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夫人”对公正的杀伤
2019-08-21李少威
李少威
作为普通人,判断一个社会的运转是否处于健康状态,只需要看两个非常简单的指标:第一,人们是否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第二,通过正常途径是否能解决问题。
正常途径,就是法治途径。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世界公认的价值,是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基石。
最近的一些现象,值得人们深思。
一些人在日常中不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最典型的是“严夫人”和“童夫人”。前者试图把前夫的权力身份,平移到再平常不过的日常社会生活领域中,进行压服,通过撬动权力杠杆,开除让她有意见的幼儿园老师。后者则用三手保时捷、A货包包以及有别于常人的姿态(是否借重丈夫权力还有待调查),企图形成压倒性的心理优势,进而使规则为自身让道。
那些暴露出来的,都是同类中少数的,“冰山理论”是一个常识。这意味着拥有这样的意识和行为的人,远不止这两位“夫人”。
解决问题依靠权力运作与资源压制,这是前现代权力本位和人情社会特性的延续及变种。它一直存在,但过去多以灰色形态存在,而当下出现的案例,提醒我们它一定程度上正在转变为显性价值—因为人人皆知,在现有技術条件下(群聊截图、公私摄像头)已经让行为过程无处逃遁,她们仍然这样做,只能认为,在行为者眼中这就是天经地义的。
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和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不了问题,是一体两面、相互加强的关系。一部分具有资源优势的人(包括执法者)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会造成更多处于劣势的人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解决问题。
例子也在眼前。
一部分执法者本身在破坏秩序,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因为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是一个什么也没有的社会。
河南淇县,一对农民夫妇种的西瓜被猖狂盗摘,一对母女偷了八九个西瓜,因为价值很小未被追究,瓜农追赶过程中致其跌倒受伤,反而要赔偿300元;河南固始县,一辆半挂车侧翻,33吨井盖被附近村民抢光,司机报警后,民警认为“不是当面抢就不算抢”。
简单的正义,应当符合常识,响应直觉。然而在这两个事件中,常识和直觉都被尖锐地挑战。路人遇见偷盗,追赶偷盗者,也是见义勇为,何况是瓜农本身呢?至于井盖事件,即便是单个的拾获不肯归还,也涉嫌侵占,更遑论半挂车就翻在眼前而参与集体哄抢?
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法者,有人民性,他们会在法规条文之外,融入更多耐心和人性,既公正地解决问题,又让彼此在情感上都更好接受,清官也要断家务事,这是制度的优势。然而如果基层执法者为了消灭矛盾而丧失底线,把法律、规则等硬性约束丢弃,无原则地防止事情“闹大”,结果就是让人们感到“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解决问题”。
感受到这一点,人们就会寻求非正常途径的救济。一是上访,二是诉诸舆论,三是既上访又诉诸舆论。徐州女教师绝笔信事件,就是按照这种逻辑发展的结果。
上访本是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但与地方治理考核之间的挂钩,让它成了最典型的“非正常途径”。但它的“非正常”程度还比较有限,因为毕竟还在框架范围内。
诉诸舆论,则是寻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第三种权力”—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机关—的介入,这表明当事者对框架的是非判断能力已经缺乏信心。偷瓜、抢井盖事件都是如此,每一次,表面上公正最后得到捍卫,事实上却都是对公正的杀伤。
一部分执法者本身在破坏秩序,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因为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是一个什么也没有的社会。如果正常途径不幸彻底成了问题,那一个社会将只剩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