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孔庙学田碑
2019-08-17陈婷玲
陈婷玲
学田是指古代书院和州县官办学校所用的田地,设学田以赡学的制度,创始于宋代,延续至清朝。福建省惠安孔庙作为宋代至清代的官办县学,历代设有学田以维持学校的运作,现存有一方清代学田碑记录了清代惠安学田的来源。
惠安孔庙始建于北宋,从宋至清,一直作为祭祀孔子的庙宇和县学学宫,现存有孔庙建筑照屏、棂星门、泮池、戟门、两庑、大成殿和崇圣祠。历史上还曾有学宫建筑明伦堂和教谕廨等,可惜现已无存。在惠安孔庙戟门西厢房墙壁上镶嵌有一方《总督部院姚公捐置学田碑记》,通过拓片和碑文考释,可以了解惠安古代学田管理。
《总督部院姚公捐置学田碑记》立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花岗岩石质,碑高257、宽82厘米,原文如下:
尝观古帝王武功告成之日,未有不重学校以兴起教化。而比户可封者□□地远势是悬□□九□。人主不能一□身履而周其事,则必有一德重臣奉天子命来兹土,而为之经画□置焉而后有成,如我闽总制大司马姚公其人实已。公以京闱第一人,起迁邑令。会滇中告变,闽、粤二藩相继窃发,所在骚动。今上命师南下,公以一旅请军前,所向克捷。授东瓯监司,自浙入闽,晋公藩司长,再晋大中丞。闽平,我师棋置星布,力稍分□,寇□乘间盘聚厦门,犯海澄。诸邑急欲得一总制,咸曰非公不可。上乃命公督师,公受事于危难,亲冒矢石,数十战皆克。所授方略,如劝诱降者日以千计,遂复海澄。而厦门之旧为寇穴,□得□失者悉廓清靡遗。公既奏肤功,叹曰:“自国家定鼎以来,闽以海寇□兵革三十有余年矣。夫兵久则民困,民困则易以为非。且数变奸人,有所几□,忠信礼义之风蔑如也。方今圣天子宵旰求治,举一世于三代之隆,无远弗届。况闽处东南,与吴越接壤,为文献所属,而令教养之道阙焉不讲,非所以□竭猷□雅化也。独计移风易俗自士始,乃举行月课,令各学以所课文按季□门,□俸置立各郡县学田有差,以瞻士之贫者。以此士知自重,争濯磨,相戒毋踰闲,为公所闻。”诗曰:“岂弟君子,遐不作人?”又曰:“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无斁,誉髦斯士。”其公之谓与?公举动有古大臣风,其功在国与德之及人者不可胜纪,学田其一耳。邑侯秦君、司铎施君、曹君请余记,谨次其事,并列田之坵段、亩分、租数于左。俾后之家府者知所本焉。
赐进士出身、通奉大夫、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加一级、前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内国史院、翰林院侍读学士、内国史院秘书院侍读、内秘书院翰林院编修、翰林院庶吉士、年家治生富鸿基顿首拜撰文林郎知惠安县事秦汉松、儒学教谕施季琬、训导曹孟掞、典史周岐凤同立石 告康熙二十二年八月
姚公生平考释
《总督部院姚公捐置学田碑记》中提到姚公“以京闱第一人,起迁邑令。”“授东瓯监司,自浙入闽,晋公藩司长,再晋大中丞。闽平,我师棋置星布,力稍分□,寇□乘间盘聚厦门,犯海澄。诸邑急欲得一总制,咸曰非公不可。”总制即总督,碑文记载姚公由县令当上福建总督的过程。碑文记载和《清史稿》列传四十七姚启圣传记载不谋而合。
姚启圣(1624—1683),字熙止,号忧庵,浙江绍兴人。《清史稿》记姚启圣于“康熙二年八旗乡试第一,授广东香山知县”。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叛乱,姚启圣投军,表现突出,第二年擢升浙江温处道佥事。清军击败浙江境内耿精忠部队,分道入闽。康熙十五年,姚启圣成功劝降耿精忠,进封福建布政使。康熙十七年,郑军攻陷海澄、长泰、同安、平和、惠安等县,围困清军,朝廷擢升姚启圣为福建总督,讨伐郑锦(又名郑经)。姚启圣从一个香山县令逆袭为福建总督,人生经历跌宕起伏。
