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检测技术的应用及推广研究
2019-09-06李龙宏
李龙宏
摘 要:在我国,食品安全事件被频频曝光,尽管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但在利益的驱动下,能够使牲畜生长瘦肉的“瘦肉精”还是成为了不法养殖户(商贩)的敛财工具,在巨大利益的背后,牺牲的是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落实“瘦肉精”检测监管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分析了“瘦肉精”检测技术的应用及推广。
关键词:瘦肉精;检测技术;应用;推广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9-0108-02 中国图书分类号:S859.84 文献标志码:A
1 项目情况
1.1 项目依据
此次推广工作主要依据《关于组织开展“瘦肉精”集中监管抽检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云南省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牧[2011]159号)《关于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1年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部级专项监督检测工作任务的通知》(云农牧[2011]68号)《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的紧急通知》(云农牧[2011]21号)《关于开展2012年红河州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1.2 检测事项
①主要对猪肉、猪肝、猪尿进行采样。②检测方法有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和胶体金免疫层析法。③技术推广的起止时间是2012年5月—2014年12月。
2 技术措施
2.1 抽样方法
猪尿抽样按照《无公害食品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04)执行,牛(羊)尿抽样参照猪尿抽样方法执行。抽样人员一定要亲临采样现场,严格遵守抽样方法,规范操作,以亲手采集为主,养殖户帮助为辅,尽量消除可能影响尿样指标的因素,确保每份尿样的真实性。采样后,将获得的样品装瓶封存,做好标记,置于4℃的环境中保存。
2.2 检测方法
(1)胶体金试纸快速检测法。
(2)酶联免疫法。
项目首先使用胶体金快速检测卡对样品进行筛选,当出现疑似阳性样品时,用酶联免疫法(ELISA)进行复检,如果ELISA检测结果仍然是阳性,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用气相色谱-质谱法(CG-MS)进行确认。
3 “瘦肉精”检测技术的推广
3.1 开展示范工作
将11个乡镇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统一召集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邀请专家对尿液取样方法、快速检测试纸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等进行现场示范,率先在全市生猪养殖量最大的文澜、草坝、雨过铺、新安所4个乡镇的养殖场、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及散养户家中开展“瘦肉精”检测和排查工作。组织各乡镇相关人员深入养殖场、屠宰场现场进行观摩和操作,总结好的技术方法和经验,为检测技术的快速推广奠定基础。
3.2 开展推广工作
通过培训和现场示范操作,统一操作程序,规范登记内容。在检测工作中,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瘦肉精”检测的程序,对每一头猪尿液中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种成分进行检测,使用统一的《猪、牛、羊尿样品抽样单》和《“瘦肉精”抽检结果通知单》登记检测结果,做好专项整治和“瘦肉精”检测资料的存档及数据保存工作,将“瘦肉精”检测工作的方法、思路、技术手段等推广至11个乡镇,使检测工作迅速覆盖全市。
4 项目完成情况
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按照《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养殖、活畜收购、贩运流通和屠宰加工等环节的监管,重点对城区、新安所、草坝、芷村4个地区饲养母猪50头以上,年出栏肥猪100头以上,年出栏牛羊10头(只)以上的大规模养殖场(户)和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牲畜交易市场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抽样检测和监管。
5 项目取得的综合效益
本工作可间接对社会产生影响,为有关部门创造效益,主要体现在下几个方面。
5.1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养殖户蒙受经济损失
蒙自市通过开展“瘦肉精”监管活动,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公布了抽检的结果,即蒙自市所检样品全部为阴性。消除了人民群众对肉类食品的恐惧,提高了对蒙自市畜产品在质量方面的信心。2012—2014年,蒙自市猪肉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广大养殖户没有因卖猪难、猪价低而蒙受经济损失。
5.2 创建“放心肉”摊点,规范肉类市场
为规范蒙自市肉類市场的监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红河新世纪牧业发展中心,在蒙自城区农贸市场创建“优质特色放心肉”摊点,积极配合和支持该中心的工作,参与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与经营户共同创建“优质特色放心肉”摊点。同时,通过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广大消费者对畜产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注意事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促进蒙自市肉类市场向规范化管理的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3 培养了专业人才
该项活动的实施,培养了一批检测“瘦肉精”的专业技术人才,为“瘦肉精”的长期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提高了快速处理各种隐患和问题的能力。
5.4 对不法商户起到震慑作用
通过这一活动,创新了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提高了检测频率,加大了检测力度,扩大了检测范围,对可能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5.5 提高了人们抵制“瘦肉精”的意识
禁用“瘦肉精”培训教育共有从业人员320余人,广大兽药、饲料、养殖、销售企业加强了对“瘦肉精”的认识,为自觉抵制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5.6 有利于群众监督
该项工作营造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生产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群众能及时监督和举报“瘦肉精”在生产、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隐患,使人们能吃到放心肉。
5.7 提高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
通过普及与“瘦肉精”有关的知识,消费者掌握了在购买猪肉时应该具备的一些判断能力和简单辨别正常猪肉和有“瘦肉精”残留猪肉的方法,提高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
5.8 减少了环境污染
广大养殖户深刻认识到使用“瘦肉精”的危害及不规范处理畜禽代谢物对水源等造成的污染,有利于养殖户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抵制使用“瘦肉精”,避免因使用“瘦肉精”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