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及对策建议
2019-08-21陆怡然马春风
陆怡然 唐 珂 李 峰 周 悦 马春风 王 珍 顾 毅
(1 上海金山工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201506;2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 201599;3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 201599;4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统战部 200540;5 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201517;6 上海市闵行中学,上海市闵行区 20024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而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繁荣发展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落实好乡村振兴政策的关键[1];同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7 年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出具体要求。在此背景下,笔者拟通过对上海市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相关建议,以期为金山区更好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参考。
1 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
1.1 总体概况
根据《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金农委字〔2015〕231号),金山区将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大类。金山区自2014 年开始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截至2018年底,已有1 324名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培训考核并予以认定。而根据区农林办统计,目前全区农业从业人员为2.38万人,新型职业农民的数量仅占全区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5.56%。因此,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任重而道远。
1.2 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人员结构情况
金山区已认定的1 324 名新型职业农民中,从户籍来看,上海本地户籍的有1 272名、占96.07%,外地户籍的有52 名、占3.93%;从年龄结构来看,36~55岁的新型职业农民是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35 岁以下的有146 名、占11.03%,36~45岁的有312 名、占23.56%,46~55 岁的有634 名、占47.89%,56 岁以上的有232 名、占17.52%;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1.37%,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3.4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18%,见图1;通过对35 岁及以下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分析发现,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9.73%,说明35岁以下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受教育程度有了明显提高。
图1 各年龄段新型职业农民文化程度统计分析
金山区已认定的1 324 名新型职业农民中,从生产类型来看,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人数最多,为684 人、占51.66%,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人数次之,为396 人、占29.91%,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人数最少,为244人、占18.43%。这三类新型职业农民均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数最多,其中以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为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人数的76.75%,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0.96%,中专和大专文化程度的分别占4.97%、 4.24%,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07%。见图2。
图2 各生产类型新型职业农民文化程度统计分析
金山区已认定的1 324 名新型职业农民中,从产业类型来看,以从事粮油作物生产的为最多,有555 人、占41.92%;其次是林业养护,有283 人、占21.37%;再次是畜禽养殖,有121 人、占9.14%;从事蔬菜生产的最少,仅3 人。见图3。
图3 各产业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人数统计分析
1.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情况
金山区自2014年开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培育模式,即区级层面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镇级层面落实人员组织、分散分类培训,村级层面形成职业农民信息库,开展信息统计调查等工作;具体培育内容是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的职业教育培训。
笔者在金山区1 324名新型职业农民中抽取10%作为样本,对金山区新型农业培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具体调查分析。
1.3.1 培训形式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经验交流、课堂授课这两种培训形式最受新型职业农民欢迎,分别占27.39%和26.73%;其次是参观考察,占25.08%;远程教育的接受度最少,仅占4.62%。见图4。
图4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形式接受度统计分析
1.3.2 培训内容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新型职业农民对生产经营培训的需求居首位,占37.55%;对政策法规培训和信息培训的需求次之,均占24.51%;对创业培训的需求较少,占9.49%。见图5。
图5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内容需求统计分析
1.3.3 参加培训的目的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受访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培训的目的主要是增加收入,占26.54%;其次是提高技能,占20.88%;再次是获得政策支持,占17.94%。见图6。
