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哈密市伊州区高效节水工程质量管理
2019-08-27唐占君
唐占君
(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哈密 839000)
0 前言
据统计,到2016年末,伊州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为7.59亿m3,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90.37%。其中地表水开发利用2.65亿m3,占地表水资源量的61.51%;地下水开发利用4.92亿m3,占地下水可利用量的119.88%(按不重复量计算占地下水的280.98%),呈现出地表水开发不足、地下水超采的现象。花园乡、南湖乡项目区采用地面漫灌,灌溉水利用系数低,斗渠、农渠均为土渠,使得田间渗漏严重,另外,建筑物不配套,田间工程设施老化陈旧,也严重影响了引水及项目区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要求,以灌区高效节水工程和井灌区节水技术改造奖补机制为激励[1],放大财政资金补助投入的社会效益,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进行高效节水工程和井灌区节水改造。节水工程建设以财政补助资金为保证,不断推动灌区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和计量设施,提高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管理能力,明确高效节水、井灌区工程的产权制度,逐步实行农业终端水价,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护机制。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围绕新疆伊州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展开分析。
1 灌区概况
伊州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全市总面积8.5万km2,东西长约404 km,南北宽322 km,约占全疆总面积的5.2%。末级渠系总长779.51 km,渠系利用系数0.632,完好率80%,量水堰53处,计量点设置在斗渠进水口。
伊州区灌区包括1个大型灌区,即石城子大型灌区,面积约222.67 km2;6个中型灌区,即沁、乌、芨灌区、天生圈灌区、四道沟灌区、乌拉台灌区、五堡灌区、大、小白杨沟灌区、都鲁克灌区,面积约233.87 km2;21个小型灌区,面积约110.33 km2。
哈密市伊州区2018年高效节水示范县建设项目新建约2.34 km2高效节水田间管网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24.184 km渠道及渠系相应建筑物。其中伊州区大泉湾乡高效节水面积1.9 km2,陶家宫镇高效节水部分包括0.44 km2管道灌、4个地表水管道灌首部系统和陶家宫镇2.67 km2地表水管道灌水源工程以及105套井电双控系统[2]。提升改渠道共涉及渠系建筑物共计686座,其中农桥53座,单向节制分水闸549座,双向节制分水闸84座。
2 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选择在伊州区陶家宫镇、花园乡、南湖乡、五堡镇、沁城乡实施地表水配套计量设施安装工程,合计安装86套,其中,四道沟水库出水口设置DN500流量计1套,其余均为雷达波流量监测系统;并在伊州区大泉湾乡、陶家宫镇、二堡镇、五堡镇、南湖乡和沁城乡实施地下水计量设施改造(井电双控设施),合计安装70套。
3 工程建设管理
3.1 工程建设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水利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工程建设“六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公示制,伊州区水利局作为项目法人,重点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3.1.1 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市场行为都具有一定的作用。
3.1.2 施工管理
施工布置应满足因地制宜、交通方便、经济合理、永久与临时结合、固定与移动结合的原则[3],在灌区中部布设工区。工区主要是解决工人吃住、库房、办公的场所,应尽可能利用空闲场所以方便施工。渠道工程交通依靠原有道路,不另设临时施工道路。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分布及类型特点,施工总布置分为1个工区,各工区分别设置生活、施工仓库区,见表1。
表1 施工工区设施占地面积
同时,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3 竣工验收
为了搞好工程竣工验收,明确验收程序和验收人员的职责,切实把好工程效益的最后一道关,要严格制订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质检、建设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参加[4]。建设单位接到单位工程竣工报告1个月内组织验收。
3.2 产权制度改革及工程建后管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移交给农民用水者协会(合作社),采取水管单位+农民用水者协会+专管人员管理模式。
3.2.1 产权移交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伊州区人民政府授权伊州区水管部门界定工程产权,注明工程类型、用途、受益范围、权利义务等。财政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由伊州区人民政府授权伊州区水管部门明确产权移交程序,将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受益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明确管护责任,具备条件的可移交所有权。
试点区二轮承包地机井产权全部交由用水户协会,非农企业或个体开发机井产权以及配套设施产权交由非农个体或个体支配[5]。
根据伊州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办法,项目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完工、验收后,水管单位帮助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对协会推荐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末级渠系工程进行产权移交,向农民用水者协会(合作社)颁发产权证书,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6]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加强产权保护与监督管理。
3.2.2 工程管护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办法,系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统一灌溉、统一收费、统一种植”的五“统一”管理办法,明确管护责任和目标,市水利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强化监管,加强对工程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工程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接受市水利部门的监管,严格履行合同,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农户只负责自己田间的管理工作。
3.2.3 管理人员培训
工程产权移交农民用水协会后,系统管理人员由协会选举,水管单位组织培训。协会统一管理田间生产、灌溉及田间设施运行及维护。水管单位帮助协会培训人员、管理,负责技术指导。
3.2.4 落实管护经费
高效节水工程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由已执行的0.01元/m3末级水费加以解决,不足部分,可通过“一事一议”[7]民主协商另行按亩收取一定的管护经费,但必须由大部分农户通过。计划报请市政府,由财政适当补助,具体经费来源可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及从土地出让金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3.2.5 管理模式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移交给农民用水者协会,采取水管单位+农民用水者协会+专管人员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农民用水者协会(合作社)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统一种植结构,统一高效节水工程建设。
4 结语
截止2016年,伊州区已完成高效节水面积516 km2,高效节水面积占全市总灌溉面积的85%。实践表明,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按水利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工程建设“六项”制度,可确保节水工程的顺利完工。竣工验收完成后,移交产权给农民用水者协会,采取水管单位+农民用水者协会+专管人员管理模式,能够有效地促进灌区高效节水工程的效益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