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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特点与路径探究

2019-08-17林亦平韩美贵

理论导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产业融合乡村振兴战略特点

林亦平 韩美贵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需要从整体上认识其特性、把握其内在规律。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举措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内容的对接,与工业供给侧改革和农业自身发展对照,“去库存”“调结构”与“强科技”可以构建“农业强”的平台、“农村美”的机制、“农民富”的桥梁。在认识上,农业供给侧改革应该坚持“农业的姓”不动摇,深化“工业的名”与“服务的字”;路径上,农业供给侧改革应该实现“主体、载体与路径”齐驱并进,培育“农业强”的新型主体、构建“农村美”的综合载体、拓展“农民富”的有效思路。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改革;特点;路径;产业融合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9)06-0069-07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公开发布,则在中央顶层设计基础上,就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施的思想、道路、步骤与目标进行具体部署,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思想与政策基础。

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全面性。结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据“生产、生活与生态”的“三生”建设与发展,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战略目标,是实现乡村战略的基本思路与框架,也是农村经济与社会建设的根本方向。其中,“产业兴旺”与“生活富裕”涉及的是经济建设层面,而“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涉及的是社会管理领域。经济建设与社会管理两大领域的协同建设与发展,加之以“生态宜居”的环境指标,无疑是中国农村发展的最终方向与趋势。

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阶段性。在认识上,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与生态环境是整体一致的。经济发展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依据,社会治理则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障。在实践中,三者的发展未必是并驾齐驱的。其中,经济发展是基础也是关键。就农业经济发展的现实逻辑来看,结合总要求的内涵,只有“产业兴旺”才能“生活富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就现有农业产业结构(主要是供给侧结构)特质进行多维度的研判,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依据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移与变化的宏观背景,深入探究针对性的、精准性的发展路径,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背景研判:供给侧结构改革举措与全面战略目标内容的对接

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启了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征程。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我国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因此,在实践中,必须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去库存”“调结构”与“强科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就其实践过程与影响而言,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搭建了平台,形成结构改革任务与振兴目标的有机对接。

(一)“去库存”:构建“农业强”的平台

从理论上看,“大”与“强”是两个不同的哲学概念。前者是量的规模,后者指的是质的实际控制力与影响力。“大”未必“强”(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是弱),“强”也未必一定“大”。在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历史上,农业生产与经营之所以在相当长时间表现为量的增长方式与结果,既由农业大国的背景所决定,也由特定时间国人的饮食水平与结构所决定,但根本上是由农业生产水平与技术能力所决定。当然,事物发展的过程是量与质的有机统一。没有量的积累与发展,自然也无所谓质的认识与结果;如果没有农业大国的积累基础,农业强国则缺乏牢固的依托。就现有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而言,在“去库存”基础上,调整生产结构,完成从“大”到“强”的转变,一定是以农业生产能力与规模得以提高并且不再是主要矛盾为基础的,是农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要要求。

从实践中看,生产方式的调整是做强农业的主要载体。对农业而言,“去库存”不等于“去产能”,而是指总量基础上的生产结构的调整。当然,生产方式的调整具有不同的选择路径与方向。就农业结构的供给侧单端改革特点而言,问题虽然出现在供给方,但基于供给与需求的内在联系的基本逻辑,解决方案则需要在需求方寻找与分析:从需求水平看,在满足量的供应基础上,农产品的品牌内涵与安全绿色已成趋势。与此对应的是,在适当控制产量的基础上,反推其内涵与质量提升不失为一种选择如泰国大米品质及市场竞争力、如我国南方人喜食糯米;从需求结构看,在量的基礎上,结合国人食物结构的变化,在保证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大宗农产品与副食产品的比例与结构,同样是农业供给侧调整的重要选项。

(二)“调结构”:构建“农村美”的机制

美的本质在于和谐。“农村美”不同于“城市美”,它不是城市文化的简单复制与移植,而应该具有自己的内涵。当然,这种内涵的认识是动态的、发展的。在传统田园主义的美学观看来,这是人和自然在和谐相处中的本性回归。基于人的自然属性,在“自然、天真、见素抱朴”中“不忘初心”,人性得以宁静与归真。在这个意义上,农村的美在于维系自然环境某种“真”的画面与图景,体现了农耕文化特有的“根”的归属基因作用;而在新田园主义的美学观看来,农村的美拒绝符号化,是洗尽铅华后的辩证发展。这是将人与自己、人与他人、人与自然、人与未来的关系融合在自然环境之中,在实践中构建起“发现自己、分享快乐、触摸自然、播种未来”的立体图景。很显然,美虽然在于和谐,但和谐的本质并非是单一与统一的,而是和而不同,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载体。