碑文中记姚公“所授方略,如劝诱降者日以千计,遂复海澄。而厦门之旧为寇穴,□得□失者悉廓清靡遗。”史料记载,在福建对抗明郑军队时,姚启圣善于分化敌军,通过劝降的方法先后招降郑军“吏四百余,兵一万四千有奇。”他督师收复海澄、金门、厦门,收回被攻陷的长泰、惠安等县,清除明郑军队在大陆的势力,逼其退守台湾,为接下来祖国统一事业奠定了基础。清初惠安县曾被郑锦攻下,驻兵孔庙,烧毁藏书楼,学宫藏书和历代县志史牒毁于一炬。最后在清军的打击下,郑锦退守台湾,惠安也得以恢复平静。
姚启圣一生军功赫赫,为祖国统一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军攻打澎湖,姚启圣督运粮草,“厚资犒赏将弁,三军莫不激励思奋。”最后清军顺利收复台湾,可惜姚启圣未得封赏,郁郁而卒。
姚公捐置学田
这方学田碑记载姚启圣任福建总督时捐俸置立学田之事。在东南沿海战事平静之后,他认为“夫兵久则民困,民困则易以为非。”很多平民百姓由于接受教育少,对是非认识不明,因此要加强教育,推进移风易俗。他鼓励各地官员关注本地教育,采取各种措施推进教育发展。如修缮学宫,积极发动社会捐资,并带头捐俸以示倡导。《泉州古代科举》提到,姚启圣捐出俸禄,为泉州府学捐置学田二百二十亩,为惠安县学捐置学田十四亩,为晋江县学捐置学田二十五亩,为安溪县学捐置学田五亩,为南安县学置学田十三亩,为德化县学置学田九亩。泉州的府县学经费因之得以充实。
关于姚启圣捐置惠安县学田之事,在清代《惠安县志》中也有記载。清嘉庆《惠安县志》卷九《学校》载:“制台姚公启圣捐俸买置田租二十九担六十斤,资寒士膏火,设廒教谕堂右。贫生李浩然以出入维艰,鼠耗甚多,请自收贮,教谕施季琬许之,至今颂姚公恺悌君子,亦称施学师之不贪云。”学田收租用以贴补李浩然之类贫困学生生活费用,为他们的学习提供了经济保障。
学田管理与使用
学田是中国古代书院和州县官办学校所用的田地,以其地租收入供学校、书院运转,是古代学校教育的经济支柱。北宋乾兴元年(1022)开始行学田制度,一直延续至清代。学田的来源主要从国有土地中如废寺院田产、没官田以及牧马草地转化而来;官僚、士绅、地主、商人的捐献;地方政府拨款购买。
学田的管理方式各地不一,府、州、县等官学多由学官管理,或由学校生员管理,私学有的由乡绅地主管理。学田的经营方式几乎都采用租佃制,即丈量学田,招徕佃农,确定、收取租额,以佃租的方式收入资金,以地租作为祭祀、教师薪俸及补助学生等的开支。
惠安孔庙学田,有的继承自前代,有的由官员或乡贤捐赠。学田由县学教谕,相当于今天的教育局局长负责管理。学田的作用,主要用以资助学生学业,如县志中提及姚启圣捐置学田以资助贫困学生膏火,贫生李浩然向教谕施季琬申请自收租,得到许肯;其他学田收入有的用以修缮学宫,有的补充孔庙祭祀经费,有的贴补学宫膳夫等管理人员薪水。
惠安孔庙县学是惠安官办学堂,能进入孔庙读书的学生都是经过童生试考核的人,人称生员,又称诸生、庠生。进学后,根据每年的岁考、科考成绩将生员分为廪生、增生、附生。廪生为廪膳生员的简称,资尝给膏火(学习费用)。惠安清初沿用明制,凡生员新取或岁考、科考一等的,一廪生年给银八两四钱(类似现在奖学金)。增生、附生为廪生以外增加的名额,没有银两可领。学田作为重要的教育经费,补助了生员生活,维持了学校的运转。
古人有言,事有似缓实急者,学校是也。学校是育才兴贤之所,学校的发展情况,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见证。本文所述惠安孔庙学田碑,是古代教育制度下育才兴贤的一个实物见证,作为行政长官的姚启圣捐置学田的兴学精神对今天的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作者现工作于惠安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