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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华阳国志》看魏晋巴蜀地区女性文化特征

2019-08-20李佳莹

山西青年 2019年16期
关键词:巴蜀魏晋

李佳莹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 457000)

常璩在《华阳国志》中对“列女”的记录在早期史料中具有独特意义,是研究西南地区社会史和思想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比照当今研究状况来讲,学界对于《华阳国志》和巴蜀地区的研究还存在大量空白。本文鉴于这一状况,撷取《华阳国志》中的《先贤士女总赞》部分进行考察,对常璩所在时代的女性文化特征加以考察,力求从中描绘出较为完整的图景,并尝试对这些现象和特征的出现加以解释。

一、从魏晋的社会背景看当时社会主流的女性文化特征

“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痛苦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时代。”①要想对汉末之后西南地区的女性文化有深刻的了解,则有两方面的因素是无法忽略的,其一曰历史,其二曰地理。

(一)魏晋的社会背景

1.社会分裂动荡

战乱一方面对社会经济和文明建设造成破坏,另一方面战争中统治的松弛为各种新思想的产生提供了沃土。东汉末年政治黑暗,战乱四起,朝代更迭频繁,社会动荡严重。黄巾军的冲击和接踵而来的军阀混战,统一的东汉王朝名存实亡,地区性军事政权相继建立,思想控制也较为松弛,为各种思想的形成创造条件。

2.民族融合

魏晋时期,随着鲜卑入主中原,大批少数民族内迁,中原地区的世风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妇女的贞节观念未严格树立,性观念十分开放。少数民族中先私通,后结婚的现象十分普遍。少数民族女子在婚姻观念上也比较开放,他们不重礼法,不重贞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较高。“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照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讼曲。此乃恒、代之遗风乎。”中原地区的女子不免受到此类影响。

两晋地域辽阔,通知地区、民族内部差异也很大。如,东北地区乌丸民族的风俗,“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岁百日,然后遣媒人送马牛羊,以为聘娶之礼。”②;而高句丽民族,“其俗作婚姻,言语已定,女家作小屋于大屋后,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听使就小屋中宿,傍顿钱帛,至生子已长大,乃将妇归家。其俗淫,男女已嫁娶,便稍作送终之衣。”③;肃慎民族的风俗是,“将嫁娶,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致礼娉之,妇贞而女淫。”④妇女未成婚时有较宽松的择偶空间,已婚之后则必须保持自身贞洁。由此可见,民族之间岁有差异,但当时的贞洁观念普遍比较淡薄。

3.多元文化格局

西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学抬到极高的位置,至东汉谶纬频出,白虎观会议之后,儒学日益神秘化;另一方面,统治阶层的腐朽更甚。儒学的神秘和虚无与现实的黑暗和儒学家的虚伪形成强烈反差,再加之玄、佛、道的冲击,儒学产生了信仰危机。玄学清谈推动魏晋士人的思想解放,也为社会注入了新的思想因素。“魏晋时代思想的多元化极大地冲击了封建传统思想,打破了儒家大一统的局面,特别是道家思想和魏晋玄学的兴盛,形成了‘贱经尚道’的社会风尚,魏晋进入人性自觉的时代,为魏晋妇女走向自由造就难逢的契机。”⑤

4.宗族影响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血缘与人脉关系为纽带、以郡望与婚宦关系为标志的门阀士族制度由形成发展而走到极盛,然后随着皇权的回归而逐步走衰落。社会上约定俗成地划分士族与庶族,规范着人们的地位高低、行为方式与人际关系。在战乱频繁不断,国家政权弱化,因而对地方与基层的控制力下降的情况下,这种以门阀士族为核心构成的社会共同体,对于社会的有序运转起到了国家政权所不能起到的作用。”⑥