因此,依据新田园主义学派的观点,农村美不是原生态的静态存在方式,而是人在新时代通过与自然结合与融合方式的变化与调整,在新的机制与模式作用下形成的美学图景。这种机制的设计在经济学中的思路,即是在打破原有单一产业结构基础上,通过运行模式的转换,以一产为基础、二产为依托、三产为落脚点的产业融合体。实践中,在这种综合体的机制作用下,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在美丽农村环境空间中得以发展并且有机融合,进而“生产、生态与生活” 等“三生”得以整体推进,农村的美才能真正实现。

(三)“强科技”:构建“农民富”的桥梁

从实践看,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过去十几年,中国粮食连年丰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登上新台阶,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但与此同时,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因此,从未来方向看,如果我国农产品成本降不下来,农产品价格就不会有优势,农民收入便很难提高。事实上,“农民的米袋子不等于农民的钱袋子”,“农业增产不增收,减产更减收”,“农产品多了难,少了更难”等恶性循环越发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短板。虽然我们始终强调,“田是用来种的而不是用来荒的,地是用来耕的而不是用来囤积以备拆迁获利的”,但在比较利益与现实利益面前,这种倡导的作用往往是苍白无力的。

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邓小平同志的“第一生产力”则在其经济效益的作用上作了深刻解读。对农民来说,在农产品市场价格一定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与消耗,这是提高收入的首要选择,这几乎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在经济实践中,基于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分散与农民的惜地情结等事实状况,土地资源在流转基础上通过科技手段而集约经营未必是农民的普遍选项。因此,科技在农民致富中的作用,需要在农业产业结构包括供给侧结构的改革中才能真正体现出来。这是由科技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

二、特点正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两个维度

从历史到现实,农业改革与发展都是中国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寒暑表;同时,基于其发端与基础的产业显示,农业的改革必然对其他产业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基于反向推理的逻辑线路,一方面选择农业经济发展的纵向轨迹分析,另一方面结合与工业供给侧改革特点作横向比较,就农业供给侧改革进行两个维度的分析与研究,可以更完整与准确把握其本质,进而为其改革与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与现实依据。

(一)横向维度:与工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特点相对照

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结构中,农业与工业的发展进程、重点选择与政策侧重,始终贯穿于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对两者的相关性与非一致性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认识宏观改革与微观供给侧改革的一个途径与窗口。

1.在影响与借鉴中“共进退”。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看,20世纪70年代未,由农村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中国改革开放的征程,呈现为“农发工滞”的态势。在榜样与示范作用下,80年代中叶城市开始的城镇经济体制改革则拉开我国全面改革的序幕。而与轰轰烈烈的城镇经济改革的发力相比,农业经济在政策效应释放后内在发展明显乏力,态势表现为 “工进农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到本世纪初,农村乡镇企业兴起与发展,基于特有的经营成本优势与连接城乡两端(一定程度借助了工业企业的技术与人力资源)的特点,农业竞争优势脱颖而出(乃至出乎所有人意料,政府与学术界称之异军突起),与工业企业发展相比,“农进工退”态势明显。本世纪以来,随着工业企业生产能力的不断释放与加强以及国际市场的变化,农业经济生产技术与规模、国际市场的挑战等一系列问题,工业与农业经济的发展则一度呈现为“农工双退”,供应能力过剩,供给侧结构问题同时出现但又具有不同的特点与表现形式。因此,基于工业供给侧结构饱和基础上的转移分析,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偏紧趋向饱和以致结构调整大于结构饱和的方向与特点的认识,我们可以在机制设计与平台构建中,实现“农工对接”进而“农工双进”。

