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研发成果公开与保密的困境
2019-08-27高龙
高龙
摘 要:科学技术应该造福于人,科技成果应该被全人类共享。但现在有一个亟需解决的困境出现在我们面前——企业的研发成果应该公开还是保密?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在文章中我会简要分析企业对研发成果进行公开或保密的原因,并阐述企业在试图平衡公开与保密两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所遇见的困境,最后对这一困境的合理解决方案进行有益探索。
关键词:公开;保密;企业;困境;开放科学
一、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原因及困境
企业的主要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常常与默顿科学规范中的“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态度”[1]相冲突。在美国,近几年来随着企业为高校提供更多的研究资金,并期望甚至要求高校遵守所谓的行业规范,关于企业对研究成果进行公开或者保密的问题成为了热点话题。
大部分企业会选择对研发成果采取保密措施的原因是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通过保密措施来获得竞争优势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股東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保密的优势在于企业可以保护新创新的经济回报,获得大量的经济利益。如果企业选择公开其研发成果呢?其研发成果就可以快速推进知识体系的建立,提升研发效率,使新的研发成果能够更快地造福于民。但可能会使企业降低甚至丧失竞争优势,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所以大部分企业不会选择公开的策略,甚至会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来攫取经济利益,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和知情权。具体的例子如下: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有两位科学家为过去也是现在世界上最大的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进行了一项有关尼古丁上瘾性的实验研究。他们发现了一种可以增加香烟上瘾性的物质,并合成了一种更加安全的人造物质。后来这两位科学家在《心理药理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重新阐述了他们的研究成果。然而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很快就发现了这两位科学家的行为,并迫使他们撤回了论文。更为严重的是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还关闭了他们的实验室,把这两位科学家赶出了公司。我认为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的保密行动会对那些尼古丁上瘾的人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为了达到保密的目的,有些公司甚至会不择手段,比如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发布前私下篡改科学家们的手稿,来为他们的商业目的服务。例如1996年夏天,在未经科学家同意的情况下,德国的山德士药厂删除了四名钙通道抑制剂研究人员的手稿中关于强调药物潜在危险的一些关键段落,事后这四名研究人员用罢工的方式以示抗议。
更典型的是关于孟山都公司的案例。孟山都公司在1974年推出了其得意之作农达除草剂,其良好的除草效果受到了广大农业种植户的追棒,销往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誉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除草剂。孟山都以及收购它的德国拜耳药业都坚持声明农达除草剂不会致癌。孟山都的战略副总裁还明确表示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以及几百项的科学研究都认为草甘膦不会致癌。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也对农达除草剂重新进行了审查评估,它发布的报告指出暴露于草甘膦与人类癌症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农达除草剂不太可能存在致癌风险。可是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的报告,草甘膦被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认定为2A级致癌物质。还有相关研究表明,和除草剂打交道的人存在患有非霍奇金淋巴瘤癌症的风险。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经过4年的大规模实验后认为草甘膦与任何人类癌症都没有关联,他们甚至认为IARC不具有对草甘膦进行检测的资质与能力。路透社还指控IARC涉嫌操纵草甘膦评估结果。但在2017年,一名美国国会议员却命令EPA内部总监察长进行名为“关于EPA员工涉嫌和孟山都串通导致草甘膦报告存在偏颇”的调查。除此之外,孟山都公司还曝出了找枪手代写论文来隐藏真相的丑闻。
就在2018年8月10日,出现了美国孟山都公司赔款事件。孟山都公司因未能标识或警示草坪修理员德韦恩· 约翰逊及其他使用者该公司产品农达除草剂有致癌风险被法院判处向约翰逊支付2.5亿美元惩罚性赔偿和3900万美元赔偿金。这对4000多件起诉孟山都公司的诉讼案件起到了良好的借鉴意义,可能会成为揭露孟山都公司的一个突破口。草甘膦究竟致不致癌虽然不能凭借美国法院的一次判决而盖棺定论,但孟山都公司的手段与海洛因滥用时期的德国拜耳公司如出一辙,正如拜耳药业在二十世纪初欺骗公众海洛因不会上瘾一样,孟山都和拜耳现在也坚持声称草甘膦不会致癌。草甘膦的真相究竟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值得一提的是孟山都的转基因种子都转入了抗草甘膦的基因,以保证农作物不会被除草剂杀死。但草甘膦是否会残留在农作物上是一个未知数,在草甘膦的致癌风险还没有被排除的情况下,孟山都的转基因种子和农达除草剂就已经倾销到了世界各地,这是否会引发世界性的癌症泛滥也未可知。孟山都公司不惜重金雇佣枪手代写论文和收买政府官员来隐藏真相,这样的保密严重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更会给公众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这是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保密的典型案例。类似这样的案例在历史上还有很多,虽然这些案例可能有些极端,但它确实反映了公开和保密所引发的一些困境和冲突。
二、公开是企业的最优选择
