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深度释中国
——评《玉石神话信仰与华夏精神》和《四重证据法研究》
2019-08-23上海柴克东
上海 柴克东
玉文化大传统揭示华夏文明基因——评《玉石神话信仰与华夏精神》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成果之一,叶舒宪教授新著《玉石神话信仰与华夏精神》一书,由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本书与2015年出版的《中华文明探源的神话学研究》以及即将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玄玉时代——五千年中国的新求证》共同构成了文学人类学研究学派的“玉成中国”理论研究的三部曲。作为三部曲中最能体现中国本土文科新理论和新方法的代表性成果,本书可以说标志着中国玉文化研究的人类学转向趋势,以及通过玉文化大传统的新视野和新知识,去洞悉和揭示华夏文明起源奥秘的学术思路。
文化自信的基本根据之一就是国族深厚悠久的历史。但由于国际上用来衡量文明出现的标准之一是文字,甲骨文在我国也只有三千多年的历史,这就使得一些人认为中国文明与古埃及、古巴比伦文明相比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出现最晚的一个。传统观念所说的华夏五千年文明,由此遭受到了学术上的尖锐质疑。叶教授的玉文化研究始于2005年,其初衷就是为了从物质文化的角度来证实中国的历史延续脉络要远远超出文字诞生的历史。
众所周知,先秦时期的中国从地域上来说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主流文化:东方的鲁国是周王朝古典传统的中心,北方的海滨地区和燕国、齐国是巫术和萨满思想的故乡,南方的楚国则拥有恢弘的宗教幻想与繁复的祭祀礼俗,西北边陲粗犷的文化风尚则是法家思想的温床。但是,这些“多元”的、不同色彩的地域文化却能够在一个共同的话语框架内相互作用,最终凝聚形成一个统一国家,这其中必定有着相同的文化基因。叶教授认为,要寻找这一文化基因层面不能局限于书本知识的有限范围,必须要深入文字诞生以前的“大传统”时代。叶教授最具原创性的理论命题就是通过对考古发现的石峁遗址玉璋进行研究后得出的。玉璋这种玉器,是迄今为止在中华大地上分布最为广泛、形制最为稳定的一种史前期玉礼器。在玉璋玉琮玉璧的文化传播脉络和礼制整合基础上,奠定中原国家以玉为礼和以玉通神的礼制基石。在此类史前玉礼器广泛分布的现实启示下,叶教授得出了“玉文化先统一中国说”的理论。这一卓识终于将我们审视中国历史的深度,达到如今与时俱进的“万年玉文化”大视野!
《玉石神话信仰和华夏精神》对玉文化先统一中国的路线做出较详细的归纳。简言之,即“先北方,后南方,最后进入中原”,这就对传统上认为中原文化是华夏文化之根的观念形成了挑战。事实上,叶教授得出这一结论绝非纸上谈兵,而是有着艰辛的实地考察背景。自2013年初次踏上玉石之路,五年多来文学人类学团队对我国西北地区共进行了十四次考察,行程约四万公里,最终才梳理出西玉东输五千年来的历史运动的层次和脉络。十四次考察的重要成果还体现在对于西北史前文化即齐家文化的再发现。叶教授认为齐家文化因其占有河西走廊的特殊地理位置,是将新疆和田玉输入中原地区的中转站,并成为商周两代统治者崇拜和田玉的先河。
总之,叶教授在这本书中提出的新知识非常丰富。全书以失落已久的华夏文明的早期文化文本重建为己任,从史前史的漫漫黄土尘封中复原出一个早于甲骨文字的相对统一的玉石神话信仰体系。书中对应的新理论有“大小传统”论和新方法论——“四重证据法”。有对传统的文献史学的历史观的敏锐批判和超越,也有重建中国大小传统贯通的神话历史的宏大设计,有刷新古史体系的理论雄心。本书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可以当作一个整体来阅读,它们分别提供了建构中国文化理论话语的可能性和重建国家文化品牌的紧迫性。相信任何一位读者在阅读完本书后都会对作者的良苦用心深有体会,即玉石神话包含有一种异常深远的文化信仰,这种信仰正是构成华夏文明国家的精神基因。
史前牙璋分布示意图
公元前20世纪“玉石之路”路线图
何以深度释中国——评《四重证据法研究》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杨骊副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叶舒宪教授共同编著的《四重证据法研究》一书(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集中展示了文学人类学研究三十年来的新方法论探索成果。本书重点论述如何利用四重证据法对古史、神话传说和考古资料进行多方位的解读。书的上编为“理论篇”,主要介绍了四重证据法的理论沿革、学理研究以及方法论价值问题。下编为“实践篇”,主要通过对多个案例的释读,突出展现了四重证据法方法论在立体释古的文化文本重建工作中可能发挥的巨大效力。
以文字的诞生为节点,按历史纵向发展将文字诞生以前的文化定义为“大传统”,将文字诞生以后的历史定义为“小传统”,这是我国文学人类学派倡导的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不同于美国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从思想性角度将精英文化传统称为“Great Tradition”,将通俗文化传统称为“Little Tradition”。当代中国学者重新定义的大、小传统理论,主要针对的是认为文字创造了历史、无文字就无历史的偏见。按照文学人类学派的观点,小传统对大传统既有延续的一面,又有严重遮蔽的一面。这就使得后世读书人根本无从知道前文字时代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四重证据法研究》一书着重展示的,就是通过多重证据之间的“间性”,使得被文字符号所遮蔽、掩盖的大传统文化重现信史的光芒。在大传统时代,支配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主要是神话思维,因此,大传统时代是产生神话意象的黄金时代。在缺少文字符号的情况下,这些神话主要通过口耳相传、仪式表演以及图像造型的方式得以传承。这也是为什么文学人类学派特别重视“第三重证据”(口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第四重证据”(图像实物)的原因。就此意义而言,四重证据法无疑是对古史辨派“层累观”的拨正,也是对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与时俱进的补充和完善。
然而,四重证据法的运用绝非易事。在本书“实践篇”所展示的案例中,像对鸱鸮崇拜、熊图腾、人首蛇身玉玦等文化内涵的解读,因作者对考古新资料、图像叙事理论以及民族志材料的熟练掌握,其立论令人信服。但也有一些案例,因作者或是缺乏专业的民族志田野训练,或是对考古资料相对陌生,或是对金文、甲骨文、玉文化一知半解,其证据往往会给人以“拼凑”的印象,其结论也就不能令人信服。此外,中国文化丰富多彩,相同的意象在不同地区、不同时代可能有着完全不同的寓意,这就要求在四重证据法的实际使用中一定要辨析证据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而这一点,在“理论篇”中也是缺失的。
中国是一个神话观念支配的国度。千百年来古人之所以缺少神话概念和神话理论,是因为概念的界定和理论的建构有赖于分析性思维,而中国古人的神话思维在本质上与分析性思维是不兼容的。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如今,文化研究破旧立新,建构中国理论和中国话语势在必行。《四重证据法研究》一书非常及时地为我们重释中国文化提供了一把可行的理论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