图6 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培训的目的统计分析
2 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农民缺少主观从业意愿
2.1.1 农民的职业认同感低
农业劳动较为艰辛,农业生产中的机械装备水平和现代化程度不高,另外包括农民自身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农民这一职业的认同感低,导致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难以提高,农民缺少主观从业意愿。笔者调查发现,有71.21%的现有农户不愿子女继续从事农业工作。
2.1.2 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
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这也是导致农民缺少主观从业意愿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尽管农民收入逐年提升,但其家庭经营收入并不算高。据2017年金山区统计年鉴可知,全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 099元,其中经营性净收入仅占总净收入的5.40%,与城镇居民还有一定差距。见表1。
表1 2017年金山区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构成统计
2.2 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缺乏内外动力
2.2.1 主动接受培训的意识不强
据调查,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其对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方法的理解和掌握能力较差。参加培训的农民大多数只是希望“有个证好办事”,缺乏主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接受培训的意识不强,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2.2.2 培训组织者对农民的实际培训需求掌握不到位
对比抽样调查问卷中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调查结果和目前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课程的实际安排可知,培训组织者对农民的实际培训需求掌握不到位,现有的培训课程偏向于基础种植(养殖)技术培训,而新型职业农民更希望受到一些政策法规方面的培训,以利于其降本增销[2]。调查结果发现,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对政策法规的培训需求依次为农业补贴政策(第一位)、农资价格优惠政策(第二位)、农产品销售扶持政策(第三位)、土地流转扶持政策(第四位)、政府基金扶持政策(第五位)、农业保险政策(第六位)、农业基础设施(第七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第八位)、农业信息和技术推广服务法律法规(第九位)、金融信贷政策(第十位)。
同时,在培训方式上,金山区主要采用课堂教授和实践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同类型人员进行经验交流较少。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新型职业农民对经验交流的需求为最高,他们更希望能学习到他人先进经验,以及在种植(养殖)中遇到问题有更便捷经济的解决方法,而不是基础的种植(养殖)技术。
2.3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及退出机制缺少监督管理
2.3.1 认定及审查不严
部分新型职业农民存在不实经营,如将流转承包的土地分包给他人种植,但每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自己参加,相关补贴也是自己享受。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及对培育对象的审查不严,导致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难以取得实际效果。
2.3.2 准入与退出机制不完善
目前,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的退出条件仅为年龄超过60周岁和土地流转合同不满足复审要求(粮食作物类职业农民在本区范围内年经营面积未满6.67 hm2,经济作物类未满2 hm2,蔬菜作物类未满0.67 hm2等),而对于种植技术不达标、种植产量不佳的新型职业农民,没有相应的考核细则及方法。同时,这种对新型职业农民经营面积有要求的条件设置,还导致了一部分种植能力较强但种植面积不达标的农户无法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也就无法通过培训后继续扩大生产。
2.4 农业扶持及项目融资缺少内生激励
2.4.1 资金激励作用弱
制约新型职业农民发挥更大作用的关键问题是农村教育经费短缺和投资渠道有限[3]。在金山区,财政专项补贴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种植面积和产值都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仅大型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可以申报。而在全区1 324名新型职业农民中,有543人属家庭农场经营者,其生产面积均在13.33 hm2以下,甚至绝大多数仅刚刚符合家庭农场的认定面积,无法享受到相关的财政扶持。另外,金山区的财力支出也有限,据金山区统计局统计,截至2018年10月,金山区全年财政支出中的支农支出为33.4 亿元,仅占总支出的16%。
2.4.2 贷款融资难
新型职业农民大多属于家庭农场主和小型合作社,其本身无大量资金储蓄,而若要扩大生产或转换产业,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投入[4],但金山区多数新型职业农民虽然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但不具备贷款资格,同时,银行的贷款政策条件多、流程繁复,而鉴于农业特殊的经营性质,其很少具备符合金融机构认定条件的抵押物资产。因此,贷款融资难制约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3 进一步推进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对策建议
3.1 存优增量,打破农业转型中人才培育瓶颈
3.1.1 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首先,要引导和激励青壮年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挖掘潜在的农业人才,特别是大学毕业后开展农业创业的青年;其次,要调动各区域现有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提升其对农民这一职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再次,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树立典型,宣传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意义;最后,开展各类交流报告会,分享金山区各乡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经验。
3.1.2 开展广泛的交流合作
