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视角中的国际私法研究
2019-08-18丛嘉希
丛嘉希
摘 要:在全球视角下,国际私法的发展与适用面临着商业、个人和家庭等重点领域带来的挑战。复杂国际形势下,国际私法既要展现与国际公法的互补性,又要解决关系复杂的跨国性问题,还要关注全球气候与环境方面的问题,可谓是对人类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主要就国际私法的发展进程以及全球化对国际私法造成的影响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分析了国际私法面临的全球挑战。
关键词:全球视角;国际私法;发展;挑战
1引言
在法学界,对学科的研究与总结已经成为了一种规律性较强的活动,更关系着法学理论基础的建设,影响着法学这一学科的发展方向与路径。近几年,对国际私法立法与发展的研究从来没有中断过,国际私法调整的是国际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无论是立法还是发展都要依据国家的开放政策,都要依托于平等的环境。对快速发展的中国来说,改革开放的深入促使涉外民商事活动不断增多,为国际私法的生存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更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全球化不断推进的今天,我们应当站在全球视角上正确认识国际私法的重要规制价值,发挥其在构建国际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中的关键性作用。
2民族国家不断变革背景下国际私法的发展
2.1 产生及早期发展
据相关史料记载,文艺复兴时期就亦可以看到国际私法的源头,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意大利政治、经济、文化因自治而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罗马法在自然法体系中仍具有普遍适用性。同时,意大利城邦的出现及发展环境中法律制度得以建立,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法律冲突,城邦之间公民的法律问题增多,从而形成了在外国法与罗马法之间选择法律的局面,突破了法律适用的空间限制,属地属人两个法中被区分开来。但是罗马自然法作为一种普适法没有对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进行区分。在此后的几个世纪里,主权国家意识的产生带来了共同意志法的生产,而又在资本主义革命爆发的背景下,民族国家概念形成,每个民族国家因文化和地理的不同而生成了自身的独立语言和法律,这时在欧洲的国内私法体系中,国际私法逐渐成为了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立法与私法的实践成果,是与国际公法区别开来的。
2.2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19世纪末期,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孟西尼理论的推动下得以诞生,阿塞和孟西尼为代表的国际法学者将对民族国家承认每一个国家的私法判决的观点推向了高潮。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十年内,海牙曾举行多次外交会议,在1904年的会议上制定了多边条约,其中也包括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家庭法,这些公约内容是以国籍为原则的,而没有融入属地原则的方法。最早的海牙公约并未设置公共秩序的安全阀,当适用外国法或者接受外国法院判决与法院地国之间有价值冲突时,无法根据公约对外国法的适用或者外国法院判决表示拒绝,这就导致国际私法实践受到严重制约。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成为重要的国际组织,并致力于实现国际私法的统一,并依靠自身的资源逐步对多边条约进行了完善性的制定,不断探索并解决实体法与国际私法之间的冲突,并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
3全球化对国际私法发展的影响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组织与区域组织以及跨国商事活动的增加,对国际私法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推动了国际私法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发展。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立法活动快速增加,一些国家制定的国际私法反映出国内与国外、全球之间资源的紧密联系,这就为多层构架法律的出现带来了不小的契机,国际法中的条款也可以直接被援引而纳入国际私法的范畴。但是全球性法律渊源的影响更关注于方法与规则的借鉴。海牙公约为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启发,例如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属人法连接点的确认,就是一项勇敢的创新。
全球化不仅为国内、国际和区域的国际私法的发展带来了推动力,也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方向和方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民族国家之间的空间限制被打破,国际私法也势必会突破传统限制,在保持完整性的基础上对方法论进行科学调整,让该项法律在全球社会中的适应性得以增强。在商业与贸易领域,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来选择法院,为争端解决方式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实现科学有效的商业规划,维护共同的利益。公约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高度重视也促进了国内立法的改革,许多国家确认了选择法院的规则。
4国际私法面临的全球挑战
全球化带来生存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气候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因此,国际私法所面临的挑战也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全球化背景下,人员实现跨国流動,国家之间的科技交流与创新逐渐增强,一些新的跨国协议产生,例如代孕协议,并引发了一系列的国际私法与人权法问题,其中有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全球跨国机构的权利保护合作来解决的,例如暂时移民问题,这对全球化的移民治理有着重大影响。各国对新跨国协议有着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协议合法,而有些国家既不禁止、也不支持,还有些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一些有着人权争议的协议进行了禁止性的限制。新跨国协议以及国家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对国际私法的目标产生较大影响。
在环境方面,损害与威胁情形普遍存在,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气候风险方面的争议可以成为一种科学有效的路径,受害方可以从诉讼中得到救济,也可以在防止环境损害中实行及时的应对措施。而在诉讼中,国际私法就可以作为核心,管辖权和判例法的适用也在全球社会环境中得到有效发展,尤其是在跨国企业的责任确定与承担方面。可以看得出,司法与执法直接合作并致力于解决私人环境争议的基础性框架模式已经成为国际私法发展的一种趋势。但是,在实践中,国际私法的发展又面临着与环境法相结合的挑战,存在着跨国诉讼管辖法院的确认问题,在全球化环境案件中如何适用国际私法和环境法也成为了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应当重点研究的课题。
5结语
国际私法由最初作为自然法的一部分,转变为为国内法律秩序维护、调整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重要法律,已经在处理国际关系、私人关系、区域关系的问题上发挥了突出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视角下,国际私法的发展应当继续致力于决定人类尊严和生存的人权、环境等问题的解决,为国际秩序维护,人类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完善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汉斯·范鲁,张美榕.过去三十年国际私法之发展——中国、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与世界[J].国际法研究,2018(05).
[2]何其生.国际私法秩序与国际私法的基础性价值[J].清华法学,2018(01).
[3]孟新军,张飞律.“一带一路”背景下大国司法理念的法理审思——以国际私法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为视角[J].《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