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招百万背景下各省区高职院校新增招生规模测度研究
2019-08-15段从宇
[摘要]在高职院校扩招百万的背景下,通过各省区高职教育系统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实证测度,综合计算相应区域在扩招过程中应新增招生规模的理论数值,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认为:江苏、广东、河南、山东、安徽、湖南、四川、北京等省区应切实承担起高职教育扩招的主体责任;新疆、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区应积极调整高职教育的专业结构;上海、天津、浙江等省区可在理论数值基础上适度增加招生规模,并积极鼓励民办力量参与高职教育。
[关键词]高职院校扩招 新增招生规模 理论值
[作者简介]段从宇(1987- ),男,云南楚雄人,云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博士。(云南 昆明 650092)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4-0017-05
继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后,4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讨论通过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高职扩招100万人任务的方案,就“扩招院校的重点布局、生源来源对象、招生考试组织、培养质量保障”等做出了落实部署。从政策推进的角度看,各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势必在较短时期内出台本省区高职院校扩招的具体实施举措。而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教育部直接给各省区下达扩招指标,还是各省区自行上报扩招指标,首先要解决好的,是各省区究竟应该“扩招多少”的问题。只有明确了这个问题,才能围绕新增指标科学决策各项高职教育的资源配置。从这个意义上看,探讨扩招100万背景下各省区高职院校新增招生的理论值,可从学理层面为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扩招决策部署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一、31个省区高职教育的资源承载力分析
1.研究的基本假设。就目前来看,国家已经明确提出了高职教育扩招100万人规模的目标,但从理论上来说,我国既有的高等职业教育系统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换言之,只有这些假设得以成立,高职教育扩招100万人规模的目标才可能得到实现。一是从能力维度看,全国各省区既有的高职院校各软硬件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高职教育发展的要求。二是从意愿维度看,公办高职院校和民办高职院校均具有响应国家政策要求扩大招生规模的意愿。三是从应然维度看,扩招100万人的规模在既有高职院校的承载力范围内,符合高职院校发展规律。四是从可能维度看,扩招高职院校的生源选择不受生源地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跨地域择校。
2.基于基本假设的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内涵阐释。当前,尽管学界有贺祖斌、康慕云、吴培乐、胡春雷、马鹏媛、邬志辉等人分别对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出过不同的理解,但从总体上看,学界一般认为,“教育资源承载力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资源对该空间内人口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支撑能力,是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衡量标准。”①由此推演,本文将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表述为:各省区在各相关高职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确保高职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既有教育资源对该空间内人口(含意愿进入该空间内接受高职教育人口)接受高职教育的支撑能力。但诚如吴培乐教授所指出的,“考虑到教育资源的自身特点及其影响因素,对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理解与界定还必须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界定必须以各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前提。因为教育资源包括一切用于教学活动的人、财、物等,这些要素只有合理配置、均衡发展,才能发挥最大潜能,形成最大的承载能力,从而承载更多的就学人数。二是对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界定要同时考虑教育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因为同样数量的教育资源,其质量越好、利用程度就越高,可承载的就学人数也越多。三是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人类开发教育资源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也就不同,从而单位教育资源量的承载力也不同。”②
具体到本研究中,我们所要着重探讨的是我国区域内各省区(不含港澳台)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因此,除要系统考量“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源数量和质量,以及资源利用效率”之外,还要结合前述的基本假设,从根本上考量各省区高职教育系统消化100万新增招生计划的“能力、意愿及其可能性”,因此,在各省区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分析上,还要更多地从以下方面考量:一是既有教育规模方面的资源承载,主要可从既有高职院校数、既有在校生数等方面来加以测度;二是经费投入方面的资源承载,主要可从高职教育经费投入、高职教育生均拨款等方面加以测度;三是师资队伍方面的资源承载,主要可从专任教师数量、“双师”教师比等方面加以测度;四是教育質量方面的资源承载,主要可从毕业生就业率、各类参赛获奖情况、毕业生薪酬等方面加以测度。
3.省域高职教育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一是指标筛选。首先,在对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的各类重点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整理现有文献中的90余项教育资源评价指标,并将这些既有指标明确归为“既有教育规模方面的资源承载力指标、经费投入方面的资源承载指标、教育质量方面的资源承载指标、师资队伍方面的资源承载指标、其他维度的资源承载力指标”五大类,在这一基础上,对区域内3位高职教育研究专家、3位高职院校领导、1位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问卷咨询,最后集中保留了“各省区的高职学校数、各省区高职学校在校生数、各省区高职学校固定资产总值、各省区高职学校经费投入总额、各省区高职学校专任教师数、各省区高职学校外聘教师数、各省区高职学校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数、各省区高职学校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获奖人数、各省区高职毕业生平均薪酬、各省区高职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各省区高职教育适龄人口数、各省区高职学校获批各类专利数”共计12项指标。其次,基于指标体系构建的“数据一致原则、客观可行原则、系统优化原则、科学全面原则”③,尤其从数据的可获得性、系统优化性进行相应考量,对部分指标进行了替换和舍弃,分别根据同类指标选择信息最优原则删除“各省区高职学校固定资产总值、各省区高职学校外聘教师数”两个指标,根据指标的可靠性原则删除无法获取准确数据的“各省区高职毕业生平均薪酬、各省区高职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各省区高职教育适龄人口数、各省区高职学校获批各类专利数、各省区高职学校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数”5个指标,仅保留“高职院校数、高职院校在校生数、各省区高职学校经费投入总额、各省区双师型教师人数、各省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数数”5项指标。同时,根据某专家的建议和数据的直接可采集性,增加“各省区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获奖数”这一指标。
