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步法”强化脱贫攻坚队伍建设
2019-09-06乐组
乐组
为更好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选好配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打造一支能扎根基层、有责任、敢担当、善落实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乐都区从选派、培育、管理、关爱等方面入手,强化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攻坚拔寨、知难而进、能打硬仗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干部人才保障。
“选”好干部,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注重加强乡村两级扶贫力量,努力建设一支攻坚克难、能打硬仗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为全区脱贫攻坚搭建“四梁八柱”,一是将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乡镇党政正职及与精准扶贫相关的农牧、扶贫、水利、住建等单位领导岗位上。二是把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充实优化到乡镇副职领导岗位上,并让他们分管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了乡镇扶贫工作力量。三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乡镇党政正职相对稳定的要求,在干部人事调整时保持了各乡镇党政正职的稳定。四是在新一轮扶贫干部选派中,严格按选派条件,将能吃苦、善做基层工作的536名优秀干部选派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五是结合“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了各村“两委”班子,同时,选派1名优秀选调生到芦花乡转化湾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育”好干部,为脱贫攻坚队伍提能聚力。为抓好扶贫各项工作,在干部教育培训中,注重对区、乡、村三级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了脱贫攻坚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一是对全区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了精准扶贫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集中测试、经验交流、现身说法等措施,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经常性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履职能力。三是每年对354个村“两委”班子成员多次进行精准扶贫业务知识培训,做到了村干部培训全覆盖。四是邀请无锡市惠山区的相关领导及专家来乐都区对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领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集中培训,传授好的经验做法。
“管”好干部,为脱贫攻坚队伍保驾护航。为加强对扶贫干部的管理,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督查、严格惩处等措施加强了对扶贫干部的管理监督。一是制定出台了《乐都区新一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办法》,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职责、调整召回、保障激励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二是修订完善了《海东市乐都区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对全区县处级领导、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请休假事宜做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扶贫领域岗位领导干部及乡镇党政正职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单位主要领导或上一级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确保扶贫工作不受影响。三是加强了对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的督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抽调干部不定期通过电话督查岗和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扶贫干部认真驻村履职。四是为督促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熟练掌握精准扶贫政策、业务知识,随机对33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精准扶贫知识闭卷考试,通过考试了解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对扶贫知识和貧困村基本情况的掌握程度,并加大对他们扶贫领域的培训力度。
“爱”好干部,激发脱贫攻坚队伍内生动力。在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严管的同时注重对他们的关爱,从工作、生活、待遇上多加关心,力促他们在工作中积极作为。一是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锻炼干部、发现干部、使用干部的主阵地。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区委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提拔干部46名,并将18名长期在乡镇扶贫一线工作的副职领导提任为主任科员,调动了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每年为所有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三是为每个驻村工作队拨付1万元的工作经费,以保证工作的日常运转。四是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积极落实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通过提高扶贫干部的工资待遇、政治待遇、改善驻村工作干部的工作条件等,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乐都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