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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转基因农业技术态度形成中体制性信任的结构维度
——基于微博平台互动评论的质性研究

2019-08-26庞祯敬叶子荣

中国科技论坛 2019年8期
关键词:规制转基因态度

庞祯敬,叶子荣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0 引言

布尔迪厄曾将科学视作具备一定稳定结构、独特运行规则且不依附于周围域场的,具有自身演化逻辑和必然性的科学域场[1]。时至今日, “转基因”已非纯粹的科学术语,信任的 “塔西佗陷阱”已赋予其太多的 “主观建构风险”想象[2]。根据心理学动机性推理过程,信任等主管规范体系是 “启动”或 “筛选”转基因事实性认知的路径依赖,其中,政府作为转基因农业技术发展政策的制定者、监督者、执行者,公众对政府的 “体制性信任”是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的关键因素,正如迪克斯所言, “在现代社会,在科技风险认知上,公众与公共部门的关系已从服从关系演变为信任关系,公众理解科学的核心在于对其价值的认同,而这个问题却日益与对政治机制的信任越发联系紧密了”[3]。因此,有必要从体制性信任视角探究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过程,并提出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以实现转基因论争中的良性风险沟通。

1 文献回顾

Gaskell是最早阐述公众对公共部门的信任与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之间关系的学者,他指出, “公众对政府公共治理能力的信任可以缓解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担忧情绪”[4];Siegrist则进一步指出,公众的 “知识存量”与理解转基因技术所需的 “知识流量”间存在 “鸿沟”,而体制性信任则是弥补这一差距的手段[5];Steiner甚至认为,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是解释美国民众和欧洲民众对转基因技术接受度差异的核心要素[6]。在国内研究方面,2003年,黄季焜的调查数据就显示了城镇居民对转基因技术的接受度与体制性信任关联密切。仇焕广通过对11个城市进行大规模入户调查发现,公众对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信任程度显著影响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接受度,且公众对政府管理能力的信任程度具有内生性,忽略这种内生性会明显降低政府信任对公众态度的影响[7]。冯良宣通过对北京、上海、深圳、苏州和重庆6个城市的1170名消费者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对政府食品问题的信任度显著影响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和购买意愿,对食品安全认证和管理越了解和信任的民众,其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越开明,其本质反映的是公众对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信任影响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风险感知水平[8]。黄建通过对武汉市400名消费者的调查发现,公众对政府转基因标识制度的信任程度显著影响其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和购买意愿[9]。黄建通过对武汉市372名消费者的问卷调查,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了公众对转基因食品风险感知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消费者对GMF相关公共机构的信任度越高,其对转基因食品的性能风险、健康风险、环境风险和经济风险的感知水平越低[10]。何光喜通过一项涉及6个城市的大规模入户调查数据,分析了中国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接受度问题,研究发现,在 “社会行动模型”的理论框架下,对 “专家系统”的制度性信任是影响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的重要机制,对政府官员和科学家的信任有助于提高个人对转基因技术的接受度[11]。贾鹤鹏则进一步将公众在转基因议题中的政府信任划分为 “风险管控能力信任”和 “风险管控意愿信任”[12]。由此可见,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形成的重要机制。多数学者用 “体制性信任”来描述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关系,吉登斯将体制性信任视为整个社会系统得以维系和个体 “本体性安全”的关键[2]。而多数学者也认同 “体制性信任是影响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的重要前置因素”。从行政学来讲,体制性信任是 “代议民主”的核心,著名政治学学者亨廷顿用 “人们对政府行为结果与公众预期的一致程度感知”来定义体制性信任[13]。

综上可见,关于体制性信任与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关系的研究很多,但多数文献对体制性信任的讨论仅局限于政府管理能力或意愿的层面,本文认为,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的体制性信任具有层次性和复杂性,后续研究应转换视角,期以严密的逻辑深度挖掘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的体制性信任结构维度。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本文旨在探讨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的体制性信任结构维度,对该问题的思考应属于探索性研究的范畴,更适合质性研究方法。本文拟采取扎根理论对资料进行分析,扎根理论是由Glaser提出的一种质性研究方法[14],它主要是通过系统地收集资料、分析资料而衍生出理论,以期实现 “自下而上” “由表及里”或 “从现象到本质”地认知社会现象的逻辑仿真过程。扎根理论的操作过程即汇集足量关涉主题情境的资料,进行反复比较、分类,从资料中抽取概念、范畴,并以此建立理论框架,其主要步骤包括:第一,从资料中总结概念;第二,抽取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生成范畴;第三,建构分析理论。