魏晋时期宗族观念强盛,宗族首领祭出血缘的大旗,对宗族内部的成员进行束缚,宗族要在战乱与皇权相对衰弱的情况下保证家族内部的利益和长盛不衰,伦理道德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故而,孝悌观念和贞节观是宗族社会最为重视的思想观念。

(二)魏晋时期特殊的女性文化特征

1.婚姻关系开放

魏晋南北朝时期,从皇后到公主,从士女到平民,再婚的现象都普遍存在。如曹操在董卓之乱后纳张继之妻;何进死后又纳其儿媳尹氏。再如刘备,其夫人穆氏原为刘瑁之妻,刘瑁死后,纳其为夫人。前者几种情况虽有巩固势力、政治联姻的考虑,但不得不说这也从侧面推动了魏晋风气的开放。

“士族平民女再婚广泛而复杂。从再婚形式来看,或亡夫再婚;或先离后婚;或通奸再婚。从再婚途径来看,或自己主动寻新夫;或母家找新婿;或朋友相助。从再婚对象来看,无论女方还是男方,都遍及士族平民各个阶层。”⑦

2.妇女对家族教育起重要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强盛,各宗族为了保有自己的既得利益,维持自己现有的地位,会格外重视教育的意义。与当时动荡、混乱的社会背景相关,在官学没落的同时私学兴盛。受益于家庭教育,士族的女子们不甘于作家族和男权的附庸,力求争取更高的社会地位,她们通过家族教育提高自身的素养和文化水平。在接受家族教育的同时,她们又力求把其思想、价值与学识传递给下一代,这样,在氏族社会里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循环,女性在文化传承中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她们为宗族培养了一个又一个的名士和政治家。但另一方面,这种情况有其特定的阶级基础和宗族背景,并不能扩大到整个社会,大多数平民还处于门阀的压迫之下,其价值仍然需要男人的肯定。

如前赵刘聪妻刘娥,“幼而聪慧,昼营女工,夜诵书籍,傅母恒止之,娥敦习弥厉。”⑧另梁高祖德皇后郗氏,“幼而明慧,善隶书,读史传。女工之事,无不闲习”⑨。显示出当时女性在教育上极大的自主意识。

3.经济地位提高

东汉末年社会动荡,黄巾叛乱,社会结构造成极大的冲击和破坏,政治失控的现象严重,在此情况下,血缘家族扛起了社会组织的大旗。他们修建坞堡以构建军事防御,经济上宗族内部趋于封闭化、内敛化,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成为其主要生产方式。另一方面,南北朝时期实行均田制,“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⑩女性可独立受田,具有独立经济来源,不受婚姻的制约,具有一定自主性,这为女性地位的提高和其自由空间的开拓奠定了经济基础。

二、汉末两晋巴蜀地区的女性文化特征

余览《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深感常璩所记巴蜀世风与中原颇为不同。中原地区的战乱导致社会主流的女性文化较为开放;相反,原本风气较为开放、淳朴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对于女性的态度反倒趋于保守。

笔者对于《华阳国志》的先贤士女总赞(上)、(中)、(下)作以统计:在第十卷中,共记载女子52人,其中已婚者50人,未婚1人,女童1人。从地域上来看,以据书中所载顺序,蜀郡女子12人,巴郡女子8人,广汉女子11人,犍为9人,汉中9人,梓潼3人。从其入载原因来看,因守节入记者共33人,为守节而死者19人,守节自伤者8人;因教子有方入记者12人,因孝敬姑舅入记者7人,有特殊才能入籍者5人。(其中“巴郡士女赞第二”有所脱漏,只姓名具在目录,以及“巴郡士女”部分佚文在书末附录。其中安汉人耿秉妾行、鲜尼母姜无任何记载,故不统计其行为。)

