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理论下奥巴马竞选演讲言外之力的实现方式探究
2019-09-06聂静斯
聂静斯
摘 要:本文以奥巴马的竞选演讲为语料,以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为基础,分析其演讲中常用的“言外之力”的实现方式,揭示其语言的力量及语用技巧。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言外之力;演讲
演讲是指在公众场合,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针对某个具体问题,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而政治演讲是公众演讲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代表一定政治立场和团体利益的一种演讲。它以鲜明而坚定的立场,充实而雄辩的说理来征服听众,促使听众接受自己所宣传的观点和主张,并付诸行动。因其话语表达兼具口语和书面语双重特点,此类演讲一直备受各学者特别是语言学家们的关注。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是一位公认的天才演说家,其演讲排比、断句修辞运用得当,节奏感十足,富有感染力。要分析奥巴马语言的力量所在,就有必要探究其语言特征和语用技巧。本文以奥巴马的竞选演讲为语料,以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为基础,分析其演讲中常用的“言外之力”的实现方式,来揭示其语言的力量及语用技巧。
一、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言语行为理论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源于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对三个哲学问题的探索(顾曰国,1989:30),后其学生约翰·塞尔对其进行了修改与补充。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是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言语行为,言中有行,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言就是行:以言行事。奥斯汀提出“言语行为三分说”,“从整体上把握话语的施事方面,弄清总的言语情境中的整个言语行为(顾曰国,1989:30)。”说话者在说话的同时完成三种行为:话语行为、话语施事行为、话语施效行为。其中话语施事行为通常传达说话者的意图,下命令、致歉意、致谢意等,即语力(force)。
基于奥斯汀的分类和缺陷,他的学生塞尔将话语施事行为系统地分为以下五种行为方式:
1.断言行为 (Assertives) 。即说话人依据一定的证据、推理或事实作出的推断和估量。语句中的动词一般表示判定、分析、判断、解释。
2.指令行为 (Directives)。即说话人将实施权力,产生影响。语句中的动词表示任命、敦促、选举、命令。
3.承诺行为 (Commissives)。即说话人将承担责任、履行允诺。语句中动词表示保证、答应、发誓、赞同、将要。
4.表态行为( Expressives)。即说话人表明态度或者看法。语句中动词表示赞扬、批评、道歉、厌恶。
5.宣告行为(Declarations)。即说话人阐述自己的观点,表明自己的立场。语句中动词表示承认、否认、否决、强调、认为。
塞尔认为“任何话语施事行为中都包含有命题内容和说话施事行为力量(即语力)。一个施事行为中相同的命题内容,也可以表达不同的言外之力。” 其中直接言语行为“言外之力”的表现形式通常是通过行事动词如demand、order、suggest等实现;间接言语行为“言外之力”的传达则是通过词汇、句式、修辞等方式实现。
二、奥巴马竞选演讲“言外之力”的实现方式
1.塞尔的“言外之力”
基于塞尔的一整套言语行为理论,语言交际的最基本单位是言语行为,所以语言交际属于人类行为科学的一部分。(顾曰国,1994)人类行为遵循一系列的规章准则,言语行为也不例外,所不同的是后者涉及的规则有其自身的特点。塞尔区分了两种规则:制约规则和构成规则。制约规则对现已存在的行为或活动实施制约作用。构成规则生成并且制约新的一种行为或活动。言语行为是由一系列构成规则生成的,并且受其制约。如果说话者在语境C里说出X,那么X在语境C里就充当Y(Searle1969:33-42)。
言语行为与人的其他行为不同,在于话语X自身就是有意义的。所以研究言语行为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意义,二是行为。话语X有相对独立于語境的约定俗成的意义。Searle称为“句子意义”。在以言行事过程中,X还有新的意义,那就是“语力”。Searle认为句义决定语力。“语力”又与交际意图有关。
“言外之力”是说话者以言行事的主要目的。准确理解说话者的“言外之力”,
是成功与其交流的重要前提。而说话者对“言外之力”实现方式的选择会影响“言外之力”的表达效果,所以对说话者“言外之力”实现方式的探析能帮助我们更好理解说话者的意图、揭示其语言的独特魅力及语用技巧。
2.“言外之利”实现方式
和划分言语行为的基本要素(Searle, 1979:1-7)。塞尔阐述了区分单个施事行为的12个面之后转而做出归纳。基于塞尔的将施事行为归为五大类,通过分析奥巴马的竞选演讲,归纳出奥巴马演讲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施事行为。
(1)断言行为(Assertives)
这种言语行为通常表示说话人依据一定的证据、推理或事实作出的推断和估量。语句中的动词一般表示判定、分析、判断、解释。在奥巴马的竞选演讲中,例如:
[1]But I can promise you this–I will always say what I mean what I say.