随着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政策的出台,许多大学毕业生选择回乡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5]。为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金山区农业主管部门应鼓励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及相关企业有计划地为高等院校农业专业、非农专业的在校生提供实习机会,以提升他们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感性认识,并由区农业部门为其出具相关实习证明;同时,区农业主管部门还可与相关院校开展对口合作,打造农业实践基地,共同开设相关课程,优选目标人才并进行定向培养;此外,要继续加强“农民田间学校”的建设,让有技术、有能力的人才发挥带动作用,广泛带动周边农民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3.2 加大培育定向扶持,发挥政策的主导优势
3.2.1 完善定向扶持政策体系
政策扶持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环节,是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力和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键措施。因此,金山区应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逐步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长效机制[6]。在具体实施上,可依托上海金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正式获批“一港一平台一承载区”功能布局的契机,紧紧围绕“农业科创支持都市多功能农业发展”主题,各级政府和地方财政要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紧抓重点,积极探索,制订、完善有针对性且培育对象目标多元化的培育政策。
3.2.2 完善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1)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作为获取政策扶持的前提,在教育培训、资格认定、土地使用、信贷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自豪感。(2)实现农业经营有门槛、收入有保障、从业有扶持。例如,抓紧出台在新型职业农民中占比最多的家庭农场的经营资格登记办法,并争取和合作社、企业相关的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权益,着力解决新型职业农民贷款融资难的问题。(3)在现有的土地上,积极探索如何合理使用“沉淀”的固定资产(如设施用房、温室大棚等)。
3.2.3 推行通畅的政策发布和反馈渠道
搭建和利用好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帮扶平台,通过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申报条件和公示享受对象,引导和稳定更多从事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另外,借助相关帮扶平台,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进行全方位的征集,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并对相关意见和建议做到即知即改。
3.3 做细做优教育培训,搭建个性化服务平台
3.3.1 优化培训课程设计
目前,金山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上实行公共课加专业课的培训形式,今后还应针对不同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在课程设计上有所优化,其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应分别有所侧重,从而使培训提质增效。同时,可根据农民意愿,尝试探索点单式培训,优先培训农户急需的专业课程,并加强农技人员对农民个性化需求的指导力度。值得注意的是,在培训全过程中,要明确各个培训主体的任务,避免重复培训,强化内容间的衔接与次序[7]。
3.3.2 探索“大数据+”培育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互联网+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应与时俱进,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积极建设新型职业农民远程教育平台、信息化服务云平台,让农民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视、手机、电脑等终端完成在线学习、技术咨询等事项。
3.4 做好选人用人,建立完善的准入退出机制
3.4.1 发掘更多有志于农业的潜在人才
整合已有的农业职业培训内容,如蔬菜、瓜果等种植技术培训以及政策宣传、农业创业等内容,形成一套完善的农业创业课程培训体系,将该课程的培训对象瞄准年龄在50岁以下且对农业充满兴趣的青壮年人才,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发放农业创业培训证书,该证书可作为进一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的前置条件,以发掘更多有志于农业的潜在人才。同时,大力发掘有志于回乡从事农业的人才,重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农二代和常年在外从事其他职业的青壮年,使其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3.4.2 优化现有新型职业农民的人员结构
鼓励三种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间进行类型互相转换,让新型职业农民根据自身条件找到适合自己的产业或岗位。
3.4.3 进一步完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首先,加快制定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准入与退出机制细则,例如,在严把入口关的同时拓宽准入范围,让新型职业农民不再是村委会制定的名单,而是由乡贤、村民组长和村委会等推选、投票打分得出,这样选出的新型职业农民都是村民了解、放心的人。其次,要切实落实新型职业农民的淘汰退出机制,例如,对于种植技术不达标、没有实际种植而转包的,严格执行淘汰退出机制,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不允许其再次申报新型职业农民。最后,可试点进行村级新型职业农民的淘汰退出,由村民对本村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投票打分,对于确实做得不佳者予以淘汰,由周边更加优秀的农民替换。
3.5 创新农业品牌,促进产业互助融合发展
3.5.1 创新农业品牌
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创立个人农业品牌,通过品牌激励,鼓励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在良种良法、节本增效、绿色生态、优质安全和健康营养等方面的科技贡献率。同时,通过创立品牌积极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满足差异化、个性化与时尚化的消费需求。
3.5.2 促进产业化联合发展
鼓励搭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实现互助作业。例如,对于只专注种植而较少将精力投入到销售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让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优质农产品通过龙头企业的销售渠道来加强销售,通过产业化联合发展,解决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