2.2 资料来源

本文原始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平台 (微博)上热点 “转基因”主题文章关涉政府的评论观点。为了保障研究的科学性,主题文章的选择以微博搜索 “转基因农业技术”为关键词,选择 “文章” “热门”和 “话题”为搜索目标,以权威类主题、科普类主题和互动类主题为标准,分别选取评论量大的热门文章5篇,共计15篇文章 (见表1)。权威类主题主要是一些有关转基因农业技术的国家政策性文件或对政策性文件的权威解读,科普类主题是对转基因农业技术知识的科学解释、释疑文章,互动类主题主要是对转基因农业技术的个人观点文章。本研究共计抓取关涉政府的评论1571条,为了保证研究的可靠性,筛除字符数小于20的评论和重复评论,最终得到有效样本806条。

本研究之所以以微博 “转基因农业技术”主题文章的关涉政府的评论为原始资料,是因为:①新媒体时代下信息传播重心的下移使得民众对社会议题的讨论或认知已超越传统权威部门对公共议题的话语分配或主导的可控范围,因此,以网络资料为样本,可以获取资料分析的丰富性和社会性;②网络媒介的匿名性和开放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们对转基因议题讨论的自由性,可避免现实中出现所谓的 “沉默的螺旋”现象[15],从而获取资料分析的真实性;③以网络资料为样本,可避免结构性访谈、实验所带来的样本数量不足、被试代表性不强、访谈对象的主题兴趣残缺、访谈对象敏感回避或选择性沉默等对研究可靠性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本研究也认识到网络 (微博)评论是一个非平衡的舆论场,评论内容会因匿名不负责和群体极化而容易形成偏见性认知或误读,会诱导群众及其舆论逐渐偏离理性与辩证分析的方向。为此,本研究在抽取关涉政府的评论时,针对性地剔除了一些具有明显片面性、情绪化、极端化特质的评论,以保证原始资料分析的科学性。

表1 原始资料——转基因主题文章

3 资料挖掘与凝练

3.1 现象定义

现象定义是研究者对原始资料进行分解、检视、比较及初步定义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研究者以 “开放之心态”[14]分析了每条信息的内在属性,并依据扎根理论方法所要求的 “契合与相关”原则进行编缩或整合,形成合并同类项的 “现象定义”,以简扼地反映原始资料的意涵。

由于互联网平台 (微博)上热点 “转基因”主题文章的关涉政府的评论观点数量庞大、复杂且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本文经合并、剔除,共计提取了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体制性信任结构的39个现象定义,为节省篇幅,这里对每一现象定义仅节选一条原始资料语句对应某一现象定义作为示例 (见表2),所抽取的现象定义分别为:官商勾结问题、信息发布渠道、政策制度风险中立、信息的真实性、回归科学理性、民族主义意识、官僚主义印象、政策制度借鉴他国、敏感议题关注、科学决策疑问、捍卫粮食主权、信息发布及时、政府回应经历、知识水平质疑、民意回应需要、民族存续危机、社会理性思考、危机应变能力、违背民意反应、经济安全担忧、政府官员失言、政策制度制定谨慎、政策制度定位人本、信息的选择性、信息的专业性、左右之争现象、政策制度程序正义、政府价值偏失、建言献策期望、参与渠道畅通、参与多元途径、程序规范问题、贪污腐败质疑、政策制度标准严格、生态理性考虑、监督失察问题、信息的可用性、政府回应期望、政策制度维护公利。

