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物业管理纠纷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2019-09-10徐福超
徐福超
【摘 要】随着经济飞速的发展,物业管理是在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过程中,住宅和非住宅房地产商业化和服务化的新兴产业。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业主、用户、物业受托人(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着如何管理物业管理行业的新问题。因为物业管理产生的纠纷,也显示了纠纷数量增加、新型案件数量众多的特点。
【关键词】物业管理;纠纷;诉讼;法律;
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被不断的推入到一个重要的阶段,推动了房地产行业结构的重大变化。在此期间,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的物业管理也迎来了发展机遇。物业管理中较为突显的问题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近年来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纠纷的原因不仅与物业公司和业主自身有关,而且与不健全的相关法规有关。虽然问题纠纷时常发生,但是为了使行业和谐发展下去,这三方必须顺应潮流,不断完善自己的行业管理。
1物业管理纠纷产生的原因
1.1从物业公司方面分析
1.1.1管理人员素质低下
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的关键方面。如果物业管理的基本质量不佳,就不可能更好地发展物业。物业管理中工作人员素质水平不高,主要体现在物业管理团队。许多物业经理是短期的兼职或临时工。这些物业管理人没有通过正式的征聘渠道征聘,正规的业务培训几乎没有参与过,对业务专业知识没有更好的了解,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物业的认识有很大的误解,认为物业是一个清洁行业,工业范围就是比较细小的事情,所以大部分物业就朝这个方向发展,以致物业管理出现很大的问题。员工素质和行业方向等原因为未来物业的发展奠定了错误的基础。
1.1.2管理方面的定向错误和法律意识差
大部分物业管理人员素质水平都不高,所在他们对工作几乎没有什么积极性。管理者如果没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就无法进行产业创新,也无法充分了解行业的市场发展动向。管理都对行业的认识浅,对物业前景没有深入研究,阻碍了整个物业的发展。物业管理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如果行业没有一条顺应民意的相关制度的制约,行业的发展就无法进行,纠纷也不会得到解决。部分物业已制定相关规定。然而,这些规范没有发挥作用。发生财产纠纷时,无法明确解决,导致物业管理陷入冰点。
1.2从业主方面分析
1.2.1委员会的生产不理想
委员会的生产不理想,一方面,部分业主参与社区公共管理的意识不强,所以自治组织参与自我管理和服务尚未成为迫切需要。当业主达到一定数目时,难以举办符合法定人数的业主会议,亦难以选出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另一方面,关于设立业主大会和企业委员会组织的条例缺乏具体的运作指导,同时政府当局和社区基层组织也缺乏监督和指导。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的资格认定和成立程序是随机的、无序的,导致双方之间的纠纷不断。
1.2.2业主对权利保护的态度极端,经常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目前,大多数人对权利的理解是模糊的,很少有人能准确地认识到权利具有边界线这一点。对权利概念认识的模糊导致产权纠纷不断发生。例如,大部分业主认为所有权利都属于业主,业主大会具有最高权力,房地产是由业主自己邀请的"管家"和"仆人",而物业公司必须听从业主的意见,并希望物业公司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如果你达不到业主要求,说明你不称积,你就离开这里,业主可以随时更换掉物业,业主大多以“自我为中心”。
2 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几项措施
2.1改进法律和条例
改进法律和条例,需要执行的最有效但也是最困难的方法,但是方案迟早会列入议程。《财产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现实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现象严重脱节。为了完善法律法规,首先要明确财产与所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有明确的规定,使下列法律对双方都不利,申请和接受的主题不会含糊不清。第二,完善各项法律规定,并辅之以近期有关物业管理纠纷的案件,特别是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不满意或者审判后反复出现问题的案件。确保在类似情况下不再出现错误。在审查法律时,要特别注意修改法律的可操作性,以免因法律的可操作性低而难以解决争议。最后,法律修正案的有关人员,最好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面前,重新安排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总结未依法解决的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对法律做进一步的调整。
2.2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前,物业管理公司应先纠正立场,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应以“管家”与“主人”的关系,物业公司是服务行业,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主要是服务于业主。工作人员首先要明确的是这种立场关系,其次是纠正自己的态度。如果业主提出合理要求,要尽量达到业主的要求标准,尽可能的避免与业主发生冲突;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保证做好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责。正确处理与业主的矛盾,培养员工良好的服务态度。物业管理是协调物业与业主关系的重要因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标准,就能不断缓和业主之间产生的矛盾,促进社区和谐。
2.3加强业主的自律
作为业主的物业管理,业主首先要有自律意识。业主作为社会的所有人,不仅享有权利,而且不应被忽视。如果业主要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他们必须懂得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首先,他们必须懂得行使权利的范围。在私人领域,业主拥有广泛的权利,但在社区的公共领域,业主应了解如何在合理的限度内使用这些权利。业主应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不得影响物业所建造的建筑设施。面对物业管理人员,不要傲慢,双方相互尊重,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2.3处理开发商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关系
作为新兴产业,spc物业管理的真正实施并不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目前,大多数房地产公司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离,有的开发商干脆用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垄断管理。根本没有招标制度,这种发展和管理模式的弊端将日益暴露。不利于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朝着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也不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要求,不利于有效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结束语
由上可见,见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纠纷的原因,整个物业行业应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断加强公共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改进,优化服务态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服务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提供。业主还应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清楚自己和物业企业各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途径和承担责任的方式,并遵守法律规定和财产服务合同的规定。以合法的方式保障其权利。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引导物业企业明确分工,完善物业管理模式,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并采取多层次、多角度的措施。以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发生纠纷及時有效地解决纠纷,使社区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杜万华,辛正郁,杨永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司法,2009(13).
[2]许敏华.我国物业管理法律问题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8(3):47-49.
[3]莫里斯.法律发达史[M].王学文,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85.
[4]斯蒂芬·B·戈尔德堡.纠纷解决———谈判、调解和其他机制[M].蔡彦敏,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4.
[5]杨振潘. 分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江西建材,2017,(01):279.
[6]张根坚. 分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中国房地产业,2017,(18):106
(作者单位: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