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及提升路径
2019-08-13李阳张素罗
李阳 张素罗
摘 要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幸福感问题也成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此,从农民幸福感的界定出发,通过经济、文化、社会保障和基层民主建设四方面分析了农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要想进一步提高农民幸福感,就要因地制宜地打造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精神文化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要全面推进,并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 农民幸福感;“三农”问题;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11.047
幸福感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村人口为67 415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50.32%[1]。由此可见,农村居民的幸福感状况将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民幸福感的程度。然而由于我国的“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尽管这些年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的建设力度,但是整体来说,农民幸福感仍然较低。此外,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影响农民幸福感的因素也随之变化。因此,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探索农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找出提升农民幸福感的有效路径,就成了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1 农民幸福感的界定
幸福作为人类追求的最重要的目标之一,一直以来都是学者们探讨的永恒话题。幸福感,顾名思义,就是对于幸福的感知,其作为一种高级的社会情感,是指个体根据自己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做出的认知性评价。幸福感包括生活满意度和情感体验两个基本成分,前者是个体对生活质量的认知评价,即在总体上对个人生活满意程度的判断;后者是个体生活中的情感体验,包括积极情感(愉快、轻松等)和消极情感(抑郁、焦虑、紧张等)两个方面。
幸福感具有一些基本的特点。1)主观性:幸福感的评定主要依赖个体本人设定的标准,而不是他人或外界的标准,一个人幸福与否只有他自己才能体验,此体验是最真实、最准确的,因此幸福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2)整体性:幸福感包括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三方面,反映的是个体对于自己整体的生活质量的主观判断,是一种综合性的心理指标,故具有整体性、综合性的特点。3)稳定性:幸福感一般是指长期的而非短期的情感反映和生活满意度[2]。
基于此,本文对农民幸福感的界定是:农村居民根据自己的标准对其长期的生活状况的整体的感受和评价。
通过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史过程分析可知,由于农村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农村居民的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主要原因在于,在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社会的物质发展成效明显,经济水平的提高使很多农民告别了之前那种贫苦的生活状态,基本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而此时农村社会分化程度还不大,农民在心理上更多是从纵向进行比较,主要与农村改革之前的生活进行对比,经济状况的巨大差别很容易使农民产生满足感,幸福感油然而生。而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些年农村社会结构急速转化,农村各个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农民的需求层次也日益提升,对客观生活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单纯的温饱问题的解决已经不能再带给农民强烈的幸福感,精神文化追求、基层民主权利的需要等已经成为当前农民幸福感强烈与否的新的支撑要素。因此,对影响农民幸福感的因素作进一步分析。
2 农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农民幸福感是农民对客观生活环境的一种主观感受,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水平的高低、精神文明的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以及社会福利狀况等多方面。
2.1 经济状况是影响农民幸福感的首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历经四十多年的发展,以及中央对“三农”问题的持续关注,支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的生产力不断得到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高,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社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的发展状况差异极大,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水平也参差不齐。农村经济改革起步早的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体系不断健全,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特别是东部沿海的农村地区,伴随着沿海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水平也不断提高,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高,整体经济发展较好,农民整体的生活满意度较高,并且对幸福的追求也上升到精神层面和政治层面。而一些经济发展缓慢的地区,特别是地处西部偏远地区的农村,由于所处地区的整体经济水平较低,发展基础薄弱,再加上自然条件较差,交通闭塞,农民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力较强,因此与中东部地区相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收入甚至无法应对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住房改善等基本生存条件,农民的幸福感较低,对幸福感的追求所包含的内容也较单纯。
2.2 精神文化建设与农民幸福感息息相关
当前,国内外学者们普遍认为,科学文化建设与农民幸福感之间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也提到,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要提升农民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在农民生活中,精神文化生活对提高农民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
1)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可以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这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以及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从而提高经济收入;2)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宣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利于促进和谐的宗族邻里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也能够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3)农村地区文体娱乐活动的开展,不仅能对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和创新,也能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有利于培养农民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幸福感。
2.3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农民幸福感的影响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对于幸福感的内涵追求也不断丰富,对民主权利的要求就彰显了这一点。1)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从最基本的需求出发,人类首先要满足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但从更高需求来看,人类则是更渴望实现自尊、地位、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当前,农民的基本需求已经得到满足,进而也实现了安全和社会交往的需求,那么农民必然会进一步追求尊重需求和对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民主参与至少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个平等地就村庄事务发出自己声音的平台,使村庄居民表达自我、被人倾听的这一需求得到满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使自我需求得到了满足,从而增进幸福感。2)民主决策能够更好地瞄准农民的需要,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能对村干部行为产生有效制约,村务公开保证了村庄事务公正运作,有助于提高村支两委的工作效率,能够加强村庄居民与村干部间的交流和沟通,进而提高农民的生活满意度,增强幸福感[3]。
