协同育人

高职院校要正确厘清与地方政府和区域行业产业企业之间的协同关系,要主动与区域经济社会联接,依据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趋势,强化自身内涵,创新发展,深度融合,打造院校品牌与特色,推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1、高职院校要定位准确,科学做好战略发展规划。定位是高职院校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培养目标定位、方向定位和内容定位三个方面的核心问题,其本质体现为区域各产业所需各层次各类型人才的最终定位上。第一,培养目标定位。高职院校要定位与区域产业所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第二,方向定位。高职院校要以区域产业的发展趋势和人才所需态势,作为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定位,要适应产业调整与优化的趋势。第三,内容定位。高职院校要主动研判自身的发展方向,详细制定本校的发展规划,以及专业建设与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校企合作工作等方面的子规划,要充分梳理本校的现状,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用发展的视角整合校内外优势资源,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资源作为自身發展的基础。

2、高职院校要持续加强与区域产业相应的专业集群建设与发展。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上,要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建设若干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突显特色和优势的核心专业。

高职院校要围绕区域经济技术发展和人才需求变化,开展专业建设调研,建立专业增设与淘汰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增设紧缺专业,调整和整合现有专业。高职院校要对接河南省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现实基础和资源,集中精力打造若干骨干专业,辐射其他同类专业,以“航母”形式,打造4~5个品牌专业群,尤其是与区域产业相关的现代装备制造、汽车、信息技术等专业集群。高职院校要形成梯次性专业结构,明确专业群中的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和辐射专业,以骨干专业为龙头,打造品牌。

3、高职院校要积极搭建平台,深化产教融合和合作。高职院校要依托政府支持和行业组织优势,与世界、国内500强等知名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激发专业建设活力,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拓展与企业在协同育人、师资培训、企业员工培训、应用性科学研究、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各系成立校企合作工作小组,督查校企合作过程、评估校企合作效果。

高职院校要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冠名二级学院,增设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冠名班、订单班。要吸纳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改革与发展。与研究所等单位共建校内科研所(中心),与产业知名企业联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打造应用性科研团队,加强应用性科研建设,提升专业协同创新与服务能力。

4、高职院校要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内培外引,提升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高职院校要成立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教师培训、教师进修、教学研究与学术交流事务,力推教师紧跟职业与专业发展变化,着重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积极构建企业岗位培训、设备引入培训、政府项目培训、高校跟岗访学、教师自主研修五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内培”,既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高校或培训机构对本校相关教师进行业务提升,还可以派出相关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外引”,既可以引入高校的专家担任学校的客座教授,又可以从行业企业引入高管、技术骨干等人才来校做兼职教师或者指导教师,还可以招聘的形式引入专职教师。“外引”和“内培”,高职院校通过搭建政校企合作平台,充分吸纳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到校来,和本校教师在交互的过程中取长补短,要充分利用基层教学组织的功能,组建优秀的教学团队。

5、高职院校要创新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办学特色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要依据专业特色和学生的发展需求,与企业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探索与构建“校企互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等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办学特色相适应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共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吸收借鉴国外先进职教理念和教学方法,逐步提升专业建设国际化水平。

课程体系要完善“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开展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程改革,强化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开发一批突出职业技能培养的综合实训课程。引进适用于骨干专业的国际职业标准和课程标准。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高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虚拟和仿真技术强化实践教学。

6、高职院校要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职院校要围绕骨干专业和专业群的建设需要,改造、整合和新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构建有效的教学实践基地运作和管理模式。高职院校要加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与资源建设,扩充基地数量,重点建设综合性实训基地,要深化与知名企业的合作,建立具备教学、生产、科研、社会服务等功能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要与企业联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中心。要增加校外实训基地数量,增设或调配专人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工作。做好实践教学需求研究,形成符合各专业培养需求和特征、具有学院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着力提升能适应行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实习实训能力。

7、高职院校要强化应用性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高职院校要积极引入优质企业资源,面向战略新兴产业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要支持科研实力较强的学系与科研团队,或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与企业研发机构,推进自身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搭建应用开发与创新服务平台,支持高水平教师潜心从事科研,助推教师科研成果孵化与转化。要支持高学历高职称或确有研究基础的教师组建研究团队,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或目标课题研究,为深度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研究支撑。