2.在问题与对策中“分路径”。依据2015年11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主题与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在举措上,需要落实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措施。实践中,农业供给侧结构的改革措施,应侧重于“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而不提倡也不适用“去产能、去杠杆”。选择与工业供给侧改革“分路径”,是由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基础与产业特点差异决定的。一方面,就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基础而言,“去库存”而不是“去产能”,是由农业供给侧结构的状况所决定的。基于农业发展能力而言,供需在总量上呈现的不是绝对过剩,而是供应总量在基本满足总需求基础上的结构性过剩。需要解决的库存问题是大宗农产品品质提升与副食品供应不足的矛盾。这种不削弱生产能力基础上的结构优化,是农业供给侧改革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另一方面,就农业产业的特点而言,“去库存”而不是“去杠杆”,是由农业产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民以食为天,意味着农业是个天大的产业,由此决定了农业发展有其经济一般性特点,更有其非经济的一面。因此,在实践中,基于农业生产与经营的特殊性,需要发挥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双重作用,在政策规范与保障中,发挥其经营的自主性与积极性,这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特点,也是实际所面对的难点。

(二)纵向维度:与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历史相对照

结合近五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内容看,2014、2015与2016年的中央1号文件的主题都是围绕“农业现代化”的内容展开的。其中,2014与2015年分别就“农业现代化”实现路径改革与深化改革分阶段进行深刻论述,2016年则以“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与方向实现小康社会目标进行阐述;而2017与2018年的中央1号文件分别就“供给侧结构改革”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进行具体部署,为乡村经济与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奠定了思想基础与理论指导。纵观有关农业发展战略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立足农业产业特点,放眼宏观经济与社会背景及趋势,在充分把握农业经济发展不同階段的突出问题与矛盾的基础上,设计与完善新时代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是国情基础与时代特点所决定的。

1.坚持“农业的姓”不动摇: “不忘初心”是立身之本。中国的国情告诉我们,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意味着,在制定供给侧结构改革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时候,既要强调口粮安全,又要重视食物安全。就现有农业供给侧存在的问题看,现在还远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粮食和食品安全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不平衡,突出体现为数量增长快、质量改进慢,生产发展快、生态改进慢;不充分,突出体现为粮食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高,粮食供求总体仍维持紧平衡态势。

从粮食需求增长的几个关键驱动因素而言,中国的人口规模、消费结构、城镇化水平都还没达到峰值。据预测,中国人口规模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14.5亿人的峰值,比现在将增加约7500万人。现在距离城镇化的峰值水平还有约15个百分点的增长空间。所以,未来20年左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中国仍处在食物消费结构持续转变升级的过程中,除口粮消费会继续下降外,其他农产品消费都还有较大增长空间。粮食需求增长的大部分将来自对畜产品消费的增长,进而对饲料粮需求、工业用粮都呈继续增加趋势。因此,从理论到实践,立足于农业经济发展,这不仅是农业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是国家发展的战略安全所在。

2.深化“工业的名”与“服务的字”:产业融合是发展之路。一般意义上,一产、二产与三产三大产业体系,既是产业的空间分布,也是产业发展的方向,同时还是产业发展的阶段性显示。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产业分布情况与产业所占比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一定时期的速度与质量的重要指标。

依据现有农业产业结构尤其是供给侧结构问题的分析,结合农业生产总量基本平衡基础上的结构失衡与工业供给侧结构中的“去产能”与“去库存”要求,客观上给我们提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某种启迪:一方面,农业经济产业链的延伸,是改变产业发端利益初段状态进而利润增值的渠道。这是由“农业的姓”向“工业的名”进行转化的内在需要,也是历史上乡镇企业发展的启示所在。另一方面,如果说农业产业的转化与延伸具有内生性的话,那么工业供给侧改革中的“去产能”与“去库存”所溢出的资本、人力与技术,则为“农业的姓”向“工业的名”甚至“服务的字”等产业延伸与拓展提供了某种机遇与可能。在新的历史时期,农业与工业这两种不同特点的供给侧结构有可能形成一种独特的供需平衡关系。因此,从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与国际社会的经验看,纵观改革进程中的城乡同向非同步发展的历程,农业产业是存在基础,产业融合是发展之路,是乡村振兴与小康社会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机制与平台。

三、路径探究:“主体、载体与路径”的齐驱并进

无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还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其基本框架都是人与物在特定路径与空间载体进行综合所形成的结果。因此,基于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内容与乡村振兴目标对接平台的思考与分析,拟从以下几方面就农业供给侧改革路径进行探索。

