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2019-08-21宋华盛
【摘要】现在是我国社会变革的重要时期,而法学学科是引领变革方向的重要学科,谋求法学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是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目标,而其发展的归宿必定是现代化和科学化,而新时代的法学现代化离不开对传统学科的改造升级、引领新兴学科的发展方向、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而其中的基础就是对法学基本范畴的研究,特别是要探究现代化法学以“权利为本位”建立起来的法学知识体系,在深化对法学基本范疇的认识下,达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的目标,进而让我国的法学学科在新时代的背景下走向现代化。
【关键词】法学基本范畴; 现代化;法学体系
一、法学现代化是新时代下的要求
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法学的科学化一直都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我国法学发展的永恒主题,虽然法学发展的科学化是早在1988年的长春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就已经有过相关的探讨,但是经过这三十年的发展,在新时代下对这一问题依旧是值得深思的,这是因为法学科学化的内涵及其深远,面向也十分广阔。
法学现代化离不开对法学基本范畴的研究,在我国早期,对法学的认识存在时代的局限性和不足,总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过分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忽略了法律在保障人权方面的作用,从而导致了不少的冤假错案的发生,伴随着对法学基本范畴和法的价值的探索,我国逐步确立了以权利为本位的现代化法学理念,这意味着我国建立起来了一套关于什么是法的本体的理论以及法的价值论的研究方向,“权利本位论”的不断发展与我国新时代的法治治国思路也不谋而合,都是强调要保障人权,民主与法治,促进人的自由和平等发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法学学科的现代化也在不断地实践中得到了发展,针对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了以“权利本位论”为基础的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概念和新方向,比如法治建设的以人为本,树立起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让人民 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新的概念和理论将会指引法学研究的新方向,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法学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但是法学的现代化也不是一蹴而就,妄想仅仅凭借一些概念和学理性的理论就达到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无疑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与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急功近利的思路不仅会造成法律制定的粗糙,更会造成法律在执行上的缺少监管,难以实现真正的正义。这就要求对法学的现代化不仅仅只是喊喊口号,而是要真正的落到实处,发挥法的指引和规范作用,要处理好法律和道德关系,法律和政策的关系,法律和改革的关系,以人民为中心,法的权威源自于人民内心的拥护,深化和拓展法学范畴的研究,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法学体系,这才是法学现代化的科学合理的发展方向。
二、法学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一)传统法学学科的转型
我国的法学学科在长期以来的发展中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进步,特别是一些基本法学科,例如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基本上形成了各自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但是在不断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在新时代对依法治国和建设中国特色法治体系的要求下,我国目前的学科体系出现了知识老化,研究方法落后,观念陈旧,面对处于社会巨大变革时期的国情,需要将学科体系升级和改造,让其更加适应和顺应时代的潮流。要着眼于中国特色,以解决中国问题为主要的研究方向,同时要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基本情况进行实践调研,面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更需要我国的法学科进行深入的分析,科学的总结和归纳结论,提高对法学内涵的深刻认识,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其不断地在研究和教学中进行穿插,逐渐的形成我国特有的法学理论和资源,而加强对法学基本范畴的研究正是重中之重,在有了对法学范畴的进一步认识,就会推动学科的优化升级,进而不断推进我国法学现代化的进程。
(二)促进新兴学科的发展
面对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大量的法律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发展新兴学科成为必然选择,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任务之一,虽然伴随着国家的提倡和号召,最近几年涌现了不少新兴学科,比如社会治理法学、数据法学、通信法学,但是许多的新兴学科的形成只是单纯为了相应国家的政策,并没有像传统学科一样建立起完整的理论体系,甚至很多学科属于前瞻性的猜测,实际的发展是否符合预期是较难有一个准确的预测结果。不过对于新兴学科,要抱以宽容和期待,在传统的法学学科中发展出一套自己的法学范畴体系,提出新的概念,例如,信息权、环境权等等,只有把新兴学科的法学学科的基本内涵体系建立起来,才会让这些学科不再是只空有其表。新兴学科的发展必须也是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在其研究的对象上也要如同传统学科一样有一套以权利义务为基础的法学学科的基本范畴的理论作为学科的支撑,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发展出属于自己学科特色的研究方向和具体研究方法,从而形成一系列的具有原理性和想象力的命题,为新兴学科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拓展学科之间的交叉创新