8、高职院校要依托自身资源,引校入企,开展培训。高职院校要利用学校的场地、设施及教育资源优势,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域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开发、营销改进和员工培训,建立特色的社会服务模式,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谋发展。

9、高职院校要加强校际合作交流。高职院校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落地河南及郑州的良好机遇,力争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在联合办学上取得突破。高职院校要支持优势特色专业与本科高校开展合作办学、课程对接等合作办学项目。建立常态化交流访问机制,特别是与国外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师资培训等项目,开拓教师国际视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办学理念,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

10、高职院校要注重诊改工作成效,持续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及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和教学质量管理及保障工作机构,建立一支熟悉高职教育新特点和行业企业技能标准的专兼职教学指导队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开展常态化、多层面、多维度的教学诊改工作,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强力推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高职院校要建立健全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加强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过程管理。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引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将毕业生就業质量、行业企业满意度、家庭满意度等作为衡量专业建设质量的核心指标,完善毕业生职业发展质量跟踪调查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以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社会及学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主体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11、高职院校要强化全程性的职业指导工作。高职院校要建构一个全员参与、全程化、体系化的职业指导工作体系。高职院校要在主管校长的带领下,以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多部门为主体单位,各教学系部为主体教育单位,成立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委员会、院系职业指导工作委员会,建构学校—院系—班级三个职业指导工作体系,打造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素养养成教育、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等系列课程,通过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尤其是合作企业的人力、物力资源,开展职业辅导及教育,提高学生对职业的正确认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职业发展观,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素养和终身发展能力。

(三)行业企业要主动协同,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政校企”协同育人

1、行业企业要厘清认知,主动承担责任,主体协同育人。行业企业要抛弃在协同育人中的短视行为,要正确认知自己的育人主体地位,要站在国家经济社会战略发展的高度上,主动发挥应尽责任。在区域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中,行业企业不仅是需求方,也是主体责任方,要促进校和企人才培养的零距离对接,要促进实习前置和实践类课程优化。行业企业要主动对接“政”和“校”两方,加宽合作内容,深化合作层面,实施强强联合,为人才培养夯实基础。

2、行业企业要发挥自身的技术、信息、资源优势,助力协同育人平台建设。协同育人平台的搭建与高校发展,尤其离不开行业企业的投入。行业企业要主动参加,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资源和信息优势,促进育人平台的运行。行业企业还可以运用平台的资源,满足自身的发展需要,例如,和高职院校重点实验室、生产性实训基地、高层次人才与团队的深层次合作,或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等,在平台中行业企业的“主体”参与,这将促使企校、校政企之间有效联结。

三、三螺旋式育人“政校行企”三主体协同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建设

(一)建立健全育人“政校行企”三主体协同的组织机制

健全协同育人的组织机制是地方政府的职能之一,地方政府要设立专门的部门来统筹、管理协同育人工作。为了促进政校行企有效联接、协同人员高效,要成立由地方政府、知名企业、高职院校为成员的协同育人工作委员会,协同育人工作委员会施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地方政府、知名企业和高职院校的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地方政府的专门部门为常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处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等产业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问题。校企双方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对接。

(二)建立健全育人“政校行企”三主体协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地方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三方的组织性质不同,利益的出发点也不同。为了约束三方的行为,保障育人,国家要依据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用立法来约束,使三方协同合作成为应然的选择且成为常态,而不是凭借主观意愿。地方政府要依据地方的实际,制定土地、税收、补贴等激励政策,出台政校行企合作促进条例,激励行业企业协同,要以顶层设计来明晰三方的责任权利,建立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奖罚制度,健全协同育人反馈机制和途径,调整和优化工作。

(三)建立健全育人“政校行企”三主体协同的评价机制

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效果如何,是否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区域产业的发展,是否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这需要地方政府主导,引入第四方,进行专业的评估与诊断,提出诊改意见和措施。要建构政策、管理、资金投入、育人效果等多级评价指标,调研企业、学生及学生家长对育人过程和育人成效的评价。在评估与诊断的过程中,要采用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动态评价,自我诊断和外部评估相结合,及时反馈、调整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