(一)培育“农业强”的新型主体:“新农民”的转化与培育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将培育新型农民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反映在供给侧结构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更是如此。“现在谁在种地”“将来谁来种地”的现实呼唤,意味着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从“老农民”向“新农民”转换,更重要的是,需要将“身份上的农民”向“职业中的农民”转换。当然,转换的关键在于现有人口的引导与潜在人口的培育。

1.“城归”返乡就业创业主体的引导。依据社会学的有关表述,“城归”是具有“联接城乡两端”的群体相关性,同时拥有“情感认同、资金积累、社会关系、技术力量”等“四有”特点而回乡创业就业的特定群体。就其价值与作用来看,一方面,“城归”拥有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技术、经验与一定的社会阅历与观念,发挥着一定程度的精英作用;另一方面,基于“城归”的城乡联结的社会背景的两元性,其立足农村的同时放眼城市经济的内生发展机制,更符合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具有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与平台作用。就其地位与影响来看,体现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的人口红利特点,具有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型主体作用。

当然,城归人口的形成,既有城市生存成本居高不下与文化融合的客观原因,也有乡土文化情感归属与经济水平契合的主观因素。但无论如何,该群体的稳定存在,成为新时代的农民(而且是职业农民),发挥“强农”功能,一定是建立在“进得了城,回得了乡、站得住脚,迈得开步”的基础上。因此,在制度与政策设计上,需要促成内在情感、价值实现机制与外在社会保障、资金与政策等支持机制两方面合力,使“城归”在精神上有荣誉感、经济上有收获感、文化上有认同感,引导其返乡就业创业。

2.潜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打破以及乡村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结合乡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加之交通与通讯的发展对传统空间认知的改变,农村经济发展的聚集力量逐渐形成,这为潜在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

学术界一般认为潜在农业经营人口由城镇青年、毕业大学生与农业相关投资和经营者等构成。这个群体的形成与存在,具有与“城归”相似但又不同的特点与价值属性。一方面,强度不同。与城归人口不同的是,这个群体没有农民身份的限制,同时职业选择余地较大,因而“潜在性”转化为现实的强度不足。另一方面,动机不同。与城归人口经济动机为主相比,其动机呈现多元性,既具有经济动机,也有价值实现等非经济行为选择。但是,基于其乡村“局外人”的角色与多样化的社会背景,结合其文化与技术、资金的优势,“潜在”转化为现实经营主体后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实践中,结合“潜在主体”强度与动机的分析,在政策与制度设计上,一方面,需要在基础条件改善的前提下突出农业的“特”“绿”与“鲜”等显示度,加之以持续发展空间等优势建设,不断提升“潜在主体”从事农业经营的强度;另一方面,结合“潜在主体”多元动机的特点,要建立与完善其从事不同农业类型与领域的对接通道(如就业、创业、投资、經营等),并辅之以相应的支持与扶持机制与平台,使其在满足归属感基础上,将“潜在”转换为现实。

(二)构建“农村美”的综合载体:田园综合体的聚集功能评估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作为发展产业和跨越化利用农村资产综合化形式,田园综合体是当前乡村发展代表创新突破的思维模式,是在城乡一体格局下,顺应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型产业发展,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具有构建“农村美”载体的功能作用。

田园综合体的“综合”主要体现在田园综合体的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作用上。就其模式而言,田园综合体就是“农业+文旅+社区”的综合发展模式,它不仅注重农业产业自身的发展,而且注重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是一个包含了农、林、牧、渔、加工、制造、餐饮、酒店、仓储、保鲜、金融、工商、旅游及房地产等行业的三产融合体和城乡复合体;就其运转轨迹而言,这是一种让企业参与、带有商业模式、城市元素与乡村结合、多方共建的“开发”方式,通过创新城乡发展,形成产业变革,带来社会发展,进而实现乡村振兴的全面性战略目标;就其潜在效果而言,体现了多功能、多业态搭建业务结构的综合运营,执行的是跨产业、多功能的综合规划。

