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陆海统筹 加大保护力度
2019-08-01
2019年5月3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摸清底数,陆海联治
徐纪平委员:一要摸清底数。对浙江自身陆域流入海岸的污染、长江口输入污染、海上船舶等污染进行排查分析,做到心中有数,便于精准施策,提高治理效果。二要陆海联治,在巩固和提升“五水共治”的同时,明确近岸海域水质整治的目标,分阶段推进。与此同时,要建立考核机制,除了内陆“五水共治”的考核,还要考核近岸海域水质。三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建立省市县分级负责,环境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海洋环境治理责任。
唐睿康委员:海洋污染也需要精准治理,但前提是必须把污染源的来源、分布、种类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所以除了压实地市的责任以外,有必要在全省层面上组织一次海洋污染的大普查,明确污染源的来源和分布,这样才能使各级政府在治理过程中有针对性,有成效。
张才方委员:东海的污染物主要是长江带来的,浙江在海洋污染防治上是做了很多工作的,但在海洋污染防治上,需要从国家层面予以解决,靠浙江一家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应保护好沿海海岸线,其中的滩涂资源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一环,不能盲目地搞围垦填海。要加大陆海联动力度,促进土地资源与海洋资源综合利用。
加大宣传,综合施策
徐鸣华委员:要转变观念,通过执法、教育,让老百姓感受到海洋环境保护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會安全稳定,与大家息息相关,充分认识到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从“要我治”转变为“我要治”,加强对陆上海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让污水集中排放、治理。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国家要加强执法检查,省里要加强相互监督、制约,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章文彪委员:下阶段要充分发挥好海洋执法检查的成果。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海洋环境执法的效果,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要注重树立责任意识,科学合理设置海洋、海港、海岛等发展目标、发展规划。二要坚持科学施治,综合施策。不仅要关注外部的污染原因,也要关注自身养殖造成的污染问题,对养殖行为作进一步规范。同时,也要注重海岛近岸山体保护。
任亦秋委员:海洋环境保护最终还是要靠法治,治理工作进步很大,但以实际的成效来说,东海区域仍不太理想。这次检查也发现有些需要国家层面的法律解决的问题,但在对策建议里面,未涉及条例的修改意见。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好的建议,包括“湾(滩)长制”等,要吸收到条例中,加快条例的修改工作。