2.4 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民幸福感密不可分
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与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能力本就不足,大多数人还要为养老、防病、供子女上学而储蓄,这进一步拉低了农民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不仅可以稳定农民的收入预期,增加农民的收入需求,更能在养老、医疗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从而提高生活质量。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因此在贫困农村地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很多贫困地区的农民幸福感本就不高,对幸福感内涵的追求也相对简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可以极大地减轻其生活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3 提升农民幸福感的路径
3.1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要从发展农村经济入手。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打造农业产业体系。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由于农户缺乏及时的市场动态信息,只能“听天由命”,一旦市场需求量增大,而又出现农作物产量不高的情况,农民就无法达到预期的经济收入;如果出现市场饱和,就会出现“谷贱伤农、菜贱伤农、果贱伤农”的情况。如果因地制宜,农民根据产业发展的角度,全面考虑当地资源的优势,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同时与当地市场进行对接,将特色产业化、品牌化,做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升农民收入。
2)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新要求。中国的改革开放起步于农村,但是在市场化进程中,农村又被甩在了城市的后面,土地交易市场、人才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各种产权交易层出不穷,极大地推动了生产要素的流通。然而在农村,依然只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这一初级市场形态,因此要想实现乡村经济的全面振兴,首先就需要关注产品与市场的对接,在大力发展龙头产业、休闲农业、生物能源的同时,要关注农业知识产权、农业生产设施使用权、资金市场、人才市场等农村产权交易情况,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发展农村产权交易中介服务组织,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的进一步发展[4]。
3.2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文体娱乐促进农民幸福感
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提高农民幸福感的重要“软实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对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创新。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泉,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因此要加大对古村落、古院落、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对于具有农耕特质、能够彰显地域文化和地域特点的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挖掘,尤其是对传统的民间艺人、民俗活动和一些濒临灭绝的手工技艺进行重点保护,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鲜活的乡土文化传下去。在继承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要对传统的民俗文化活动进行弘扬创新,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进行实地创作,组织创造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文字作品,开展“文化扶贫”。同时,乡村基层政府也要根据村民的实际需求,加强文化宣传,完善农村文化公共设施,组织村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引导村民休闲方式的转变,让村民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让传统的民俗节日更有人情味,让乡村生活更有感情寄托。
3.3 加强惠农政策倾斜,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的优惠政策长期向城市倾斜。近些年,虽然这一状态已得到很大改观,但是城乡之间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覆盖程度、保障水平等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差异。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尚不完善,覆盖面偏窄,难以全面保障农村人口的全部权益。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加速,新型职业农民大量产生,与之配套的失业保险和退休保障制度尚未建立。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惠农政策倾斜,深化制度改革,缩小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群体性差异,加强农村地区的财政投入,提升农村社保专项财政支出比,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同时,要顺应新时代下农村发展形式,逐步建立起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相配套的失业保险和退休保障制度,健全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的保障机制[5]。此外,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尽快填补法律空白,强化农村社会保障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司法机制,加强农民在社会保障权益遭到非法侵害时的司法保护。
3.4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自治进程,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并且对农民幸福感也具有很强的影响作用。加强农村基层自治,1)要规范自治行为,设置自我监督机构。很多农村地区的领导班子常年不变,极易滋生贪污腐败现象,在开展政治活动时对上级传达的精神指示置若罔闻,常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村民自治组织必须成立自己的监督機构,随时监督上级下达的政策是否落实,对于贪污腐败现象更是要严格监督。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反腐趋势势在必行,只有做好监督这一关,才能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2)要加强村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其主人翁精神。许多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较低,没有参政议政精神,也不愿了解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政治动态,这给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带来了很多障碍。农民是农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村民中加强宣传,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引导村民参与到民主政治建设中,积累政治经验,从而提高村民的参政意识。3)要及时为领导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国家已经出台有关政策(如大学生村官政策)对农村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进行扶植。鼓励品德优良、自愿主动的大学生,回归乡村,积极投身到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去,此法不但可以改变基层领导干部的年龄结构,利于形成老中青共同治理的局面,还可以促进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跟随时代发展的科学智慧相互碰撞,完美结合,不断创新,以开拓农村基层发展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1,54(8):511-512.
[2] 武壮.张士云.农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安徽农民的问卷调查数据[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9-52.
[3] 尤适,李宁.当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困境与路径探析[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2):1-5.
[4] 熊彩云,孟荣钊,史亚峰.我国农民幸福指数的实证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4,35(12):33-40.
[5] 刘丽萍.新常态下中国农民主观幸福感态势及对策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7):204-205.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