[2]Where I came to believe that through this decency,we can build a more hopeful American.
[3]So I know something about the heartbreak caused by our health care system.
[4]We know al Qaeda seeks a nuclear Weapon.
在第一个例子中,奥巴马使用“I can”做出承诺的同时告诉听众有些人做不到他所说的。第二个例子中,奥巴马使用“We can”给美国人描绘出未来的蓝图,表达他的领袖能力,他能够和美国人民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第三、四个例子,奥巴马使用“I know”和“we know”来设定一个真实的命题。听众知道美国医疗保健系统的短板。奥巴马用这个事实告诉听众国家现存的危险。从以上四个例子不难看出,第一人称频繁出现在断言行为这类言语行为中。显然,为了实现陈述事实、真理、信念或个人经验的“言外之力”,奥巴马大量使用表示断言行为的句式,这样的句式更有力量,因而也更能突显其“言外之力”。
(2)指令行为(Directives)
通常指说话者让听众去做些事情。在这类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试图表达他/她的期望,并想要他人去满足这个需求。语句中的动词表示任命、敦促、选举、命令。在奥巴马的竞选演讲中,例如:
[5]Lets set high standards for our schools and give them the resources they need to succeed.
[6]Let us be the generation that reshapes our economy to compete in the digital age.
[7]We must also do more to safeguard the worlds most dangerous weapons.
在第五个例子中,“Lets”表达出一种要求,敦促政府为孩子的教育有好的举措。但是这个语气并没有“We must”强烈。在第六例子中,“Let us”是给出一个提议, 希望美国人民为美国的经济发展而奋斗。在第七个例子中,奥巴马使用“We must”表达对美国政府强烈的要求,保护美国的安全。从这三个例子中,不难看出第一人称的复数“我们”经常出现在这一言语行为中。指令行为的发出的目的是让听话者去做。因此说话者首先需要缩短与听话者的距离。
(3)承诺行为(Commissives)
这种言语行为说话者将承担责任、履行允诺。语句中动词表示保证、答应、发誓、赞同、将要。在奥巴马的竞选演讲中,例如:
[8]I will support a $2 billion Global Education Fund to counter the radical madrasas.
[9]I will double our annual investments to meet these challenges to $50 billion by 2012.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奥巴马通过使用“I will”承诺如果他能竞选成功,他将增加投资并解决教育问题。同时他也让听众知道,如果他成为总统,他会做的更好。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做出承,履行允诺。这种句式能给听话者提供更多主观思考的余地,更能显示说话者的真诚态度以及對其的尊重。
三、结语
言语行为理论本来是把语言与行为、语言与社会融为一体的理论。这样的理论对于研究“语力逻辑”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基于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分类及奥斯丁对“言外之力”的定义,本文分析了奥巴马的部分竞选演讲中的语句,得出如下的结论。在政治演讲中,巴马擅长根据不同语境和恰当选择不同的方式手段得体运用,让“言外之力”的传达更加完整准确。基于“语言的主要功能是交流”这一核心,与他人交流是,对他人的“言外之力”的准确理解能帮助我们避免误解,从而进行高效的交流。
从理论方面,本文验证了言语行为理论在英语政治演讲这一文体分析中的可行性,扩充了言语行为理论的适用范围。从实践方面,本文不仅有助于对政治演讲的本质产生更深刻的理解,并且对演讲者如何有效运用“言外之力”成功演讲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1]Austin.J.L.1980[1962].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顾曰国.John Searle 的言语行为理论与心智哲学[J].国外语言学,1994(2)1-8
[3]顾曰国.John Searle 的言语行为理论:评论与借鉴[J].国外语言学,1994(3)10-16
[4]顾曰国.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诠释与批判[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9(1)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