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
2019-08-13
教育界·上旬 2019年6期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照该负面清单,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民办园、农村园和无证园。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严禁布置小学内容的家庭作业,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山东公布的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包括教育内容“小学化”、教育方式“小学化”、教育环境“小学化”、管理方式“小学化”、教师能力不合格五大方面。此外,山东还要求建立健全幼兒园去“小学化”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小学化”行为出现反复、反弹。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工作列入各级教育督导内容,建立快速有效的反应处理机制,合理使用多种手段,加大处理力度,确保幼儿园去“小学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