二是指标赋权。从理论上看,兼采用主、客赋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指标赋权,既可以充分利用学界专家对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经验判断及教育行政管理者和决策者的经验,又可以规避因专家赋权所可能导致的人为主观性。但在实际研究中,从研究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出发,我们在本研究中仅采用了主观赋权的方法,续用前述7位指标筛选的咨询专家进行直接的主观赋权,并在7位专家同一指标赋权平均取值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本研究的省域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是指标解释和数据来源。“各省区高职院校数”即年内各省区内各类民办、公办高职院校的总数,“各省区高职院校在校生数”即年内各省区各类高职院校的各类在校学生总数,“各省区高职院校双师型专任教师数”即年内各省区各类高职院校的各类双师型教师总数,“各省区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总支出”即年内各省区各类高职院校的事业型教育经费支出和基建支出的总和,“各省区技能大赛常规赛一等奖获奖数”即年内各省区高职院校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获常规赛一等奖的数量,“各省区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获奖数”即年内各省区高职院校参加各类信息化教育大赛一等奖的获奖数量。在具体的研究测度中,上述各项数据均来源于高职发展智库发布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二、基于承载力分析的新增招生规模计算
本研究系统采集了31个省区高职院校数、学生数、双师型教师数、高职院校经费支出总额、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数、信息化教育获一等奖数的相关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了综合的无量纲化处理。在这一基础上,基于前述构建的“省域高职学校教育资源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系统测度各省区的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进而以各省区的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为依据,计算扩招100万背景下各省区高职教育的“扩增招生质指标值”,具体结果见20页表2。
三、结论与建议
根据前述的测度计算结果,结合国家业已提出的扩招政策及可能的后续推进,特提出如下结论与建议:
第一,基于各省区高职教育系统不同的资源承载力,在国家高职教育扩招百萬的背景下,各省区高职教育系统应在自身资源承载力范围内,有主有次、有先有后地持续扩大高职教育规模。尤其是江苏、广东、河南、山东、安徽、湖南、四川、北京等省区,应切实承担起高职教育扩招的主体责任;与此同时,新疆、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区的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相对有限,故扩招也应该结合区域实际进行统筹考量,有针对性地引导区域内有志于进入高职教育系统学习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合理择校、合理报考。建议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扩招统筹时,既要积极鼓励各省区高等院校因地制宜地扩大招生规模,切实吸纳各类适宜生源进入高职教育系统进行持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和劳动生产能力,又要进一步统筹好各类适宜生源跨地区的高职教育入学选择,保障全国高职教育系统扩招工作的稳步推进和协同发展。
第二,尽管上海、浙江、天津等省区高职教育的规模承载力相对有限,但鉴于这些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一贯保持较高的发展水平,以及这些区域在教育投入上持续增长的可能性,建议有关部门在统筹扩招决策时,可在三省区分别扩招30707人、30271人、36484人的理论值基础上,再适度扩大这些区域的高职招生规模,进而一方面继续从教育质量保障上助推我国高职教育的整体发展,另一方面也尽可能地分担其他中西部省区所可能带来的规模扩增压力。与此同时,还应积极鼓励这些区域从“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角度,进一步探索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可能性,进而通过民办高职教育与公办高职教育的协同互补,从整体上推动区域内高等职业教育的深化发展。
第三,高职院校招生人数的扩增,必然要求与之相关的各教育资源要素随之进行配套调整,而从目前情况看,云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甘肃,尤其是青海、宁夏、西藏等省区的双师型教师数量与学生规模的比例,总体上与广东、江苏、湖南等省区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部署相关扩招决策时,有针对性地对这些区域的师资配置问题予以关注和解决,由中央财政继续大幅增加对这些省区高职院校的投入,进而通过优质的师资保障和合理的师资配比,切实提升这些区域高职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与此同时,探讨制定“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及补助标准”的分区标准,明确发达省区、后发达省区不同的高职教育补助标准和奖学金标准,进而通过多维的经费支持以保障各省区高职学生安心完成学业,为更多适宜人群实现人生价值提供舞台。
第四,新疆、青海、宁夏、西藏、海南等省区的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总体不高,这既与区域内高职教育的现有规模有关,也与区域内高职教育的整体质量直接相关。虽然从表面上看,其肇因可能在于区域内高职院校在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比赛上的弱势地位,但从深层上审视,这些区域内高职教育质量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办学理念、发展模式有着密切关系。为此,特建议相关区域高职教育发展要因地制宜地走特色化发展道路,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农牧业发展、生态食品加工、旅游产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办专业,规避与全国其他地区高职院校千篇一律的其他技术型人才竞争,尤其在高职院校新扩增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上积极向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倾斜。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研究所计算出的各省区高职院校新增招生规模,仅是一种基于相关区域高职教育资源承载力测度的分析预测,只能在理论层面上提供部分决策参考。尽管扩招政策为新时期高职教育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在这一机遇背后,仍需要政府、市场及高职教育参与各方共同努力,优化各省区高职扩招指标分配,整体推进高职扩招工作的持续深化,从而促进高职教育的全面发展。
[注释]
①马鹏媛,米红.区域高等教育资源承载力定量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5(9):48.
②吴培乐.教育资源承载力及其测评研究[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1):1.
③段从宇.中国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