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义视角下的自由与平等
2019-08-27王贝
摘 要:古往今来,正义一直是东西方社会所极力推崇的政治诉求,而正义的实现必然要经历长期的历史过程,在此期间也必定充满着一系列各种关系相矛盾对立的斗争。而自由和平等地实现则是正义标准达成的重要检验准绳,自由和平等作为正义社会的两大核心评判标准,两者之间既有其对立的一面,又有其统一的一面。而在正义的视角下,自由与平等两者之间应该保有一种合理的对等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既要满足双方对于地位平等的诉求,又应该确保双方充分实现自身自由的同时不损害对方的权益。
关键词:自由;平等;正义
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罗尔斯以《正义论》为理论据点,率先提出应把自由和平等作為正义的核心价值诉求,借助平等之力来引领人们走上自由之路,在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直接将观点上升为社会正义论,并由此建构公正的社会制度。在这个过程当中平等仅仅是手段,目标则是要达成自由。而新自由主义植根于古典自由主义,其本质在一定程度上是与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恩格斯也提出了自己的正义论主张,虽分析立足点不同,但也充分肯定了自由与平等在正义追求过程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正义视角下的自由
英国著名哲学家以赛亚·伯林曾经对于“自由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提出过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自由有积极和消极之分。消极自由是指人在特定领域内可免于来自任何公共权力的侵犯。西方谚语“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便是对消极自由最生动形象的描述。而积极自由则是指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实现个人的目的,法国大革命中革命者追求满足人类美好愿望的目标正是此理念在现实生活中的现实实践。自由主义的理论出发点均来自于个人,人在其理论体系中被理解为独立自主。自由主义理论学者一贯主张个人作为社会最小的单位,是所有社会政策、法律及行为实施的出发点。一脉相承的自由主义传统,是将人,也就是将自由作为重要政治诉求。各派自由主义者在对自由进行论述时均强调个人自由的优先性和基础性,但更强调个人自由集体和社会选择对个人选择的影响。
马克思的最高理想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其对自由的理解虽然与自由主义者有相当程度的不同,但二者都立足于理性和进步的观念,都追求自由解放。如果说自由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道德文化等方面均持有肯定的态度,那马克思主义对其的立论是既肯定又否定。从马克思的视角来看,自由主义对于自由的论述就其依托于理性和进步而言,有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一面。消极自由一直被宣扬为天赋人权,亦即永恒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消极自由观只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权利的反映。它的出现及在政治层面的确立,体现了人在一定程度上的解放,而联合体中的自由则是人在社会当中的完全意义上的解放。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作为人所欲求的现实存在方式的“自由”,对它的理解应该从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回归于社会关系当中,而不应做纯粹抽象思辨的探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正是从人所处于其中的现实物质生活条件出发去考察自由并提出自己的自由观以及实现自由的方案的,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相比较于自由主义学者的一大进步,文章将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自由和平等内在本质。
二、正义视角下的平等
平等作为一个政治概念,也就意味着它表明了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也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社会所取得的最大的进步,便是对于平等的执着追求。社会的不断前进,平等的不断发展便是社会持续前进的重要标志之一。新自由主义摒弃了古典自由主义关于平等的相关看法,其认为古典自由主义过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但是却忽视了人与人生来巨大的差异,因而是站不住脚的。既然人在天赋和能力上是不平等的,公平的社会就应当将这种差异性体现出来,这种差异的体现会极大地激发人们工作的动力,从而推动社会的前进发展。新自由主义者甚至还坚定地认为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天然的,如果过分强调公平与平等就会破坏这种多样性和复杂性。其代表人物哈耶克更是强调自由在其本质上是“机会平等”,明显的表现出为资本主义人与人之间结果不平等理念辩护的性质。因为对于平等来说,主要分为结果平等和起点平等,而这两者构成了平等的双重维度。结果平等与平均主义相类似,追求的是经济社会当中的针对于分配结果的平等。而起点平等则更加强调的是基本权利和竞争起点上的同等对待。虽然不可以把平等等同于每个人都相同,但是,起码应该能够保证,平等的人之间得到的对待水平也是一致的,相同对待的基本原理具有一致性:即适用于一个人的规则必须同样适用于另外一个人。因此,平等就意味着消除劣势。马克思、恩格斯均承认资产阶级平等观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意义,但是作为与时俱进的理论家,他们对于平等又提出了自身的新的见解。在马恩视角下,他们所要追求的平等是全人类的平等,而不是服务于某个特定阶级的平等,他们认为资产阶级所提出的平等理念是为自身服务的,并不是全人类的平等,并且这个平等必须有其实现的土壤——经济基础,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要想实现全人类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就必须正确对待经济基础这个现实必备条件。而且对于他们来说,平等并不能是一成不变的,不存在绝对的平等。
三、结语
总之,自由和平等本质上都是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与市场经济直接关联并以之作为现实的基础,缺乏了这个基础,没有市场经济实践提供的体验和普遍经验的支持,人们对自由和平等的理解必然是抽象的,也无法作为主流性的价值观念而存在。
参考文献
[1] 马俊峰.自由与平等:形式与实质的矛盾及其解决[J].哲学动态,2012(02):67-70.
[2] 张小雪.寻求自由与平等的平衡点[J].青年记者,2012(34).
作者简介:王贝(1995.04- ),女,汉族,山西晋中人,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