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传播视角下微信朋友圈中的自我呈现研究
2019-08-29高冉
高冉
摘 要 从认知的角度理解传播的过程,展现个体在移动互联网圈子中进行自我呈现的认知路径。以微信朋友圈为例,个体自我呈现的认知过程可分解为三个层面:基于社交本能与技术杠杆催化下开启朋友圈;在亲密感与安全感的博弈下决定发不发朋友圈;在价值聚合与品味表演的影响下选择发什么朋友圈。开启朋友圈是个体在朋友圈中进行自我呈现的前提,发不发朋友圈决定着个体在朋友圈中自我呈现的程度,朋友圈发什么影响着个体在朋友圈中呈现出的形象。
关键词 微信朋友圈;认知传播;传播主体;自我呈现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9)13-0015-02
智能媒体时代,传播学的研究视野除却从“技术赋权”的角度出发,探究基于大数据、5G、VR/AR、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支持下的传播载具发展以外,开始越来越关注信息人本身,将信息人的认知这一驱动传播、主导传播过程、影响传播效果及贯穿信息传播始终的关键环节,作为传播学研究的新兴切入点[1]。
在认知传播研究中,认知与传播交相呼应、融汇联动。传播学中关于新兴媒介及其技术的研究,丰富了人类认知的内涵,延伸了认知研究的外部条件;而认知神经科学中关于人脑感知和思维处理过程的研究,更加完整地呈现了传播效果中人类认知本能的作用。认知传播研究强调传播学研究的人文本质回归。它试图以人为出发点,将传播学研究拉回到人这一话语体系内,展现人在传播过程中无意识化的行为过程,探究人类交往的本质,反应作为社会交往主体的人的思维过程。
本文将着眼于从认知的角度理解传播的过程,展现个体在移动互联网社交圈中进行自我呈现的认知路径。以微信朋友圈为例,个体自我呈现的认知过程可分解为以下三个层面。
1 开启朋友圈:社交本能与技术杠杆
人作为社会性生物,社交能力是其核心能力之一。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以群分,因而结圈行为古已有之且融入了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圈子里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并非新鲜事,在互联网尚未普及的年代,圈子成员间可通过剪贴文章、书信往来等相对笨拙的方式传播信息。而圈子型社交工具微信的出现,加速了群体构建的进程,降低了结圈行为的难度,改变了圈子的传播效果。媒介技术的进步成为撬动圈子传播的“技术杠杆”。
纵观互联网发展史,圈子现象并非与互联网发展同步开启。互联网在其演进过程中,经历了强调机器与机器连接的早期互联网发展时期、内容与内容连接的互联网媒体化时期,再到人与人连接的社会化媒体时期的逻辑更迭[2]。只有在强调人人连接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才产生了圈子及其典型代表微信朋友圈。开启朋友圈,既是人类社交本能的必然结果,亦是技术催化下自我呈现的新形式。
2 发不发朋友圈:亲密感与安全感的博弈
个体在接触移动互联网社交圈之初,已清晰感知到参与该社交媒体至少需要经过浏览和创作两个环节。浏览他人信息,以了解除己以外的客体世界;创作信息,以让他人了解自己。个体融入圈子的过程即为主体世界和客体世界相融的过程。
美国学者乔瑟夫·勒夫和哈里·英格拉姆曾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约哈里之窗”理论,该理论将个体的信息分成四个区域:
如表1所示,以自我的视角来看,表中的开放区域指的是自己知道,同时圈子里其他成员也知道的个人信息;隐藏区域指的是自己知道,但圈子里其他成员并不知情的个人信息,俗称个人秘密;盲目区域指的是自己不知道,圈子里其他成员却知情的个人信息,这有助于个体化解个人与他人之间的认知偏差,通过他人的视角审视自我;未知区域指的是个人和他人(即圈子中所有人)都不知情的个人信息。
乔瑟夫·勒夫和哈里·英格拉姆进一步指出,扩大对他人的自我开放区域,可以提高人际互动的效率[3]。换句话说,想要在圈子里进行交往,就必须扩大对他人的开放区域,在客体世界中更多地展现主体世界的信息。就微信朋友圈而言,个体全面放开朋友圈浏览权限、不使用分组可见功能,并积极通过原创的文字、图片、小视频展现生活、展示人脉、发表观点、抒发情绪、直播状态、呈现所读所思所想等形式进行“自我披露”,保持朋友圈更新的频率,即意味着个体对外开放区域的扩大,这种行为能够增强彼此之间的亲密感。