表2 原始资料及现象定义示例

续表2原始资料(示例节选)现象定义发安全证书,估计评估程序都是黑箱作业,一贯这样A32程序规范问题这里面有没有利益勾连、利益输送,需要查清楚A33贪污腐败质疑我们的转基因安全标准要最严格,侥幸不得A34政策制度标准严格政府强推,连转基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都没有科学依据A35生态理性考虑偷偷拿孩子试吃,有批准?监管放水痕迹太明显A36监督失察问题标识都不明显,宣传都太刻板,选择恐惧症要犯了A37信息的可用性农业部开个微博、公众账号应该比较好,直接对话A38政府回应期望我想强调的是,这些政策都要以国家利益为重,公共利益为先A39政策制度维护公利

3.2 概念化及范畴凝练

概念化及范畴凝练是用概念和范畴来标识原始资料与现象定义的资料分析过程,即通过拆释原始资料和现象定义来确认与凝练概念,并通过比较分析来提取范畴。一般包含三个步骤:第一,概念化,将现象定义去感情色彩化,提取其本质属性,精炼化的 “初始概念”;第二,分析、优化、筛选初始概念,将同类或有联系的初始概念聚合形成 “一般概念”;第三,对 “一般概念”进行深度抽象化处理,发现一般概念间的潜在联结关系,根据关联和逻辑顺序重新归类形成 “主范畴”,使其更具指向性和理论性。

根据现象定义的相互关系和逻辑秩序,本研究归纳了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体制性信任结构所表现出的19个一般概念,分别为:专业知识、履职能力、道德逆向选择、社会安全、价值取向、意识形态、程序正义、参与经历、参与回应、参与渠道、信息发布、信息客观性、信息公开渠道、刻板印象、言行期望、规制反映民意、规制维护公义、规制国际比较、规制体系完整。进一步进行抽象化的逻辑归一,可总结为以政府能力、政府价值、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官员表现、规制公正性和规制完善性为代表的7大主范畴 (见表3)。

表3 概念化及范畴凝练

3.3 核心范畴挖掘

核心范畴挖掘即为从主范畴中精炼和甄别出核心范畴,将核心范畴与主范畴、一般概念、现象定义、原始资料联结起来,构建出完整的理论框架,并通过文献比较等方式验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根据主范畴的特质,本研究提炼出了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体制性信任结构所蕴含的三种核心范畴:契约型信任、互动型信任和规制型信任(见表4)。其中,契约型信任是公众以社会契约为认知基础对政府产生的信任,具体而言,公众通过 “委托—代理”让渡部分权利,使政府扮演转基因农业技术发展与应用的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等角色,并相信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具备充裕的专业能力和良善的价值取向,并维护公众利益;互动型信任指公众从 “公众参与”的视角出发,对政府在有关转基因农业技术的权力行使中能真实地听取公众意见、公开信息、显示公众偏好、保护公众利益的信任;规制型信任则可简单概括为公众对政府有关转基因农业技术发展与应用的战略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程序是否公平正义、完善有效的认可与信任。

表4 核心范畴内涵

4 结构阐释

研究可见,在转基因议题框架内,体制性信任所包含的契约型信任、互动型信任和规制型信任都能敏感作用于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 (见图1)。这三种信任形式服从 “宏观—中观—微观”的层次衔接,具有不同的背景和内涵。契约型信任实质是社会契约要求的一系列规范、价值等通过社会化而内化于个体,结合转基因农业技术风险议题,公众对政府所表现出的稳定的信任倾向,并积累为 “信任经验”,它不关乎所谓的 “守信概率” “可能损失”与 “可能收益”间的 “理性的计算”,而是注重感性的 “价值判断与认同”[16],可将其理解为一种不信任状态的存在,但这种不信任的状态属于积极的不信任,契约型信任属于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体制性信任结构的宏观层次。规制型信任是以制度为基础,结合转基因农业技术议题,公众对有关转基因农业技术政策、制度、法令的评价与认可,它既有 “价值判断”的色彩,也具有 “计算式”的工具性特质,属于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体制性信任结构的中观层次。互动型信任是转基因农业技术议题下公众通过与政府互动而产生的理解、支持、认同等信念与信赖关系,区别于契约型信任和规制型信任的 “价值认同”与 “工具理性”,它是基于所谓的 “个体经验”,是 “实质理性”与 “情感因素”的统一,属于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体制性信任结构的微观层次。

