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治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升级
2019-08-01孟苗苗
孟苗苗
摘要:善治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和升级的关键。只有善治,才能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善治的主体的基础是农民,核心是基层党组织,重点是乡贤,补充是社会组织。注意的问题:预防乡村精英谋私利;治理的公开和透明。善治需要多种手段综合应用。
关键词:善治 乡村振兴 主体 问题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2-0234-02
一、善治对乡村战略升级的意义
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振兴发展路径,强调“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治理有效也就是善治,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目前,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实施,基本框架工作正在开展,并且在许多地区成果开始初步显现。下一步落实工作升级,善治是关键。
中国传统的文化中,善治即善政,指好政府和好治理手段。只有实善治,明确有效的经济发展思路,才容易巩固和发展农村基本土地经营制度,让农业生产适合市场需求和竞争,实现产业兴旺;只有实现善治,才能让乡村布局规划合理环保,减少环境污染,达到生态宜居;只有实现善治,才能让乡村的优良习俗文化得以保留和传承,积极向上的风俗文化氛围被塑造;只有善治,才能让乡村的发展成果真正惠及百姓,让人才留在乡村,减少村民之间及与城市居民之间收入两级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二、善治的主体构成
善治的主体的基础是广大农民,核心是基层党组织。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和乡村治理的开展,需要一个有力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就是基层党组织。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与中央保持一致,才能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目前出现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有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低;有的乡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有的村出现村官巨贪或者微型腐败。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将严重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从乡村的基层组织管理弱化问题进行突破,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制度、人员建设,发展年轻有能力的党员,增强村民向党看齐的核心意识、增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党委的领导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实现村民心理上对党组织的依赖,让村里事村里讨论和办理,矛盾和问题尽量化解在村里。
善治的主体重点是乡贤。乡贤是乡村振兴中的关键少数,他们的智慧和资源非常重要。乡贤身份上是乡村的成员,从事不同的工作,但共同特点就是属于乡村的精英。乡贤不仅仅是经济上能带领农民致富的“能人”,同时也包括那些乐于助人受人尊重的“好人”,典型的人群包括退休教师、企业老板、热心村民、返乡创业大学生等。动员他们加入党的组织或者通过村里各类协会社会组织的名义纳入。乡贤给集体出谋划策、招商引资、调节纠纷、监督管理、引领风尚。
农村的一些事虽小但是处理不好的话,小事累积起来可能变成大问题,会花费很多资源和精力才能解决。如果按照农村传统的办法解决的话,矛盾会很快消除。乡贤往往十分熟悉村里的情况,在群众中有威望,调节纠纷、化解矛盾更为有效。
善治的主体重要补充是社会组织。善治的主体不只是政府和党组织,重要的补充就是社会组织。如果要想让农村的一些特殊性问题得到很好解决,比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留守儿童问题、困难残疾人救助等,就需要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来参与农村的治理。
三、善治需要注意的问题
预防乡村精英利用国家政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国家推行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推动农村发展的战略规划,会给予农村大量优惠政策、资金补贴。这些政策特别是资金补贴能否真正用于农民和农村发展,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农村某些地区会存在这样的现象,国家惠农的政策或补贴成为乡村少数精英为个人或者其家人亲戚朋友等小团体谋私利的工具。比如农村合作社的实际运营中就会有这样的问题。农村农业合作社的成立标准不高,政府给予很多优惠政策,农村中少数精英以合作社为空壳套取补贴为己所用的案例不少。
善治要以治理的公开和透明作为基础。善治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表现。要达到善治,有关村里各项相关重要信息的公开透明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和前提。现在有不少基层提倡要列出村一级的“小微权力清单”。这个清单中可以包括的信息有村里各项人事任命、重大决定、采购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村集体经济运营各项收入支出等。将这些信息可以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让村民及时准确了解村里的情况。村务管理能够廉洁高效运行,干群关系也更和谐,村里相关工作也更容易展开。例如2017年4月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开始了村干部“小微权力”进清单模式,清单共收录9大类30项服务事项,对党务管理、人员任用、重大决策、“三资”管理、民生服务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寻租和产生矛盾隐患的事项和环节,逐项明确主要内容和标准,切实把村干部权力放进制度“笼子”里。[1]
四、德治、法治、自治三治统一
善治需要多种手段综合应用,德治、法治、自治三治统一。首先德治可以塑造乡村的文化内核,为乡村的塑造提供精神动力。长久以来农村推崇的优良品德像尊老爱幼、勤劳节俭、互助友善等影響着许多农村人的日常生活。当前,要把这些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应用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进一步提升农民的道德水平,引导农民注重家风家训的作用,发挥村民中的道德模范、乡贤的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引领。着力做好农村文化硬件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农村书屋、文化广场等。
法治为善治提供法律保障。农村也是我国法治的最基层。农民需要通过政府的法律宣传了解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在遇到法律纠纷时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提供帮助,更需要基层法院给予调解。因此,我们可以采用多种方式送法下乡。比如可以邀请专业法务工作者到基层“以案说法”,为村民讲解家庭、财产、借贷纠纷等真实事例,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同时,可以实行一村(社区)一名法律顾问合作方式,让村民涉法的问题或疑惑及时得到解决。
村民自治为善治提供广泛群众基础和集体智慧。乡村治理不仅仅是基层党组织和少数乡贤的事,更需要调动广大群众的力量。在村“两委”领导下,成立村一级的社会组织,鼓励村里党员和优秀群众加入,发挥集体的智慧,开展村集体产业发展、土地流转承包规模经营、乡村建设等。特别是农村移风易俗,改变过去陋习,塑造新时代的乡村文明风尚,更是需要动员群众去参加村里组织,集体讨论行动改变。比如农村过去有这样的习俗,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许多农村家庭哪怕是借债也要这样做,虽然内心不情愿,因为迫于传统的压力和人情随礼往来的压力。还有一个现象就是厚葬薄养,孝顺老人不在生前,而是死后,大排场的葬礼被认为履行孝道的最好方式。这样的问题单靠个别的群众的力量难以打破传统的做法。群众内心有移风易俗的强烈需求,需要有力的倡导和集体规范,才能改变这种从众的做法。例如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口镇下水河村是山东省移风易俗改革的先行者。突出强化村级红白理事会作用,按照统一章程帮助群众操办红白事。村里投资20多万元建了白事告别大厅,丧事简办写进了《村规民约》。以前办白事,披麻戴孝、送浆水、扎灵棚、拜祭、待客至少要三天时间。自从制定了统一标准,在告别大厅办仪式,半天就结束了。谁家有白事都这样,谁也不笑话谁。[1]
参考文献:
[1]求索乡村善治的现代化之路[EB/OL].大众日报http://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180208/Articel01006MT.htm.
[2]陈开麟.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构筑乡村善治之路[EB/OL].共产党员网,http://tougao.12371.cn/gaojian.php?tid=1290735.
[3]乡村善治决定乡村振兴的成败[EB/OL].湖北日报.http://www.gmw.cn/xueshu/2018-01/10/content_27313928_2.htm.
责任编辑: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