(一)两晋巴蜀多重儒家伦理

从以上统计中女子因守持节操被载入《华阳国志》的约占所载女子总数的63%,超过半数,可见其当时巴蜀地区对于妇女的态度以及社会的价值取向。

另外,《华志》对于女子为守节自残的现象记载不胜枚举。蜀郡陈助,夫死,兄弟欲改嫁,“引刀割喉”;张氏女“割发断耳”;常元“祝刀誓志而死”;巴郡阆中马妙祈妻义、赵蔓君妻华、王元愦妻姬皆在夫死之后“守一醮之礼,号曰‘三贞’”⑪;犍为南安谢姬夫死,拊棺吞药,为夫殉死等等。甚至有广汉绵竹人义旧,其夫未婚而死,女子为未婚夫守节,亦不再嫁。

以上种种现象比之后世的烈女行为未有不及。巴蜀地区烈女频出的现象与以上所总结魏晋时期主流贞节观大相径庭,虽处于西南,但蜀人文化基因中流传的浪漫的因素似乎也被涤荡。两汉以来,儒家思想的传播对巴蜀影响颇大,除了守节的行为得到史家的采录之外,《华志》中最多的是对于慈、孝的记载,所记人物约占总数的36%。

对于这类女子,常璩在对成都张霸的孙女、广汉郡王遵之妻张叔纪的评价中有精准的概括“至有贤训,事姑以礼……少则为家之孝女,长则为夫之贤妇,老则为子之慈亲”⑫;汉中成固陈顺谦“适邓令曹宁,十九寡居,长育遗孤,八十余卒。”⑬等。儒家伦理要求,上要对父母、姑舅行孝,下要对幼子行教,中要对丈夫行惠,谦诚忍让,维系妯娌关系,维持家庭和睦、家族稳定。女性在家族中的重要地位与角色对于当时世家大族的稳定与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守节女子多为自愿型而非迫死型

巴蜀地区女子比之中原地区受到儒家思想浸染更深刻,但从整个社会的状况来看,社会对女性的态度并不完全趋向保守。

魏晋巴蜀与中原的文化交流使其世风世俗无法完全独立,故其女性文化特征也难以摆脱中原影响。“《华志》虽然记载了大量的贞节妇女,但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个特点:大多数妇女在其丈夫死后,他们的父母、兄弟、族人都普遍要求他们改嫁,如果他们不愿再嫁,便要强迫其出嫁。”⑭社会价值虽以守节为荣,政府为匡正风气亦进行表彰,但对于改嫁等现象,人们并不以此为非。此外,与明清烈女不同的是:巴蜀女子的守节行为多出于自愿,而非被迫,所谓“妾死情,不死节”,也是巴蜀民风的一种反映。

(三)女子在社会教育中扮演重要角色

受儒家伦理影响,女子在家庭中“夫之贤妇”、“子之慈亲”的形象成为对女子评价的标准。《华志》重点记载女子教子有方的共12例,占总数的23%,也从侧面反映出时人对女子居家、立世的准则。

汉中杜泰姬以“西门豹佩韦”、“宓子贱带弦”的典故教子,“后七子皆辟命察举,牧州守郡。而汉中太守、南郑令多与七子同岁秀孝上计,无不修敬泰姬,执子侄礼。”⑮;汉中南郑杨矩妻,大鸿胪刘巨公女刘泰瑛“有四男二女。”“泰瑛之教,流于三世;四子才官,隆于先人。”⑯在此时期,巴蜀地区同中原广大地区有相似的特征——进入《先贤士女总赞》的积极参与教育活动的多为士族之女,且常累族入记。如梓潼文氏之女季姜、其继子王博之妻犍为杨进、博子遵妇蜀郡张叔纪,号称“三母”,嫁予同族。三人德行及教化入记《华阳国志》也体现当时家族内部私学兴盛,女子获得受教育的机会。

“伴随着儒学一统局面的不复存在及胡风的南下,羁绊妇女的传统礼教日趋淡化,给家族文化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一些妇女有幸成为教育对象,从学求知成为当时许多妇女的自觉意识。”⑰但这些情况往往只限于家族内部,当时门阀制度兴盛,等级划分严格,普通人家女子仍然挣扎在基本人权诉求线上,其价值还要依附于男子来实现,更罔论教育和文化。