图1 结构维度

4.1 宏观:契约型信任—公众态度路径

“社会契约论”将公众与政府间的关系视为 “一种权利委托与让渡的关系”,其理论刻画的社会 “合序状态”是基于社会契约的签订,即公权力的行使和成员的服从、合作必须限于对契约价值认同及其约束的权利与义务。从这个角度来看,对应于转基因农业技术议题,公众与政府间的关系实质也是公众通过 “委托—代理”让渡部分权利,让政府扮演转基因农业技术发展战略的制定者、监督者、执行者、审批者等角色,承担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对转基因农业技术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专业的检测、安全性评价和监督体系等职责。

公众对政府的契约型信任就是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的重要前提。通过研究发现,在转基因议题框架下,公众对公共部门的契约型信任聚焦于对 “政府能力”的判断和对 “政府价值”的认同。首先,从政府价值角度来看,公众对政府在转基因农业技术议题上所表现出的道德逆向选择的担忧、维护社会安全的质疑、程序正义的关注、意识形态的警惕及科学、适合与生态价值的选择,实质已超越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逻辑规范,它基本上从属于笛卡尔怀疑主义下的 “积极的不信任状态”,而风险社会下的 “现代性反思”又加剧了这种对政府价值取向、治理哲学、民主法治精神和道德观念等的 “价值判断与认同”在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的基础作用,正如Kennedy 所言, “在科技传播中,公众理解公共机构的核心在于共同价值的分享”[17]。

从政府能力角度来看,政府能力可简括为政府合理行使公共权力以实现治理业绩的能力,从质性研究结果不难推论,公众对政府在转基因农业技术议题上表现出的专业知识残缺的怀疑、科学决策与危机管理能力的忧虑,已成为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的重要前置因素,这也是多数关于体制性信任与转基因技术公众态度关系的文献研究的侧重点。

4.2 微观: “互动型信任—公众态度”路径

在吉登斯关于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的分析中, “基本信任”的定义被比喻为 “源于婴儿时期的个体经验,是在监护者与婴儿的亲密接触中形成的”[2],这种类似于弗洛伊德 “个体经验决定后期人格”的观点,在经卢曼修正后得到了普遍认同。具体而言,个体在对特定对象实施信任行为时,依据的是信任对象的个体信息和自身 “个体经验”惯性的综合判断,这种 “个体经验”是一种长期内化于自身的稳定的 “信任倾向或态度”。人们通过个人经历、人际互动或传播途径不断地获取、积累、修正 “个体经验”作为未来个体决策之本[18]。威廉姆斯用 “刻板印象”来形容这种 “个体经验”,而心理学中 “信任经验”概念的引出则清晰地表述了 “个体经验”对信任心理的影响[19]。

回归公众与政府的关系,有效的政府治理根植于公众与政府间良性互动,积极且良性的互动能消解彼此因 “信息不对称”或 “偏好误识”所带来的误解、疑虑,从而夯实积极的 “信任经验”,在转基因议题框架下,这种基于互动的 “信任经验”累积 (互动型信任)无疑深刻影响着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由上述质性研究可知,公众对政府的互动型信任的关注焦点集中在 “公众参与” “信息公开”和 “官员表现”三个方面。

从公众参与来看,在科技公共治理中,转基因农业技术利益所要求的 “先占原则”和专业壁垒所要求的 “知识合法性”高度依赖 “专家决策”,这极度压缩了转基因农业技术风险规避即 “预防原则”所强调的 “参与合法性”的空间,加之,长期公众参与机制的 “制度供给短缺”,致使公众在转基因议题中直接表达诉求的机会较少、话语权不重,公众参与不畅往往导致公众寻求非体制化渠道以 “释放压力”,现实表现为 “转基因舆论场中的非平衡紧张状态”。

从信息公开来看,政府对转基因农业技术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选择性、信息发布渠道等都会影响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在现实操作中,政府通常基于敏感性考虑,信息的共享度很低,信息的价值不能扩展,不能对事件进行全面的经验总结和教训借鉴,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便呈现非对称性,如此便成为风险感知升级的催化器。