从上述的例子来看保密在短时间内会隐藏不利于企业的真相,但真相终究会被公众所发现。那么现代企业对其研究成果的保密程度如何?根据国外专业研究人员Steve McMillan等人的调查可以发现,美国企业的公开度较低,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大部分的企业还是会选择对研究成果进行保密。我认为利润虽然是企业的命脉,是其生存之本,但是企业利润需要以公众及时了解科学技术成果的权利为前提。正如默顿科学规范中的公有性原则一样,科学家们的相关信念或理想是科学研究的结果应该被公布,并以某种方式公开供所有人使用和评估。经济学家也认为保持科学的开放性是使公众从中汲取实际利益的有效方式。那么如何实现让企业既公开其研究成果又不影响其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这成为了解决公开与保密这一困境的关键。
然而当企业公开研究成果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时,企业自然而然地就会选择公开。我会引用Steve McMillan等人的囚徒困境博弈论模型来解释企业应该公开还是保密。首先解释一下“囚徒困境”这一概念,假设有两个罪犯作为共犯被抓进了监狱,在两个人不能串供的情况下会出现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若两人都不检举对方,就会因证据不足都被判一年;第二种情况,若其中一人检举,而另一人抵赖,则检举者立即获释,抵赖者被判十年;第三种情况,如相互检举,会因证据确凿两人都被判八年。因为两人无法信任对方,所以都倾向于相互检举,而不是共同抵赖。“囚徒困境”中这两个罪犯之间的特殊博弈反映了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个人的聪明可能导致集体的愚蠢。那么当这两个主体变为企业与科学共同体时就会如下图所示:
在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保密貌似可以获得比公开更大的收益,但是在多次的囚徒困境中,博弈被多次进行,双方都有机会去“惩罚”另一个参与者前一回合的不合作行为,公开就会作为结果出现。当重复次数达到足够多时,纳什均衡趋向于帕累托最优,就会从相互保密趋向于相互公开。研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会进行持续的博弈,科学共同体可以惩罚企业前一阶段的保密,因此,公开(b,b)将会成为企业研发活动的首选战略,企业技术的公开将会成为最优选择[3]。而企业的公开度可以提高研发的效率,具有思想性和可操作性的公开政策可以提高研发工作的质量,这样的政策可以帮助公司吸引和留住高水平的研发人员,一个良好的公开政策将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三、企业应走向开放科学之路
现如今,研究人员的流动、逆向工程、人员间的非正式接触等使得严格的保密很难实现。要想防止所有的知识泄露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其实历史已经给了我们答案——开放科学。历史上早就出现了开放科学的案例:Allen 最早研究了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有意地开放科学行为。他从始于19世纪英国制铁业的历史记录中注意到了这个现象,他称之为集体发明。他发现一个令人惊异的事情:在一些专业共同体的会议以及出版材料中,来自竞争公司的员工公开了其熔炉设计改良的信息以及相关的绩效数据。Allen 认为,公司的这种开放科学行为可以获得一定的声誉,从而可以抵消无偿公开所导致的利润减少。还有如飞利浦、ICI、西门子、山德士和东芝等一些企业经常广泛地在科学期刊上发表论文,使得它们对科学的贡献相当于中型大学的贡献。Lim指出,IBM是第一个开发铜互连的半导体制造企业,IBM将越来越多的专有工艺信息免费披露给用户和设备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激励和诱导供应商改进工艺。[6]企业公开创新成果有利于提高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开放科学现在已经被各个行业所应用,生物制药行业就是开放科学的典型代表。开放科学具有多项优势。一是开放科学强调企业研发过程的公开与共享,强调科学研究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企业研发过程的公开可以使公众参与其中,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和知情权。就可以避免文章中因企业恶意保密而给公众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对企业而言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可以兼顾社会效益,使企业提升信誉和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二是开放科学是基于知识产权保护基础上的开放与共享,更加强调研发的众包(crowdsourcing)与合作。这是提升研发效率的关键,开放科学只是提出一种更有组织性和高效率的信息交换机制,以促进更高效的研发进程。三是根据Steve McMillan等人的研究企业公开度将会成为企业招聘人才新的衡量标准,有助于企业招聘和留住最好的员工。
四、结语
根据囚徒困境的博弈论模型以及开放科学的优势可以得出关于企业如何走出研发成果公开与保密困境的结论,我认为企业应该公开其研究成果,因为公开将会成为企业的最优选择,会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研发效率。实现公开的有效途径就是把企业的研发模式转变为开放科学的研发模式,走上开放科学道路,这是面向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也是提升企业形象,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的必然选择。开放科学在制药行业的研发模式已早有论述,但其他行业的开放科学研发模式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地研究。走向开放科学之路是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1] [美]R.K.默顿著.鲁旭东,林聚任译.科学社会学(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65.
[2] Steve McMillan Ronald Duska Robert Hamilton Debra Casey.The Ethical Dilemma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penness
Versus Secrecy[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6(65):280.
[3] 张学文,田华,陈劲.R&D人员开放科学的动机与决策行为——基于竞赛模型[J].技术经济,2018,37(04):55.
[4] 张学文,陈劲.开放科学对产业创新的影响———基于美国制造业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3,31(03):369.
[5] LIM K.The Many Faces of Absorptive Capacity[Z].Working paper,MIT Sloan School of Management,2000.
[6] 張学文,陈劲.开放科学的研发模式:一种独特的创新思想[J].清华管理评论,2017(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