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9-08-06代允蓝志聪冷景林陈涛深圳市绿世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文_代允 蓝志聪 冷景林 陈涛 深圳市绿世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数量大幅度增加,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开发布的《深圳市统计年鉴2018》,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民用汽车数量由2007年底的112.45万辆增长至2017年底的321.44万辆。汽车保有量的节节攀升,带来了汽车维修市场的繁荣。但汽车维修企业在车辆维修、保养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格等危险废物。经调查发现,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存在底数不清、去向不明、数量不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此类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并妥善处置,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因此,有效控制和管理汽车维修行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防止其污染环境十分必要。
1 汽修行业主要危险废物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汽车维修企业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见表1。
表1 汽车维修企业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及产生环节
由表1可知,汽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8种,其中,沾染机油的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但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该类危险已被豁免,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以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2 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状
2.1 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2018年下半年对深圳市某区132家汽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所调查的企业中,一类汽修企业1家、二类企业24家、三类企业107家。调查发现该些汽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管理计划等;危险废物识别不充分,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或台账不全;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未建立专门的危险废物仓库或暂存区,或不满足“防雨、防渗、防泄漏”要求;标志标识不规范,危废贮存场所未张贴警示标识、分类标签或危险废物容器上未张贴分类标签等;未依法转移处置,存在废机油桶等混入生活垃圾,废机油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等现象,且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中危险废物种类不全,未包含废机油空容器、废活性炭等。
2.2 深圳市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
目前,深圳市共有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可以处置汽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但这些单位均不能收集处置废铅蓄电池,且根据其核准经营范围和类别,各单位仅能处置一种或几种以上的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并不能全部涵盖,这导致一家汽修企业至少要与两家以上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处置合同。部分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2.2.1 废机油处置情况
深圳市有3家废机油的收集单位和3家处置利用单位,核准收集能力为8.14万吨/年,许可处置利用能力1.34万吨/年,故深圳市废机油收集处置能力为9.48万吨/年。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开发布的《深圳市统计年鉴2018》,2017年底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民用汽车数量为321.44万辆,按照一年换一次机油的频率,以每辆车每次产生1.5kg废机油计算,深圳市民用汽车一年将产生4.83万吨废机油,由此可知,深圳市废机油处置空间充足,较容易签订废机油处置合同。
2.2.2 废铅蓄电池处置情况
深圳市暂无废铅蓄电池处理处置单位,广东省内有3家收集处置单位,许可处理利用能力20.3万吨/年,分别位于潮州市、英德市和肇庆市,故深圳市市内的废铅蓄电池需跨市转移,因该三家单位处置能力较大,故汽修企业较容易签订废铅蓄电池的合同。
2.2.3 废包装桶处置情况
深圳市有3家废包装桶的处置利用单位,许可处置利用能力1.73万吨/年。由于该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数量少,且与工业企业相比,汽修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导致该部分危险废物较难签订处置合同。
3 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3.1 对危险废物认识不足
部分汽修企业,尤其是三类汽修企业,不了解危险废物相关知识,不清楚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哪些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如何收集、贮存和处置。部分汽修企业将废机油桶混入生活垃圾或交由废品回收站、将废机油、废铅酸电池、废活性炭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3.2 收集处置渠道不畅
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并不多,每家单位都有其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且目前没有可以处置废铅蓄电池的单位,因而深圳市没有能够处理汽修行业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的单位,这导致一家汽修企业要找几家资质单位签约处理;另外,汽修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且产生的危险废物与工业企业相比量偏少,经常受到“许可量已经签满”等理由拒绝、强行收取“签订合同费”、预收“处置费”、有些几百公斤的危险废物也要按吨收取处置费用和运输费用,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不能及时收运等不公平待遇。
3.3 汽修行业管理基础薄弱
2018年7月,国务院取消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制,目前仍处于过渡期,备案制度不够完善,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不够成熟,导致生态环境部门较难及时准确掌握汽修行业的数量和运营状况。另外,部门汽修企业未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将废机油等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导致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存在底数不清、去向不明、数量不符等问题。
3.4 监管制度尚需完善
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监管缺少实效性。一是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部门主要力量集中在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监管上,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管认识不到位;二是监管力量薄弱,人员不足,面对面广量多的汽修行业,监管要求在基层较难得到有效落实。
4 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建议
4.1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对汽修行业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让企业认识到危险废物的种类和危险性,向其宣贯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和在处理处置方面的法律责任,提高其环保意识,要求企业设立规范的贮存场所,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时申报、合法转移,并要求其对员工开展危险废物相关培训,使员工掌握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废物及其正确的处置方法。
4.2 建设区级危险废物收贮转运平台
鉴于汽修行业存在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和危险废物“种类多、数量少”的特点,建议建立区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仓库,使用专用危险废物收集车辆,由专业人员就近收集、集中贮存、批量委外,可避免企业超时超量存储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大大降低企业成本。
4.3 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加大环境监管
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汽修行业环保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关注生产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各管理部门的关系,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回收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的企业坚决关停,对不符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企业进行处罚整顿,追究法律责任。
5 结语
综上所述,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中尚存在底数不清、去向不明、数量不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尽快解决该行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畅的问题,防止其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