从官员表现来看,政府官员在转基因议题中表现出的 “言行失范”等有悖于公众对官员的 “言行期望”,与 “刻板印象”叠加自然会产生负面效应。在转基因议题框架下,官员是政府的形象代言人,官员代表政府而活动,政府官员长期在科层组织中话语体系会毫无意识地转移至与公众的对话之中,政府官员限于 “规矩”,其言行也是程式化的,甚至出现 “失言”状况,这与公众要求的 “言行期望”相冲突,从而对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产生负面影响。

4.3 中观: “规制型信任—公众态度”路径

政策、制度本质为 “具有认知性、规范性和规制性的正式规则,它为公众行为提供了稳定性和意义”[20]。在转基因农业技术议题框架下,公众对政府制定的转基因农业技术政策、制度的评价与认可程度是影响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的重要因素,由上述质性研究可知,规制型信任的关注焦点集中在 “规制公正性” “规制完善性”两个方面,它们分别表现为规制型信任的 “价值要素”和 “认知要素”。

从规制公正性角度来看,公众往往质疑政府制定的转基因农业技术政策、制度是否秉持了谨慎态度、是否反映风险中立原则、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是否落脚于维护公众利益,这属于 “价值判断与认同”范畴,是规制型信任产生的基础,正如陶芝兰所言, “制度信任的产生首先取决于制度价值取向的公义”[21]。从规制完善性角度来看,公众对政府制定的转基因农业技术政策、制度质疑的焦点集中于政策制度本身是否标准严格、制定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正义、政策制度内容是否具有比较优势,它属于 “计算式”的工具理性,是公众对政府转基因农业技术政策、制度进行分析处理所产生的预期与认知,正如马克·E.沃伦多所言, “制度信任依赖于制度质量,公众寄望于一个完善的体制以获取安全感与可预期承诺”[22]。

5 结论与管理启示

5.1 结论与展望

本文采用扎根理论分析方法,以互联网平台 (微博)上热点 “转基因”主题文章的关涉政府的评论观点为原始资料,全面解构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体制性信任结构的 “全貌”。研究发现,转基因农业技术公众态度形成中的体制性信任结构表现为以政府能力、政府价值、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官员表现、规制公正性和规制完善性为代表的7大主范畴,进一步凝练可归纳为契约型信任、互动型信任和规制型信任三种核心范畴,这三种信任形式分别服从为 “宏观—中观—微观”的层次衔接,具有不同的背景和内涵,能敏感作用于转基因农业技术的公众态度,或可对转基因议题下的公民行为具有预测作用。

5.2 管理启示

从风险沟通角度出发,在转基因议题框架下,公众的体制性信任缺失无疑会放大公众的风险感知,这有可能恶化转基因议题讨论的舆论环境,导致风险不确定性情势下的中立立场和谨慎态度难以确立,并有可能滋生一些极端思想和行为,本文认为,为实现转基因风险良性沟通,首先,政府作为转基因农业技术发展战略、政策、制度等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必须展示充足的专业能力和良善的价值取向,以增强公众的契约型信任。政府必须坚持科学决策,适时回应民众需求,提高自身危机治理能力,同时,政府需以社会理性与人本主义为逻辑起点,构建转基因农业技术价值权威分配的话语体系,清晰界定转基因农业技术发展的边界,避免模糊地带。

其次,政府应该兼顾 “专家决策”与 “参与式决策”,保障公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以增强公众的互动型信任。政府应拓展、畅通转基因议题中公众表达意见和偏好的多元渠道,建立定期的转基因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发布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客观性,同时,规范政府官员在转基因议题中的言行,建构符合公众期待的官员与公众互动的话语体系和行为规范。

最后,政府应保障转基因政策制度的公正性和完善性,以增强公众的规制型信任。政府应转变观念,将转基因农业技术的发展纳入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作为考量,在此基础上坚持谨慎态度、风险中立、程序正义、国际领先及人本精神等原则,制定专业的转基因农业技术发展战略、政策、制度、法律等,其中,建立转基因农业技术安全评估体系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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