三、巴蜀地区女性文化特征产生原因探究

(一)独特的地理因素

“巴人、蜀人与外界较少发生联系,因而在司马错伐蜀之前能够长期保持着自己独特的社会风尚。”⑱巴蜀西接青藏高原,南邻云贵,北有秦岭阻隔,南面有连以大巴山、巫山。重重山岭、江河作为天然屏障将巴蜀地区与中原土地隔绝开来,从地理环境上来说较为封闭,故而巴蜀地区保留着自己独特的世风民俗。

(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带来的内部差异

《华志》中所记载女子数量在地区内部有所差异,按蜀郡、广汉、犍为、汉中、巴郡、梓潼的顺序递减(犍为与汉中相同,都为9人)。“根据其地域特点,可以看出这些妇女的分布是与当地的封建经济发展水平及文明教化程度相关的。可以说,这类妇女的出现是文化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⑲物质基础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教化的推行,益州以蜀郡、广汉、犍为‘三郡’,不论是社会经济还是文教方面此三郡都领先于其他郡望。蜀地“地称天府,原曰华阳”“其宝有璧玉、金、银、珠……滇、僚、賨、僰僮仆六百之富。”对比梓潼“东接巴西,南接广汉,西接阴平,北接汉中。土地出金、银、丹、漆、药、蜜也。世有隽彦,人侔于巴、蜀”⑳显然从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和当地特产的丰富程度都大不如前几个郡,士女被记载的数量自然更少。

(三)历史遗存及文化交流

《汉书·循吏传》所记甚明“文翁,庐江舒人也。……景帝末,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见蜀地辟陋有蛮夷之风,文翁欲诱进之……由是大化”。文翁兴学极大地改变了巴蜀地区“质文刻野”的面貌,开地方办学之先河。作为朝廷派往蜀郡的太守,他完善政府培训制度,推行地方教化,由此两汉时期中原的儒家思想得以对西南地区起到作用。

(四)统治阶级意志影响

四、总结

从《华阳国志》的记载来看,汉末两晋巴蜀地区的女性文化特征与中原地区有相同之处,也存在许多差异。其形成原因与时代背景相关,有其独特的经济、地理因素,同时也与两汉时期文化的传播与交流有密切关系。儒家的式微与其影响力的残留;人们行为举止、心态氛围与社会风气的不同步性;统治阶级的倡导与下层人民行为的偏差都促使巴蜀独特女性文化的形成。而对两晋巴蜀女性文化特征的研究也为魏晋时期文化表征的整体性与差异性研究提供了借鉴。

[ 注 释 ]

①宗白华.中华文化的美丽精神.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长江文艺出版社,2015:259.

②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834.

③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844.

④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2535.

⑤董红玲.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的文化教育地位及贡献.文史博览,2008.2.

⑥张承宗.魏晋南北朝妇女在家庭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变化.浙江学刊,2009(5).

⑦赵志坚.魏晋南北朝妇女再婚考述.山东大学学报,1995(1).

⑧房玄龄.晋书.卷九六.列女·刘娥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2519.

⑨姚思廉.梁书.卷七.高祖梆皇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157.

⑩周予同.中国历史文选.食货门·田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347.

⑪刘琳.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41.

⑫刘琳.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733.

⑬刘琳.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814.

⑭刘重来,徐适端.华阳国志研究.巴蜀书社,2008:221.

⑮刘琳.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811.

⑯刘琳.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810.

⑰张白茹.魏晋南北朝妇女与家族教育的历史考察.江淮论坛,2003(1).

⑱史建群.从华阳国志看巴蜀世风的演变.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3).

⑲刘重来,徐适端.华阳国志研究.巴蜀书社,2008:211.

⑳刘琳.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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