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传统的法学学科面对新出现的问题往往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和滞后性,这就需要将法学学科和其他学科相互融合,比如,在信息技术时代下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很明显由传统的民法和商法进行调整是远远不够的,电商平台和商户还有买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相比起一般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复杂而多变,同时伴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空间的治理也是存在大量的漏洞,许多不法之徒凭借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发表大量的混淆视听的言论,甚至通过极度偏激的观点来颠覆国民的正确价值观,网络空间当然不是不法之地,需要加以治理和疏导,这就不是仅仅依靠刑法和行政法的惩戒措施就能完全杜绝的,而是需要结合社会学、人口学、政治学,从多角度来分析问题,将解决问题的措施多元化,通过这样针对性的多学科的参与,借鉴其他学科的优势领域,然后再通过法律的方式把其治理对策固定下来,这样一来可以将一个社会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处理,而不再是过去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同时法学学科不仅仅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要结合其他学科,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也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特别是要学习理工科的数据化和模型化研究方法,将法学的理论研究从纯文字性的片面方法转向文字与数据结合的方法,特别是在刑法的犯罪学研究领域,通过记录犯罪数据和建立犯罪模型以及对犯罪心理学的剖析,让刑法的理论更富有生动性,而不再是在象牙塔里的自顾自的钻牛角尖。
将法学和社会学、管理学、政治学、自然科学、信息技术学等学科相互融合与交叉,可以得到思维上的启迪和成熟的学科理论,同时可以吸收其他学科优秀的技术成果,让法学不再受制于其局限性,而是融入社会生活,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成为一门更加贴近生活的学科。
学科之间的融合更多的体现在概念和研究方法上的交叉,法学学科作为一门社会学科,想要更好的与其他学科相融合,那么势必要将法学的基本范畴的研究更加深入下去,将其内涵准确,透彻地表达出来,从而方便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融。而近年来的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比较法学的蓬勃发展,都揭露了这一理念的正确性,通过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扩充法学学科的内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正是因为学科的互相交融才会带来这些新兴学科的进步。
三、法学现代化的未来展望
法学的现代化是基于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学范畴研究的必然结果,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全方位和立体化以及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首先,要对法律和法理等法律基本问题的基础范畴有一个深度的研究,也就是在现有基础上,打破法律知识体系原有的各自为战的局面,将其置于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框架之下,结合我国传统的法治理念,逐渐摆脱对西方法学理论的依赖,从而形成我国特有的法学学科理论基础,这样才能使的我国的法律体系走出一条自己的现代化之路。然后,不断加强对“权利本位论”的研究,权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着的,权利是现代化法学的基石,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背景之下,如何重新认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平衡,以及权利的确认,权利的保障,权利的救济的制度设计都是实现法学现代化会遇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无疑需要对权利本身进行更大量的研究。最后,不断扩展法学范畴的新概念,新的概念提出必然会促理论研究的进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兴事物的不断出现也需要法学学科对其进行专业和合理的解释,但是很多新的概念仍旧没有得到很好地定义和回答,例如,区块链法学、人工智能法学、计算机法学、信息技术法学,大部分学者对其并没有深入的研究,反而只是用传统的理论来进行定义,往往这些概念含糊不清,甚至越来越成为某些人炒作的資本,为了不让这种情况的再次出现,就需要对法学的基本范畴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做到对概念的精准分析和科学的阐释,让新拓展的法学概念,成为现代化路上的一盏盏明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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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宋华盛(1994-),男,汉族,四川成都人,硕士研究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