值得注意的是,在个人信息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开放区域越大,即意味着其他三个区域在逐步缩小,尤其是隐藏区域的缩减。因此,对于个体而言,“披露”的过程也意味着个体安全感的降低,过多披露有关个人隐私和弱点的信息,会担心被他人看透了,增加了自我暴露的风险。
日常生活中,个体关于发不发朋友圈的纠结过程,即为安全感与亲密感的博弈过程。在智能媒体时代,圈子里安全与亲密、遗忘与记忆的博弈将成为一场持续的战争,微信朋友圈的浏览权限、分组可见等功能本质上是在为个体的安全感保驾护航。其近期推出的好友一个月可见功能,正是这种博弈下的折中产物。
3 朋友圈发什么:价值聚合与品味表演
美国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在《人民的选择》中提出了“选择性接触”一说,指的是人们在接触大众传播活动时,往往倾向于接触那些与自己既有观点、立场、态度相近或相似的媒介信息。同时,有意识地回避与既有价值观念相悖的内容[4]。
在传者与受者界限模糊的微信朋友圈中,信息发布者更能以同理心推测信息接收者的选择性接触倾向。因而,朋友圈中的個体为了维系自身形象,获得群体身份的确认和归属感,往往倾向于选择在朋友圈中搬运那些能够引起圈内认同和共鸣的信息。长期以往,朋友圈内的信息发布成为圈子中共同价值观的传递。朋友圈中内容则是价值聚合下的产物。除传播群体认同的价值观外,个体往往还需要通过在朋友圈中展示自身特有的“物品”来呈现自己的身份、社会地位、职业属性、价值观等“品味”。在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看来,个体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呈现自己的“品味”,其本质则是在呈现自己所处的圈层。即圈中的个体通过一系列品味表演,来巩固自身与所处的圈子间的纽带关系,并依此划清与其他群体间的界限。
微信朋友圈中的品味表演可通过标注“在看”、转发和原创实现。原创是较为复杂的品味表演,需要经由构思、编辑、博闻强识、并以地理位置展示丰富的生活状态。除此以外,人们还可通过转发听过的音乐、看到的图片、读过的文章的链接,或是在浏览过的文章右下角点击“在看”来向他人展示个人品味。与原创相比,这种非原创的品味表演成本较低,是朋友圈中运用最为便利、传播速度最快的品味呈现形式。个体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最终成为了价值聚合和品味表演的产物。
4 结束语
本文借由认知来探究圈子中传播主体的传播行为,并选择消费社会中最为典型的传播行为——自我呈现,来解构传播主体的认知过程。
微信朋友圈社交是基于“数字亲密”而进行的互动,用以弥补现实生活中圈内成员社会交往的不足。微信朋友圈中个体的传播行为本质上是在通过自我呈现,构建一个更为安全、亲密的关系网络。发布、点赞、评论、转发、“在看”等功能的使用都是在强化这种“亲密”的心理感受。具体体现为开不开通朋友圈、发不发朋友圈和朋友圈发什么几个层面。开启朋友圈是个体在朋友圈中进行自我呈现的前提,发不发朋友圈决定着个体在朋友圈中自我呈现的程度,朋友圈发什么影响着个体在朋友圈中呈现出的形象。
在智能媒体发展过程中,新兴圈子型社交工具的出现,会进一步影响圈子传播主体的传播行为认知,进而影响圈子式传播的效果。同时,借助认知传播的范式来理解、建构微观领域的移动互联网圈子的传播行为,也将为传播学研究开启新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欧阳宏生,朱婧雯.意义·范式与建构——认知传播学研究的几个关键问题[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6,38(9):14-20.
[2]彭兰.网络传播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3]徐珩.传播学视域下社交媒体所构建的“圈子”研究[D].锦州:渤海大学,2017.
[4]葛明.互联网时代选择性理论的中和性分析[J].新媒体研究,2019,5(3):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