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工会为一位重度伤残农民工维权鏖战5年追记
2019-08-05陈昌云
文 陈昌云
题记:“没有省总,龙纪标可能拿不到一分钱!”
时间:2019年4月12日14:15
地点:云南省总工会二楼接待室
人物:云南省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孔贵华
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木厂镇锅盆村农民工龙纪标
孔贵华握着龙纪标的手,关切地问他:“补偿款全部拿到了没有?”
龙纪标说:“拿到了。”
以这个时间节点为标志,云南省总工会一场长达整5年,为一位严重伤残农民工维权的鏖战被正式宣告落下帷幕。
这场从2014年1月30日到2019年2月19日(这天,龙纪标与对方签订《和解协议》)的鏖战,从省级总工会为一个农民工个体维权和长达整5年的时间流程两个向度,刷新了云南省总维权的历史记录。
龙纪标“拿到了”三个字,使孔贵华释然了。
这个案子是他自2017年履新省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以来,横跨三个年头念兹在兹的牵挂。
龙纪标因运输浓硫酸过程中车辆倾覆被严重灼伤发生在2013年4月20日,以他在云南省总工会知情后被紧急慰问的2014年1月30日为起始点,他这个索赔案进行了整整5年!
5年中,当时作为省总公职律师介入此案的李楠和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继松艰辛备尝。
李楠和赵继松作为律师既专业细腻,也十分尽力,但他们认为最终取胜的关键“不是我们两人所付出的努力”,而是屹立在他们和受伤农民工龙纪标身后的强大后盾——云南省总工会。
“若没有省总的强大支持,我们赢不了,龙纪标的合法权益很难实现,”李楠说,“如果没有省总做后盾,仅凭农民工个人,很难有足够的精力、时间和法律专业技巧来应对这种旷日持久的官司。”
“省总作为省一级的工会组织,认真履行它维权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它作为组织的力量很强大,我和李楠也有一个强有力的后盾,这是我们俩走完这个艰难索赔维权过程的最大感受。”赵继松说。
多位工会干部与重伤农民工龙纪标“邂逅”于除夕之际
偶然中有必然。
客观上,是文山州总工会原副调研员王连早给省总法律和维权工作部原部长王正钢的一个电话拉开了云南省总法律援助农民工龙纪标的序幕。
2018年10月已经退休的王连早回忆这场艰难的援助,至今记忆犹新。
2014年1月30日,星期四,这个日子对中国人不平常,因为它是农历蛇年的大年三十。
这天上午,时任文山州总工会副调研员的王连早接到了一个熟人的电话,来电人名叫龙幼纲,在文山州人民医院院办工作,是院工会的专职干部,因为工作关系,王连早认识她。
龙幼纲给王连早讲述了一件事:一名叫龙纪标的农民工,是马关县木厂镇锅盆村人,时年37岁,在昆明打工,靠帮人驾驶运输硫酸的罐车谋生。
2013年4月20日,龙纪标在为所供职企业驾驶硫酸罐车过程中发生罐车倾覆事故,致全身高达53%的面积深度烧伤,面部严重受损,双目失明,治疗期间无钱缴费,医院停药,被要求出院。
龙幼纲作为医院工会干部,知道工会有维护职工权益的义务,就找到了王连早。
“因为事发地在昆明,我首先想到要找省总,”王连早说,“我给当时省总法律保障部部长王正钢打了一个电话,把这个事告诉他。”
兹事体大,王正钢将基本情况落实后立即向省总时任分管副主席彭增梅作了汇报。
彭增梅作出两点指示:立即启动特别慰问程序,先给予龙纪标10000元的紧急慰问以纾燃眉之急;立即对龙纪标进行法律援助。
就在同时,王连早也向文山州总工会领导汇报了此事。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主席兰朝明指示立即紧急慰问,给龙纪标送了10000元,马关县总工会得到信息后,也慰问了10000元,省、州、县三级总工会慰问的这30000元暂时给龙纪标继续治疗解了燃眉之急。
紧接着,省总法律保障部(以下称法保部)立即派人通过各种渠道深入详细了解龙纪标受伤事件的各个方面,研究法律援助的突破口和步骤,内部确定由法保部干部、公职律师李楠联合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继松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作经验,为龙纪标争回该有的权益。
一个省级总工会为一位农民工维权而拍马挥戈的艰难鏖战击鼓了。
在此过程中,省总领导班子曾因届满发生人事变动,但不管班子怎么变,维权工作始终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帮助和指导。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主席王树芬十分关注这个案子的进程,数度垂询了解情况。
孔贵华作为省总日常当家人,更是多次与彭增梅、王正钢一起研究工作进展,对李楠、赵继松的工作给予了精心的指导和极大的支持、帮助。
就是说,龙纪标不是一个人以伤残之身在维权,而是一个庞大的工会组织和许多领导、专业工作者在为他奋战。
有了这样一个局面,官司的输赢或许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赵继松:“我和法官被人家关在屋里”
