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以下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
2019-08-01
保健与生活 2019年2期
民政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及时摸排掌握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的残疾儿童情况,将当前监护的0~6岁的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障碍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及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动态调整机制,確保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都享有康复救助。
通知指出,要积极宣传引导由民政部门服务保障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继续优化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主动争取残联组织、卫生健康等部门支持。引导支持相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落实培育孵化、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优化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甘贝贝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