田园综合体的根本特征是“综合”,这种综合不仅表现在经济与社会要素上,也表现在不同产业之间,还包括不同经营方式的融合与综合上。也正因为其“综合”性的特点,才具有与乡村振兴的全面性要求相对应与接轨的可能。但是,田园综合体的集聚与综合,不是产业要素的简单揉和与相加,其在乡村振兴中的“支点”作用,需要将产业特色作为切入点,将人的要素贯穿于“三生”主线,以集聚多方资源与力量为依托,在产业科学布局形成综合功能基础上才能有现实作用与价值。

(三)拓展“农民富”的有效思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农民致富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就其性质而言,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与政治问题。在实现路径上,既有农业领域的内生性,也有非农手段的改造与代替性(如城镇化道路)等。综合社会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结合农业产业特点,立足自我而“藏粮于地”,放眼世界而“藏粮于技”,需要农业经营主体在角色、途径与空间上进行转换与发展。

1.角色变换:生产向经营的转变。传统的农业劳动者就其本质来说就是生产者,在实践中并不涉及经营问题,这是由其非经营主体的产业格局所决定的。在现代农业实践中,基于经营权与承包权的分离,农业主体需要在角色上从生产者向经营者进行转换(生产者只能得到生产性即务工收入,绝无拥有经营性即管理收入的可能性)。在土地承包权基础上,其需结合市场变化与土地自然环境,围绕土地经营产品、规模、结构等进行科学规划与合理安排,在渠道上将生产性收入向经营性收入进行转换。

实践中,结合现有农民收入结构的分析,工资性收入(进城务工收入)与转移性收入(政策转移支付收入)并不属纯农业收入序列。其中,基于城镇经济转型与实体经济下滑的趋势,工资性收入呈现下降趋势,而转移性收入属于政策性收入,政治意义大于实际经济价值。在农民收入结构中,只有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才是涉农收入。基于“土地不是用来囤积以备拆迁的”理性判断,财产性收入并不稳定与持久,而经营性收入则成为农民收入主体渠道。事实上,“种田不赚钱、赚钱别种田”观念的改变,首先需要我们将“种田”的生产者转变为“谋地”的经营者。

2.途径变换:传统向现代转变。本质上,“藏粮于地”解决的是生存与安全问题,而“藏粮于技”解决的是发展问题。中央连续几年的一号文件始终强调,农业现代化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增产不增收难题与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当然,现代化是一个动态与发展的概念,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标准,也有不同的内涵。同时,基于不同事物内在结构与形式的差异,其现代化的表现也各不相同。基于提高农民收入的最终目标,农业现代化则具有特定的内涵与形式。就现代化的一般含义而言,它既包括观念的现代化,也包括途径与手段的现代化。对前者而言,农业主体需要在思想上完成从“老农民”向“新农民”的转变,对后者而言,则需要在市场价格一定的背景下,通过科技手段降低农业生产与经营成本进而提高农业收入。当然,科技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农业科技的应用及其价值实现,必须以应用主体素质的提高与一定的土地规模为条件,这一切均需要以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为支撑才能真正转变为现实。

3.空间变换:在产业融合中位置转换。农民收入的长期低位后置,一定程度与产业原端位置有关(当然还有自然环境的依赖等),这种原端位置决定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也同时决定了农民收入的低位特点。因此,要改变其原端位置收入低位的现状,必须将其产业原端位置与产业收入点进行分离,即以一产为立足基础,通过产业延伸同时获取或保留二产与三产农业经营所得相关收入。结合农业产业的发展历程,学术界将传統种植业、与工业企业的结合(公司加农户)、服务与乡村旅游、互联网+等演变发展过程,分别称为农业1.0、2.0、3.0与4.0。基于传统种植阶段低端利益与公司加农户模式的利润分流,实践中可以通过产业融合方式,如1.0+3.0(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农娱)、1.0+4.0(农产品网上订单生产)、1.0+2.0+3.0+4.0(田园综合体的产业大融合)等模式建立起在产业原端提高农民收入的机制与平台,进而在“种田”向“谋地”转换中体现农业经营的真正价值。

总之,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本质上是农业经济要素按一定规则在次序、规模、结构等方面的有机综合。在微观意义上,具有乡村振兴的助力作用;在宏观意义上,基于其与城市工业企业的相关性,更有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支点功能。当然,任何改革过程都是长期的、阶段性的,任何改革都需要理性的态度与科学的方法,需要全社会形成一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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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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