李楠说,龙纪标受伤是事实,但其劳动关系是与哪一家用工单位建立,是否有证据支撑,首先是个大问题,“人家是否承认他是他企业的职工,是本案第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按理说,龙纪标受雇于昆明XA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XA公司),且有一份《劳动合同书》,龙纪标是它的职工不应该有问题,但龙纪标出事以后,XA公司否认龙纪标与其有劳动关系,换句话说,就是不承认龙纪标出事时是它的工人。
这份合同只有XA公司的印章,但上面“龙纪标”三个字实际上是他弟弟龙纪快在他出事后写的,因此,XA公司否认这份合同的真实合法性,导致打劳动关系案时一审败诉,给李楠、赵继松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李楠介绍道,“龙纪标因为担心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完全真实。我们就不支持他,没有对我们说出签字非其本人所为这个事实,一度对案件的推进造成被动。”
“对方熟悉法律,利用仲裁、一审、二审的程序和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成本低的条件,故意地拖延时间,”如果纯就法律的娴熟应用来说,李楠这位省总的公职律师也认为对手不容小觑,“之所以拖延5年才最终解决问题,他们这些手段的作用不能说不大。”
劳动关系纠纷,有着复杂的法律程序,这些复杂程序,XA公司一个没落,全部走了一遍,这一顿拳来脚往的“拉锯战”,就花去了近三年时光!
其中还伴随龙纪标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索赔、法院执行等必需经过的程序。
在否认龙纪标和其没有劳动关系以及工伤的同时,赵继松说,XA公司还采取了“玩失踪”,换法人代表,不搭理等技巧,如工伤待遇索赔过程中,出现了“XA公司拒绝领取仲裁书等法律文书,并且其注册地址无法核实”等情况,“致使案件无法进入实质性仲裁。”
赵继松说,“我们被迫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工伤待遇索赔诉讼,但法院的传票因为找不到该公司而无法送达,再加上医疗发票无原件等问题,到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迟滞了半年之久。”
这个过程中,赵继松和盘龙区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一起到龙纪标住过的一家民营医院寻找医疗费发票原件时,曾发生他和法官被该医院的人关锁在屋里的恶劣事件。
龙纪标和XA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帮助龙纪标索赔的第一步,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步,这步棋若没走好,后面的棋局没法展开,对此,博弈的双方谁都清楚。
李楠回忆说,龙纪标所持的那份《劳动合同书》有一个问题,“他翻车之前没有签,一直带着,等于是空白合同,烧伤以后想起来,着急了,自己动弹不得无法签,就叫他弟弟代他签了一个他的名字,虽然印鉴是XA公司的,但这个瑕疵被XA公司利用,请求判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庭审中,XA公司要求鉴定《合同书》真假,鉴定结果为,印章是真的,但‘龙纪标’的签字不是龙纪标本人所为,2014年12月15日,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XA公司和龙纪标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省总时任法保部部长的王正钢谙熟劳动法律,法律援助实务操作娴熟,对被侵权职工极富感情,他和李楠、赵继松反复商量研究,“我们决定提出,原被告双方从2011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21日这段时期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主张,请求法院支持。”
一审败诉后,李楠和赵继松在省总支持下,立即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确认劳动关系是一个艰辛的过程,其中有一次,李楠带着调查取证的全套手续,来到一家生产硫酸的国企调取了龙纪标在该厂装运硫酸的发货单,“发货单上有龙纪标的签字,有了它以后,再加上其他的几个证据,形成了龙纪标与X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链,这对后来昆明中级法院判定对方败诉起了作用。”
在类似的调取重要证据的过程中,省总工会作为广大职工的“娘家人”,其作用巨大,赵继松认为,“如果没有省总的这些支持,本案的证据不会这样充分。”
2015年3月12日,昆明中院受理了上诉,同年8月25日,昆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龙纪标与XA公司从2011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21日这段时期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XA公司自然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省高院裁定驳回。
赵继松的胜诉,对推动后面的工作进展,可以用两个成语——“势如破竹”、“摧枯拉朽”——来形容。
至此,云南省总工会以法律援助模式为龙纪标维权的漫漫征途红霞弥天。
“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公告送达”与“失信黑名单”双剑锁喉
在龙纪标和自己劳动关系认定被多级法院确认,无法抵赖以及诉请法院撤销昆明人社局的工伤认定败诉后,XA公司玩起了与李楠、赵继松、法院等多个方面“躲猫猫”游戏。
“按照它的工商登记地址,XA公司应该在昆明市盘龙区交三桥某座楼里,我去找过五六次找不着,后来好不容易找到这座楼,发现它所登记的这层楼压根儿没有,”赵继松说,“打个比方,相当于你登记的公司在某座楼的6层,但到现场一看,这座楼只有4层,不仅如此,他们更换了法人代表,采取了一切让你找不到它的方式规避法院的执行。”
这种规避官司的方法,在20年前、甚至10年前曾经屡屡奏效,但是,这次它遇到了云南省总工会坚毅执着的决心和信心,在省总委托派遣的两位代理律师以及法院的制度设计和当前社会管理的“大数据”模式面前,结果只是枉然。
2016年7月6日,龙纪标的两位代理律师李楠和赵继松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工伤待遇索赔诉讼。
2017年1月27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2016〕云0103民初43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XA公司支付龙纪标工资3666元;XA公司向龙纪标支付医疗费4646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93元、停工留薪期待遇66000元、治疗护理费438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6500元、鉴定费300元、交通差旅费1000元,共计294656元;XA公司自2016年4月起,按昆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每月支付龙纪标生活护理费直至龙纪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满六十周岁);XA公司自2016年4月起,按照4400元/月的标准支付龙纪标伤残津贴直至龙纪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满六十周岁)。
XA公司依旧“玩失踪”,肉眼所至,踪迹杳无,但这招对于工会人的“慧眼”以及“大数据”之下的“电子眼”,实实在在不堪一击。
《孙子兵法•形篇》云:“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一张居“高”临下的法网已经悄然密罩在与法律玩游戏者头上。
“审理期间,因为XA公司无法送达,我们觉得只有启动法院的‘公告送达’以解决问题,经过与审判机关多次、反复沟通,办理公告送达。”李楠说。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具体就是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刊播。
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这份民初4354号民事判决书经公告送达后,于2017年7月13日生效。
判决书生效后,余下的问题是要执行,XA方面仍然蛰伏,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由不得它了。
博弈双方都知道,判决生效不等于可以执行,对龙纪标来说,最大、最急迫的问题就是要拿到赔偿款,但XA公司依旧“杳不知其所之也”。
拖下去当然不是办法。
王正钢和李楠、赵继松多次会商,觉得只有请求法院在其权限内依法“动真格”,把XA公司逼出来。
“我们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请求将被执行人XA公司列入失信人名单,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赵继松说,“不仅如此,还追加XA公司股东王××、王×、金××为被执行人。”
在社会管理的“大数据”面前,所有人都无所遁形。
一段时间以后,XA公司终于露脸了,主动找当事人龙纪标要求和解。
2019年2月19日,受龙纪标委托,其弟龙纪快与XA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双方的协议约定:XA公司补偿龙纪标52万元,30万元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剩余22万元在龙纪标配合完成有关肇事车辆理赔手续后十日内支付。
不久,按照约定,龙纪标先后拿到了XA公司赔付的52万元。
法律援助的程序圆满结束,金声而玉振,但宅心仁厚的孔贵华犹嫌不足。
4月12日下午,他当着龙纪标的面,指示省总有关领导和部门,要求继续关怀龙纪标:
“对龙纪标的关爱不能到这里就完了,工会要持续关心他,通知州、县总工会,龙纪标要纳入每年慰问系列中,每年州、县工会几大节日的慰问必须有他,要长期关注。”
龙纪标不幸而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